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阿鸢立即明白,这就是小姐说的见机行事。
虽然她不懂小姐的用意,但是照做便好。
赵锦说:“都怪我思虑不周,姑娘乃是闺阁女子,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还请姑娘先上车歇息吧。待我询问过,便可让你们离开。”
本来赵锦也只是想问问,是谁杀了葛贵。
之前葛贵作案,有受害者家属出了赏银,如今人死了,赏银也该给。
沈绛重新上车之前,看见赵锦去询问卓定。
卓定是机敏的性子,瞧见沈绛装晕的一幕,便猜测,小姐是不想让人发现她杀人的事情,毕竟片刻杀了如此彪悍凶恶的匪首,实属匪夷所思。
他三言两语,把事情引到自己身上。
沈绛坐在马车里,因为官兵来的太快,车内的血迹还没来得及擦拭。
血腥味在狭窄的车厢里弥漫着。
那样浓郁。
*
不远处山头,一辆马车停在一旁。
穿着一袭蓝衣劲装的少年,看着站在山崖边的人,问道:“公子,您看了这么久,不过是一窝山匪,有什么好看的?”
只见站在崖边的这位公子白衣胜雪,肤白却更胜衣,黑眸如星,蕴着薄薄一层笑意。
他手持一柄千里镜,此时放下,回头望过来。
“有趣。”
清明好奇道:“什么有趣?”
白衣公子语带轻笑:“兔子搏彘,竟也能赢。”
“不是兔子搏鹰吗?”清明奇了,他说:“兔子还能将猪打架?居然还赢了,这得是多凶狠一只兔子。”
他边说边感慨。
白衣公子手里的千里镜乃是宫中贡品,早将那个匪首从闯上马车到最后被人一脚将尸身踢下来的过程,看了个清清楚楚。
至于后来那个纤细的身影下车后,佯装倒在自己丫鬟怀里的一幕。
也是尽收眼底。
于是白衣公子边往马车走边笑,低低一声笑,回荡在山涧:“确实是一只凶狠的兔子。”
第3章
还未到京城,路上就遭了这么一下。
十来个护卫也伤了三个,而且伤势还不算轻,因此他们只能转头回了望山县。
请了县城里最好的大夫过来问诊,又叮嘱一定要用上最好的药。
沈绛这才放下心。
待她回了房间,思虑了半晌,又让阿鸢把卓定叫了过来,她说:“我知现在说这话,难免伤了大家的心,但是今日这一遭让我重新想了许久。”
卓定默不作声,听着她继续说下去。
“在去京城之前,我已将如今的情形都说与大家听过,如今长平侯府……”沈绛突然一笑,神色淡然:“已经没有长平侯府了,圣上抄家夺爵的圣旨已下。父亲深陷囹圄,我上京凶险重重,或许连自身都保不住,更无法护佑你们,给你们一份好前程。”
“所以在这里,我再给你们选择一次的机会。”
早在衢州的时候,沈绛下定决心进京,就将家中值钱物件都卖了个干净。
她需要银子。
家中伺候的仆从大多都是几代的老人,她直接发还了卖身契,还给了一笔遣散费。
至于这些护卫,就是当初执意不走的人。
沈绛也需要人护送上京,便将他们留在身边。
她本以为提前送了密信给官府的人,会万无一失。
没想到今日还是伤了三人,唯一庆幸的是没有人死去。
就连后来那个雇来的马车夫也被找回来了,他是扔下马车自己跑掉的。
沈绛说:“若是有人想走,我依旧会奉上银两,感谢这一路的护送。”
卓定皱眉:“我们都愿誓死追随……”
“今时不同往日,”沈绛打断他的话,“你代我再去问一遍,若有想走的,不用藏着掖着,哪怕今日便是走了,我心底亦不会怪罪。”
“属下遵命。”
卓定见她主意已定,只得转身离去。
他走后,身后的阿鸢立即说:“小姐,我不要走。”
“你自幼便进了家里与我作伴,我当然不会让你走,”沈绛温和的在她头上抚了下,“况且你连家人都没有,走又能走去哪里呢。”
其实对于阿鸢,她早已另有安排。
她长姐沈殊音四年前嫁给安国公嫡长子,到了京城,她便会请长姐代入照顾阿鸢。
一个国公府,哪怕容不下她这个罪臣之女。
总能容下一个小丫鬟吧。
这么一通折腾后,外面已近夜色。
沈绛伸手推开窗棂,这是客栈二层小楼的房间,坐在窗边,望着不远处稀稀落落的灯光,反而是头顶圆月如盘,光华绽放。
清泠月华洒下,却又有种暗夜无边之感。
她收回目光,轻轻将袖子拉了起来,雪白的手腕上扣着一只小小的袖箭。
跟寻常圆筒形袖箭不同,这支袖箭更扁平,紧紧贴着手臂。
藏于宽衣大袖之中,决计不会被发现。
这支袖箭是沈绛的先生送于她的,这位先生自她五岁时来沈家,又在她十五岁及笄后离开,当初送她时,阿鸢瞧见还抱怨,哪有先生送学生这样的及笄礼物。
没想到,如今却派上了用场。
阿鸢正在收拾桌上的饭食,抬头就看见沈绛正在抚摸上腕上的袖箭。
“阿鸢,把放箭头的匣子拿出来。”
阿鸢听到吩咐,还是忍不住咬唇问道:“小姐,你不怕吗?”
虽然现在已经安全,可是阿鸢只要一闲下来,就会想起那个在车里拼死挣扎的身影,还有那凄厉的哀嚎声。
沈绛手指还搭在袖箭上,却又抬头望向窗外。
“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怕有何用。我怕的话,旁人就不杀我了吗?倒不如拼死一搏,杀出一条活路。”
沈绛的语气很平静,因为嗓音清灵悦耳,透着一股轻柔。
只是再温柔的语调。
却挡不住这轻柔下的杀伐决断。
这句话与其说是给阿鸢听,倒不如说,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房里安静了许久,突然沈绛叹了一口气,“倒是可惜了。”
“什么可惜了?”
沈绛:“我的袖箭竟没能收回来。”
这样的袖箭乃精铁打磨,磨成细细一支,但是箭头锋利,穿喉刺骨。
是个杀人的好东西。
只可惜箭头太难制,丢一支少一支。
那个被杀的匪首在她眼里,还不如这一枚箭头重要。
*
“小姐。”
一个朗然的声音在厢房外响起,是卓定。
阿鸢因去楼下要热水,因此沈绛起身过去开门。
只是一打开门,就看见门口齐齐站着的护卫们,就连受伤的护卫,竟也来了。
“你们……”沈绛望着他们。
可她的话只起了个头,面前的护卫们竟齐齐单膝跪在她面前。
作为领头的卓定仰头望着她:“小姐,我等愿誓死追随。”
沈绛望着面前齐跪着的众人,心头虽感动,眼神却清明又冷静:“我知你们自幼长在沈家,但是我此番赴京之凶险,相信卓定已经告诉你们了。未来所遇之事,只怕会比今日小小的匪患更可怕数倍。”
“诸君此去,可能连性命都会丢在那里。”
她虽然感动众护卫的不离不弃,却并不天真。
京城对寻常百姓来说,或许是人人向往的繁华之地。
这里住着大晋皇朝最贵尊的一群人,是周邦国上列心中的上朝天都。
可这里也是最尔虞我诈的地方。
况且父亲如今深陷囹圄,她这个罪臣之女,只会成为别人眼中的鱼肉。
卓定抬头,漆黑眼眸盯着她:“永隆七年,我父亲战死在乌伦河,我母亲带着我艰难度日,是侯爷将我们母子接到衢州照顾。我在沈家学的一身本事,就是为了保护小姐安危,如今侯爷出事,我岂有弃小姐不顾的道理。”
“属下也是,属下爹爹是永隆十一年战死的,被侯爷挑中到小姐身边,才习得这身武艺。”
“三小姐,不要赶我们走,当年我爹随着侯爷战死都不怕,我这个当儿子的,哪有遇到这么点小事就逃跑的道理。”
沈绛站在门口,听着这一声声恳求。
虽然她不懂小姐的用意,但是照做便好。
赵锦说:“都怪我思虑不周,姑娘乃是闺阁女子,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还请姑娘先上车歇息吧。待我询问过,便可让你们离开。”
本来赵锦也只是想问问,是谁杀了葛贵。
之前葛贵作案,有受害者家属出了赏银,如今人死了,赏银也该给。
沈绛重新上车之前,看见赵锦去询问卓定。
卓定是机敏的性子,瞧见沈绛装晕的一幕,便猜测,小姐是不想让人发现她杀人的事情,毕竟片刻杀了如此彪悍凶恶的匪首,实属匪夷所思。
他三言两语,把事情引到自己身上。
沈绛坐在马车里,因为官兵来的太快,车内的血迹还没来得及擦拭。
血腥味在狭窄的车厢里弥漫着。
那样浓郁。
*
不远处山头,一辆马车停在一旁。
穿着一袭蓝衣劲装的少年,看着站在山崖边的人,问道:“公子,您看了这么久,不过是一窝山匪,有什么好看的?”
只见站在崖边的这位公子白衣胜雪,肤白却更胜衣,黑眸如星,蕴着薄薄一层笑意。
他手持一柄千里镜,此时放下,回头望过来。
“有趣。”
清明好奇道:“什么有趣?”
白衣公子语带轻笑:“兔子搏彘,竟也能赢。”
“不是兔子搏鹰吗?”清明奇了,他说:“兔子还能将猪打架?居然还赢了,这得是多凶狠一只兔子。”
他边说边感慨。
白衣公子手里的千里镜乃是宫中贡品,早将那个匪首从闯上马车到最后被人一脚将尸身踢下来的过程,看了个清清楚楚。
至于后来那个纤细的身影下车后,佯装倒在自己丫鬟怀里的一幕。
也是尽收眼底。
于是白衣公子边往马车走边笑,低低一声笑,回荡在山涧:“确实是一只凶狠的兔子。”
第3章
还未到京城,路上就遭了这么一下。
十来个护卫也伤了三个,而且伤势还不算轻,因此他们只能转头回了望山县。
请了县城里最好的大夫过来问诊,又叮嘱一定要用上最好的药。
沈绛这才放下心。
待她回了房间,思虑了半晌,又让阿鸢把卓定叫了过来,她说:“我知现在说这话,难免伤了大家的心,但是今日这一遭让我重新想了许久。”
卓定默不作声,听着她继续说下去。
“在去京城之前,我已将如今的情形都说与大家听过,如今长平侯府……”沈绛突然一笑,神色淡然:“已经没有长平侯府了,圣上抄家夺爵的圣旨已下。父亲深陷囹圄,我上京凶险重重,或许连自身都保不住,更无法护佑你们,给你们一份好前程。”
“所以在这里,我再给你们选择一次的机会。”
早在衢州的时候,沈绛下定决心进京,就将家中值钱物件都卖了个干净。
她需要银子。
家中伺候的仆从大多都是几代的老人,她直接发还了卖身契,还给了一笔遣散费。
至于这些护卫,就是当初执意不走的人。
沈绛也需要人护送上京,便将他们留在身边。
她本以为提前送了密信给官府的人,会万无一失。
没想到今日还是伤了三人,唯一庆幸的是没有人死去。
就连后来那个雇来的马车夫也被找回来了,他是扔下马车自己跑掉的。
沈绛说:“若是有人想走,我依旧会奉上银两,感谢这一路的护送。”
卓定皱眉:“我们都愿誓死追随……”
“今时不同往日,”沈绛打断他的话,“你代我再去问一遍,若有想走的,不用藏着掖着,哪怕今日便是走了,我心底亦不会怪罪。”
“属下遵命。”
卓定见她主意已定,只得转身离去。
他走后,身后的阿鸢立即说:“小姐,我不要走。”
“你自幼便进了家里与我作伴,我当然不会让你走,”沈绛温和的在她头上抚了下,“况且你连家人都没有,走又能走去哪里呢。”
其实对于阿鸢,她早已另有安排。
她长姐沈殊音四年前嫁给安国公嫡长子,到了京城,她便会请长姐代入照顾阿鸢。
一个国公府,哪怕容不下她这个罪臣之女。
总能容下一个小丫鬟吧。
这么一通折腾后,外面已近夜色。
沈绛伸手推开窗棂,这是客栈二层小楼的房间,坐在窗边,望着不远处稀稀落落的灯光,反而是头顶圆月如盘,光华绽放。
清泠月华洒下,却又有种暗夜无边之感。
她收回目光,轻轻将袖子拉了起来,雪白的手腕上扣着一只小小的袖箭。
跟寻常圆筒形袖箭不同,这支袖箭更扁平,紧紧贴着手臂。
藏于宽衣大袖之中,决计不会被发现。
这支袖箭是沈绛的先生送于她的,这位先生自她五岁时来沈家,又在她十五岁及笄后离开,当初送她时,阿鸢瞧见还抱怨,哪有先生送学生这样的及笄礼物。
没想到,如今却派上了用场。
阿鸢正在收拾桌上的饭食,抬头就看见沈绛正在抚摸上腕上的袖箭。
“阿鸢,把放箭头的匣子拿出来。”
阿鸢听到吩咐,还是忍不住咬唇问道:“小姐,你不怕吗?”
虽然现在已经安全,可是阿鸢只要一闲下来,就会想起那个在车里拼死挣扎的身影,还有那凄厉的哀嚎声。
沈绛手指还搭在袖箭上,却又抬头望向窗外。
“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怕有何用。我怕的话,旁人就不杀我了吗?倒不如拼死一搏,杀出一条活路。”
沈绛的语气很平静,因为嗓音清灵悦耳,透着一股轻柔。
只是再温柔的语调。
却挡不住这轻柔下的杀伐决断。
这句话与其说是给阿鸢听,倒不如说,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房里安静了许久,突然沈绛叹了一口气,“倒是可惜了。”
“什么可惜了?”
沈绛:“我的袖箭竟没能收回来。”
这样的袖箭乃精铁打磨,磨成细细一支,但是箭头锋利,穿喉刺骨。
是个杀人的好东西。
只可惜箭头太难制,丢一支少一支。
那个被杀的匪首在她眼里,还不如这一枚箭头重要。
*
“小姐。”
一个朗然的声音在厢房外响起,是卓定。
阿鸢因去楼下要热水,因此沈绛起身过去开门。
只是一打开门,就看见门口齐齐站着的护卫们,就连受伤的护卫,竟也来了。
“你们……”沈绛望着他们。
可她的话只起了个头,面前的护卫们竟齐齐单膝跪在她面前。
作为领头的卓定仰头望着她:“小姐,我等愿誓死追随。”
沈绛望着面前齐跪着的众人,心头虽感动,眼神却清明又冷静:“我知你们自幼长在沈家,但是我此番赴京之凶险,相信卓定已经告诉你们了。未来所遇之事,只怕会比今日小小的匪患更可怕数倍。”
“诸君此去,可能连性命都会丢在那里。”
她虽然感动众护卫的不离不弃,却并不天真。
京城对寻常百姓来说,或许是人人向往的繁华之地。
这里住着大晋皇朝最贵尊的一群人,是周邦国上列心中的上朝天都。
可这里也是最尔虞我诈的地方。
况且父亲如今深陷囹圄,她这个罪臣之女,只会成为别人眼中的鱼肉。
卓定抬头,漆黑眼眸盯着她:“永隆七年,我父亲战死在乌伦河,我母亲带着我艰难度日,是侯爷将我们母子接到衢州照顾。我在沈家学的一身本事,就是为了保护小姐安危,如今侯爷出事,我岂有弃小姐不顾的道理。”
“属下也是,属下爹爹是永隆十一年战死的,被侯爷挑中到小姐身边,才习得这身武艺。”
“三小姐,不要赶我们走,当年我爹随着侯爷战死都不怕,我这个当儿子的,哪有遇到这么点小事就逃跑的道理。”
沈绛站在门口,听着这一声声恳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