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现在她是什么,罪臣之女,旁人躲都来不及,何必上门讨别人的嫌。
  沈绛见阿鸢眼巴巴望着自己,只得哄她:“等我们安顿好了,再去拜访大姐姐吧,免得国公府真把我们当成是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
  阿鸢听到这话,叹了一口气。
  用过午膳后,沈绛让卓定套上马车,带着阿鸢出门。
  卓定亲自驾车,一路往京城东边。
  京城一直有‘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说法。
  长平侯府就在西城的观儿胡同,卓定打小就学的行军打仗的本事,脑子里有本活地图。他虽没来过京城,可是京城的布局他却了熟于心。
  等到了侯府门口,就见往常威风凛凛的石狮子,此刻也落了灰。
  朱红包铜皮大门上,明晃晃贴着封条。
  连门口长平侯府的匾额都被摘了,衰败之感扑面而来。
  哪怕沈绛曾梦见这样的画面,却依旧不如亲眼所见来的真实。
  长平侯府真的被抄家夺爵,不复存在了。
  沈绛掀着车帘,一言不发地望着对面的侯府大门。
  阿鸢见状,以为她是触景伤情,劝道:“小姐,要不咱们回去吧。”
  沈绛却突然开口说:“卓定,从明日开始,你跟其他人四处打听关于我爹还有侯府其他人的消息。”
  她知道沈作明现在被关在昭狱。
  那个地方,寻常人根本进不得,更别说探监。
  侯府还有不少旧人,很多都是跟着沈作明征战漠北的旧部,情谊非同一般。
  卓定坐在车架上,隔着车门应道:“属下遵命。”
  *
  晚上入睡前,阿鸢忙着将自带的干净被褥换到床上。
  沈绛见她忙来忙去,吩咐道:“不用这么麻烦。”
  阿鸢立即说:“那可不行,他们几个都是大男人不讲究这些,小姐您是娇滴滴的姑娘家,可不能睡这硬炕臭被。”
  沈绛不在意道:“如今我已经不是侯府的小姐了。”
  这话让阿鸢手上的动作顿住。
  许久,小姑娘扭头看过来,脸上带着一种倔强:“只要我手脚没断,就不会让小姐受一丁点委屈。”
  沈绛本意是想让她尽早适应。
  往后,她的身份再不是养在深闺的矜贵千金。
  衢州虽是小地方,但沈绛的吃穿用度一应照着京城里的大姐姐她们。
  她过了十六年的侯府嫡小姐,金尊玉贵的日子。
  连她身边阿鸢这个大丫鬟,往日都未曾做过重活。
  沈绛摇头:“如今连偌大的侯府都被抄了家,我们何苦守着这点矜持。”
  或许是那场梦境里,沈绛亲眼看到了自己的死亡。她反而比别人,更容易接受长平侯府落败的事实。
  毕竟命都没了,这些身外之物有什么用。
  阿鸢今日却格外倔强,她说道:“奴婢就是伺候小姐的,哪有让小姐委屈的道理。”
  此时见阿鸢更认真铺着床,沈绛不说话了。
  随她去吧。
  想到这里,沈绛心底自嘲一笑。
  她这个侯府姑娘,倒是挺快适应了现在这个落败千金的角色。
  ‘死’过一次的人,果然不一样。
  *
  阿鸢铺完被子后,又拎着水壶出去打水。
  谁知没一会儿,她拎着热水回来。
  “原来这里热水都得花银钱现买,京城的客栈还真是想着法子捞钱。”阿鸢小声抱怨。
  说起银子,原本正在写东西的沈绛,不由抬起头。
  阿鸢替她倒了一杯茶,探头过来:“小姐,你这些天都在写什么呢?”
  之前只要到了一处驿站,沈绛就会将这个册子拿出来,写了一路。
  “银子。”
  阿鸢:“啊?”
  “我在想,怎么样才能在短时间,弄到一大笔银子。”
  钱到用时方恨少。
  京城消息前脚传过来,沈绛就让账房把家里的银钱都清点了一遍。
  结果现银居然不足一千两。
  家里有不少田地和庄子,可这些地大多让沈家族人在种,每年交的租子极少。
  沈作明是有侯爵的人,自然不会跟族人计较这些。
  况且沈家在衢州是世家大族,族亲众多,沈作明作为沈家如今当家人,哪年不是往族里贴补银子。
  因沈作明也跟沈绛说过,若是不过分的要求,能帮就帮。
  家里亲族长辈,婚丧嫁娶,总会求到沈绛跟前。
  京里每年送两千两银子给沈绛,她自己没用多少,大半贴补了族里。
  族里开办的族学,一切花销费用,全都是从家里过的账。
  抄家夺爵的消息传来,账面上根本没现银。
  阿鸢震惊道:“小姐,您不是把家里的东西都卖了,银子还不够吗?”
  沈绛揉了下额头:“锦上添花的人多,雪中送炭的却少,当初我着急卖东西,当铺的人压了价钱,家里的地契和房契我还没来得及动。”
  时间太紧,沈绛只将好出手的卖了。
  后来又遣散家里的仆人,花了些银两,最后离开时,她身上只带了三千两的银票。
  三千两看似不少。
  可对她来说,却不够,远远不够。
  她手里什么都没有,无权无兵,还是别人眼中的弱质女流。
  只有钱,才能替她开路。
  阿鸢:“小姐,你想到怎么赚钱了吗?”
  “还没。”
  这就是头疼的地方啊。
  沈绛望着桌上的水壶,突然笑了下,就连客栈这样的地方都有捞偏门的法子。
  京城那么大,总能有办法。
  第10章
  第二日一早,卓定就跟其他人出了门打探消息。
  沈绛打算带着阿鸢,去找一个牙行,租一处住所。
  京城物价高昂,他们这么多人一直住在客栈,不是长久办法。
  可逛了几处之后,都没找到合适的住所。
  沈绛只能带阿鸢回客栈,两人奔波了一早上,回来就上了大堂二楼用午膳。
  这客栈正对着街道,窗子半支着,楼下小贩的叫卖声,格外清晰。
  直到小贩的吆喝声响起,“糖葫芦,糖葫芦,又大又圆的糖葫芦。”
  这次连沈绛都颇感兴趣的凑过来。
  阿鸢惊喜道:“小姐,是卖糖葫芦的。”
  这丫头嘴馋,以前在衢州时,沈绛带她出门,她都要买上一串糖葫芦。
  透过窗子就看见一堆小孩子,此刻正站在一个买糖葫芦的小贩旁边,小贩手里抱着一根长棍,上面插着一根又一根鲜艳欲滴的糖葫芦。
  红色的山楂,裹着泛着金黄色泽的糖浆,显得格外诱人。
  沈绛看着阿鸢心痒难耐的模样,她轻摇扇子,“走吧,少爷带你买糖葫芦去。”
  “谢少爷。”阿鸢正要做福身礼,却又想起她现在穿着男装。
  沈绛潇洒转身,径直下了楼。
  阿鸢很快跟上,两人一前一后到了楼下。
  待她们到了小贩身边,有孩子手里拿着刚买到手的糖葫芦,而更多的孩子,则是眼巴巴的看着。
  毕竟这样在大街上四处乱跑的孩子,多半都是平民百姓家里的。
  手里连一个铜子,估计都拿不出来。
  阿鸢拿出荷包买下糖葫芦,拿到手里,才发现小孩子的目光刷的盯向她。
  沈绛轻笑出声,看着阿鸢:“真好意思,让人家看着你吃啊?”
  阿鸢正嘟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