第11节
  白星忽然对他的过往产生了一点兴趣,“前辈混迹江湖时,可有名号?”
  康三爷淡淡道:“我只是个小角色,哪里会有什么名号。”
  起风了,吹得他青黑色的褂子扑扑作响,边角都飞起来,如黄昏中挣扎的断腿老鸦。
  白星恍然大悟,“那倒也是,若前辈曾名动天下,我又岂会一无所知?”
  人的名树的影,真正的高手哪怕退出江湖,江湖上也仍会有他的传说。
  康三爷:“……”
  年纪不大,嘴倒挺毒。
  偏这话是自己说的,人家的表情看上去也不像是故意揶揄,倒叫他不好回嘴。
  令人窒息的沉默疯狂蔓延。
  也不知过了多久,阿灰差不多要等烦了的时候,白星忽然语出惊人,“前辈分明很想看那个卖豆腐的女子,可为什么又要装作不在意?”
  康三爷没想到她竟突然说这话,整个人都傻了,然后大半张被胡茬覆盖的脸就在对方的注视下,一点点从底部透出血色来。
  “胡说八道!”
  肃杀和沉默瞬间一扫而空,掺杂了点令人难耐的滑稽和窘迫。
  白星眨了眨眼,逐渐皱巴起一张脸:莫非前辈退出江湖是因为谎话圆不下去吗?
  这得多丢人呐……
  康三爷握着拐杖的手紧了紧,突然就不想继续待下去了。
  不想跟熊孩子说话!
  他大半夜不睡觉跑来盯梢根本就是个错误,大错特错。
  康三爷果断转头,深一脚浅一拐地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唯一不同的是没有再隐藏行迹。
  大约走出去一丈远,他又生生刹住,转回身来看着白星的目光十分复杂。
  眼前这个孩子年轻而清澈,有天分,功夫极高,除了……除了后面两条之外像极了当初的自己……
  他叹了口气,头一次微微放软了声音,“江湖不是好玩的,既生了退隐之心,不如早做决定。”
  桃花镇不适合江湖客,却实在是个很好的地方,它会温柔接纳所有疲惫的结束行程的旅人。
  白星自问脾气算不得太好,分明什么坏事都没做,却被人这样盯梢、跟踪、说教,甚至一度下了逐客令,凭谁都会觉得不痛快。
  她刚才分明已经生出一点火气,藏在背后的右手蠢蠢欲动,可当注视着康三爷满是胡茬的脸,看着他鬓边染上的一点霜色时,却又觉得这个老男人有点可怜。
  具体哪里可怜她讲不上来,只是觉得那看似坚不可摧的脊背或许已经不堪重负,若再没了眼前一点执拗的坚持,只怕就会轰然倒塌。
  于是她忽然就气不起来了。
  少年人心高气傲,恐怕很难将逆耳忠言放在心里,见她不做声,康三爷又熟练地黑着脸道:“既然你是江湖客,就该明白,有时人为了某些看似荒谬的事,是可以不要性命的。”
  只要你的存在威胁到桃花镇,我就绝不会坐视不理。
  白星没有生气,只是很认真地打量了他许久,然后遗憾地摇了摇头,“前辈不是我的对手。”
  腿没断的时候也不成,内力不够,根骨不行。
  她想走的时候,没人留得下;不想走的时候,谁也撵不走。
  而现在,她还不想走。
  康三爷好一阵气血翻涌:“……”
  他娘的,小年轻就是欠揍!
  然而打不过!
  他气得掉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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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星的猜想没错,她的陷阱确实被触动了:两只肥硕的山鸡,另有一头成年野猪。
  确切的说,是一对野猪父子。
  坑状陷阱边是一株不知名的灌木,上面滴里嘟噜结满了紫红色的浆果,半个指头肚大小,在日光照耀下宛如宝石,好看极了。
  野猪什么都吃,这种酸甜可口汁水丰富的浆果必然是它们的最爱。所以在灌木丛附近挖几个坑,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必有收获。
  经过一夜霜冻,浆果更显甘甜,入口之冰凉清爽是山楂果所不能比拟的。尤其果皮极薄,近乎没有,口感之顺滑令阿灰立刻移情别恋。
  成年公猪被坑底部的尖锐木桩戳死,棕黄色条纹相间的小猪仔却还活着,只微微伤了一条前腿,正缩在猪爹身上哼唧哼唧叫。
  陷阱陡峭,小猪仔无数次试图攀援而上,都刚爬没几下就皮球似的打着滚儿掉下去,可仍不知退缩。
  野猪性凶猛,幼时便可见一斑,白星探头看时还敢龇着獠牙冲她咆哮。
  白星嗤笑一声,觉得这小东西有点可爱,于是探身一拳将它打昏,拎着后颈皮丢到一旁不管。
  她纵身一跃,半空中两腿向左右踢出,脚尖钢钉一般钉在陷阱两侧,瞬间止住下沉之势。
  她就这么悬空着,身下就是数十根尖利的染血木桩。分明危险至极,却仍显得游刃有余。
  阿灰只觉一个错眼的工夫,主人就嗖一下消失不见,正眨巴着大眼茫然时,却见前面突然凭空抛起来一只体型巨大的野猪。紧接着,方才消失的白星也从底下蹿了出来,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稳稳落地。
  咦咦咦?!
  阿灰目瞪口呆,一边怀疑马生一边试探性地往那边走去,结果半路就被白星扯住缰绳。
  这小傻子,掉下去可就成马肉串儿啦。白星好笑道。
  好奇心害死猫,同样也能害死马,她可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公猪体内的血已经流干,饶是这么着,可还剩下约莫一百二三十斤,体型相当庞大。
  猪都浑身是宝,皮肉骨或吃或炖汤,就连毛发也能去杂货铺卖钱,转手被人制作成整齐的猪毛刷子。
  白星非常满意这个收获。
  她将野猪体表的血迹泥土大致擦掉,托到阿灰背上去。
  浓重的血腥气呛得阿灰打了个响鼻,闹脾气似的哼哼几声,又拿嘴巴拱人。
  白星揉揉它的脑袋,熟练地从褡裢里摸出来一只红扑扑的苹果,自己一口不动,全都喂了马。
  人家是爱干净的马儿,当初在关外时就喜欢在雪地里打滚、洗雪澡,没道理来到中原反而要白做这些脏兮兮的活计。
  得哄着。
  阿灰满足地吃完苹果,回味着口中果香,潇洒地甩了甩头。
  行了,来吧!
  浓密的鬃毛立刻在空中抖开几道波浪,清晨灿烂的阳光慷慨泼洒,直将鬃毛浸润成油亮的灰白色,折射出夺目的光华,神气极了。
  自从来到中原后,吃的多动的少,它是真的长了点肥膘,连带着毛色也好看许多。
  “臭美。”白星失笑,轻轻拍了拍它的额头,被两排长睫毛搔得掌心发痒,禁不住低笑出声。
  这小东西。
  绑好猎物后,白星才看向仍在昏迷中的小猪仔。
  她撕下一段衣角替它简单包扎,然后微微用力往猪仔脖颈上捏了下。
  猪仔身体猛地一抻,口鼻中发出细长的嘶叫声,疯狂抖着四肢清醒过来,短短的小尾巴在屁/股后甩啊甩的。
  白星往它屁股上轻轻一拍,“逃命去吧。”
  猪仔伤得不重,踉跄了几步,站稳后还不忘回头龇牙咧嘴冲她哼哼,见这人果然没有追过来的意思,这才一瘸一拐钻入灌木丛中不见。
  合该你命不该绝,若我再晚来一天,冻也冻死、饿也饿死了。
  好好长大吧,若我明年还在这里,你我再见之时……只怕就隔着一口铁锅啦。
  唔,红烧就挺不错的。
  忽然食欲大振的白星注视着猪仔消失的方向,活像在为一头红烧乳猪送行。头顶突然喷洒下来大片热气,自背后探过来一张老大马脸。
  她无奈地站起身来,对满脸好奇的阿灰低声道:“够吃了,何苦再造杀孽?”
  山神是慷慨的,它无声庇佑着所有山民,让勤劳勇敢的人不至于在因酷寒而生机断绝的冬日死去。
  人为了生存猎杀野物并不可耻,因为死去后虫兽亦会捕食人的尸体,因果循环,都不过重归天地间。所以他们才要怀着敬畏之心,心怀感激地吃干净每一口来之不易的食物。
  但滥杀不行。
  有了野鸡和一头野猪打底,再用银钱换些米面、鸡鸭,一个成年人就能熬过冬日。
  即便不够,要吃再打就是。
  望着貌似荒芜,实则蕴藏无限生机的大山,白星低头默念几声,又朝传说中山神所在的东方拜了拜,这才起身将剩下的陷阱都毁掉,然后带着阿灰下山而去。
  敬神明,敬所有努力活着的人和物。
  第14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五)
  综合衡量自己和邻居的烹饪水平后,白星果断将之前搜集的山货全都塞给孟阳,虽一言未发,却已然用实际行动表明蹭饭的决心和实力。
  核桃、板栗、银杏果、山楂、野柿子、山枣……足足装了三条大麻袋!
  贫困户孟阳对新邻居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囤积了如此多的食物而深感震惊,此等品相,明显是桃花山深处才有的。因为外围的早就被附近居民采摘完,只有深处因山势陡峭、野兽频出而鲜有人至,年复一年才能长得这样好。
  唉,果然艺高人胆大呀,他就从没找到过这么多品质优良的山货。
  山货要当年的才好吃,储藏太久不仅香气流失,还易长虫,所以孟阳决定尽快下手。
  他拿了只小板凳,将棉袍往上提了提,蹲在日头下挑栗子。
  今天天气不错,一丝风也无,蓝天白云大日头,几只毛茸茸的麻雀立在墙头梳理羽毛,满是惬意。
  奈何是冬半年,太阳显然有点怠工,就这么懒洋洋当空照着,从孟阳的角度看去,恰似一张挂在枯枝上的橙黄色大饼。
  这般颜色,恐怕要加足量南瓜才调得出。
  完好的栗子挑出几斤,清洗过后放在簸箕里沥水,擦干水迹后在每只栗子上都来一刀:这样处理过的栗子炒熟后会很容易剥皮。
  读书人本不擅长动刀子,只是孟阳做惯活计,又兼心灵手巧,没一会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