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和你的所有世界_第172章
面具扭在一边,斜挂在头上,看过去竟然没有那么的可怕了。
布衣男子走过来,多看了重华几眼,挠挠头,又倒回去,“哎,我知道你!”
重华:哎?
他接着说,“刚才有个人跟我打听你呢!嘿嘿,走丢了吧?难免的,这人多,哪有不走散的?我看他那样可是吓得不轻,就是问话的方式粗暴了一点儿,嘿嘿。”
重华明白了,只是明谨问过的人,他笑着道,“那小哥,不知那个问你的人到哪边去了?”
那男子扭扭身子,指着一边,“那边,我记得,他是往桥那边去了,那里地势高,找着也好找,就是人多了点,热闹得很。要我说呀,这么多的人,根本就找不到,出来的时候,就约好,要是走散了,就在哪里集合碰头,这样的话,就不用这么烦恼了。”
重华点点头,“谢谢了。”朝着男人指的方向挤过去。
男人啧啧两声,“嘶,我还以为那小子诳我,却不想,嘿,还真有这么个人。看打扮也是富贵人家的,这涵养多好?那小子都快把我的衣领子给揪烂了。哎哟,可真是冷哟。”
男人一转头就碰上了个什么东西,哎哟一声,还没开口,就听见那人开了口。
“有没有看见一个青年,面容俊朗,笑起来很温柔,很好看,穿着大氅,腰间系着一块白玉,大概到我这里。”
男人揉揉额头,愣愣的指了一下。
云祲点点头,“多谢。”
男人也跟着扭头,看着云祲的背影,“嘿,齐活儿!看来这小公子身份还不低呀!算了算了,我们这些老百姓哟,顾好自己就好喽~”
严格来说,过节是富人的专利,对于百姓来说,他们只是赶上了一场大型市集,可以卖出更多的东西,也可以蹭一蹭富人的情趣,沾一沾富人的光,看一场烟火盛宴。
乞讨者可以要到更多的钱,小偷也能偷到更多的钱袋子。
而那些小偷都是盯着有钱人下手,譬如说,重华这样的,穿得好,看起来又有些没有目的地瞎转悠,没什么防备心的。还有一些小姐,看起来善良的。
猝不及防地,重华就被人撞了一下,是个小鬼头。
重华拉了他一下,“你没事吧?”
毕竟他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鬼头想比,还是小鬼头要柔弱一些……吧。
小鬼头拼命地摇着头,不断地挣扎着,重华一个没按住,就被推了一把,顿时挣脱开来跑入了人群。
重华扶扶头上的面具,有些反应不过来,那个孩子,就跟他是什么凶神恶煞似的。
莫非,是头上的面具吓到人了?
这个问题,注定是无解的。
上元节,就像是一场开放的相亲大会,看上谁了,送个灯,送个手帕,也许就会促成一段姻缘。
这样看来,古代的嫁娶,其实是有点随便的,只是一眼,就认定了这个人。若人家是真心的还好,如果不是,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一见钟情的人抬进门。
重华走在街上,不时有人指指点点,嬉笑着走远,还有的直接过来搭起了讪。
“这位公子,我家姑娘想邀您一同赏灯。”
重华看过去,豆绿色衣衫,梳着百合髻,戴着花顶型的发簪,重华心中思忖(cun三音),这个装饰好像在哪里见过。
笑着摇摇头,“不必了,我有伙伴的。”
那丫鬟看起来年纪小,但是却十分老成,听见重华的拒绝,没有恼怒,只是平静地往后看。
重华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路的尽头,灯火阑珊处,站着一个白衣女子,戴着帷帽,遮住了脸。看身形,年纪应当是不大的。
那女子走过来,在重华面前站定,丫鬟后退一步,落在女子身后,单看这一点,就让人觉得,眼前之人跟那些闺房里的千金不一样,没有那么的娇气麻烦。
她掀起帷帽,露出脸庞来。
是异瞳,光是看眼睛,就知道此人定是个美女。
可是,她的右脸脸颊上,却有一道疤痕横亘,像是什么利器划过的,是新伤口,痂刚掉,翻着细嫩的白肉,甚是显眼。
她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异色的眼睛暗沉,在夜晚的微光下看不清晰,“小公爷,您还记得我吗?”
重华心中一惊,她知道自己的身份!
她把帷帽前的白纱放下来,语气带着些嘲讽尖锐,“也是,小公爷贵人多忘事,怎么会记得,我们这些小人物呢?”
身后的丫鬟好像皱皱了眉,挣扎了一下,随后又安分下来,低着头,像个木偶。
重华挑挑眉,这怨气,是他什么时候得罪过这女人吗?
“既然小公爷不记得,那我就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维德,在我的故乡,是青色的意思。我是异姓王送来当礼物的,我们见过的,在皇宫的御花园里。”她看着重华,说的好像是别人的故事。
重华彻底懵了,他只觉得,眼前的人不喜欢他,甚至于,厌恶他。
“哦。”女人摸摸脸,“当然,这幅尊容之后,那皇宫里,自然就容不下我了。所以,我现在,在你的好友,明谨明家二少爷那里,他可是个风流的人物,整个京城,怕也是只有他,才肯收留我了。话说回来,小公爷的身体不是不好吗?怎么还往外跑?要是出了什么事,太后可是要心疼死。”
重华皱起眉,有些不喜欢眼前的人,想要脱身,“不好意思,这位姑娘,你认错人了。”
“我怎么可能会认错人!你化成灰我都认得!我这张脸,可是拜你所赐!”她有些疯狂,随后又平静下来,捂着嘴笑,“再说了,整个京城,到哪里还能再找出来像护国公小公爷一般清风明月似的人儿?小公爷可要当心了,还是戴上明二少爷给你的面具吧,这大街上鱼龙混杂,要是哪个不长眼的浪荡子冲撞了小公爷,那可就不好玩了。这男人啊,一旦起了色心,可是什么都不顾了。”
重华没有听后边,而是关注在了前边,“你怎么知道,这面具,是明二给我买的?”
女人的目光穿过白纱刺在重华身上,声音低了,身体近了,重华能闻见淡淡的胭水脂粉气,还有一种奇怪的香味,冲得重华微微屏气,扭向了一边。
“小公爷,你的所有我都知道,你的身世,你的病,你的家人,你的权利,你的心思,你害怕什么,渴望什么,我都知道。”那低低的烟嗓,压低了带着低沉,在这环境之下,竟带着一丝蛊惑,直达心房。
重华大脑一空,周围的嘈杂好像都听不见了,只有女人的声音在响着。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听了进去,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信了。
可疑的女人,荒谬的话,可是,他偏偏深信不疑,就好像拼错了的两块图案突然别人调换了方向,一瞬间豁然开朗,心中一切的不对劲和不安突然就有了解释的方向。
原来,是这样的啊……
布衣男子走过来,多看了重华几眼,挠挠头,又倒回去,“哎,我知道你!”
重华:哎?
他接着说,“刚才有个人跟我打听你呢!嘿嘿,走丢了吧?难免的,这人多,哪有不走散的?我看他那样可是吓得不轻,就是问话的方式粗暴了一点儿,嘿嘿。”
重华明白了,只是明谨问过的人,他笑着道,“那小哥,不知那个问你的人到哪边去了?”
那男子扭扭身子,指着一边,“那边,我记得,他是往桥那边去了,那里地势高,找着也好找,就是人多了点,热闹得很。要我说呀,这么多的人,根本就找不到,出来的时候,就约好,要是走散了,就在哪里集合碰头,这样的话,就不用这么烦恼了。”
重华点点头,“谢谢了。”朝着男人指的方向挤过去。
男人啧啧两声,“嘶,我还以为那小子诳我,却不想,嘿,还真有这么个人。看打扮也是富贵人家的,这涵养多好?那小子都快把我的衣领子给揪烂了。哎哟,可真是冷哟。”
男人一转头就碰上了个什么东西,哎哟一声,还没开口,就听见那人开了口。
“有没有看见一个青年,面容俊朗,笑起来很温柔,很好看,穿着大氅,腰间系着一块白玉,大概到我这里。”
男人揉揉额头,愣愣的指了一下。
云祲点点头,“多谢。”
男人也跟着扭头,看着云祲的背影,“嘿,齐活儿!看来这小公子身份还不低呀!算了算了,我们这些老百姓哟,顾好自己就好喽~”
严格来说,过节是富人的专利,对于百姓来说,他们只是赶上了一场大型市集,可以卖出更多的东西,也可以蹭一蹭富人的情趣,沾一沾富人的光,看一场烟火盛宴。
乞讨者可以要到更多的钱,小偷也能偷到更多的钱袋子。
而那些小偷都是盯着有钱人下手,譬如说,重华这样的,穿得好,看起来又有些没有目的地瞎转悠,没什么防备心的。还有一些小姐,看起来善良的。
猝不及防地,重华就被人撞了一下,是个小鬼头。
重华拉了他一下,“你没事吧?”
毕竟他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鬼头想比,还是小鬼头要柔弱一些……吧。
小鬼头拼命地摇着头,不断地挣扎着,重华一个没按住,就被推了一把,顿时挣脱开来跑入了人群。
重华扶扶头上的面具,有些反应不过来,那个孩子,就跟他是什么凶神恶煞似的。
莫非,是头上的面具吓到人了?
这个问题,注定是无解的。
上元节,就像是一场开放的相亲大会,看上谁了,送个灯,送个手帕,也许就会促成一段姻缘。
这样看来,古代的嫁娶,其实是有点随便的,只是一眼,就认定了这个人。若人家是真心的还好,如果不是,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一见钟情的人抬进门。
重华走在街上,不时有人指指点点,嬉笑着走远,还有的直接过来搭起了讪。
“这位公子,我家姑娘想邀您一同赏灯。”
重华看过去,豆绿色衣衫,梳着百合髻,戴着花顶型的发簪,重华心中思忖(cun三音),这个装饰好像在哪里见过。
笑着摇摇头,“不必了,我有伙伴的。”
那丫鬟看起来年纪小,但是却十分老成,听见重华的拒绝,没有恼怒,只是平静地往后看。
重华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路的尽头,灯火阑珊处,站着一个白衣女子,戴着帷帽,遮住了脸。看身形,年纪应当是不大的。
那女子走过来,在重华面前站定,丫鬟后退一步,落在女子身后,单看这一点,就让人觉得,眼前之人跟那些闺房里的千金不一样,没有那么的娇气麻烦。
她掀起帷帽,露出脸庞来。
是异瞳,光是看眼睛,就知道此人定是个美女。
可是,她的右脸脸颊上,却有一道疤痕横亘,像是什么利器划过的,是新伤口,痂刚掉,翻着细嫩的白肉,甚是显眼。
她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异色的眼睛暗沉,在夜晚的微光下看不清晰,“小公爷,您还记得我吗?”
重华心中一惊,她知道自己的身份!
她把帷帽前的白纱放下来,语气带着些嘲讽尖锐,“也是,小公爷贵人多忘事,怎么会记得,我们这些小人物呢?”
身后的丫鬟好像皱皱了眉,挣扎了一下,随后又安分下来,低着头,像个木偶。
重华挑挑眉,这怨气,是他什么时候得罪过这女人吗?
“既然小公爷不记得,那我就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维德,在我的故乡,是青色的意思。我是异姓王送来当礼物的,我们见过的,在皇宫的御花园里。”她看着重华,说的好像是别人的故事。
重华彻底懵了,他只觉得,眼前的人不喜欢他,甚至于,厌恶他。
“哦。”女人摸摸脸,“当然,这幅尊容之后,那皇宫里,自然就容不下我了。所以,我现在,在你的好友,明谨明家二少爷那里,他可是个风流的人物,整个京城,怕也是只有他,才肯收留我了。话说回来,小公爷的身体不是不好吗?怎么还往外跑?要是出了什么事,太后可是要心疼死。”
重华皱起眉,有些不喜欢眼前的人,想要脱身,“不好意思,这位姑娘,你认错人了。”
“我怎么可能会认错人!你化成灰我都认得!我这张脸,可是拜你所赐!”她有些疯狂,随后又平静下来,捂着嘴笑,“再说了,整个京城,到哪里还能再找出来像护国公小公爷一般清风明月似的人儿?小公爷可要当心了,还是戴上明二少爷给你的面具吧,这大街上鱼龙混杂,要是哪个不长眼的浪荡子冲撞了小公爷,那可就不好玩了。这男人啊,一旦起了色心,可是什么都不顾了。”
重华没有听后边,而是关注在了前边,“你怎么知道,这面具,是明二给我买的?”
女人的目光穿过白纱刺在重华身上,声音低了,身体近了,重华能闻见淡淡的胭水脂粉气,还有一种奇怪的香味,冲得重华微微屏气,扭向了一边。
“小公爷,你的所有我都知道,你的身世,你的病,你的家人,你的权利,你的心思,你害怕什么,渴望什么,我都知道。”那低低的烟嗓,压低了带着低沉,在这环境之下,竟带着一丝蛊惑,直达心房。
重华大脑一空,周围的嘈杂好像都听不见了,只有女人的声音在响着。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听了进去,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信了。
可疑的女人,荒谬的话,可是,他偏偏深信不疑,就好像拼错了的两块图案突然别人调换了方向,一瞬间豁然开朗,心中一切的不对劲和不安突然就有了解释的方向。
原来,是这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