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姝_5
  什么叫生活?跟老板在一起才叫生活!他心中喟叹,总是抿成直线的嘴角终于翘了翘,挤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少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幼童露出“面无表情”之外的表情,忍不住上前,戳了戳他左腮的小坑,轻笑道,“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有姝竟还长着两个小酒窝。”
  有姝翘起的唇角慢慢拉平,揉着腮帮子道,“谢谢主子,日后有姝定然为主子赴汤蹈火!”或许对少年来说,他给予的一切并不算什么,不过举手之劳而已,但对来自于末世的有姝而言,食物、衣服、安身立命之所,已是他得到的最珍贵的礼物。得到多少便要付出多少,日后若少年有难,有姝就算豁出性命也会相助。
  看见幼童眼中的感激与坚持,少年内心颇受触动。他习惯了带着目的性去结交一个人,也习惯了面上一套背后一套,然而当他施展手段来应付眼前这个纯白如纸的小娃娃时,竟觉得羞愧无比。但是人总会长大,亦总会改变,谁又能一直保持初心?若小娃娃永远如现在这般赤诚,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利用他。
  罢了,现在想这些还为时尚早,日后再看吧。思及此,少年弯腰,温柔万分的抚了抚有姝冰冷的面颊。
  两名护卫发现,主子最近开朗了许多,也染上了逗弄有姝的恶习。他明知道有姝嘴馋,吩咐他们买来一大堆吃食摆放在桌上,却偏不让有姝碰触,叫有姝又是瞪眼又是流口水,好不容易大发慈悲递一块糕点过去,自己却站得笔直,让有姝蹦蹦跳跳地去抢。
  有姝也是个傻的,每次都会上当,便是蹦得满头大汗也不放弃,最后四肢攀在主子身上,像小猴子一般往上爬,誓要把糕点吃进肚子里才肯罢休。直到这时,主子才会低笑着把身上的小猴子撕下来,把糕点掰碎了亲手喂过去。
  这样富有童真和朝气的主子,两名护卫从未见过,内心颇受震动的同时又觉得很欣慰。看来主子已经走出了被放逐的阴霾。
  这日,少年雷打不动的待在习字。有姝站在凳子上帮他磨墨,磨完之后负手站立,表情严肃的等待下一份差事。少年抽空扫幼童一眼,温声道,“站着多累?去那边坐着烤火,你瞧你,耳朵上都长了冻疮。”
  有姝连忙掩住耳朵,却不小心把红肿的手背也露了出来。
  “手上竟也长了几个。”少年一面叹息一面从抽屉里取出一盒药膏,均匀涂抹在幼童手背和耳朵上,末了挥袖,“走吧,去边上待着。”
  有姝感激不尽的看少年一眼,这才跳下凳子,走到火炉边暖手。他已经不想再道谢了,因为少年对他的照顾,无论多少声谢谢都无法抵消。他只能将这份恩情记在心里,日后倾尽全力报答。如果没有少年,他知道自己活不到现在这个时候。这个世界虽没有丧尸,但无形的鬼怪却远比丧尸更可怕。
  想起鬼怪,有姝放松的心弦立马绷紧。掐指一算,那厉鬼已经消失了八九天,也不知这八九天里又害死了几个人,吸了多少阳气。他每消失一次,下回再出现时便会强大很多,叫有姝一时一刻也不敢放松警惕。
  第11章 四十千
  内心暗藏许多忧虑,有姝觉得自己必须吃点东西压压惊,于是掏出怀里用油纸包好的核桃酥,小口小口地啃。咔擦咔擦的咀嚼声不绝于耳,像是屋子里藏了一只偷食的小老鼠,叫人很难集中精神。
  少年忍了又忍,终是没忍住,招手将有姝叫过来。
  有姝走到书桌边,一边嚼东西一边含糊道,“主子有何吩咐?”
  少年见他嘴角沾满糕饼屑,无奈的替他抹去,“日后不许在书房里吃这种酥饼,听见了吗?”
  “听见了。”有姝乖乖点头,继而追问,“那我能吃什么?”
  嘴巴真是一刻都停不下来。少年莞尔,从抽屉里取出一包蜜饯,“吃这种不会发出声响的食物。好了,一边儿待着去。”
  只要是能吃的,有姝都喜欢。他眼睛亮了亮,接过蜜饯后立马往嘴里塞了一颗,然后走回角落烤火。书房里终于安静下来,少年看了几页书,回头再去看有姝,发现他脸颊鼓起一个小包,显然是把果肉吃完了,却舍不得吐出里面的核,只等着把甜味全都吸干净。
  少年无声笑了,遍布阴云的心头慢慢露出一线阳光,虽然被放逐到这等苦寒之地修行,却似乎比待在皇城更有乐趣。放下书,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他温声道,“午时了,回去用膳。”
  吃饭这种事,有姝向来不落于人后。他立马蹦起来,把早已准备好的暖炉塞进少年手里,急道,“主子你等等,我马上去灶房取饭菜。”
  “先伺候我更衣再去。”少年将蹦出门槛的幼童拽回来,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
  有姝耳根微微一红,连忙规规矩矩的跟在少年身后。少年爱洁,一日必要换三套衣服,早中晚各一套,否则便浑身不舒坦。二人回到卧房,阿大恰巧把新裁好的衣服送来。
  “这几套是有姝的,快穿上试试。”阿大笑呵呵的打开其中一个小包裹。
  有姝踮起脚尖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尺寸,有内衣也有棉袄,还有两双牛皮靴子,里面夹了羊羔毛,穿上一定很暖和。他本就黑亮的眼珠似在发光,却还是压下满心喜悦,把少年的衣服取下来,说道,“先帮主子更衣吧,这些衣服我回去再试。”
  “现在就试,不合身我叫他们改。”少年却不答应,亲手为幼童穿衣。
  棉袄做得很厚,颜色也十分鲜亮,有姝最近长胖了些许,蜡黄的皮肤变得白白嫩嫩,看上去像个移动的粉团子,着实招人喜欢。少年将手放置在他头顶,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半晌,这才满意的笑了,“我家有姝果然是个美人。”
  有姝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两个小酒窝。
  少年越看越喜欢,将他拉进怀里,伸手去戳小酒窝,连戳了好几下才作罢,笑道,“行了,快点更衣用膳。”
  被“用膳”两个字激励,本就心情愉快的有姝像打了鸡血,三两下把沉重的椅子拖到少年身边,站上去为他解衣带和腰带,完了将他推坐在床沿,蹲下身脱鞋。
  少年的恶趣味又犯了,故意将脚背弓起,叫有姝无论如何也没法把靴子拽下来。有姝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脸颊一时间憋得通红,却不防少年忽然放松脚背,让靴子猛然脱落。
  有姝顺着惯性往后栽倒,不但摔了个屁股朝天,还像球一样滚了两圈,好半天爬不起来。所幸卧室内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倒是没感觉到疼痛。他一面揉着小屁股,一面认真提议,“主子,你的靴子小了,我重新帮你做几双吧?保证比布庄的裁缝做得好。”
  这话并非虚言,末世里物资短缺,有衣服鞋子穿就算不错了,谁舍得扔掉?破了就重新缝上,直到缝无可缝为止。作为勤杂工,有姝没少帮人缝衣服鞋袜,生活技能早已点满。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怎能如此好骗?少年心内暗笑不已,面上却分毫不显,捏着他长满冻疮的小胖手,调侃道,“你这小手恐连绣花针都捏不住,还能做靴子?你看这几寸厚的鞋底,得一针一线地纳,没有一把子力气可不行。你有这份心足矣,主子我很欢喜。”
  纳鞋底的确是个问题,有姝再次为自己的年龄感到无力,闷闷不乐地道,“那等我长大了再帮主子做鞋。”似想到什么,他又高兴起来,翘着唇,露出两个小酒窝,“做衣服不费力,我先帮主子做两套春衫吧,再过一两个月就能穿了。”
  少年虽然不抱什么期待,却依然爽朗的笑了,“行,我便等着穿有姝帮我做的新衣服。”原以为母后去后,便再也没人会亲手为自己缝制衣物,并且将自己的吃穿住行、喜怒哀乐放在心上。但有姝做到了,不是下仆对主人的尊敬与职责,而是真切的关怀与感激。
  两个皆被父亲抛弃的人能在千里之外的梁州汇聚,未尝不是一种缘分。
  阿大不敢打扰心情愉悦的主子,将衣服收进箱笼,转去灶房端饭菜,刚走出院门,就见阿二将一位老妇和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拦住。
  “这位小哥,奴家是来探望大少爷的,烦请您通报一声。”宋妈妈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想塞进阿二手里。
  阿二不肯接,明知故问道,“你家少爷是谁?”
  “我家少爷就是我家少爷,还能是谁?他原先住在东院的厢房,我们找过去,那里的僧人却说他搬来了这里。”宋妈妈没读过书,哪里敢擅自给少爷取名字,是以,现下有人问起竟不知该怎么称呼。
  “你家少爷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儿?”阿大走过去盘问。两人跟自家主子学坏了,时不时便恶趣味发作,分明已把主仆三人的背景查了个底儿掉,却硬是要装傻。
  “我家少爷今年五岁,这么高,眉淡、眼大、鼻高、嘴小、脸圆,十分玉雪可爱。”
  “就是有点瘦,表情呆呆的,不常笑。”白芍跟着补充。
  “什么叫呆呆的,那是憨态可掬,憨态可掬!你这死丫头,没读过书就是不会说话!”宋妈妈不乐意了,狠狠戳白芍脑门。
  阿大、阿二忍笑忍得十分辛苦。怪不得有姝如此有趣,原来是耳濡目染的缘故。阿大放缓面色道,“我大约知道你们要找谁了,稍等,我去叫有姝。”
  宋妈妈和白芍大松口气,忙不迭的道谢。
  有姝很快随着阿大出来,将宋妈妈和白芍拉到自己原先那个房间。如今,他时时刻刻跟在少年身边,便是晚上睡觉也不分开,故此,屋里许久没人居住,已积了一层灰。宋妈妈原以为他受了怠慢,听了内情才叹道,“贵人心善,老奴帮贵人立个长生牌。”
  有姝点点头,从袖袋里掏出五两银子,奶声奶气道,“定要用我的钱立长生牌,往后我日日去添香油。”上辈子,有姝是不信鬼神的,这辈子却不得不信。那厉鬼说他已上了阎王爷的生死薄,既有阎王,便肯定会有神佛,多多为主子积些阴德,他日后也能过得顺遂一点。不似王象乾,做了太多损阴德的事,叫厉鬼找上门来,还连累了自己。
  “少爷,你哪儿来的银子?”宋妈妈面露忧虑。
  “主,贵人给的。妈妈放心,等我长大了,一定加倍还给贵人。”有姝没敢说自己签了卖身契,将银子塞进宋妈妈手里,继续道,“对了,贵人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有姝,日后你们便叫我有姝。”
  “这如何使得?少爷就是少爷,上下尊卑可不能乱。”宋妈妈坚决不肯,细细回味“有姝”二字,赞道,“虽然不解其意,但听着就很雅致。好,这个名字好。”
  白芍也竖起拇指连声说好,末了看看四周,压低嗓音询问厉鬼的事,听少爷说待在贵人身边厉鬼便不敢来了,不免长舒口气。主仆三人聊了聊彼此近况,又吃完阿大送来的饭菜,这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有姝将人送到寺门外,远远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在山路尽头,正要回转,一名僧人抱着一大捆干柴从另一条山道走过来。
  “小施主,贫僧方才崴了脚,烦请您帮贫僧分担分担。”他放下干柴,指了指自己红肿的脚踝。
  有姝性情冷淡,对陌生人总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莫说僧人需要帮助,便是死在他面前,亦无法令他眨一下眼皮。他对僧人视若无睹,径直转身入内。僧人眸色微微一暗,跨步上前去掐他脖颈。
  急促的脚步声引起了有姝的警觉,他并未回头查探,而是撩起衣摆狂奔,却因为腿短,很快被追上。
  “往哪里跑?你若不死,我的名字便不能从生死薄上消去,如何重新投胎做人?你害我至此,总要付出代价!”僧人阴恻恻的嗓音响在耳畔,叫有姝头皮发麻。他反手去抠僧人双眼,却不小心划破耳朵上的冻疮,流了许多血。
  僧人愣了愣,随即扑上去吸食鲜血,含糊道,“没想到你竟是世外之人!好啊,喝足了你的血,我亦能成为世外之人,断了因果轮回!妙哉妙哉!”
  危急时刻,有姝的大脑依然在高速运转。从厉鬼的低语中他得知了一个惊天噩耗:自己的鲜血对妖魔鬼怪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其效果不亚于唐僧肉。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喝了自己的血大概也一样。
  换句话说,他现在的境况与末世一般无二,一旦流血,就会被周围的鬼怪分食殆尽。
  第12章 四十千
  有姝虽然年纪小,却见过许多大场面,很快就摆脱恐惧,努力求生。他再次抬手,狠狠朝僧人眼睛抠去,对方立刻松开手,捂住眼睛惨叫。趁着这个空隙,有姝拔腿狂奔,匆忙间回头一看,却见僧人根本不在乎破掉的追了过来。想也是,这具身体到底不是他的,便是再痛,为了世外之人的血肉,他也能忍耐。
  有姝腿短,速度如何比得上一个成年人,眼看就要被追上了,不禁暗暗叫苦,早知道厉鬼如此穷追不舍,无孔不入,自己就该时时刻刻跟在主子身边。然而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他就算插上翅膀,也不可能瞬间飞回去。
  “救命!主子救命!”有姝扯开嗓子大喊,但此处离佛殿很遥远,路径也很偏僻,莫说少年,便是寺内僧人也不见踪影。
  听见背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有姝隐隐感到绝望,却在危难之际,一阵破空声忽然而至,紧接着便是两声惨叫。有姝回头去看,发现被厉鬼附体的僧人已瘫倒在地,左右腿各有一个血洞,显然是被暗器所伤。谁人助我?又为何躲在暗处不肯现身?有姝不敢停下来,边跑边快速思索,眼看小院的拱门近在咫尺,差点喜极而泣。
  他知道自己虽然身世离奇,却绝不会有人在暗中保护。他爹没那个心,他娘没那个力,想来想去,这些隐藏在暗处的人要保护的对象,唯有主子。是了,他身携龙气,有几个暗卫也很合理。
  算一算,这是主子第几次救自己的命?有姝跨进院门时感激不尽的暗忖。
  与此同时,少年也从暗卫处得到有姝遇袭的消息,正推开房门急急跑出来,与慌不择路的幼童撞了个满怀。一跌入檀香幽幽的温暖怀抱,有姝就彻底放心了,四肢用力缠在少年腿上,撕都撕不下来。不分开了,除非灭掉厉鬼,否则这辈子都不与主子分开。这样想着,他抱得更紧,将苍白的小脸贴在少年大腿上。
  “没事了,有姝别怕,现在没事了。”少年弯下腰,将瑟瑟发抖的幼童抱入怀里拍抚。
  有姝没啃声,感觉自己被抱离地面,连忙去搂少年脖颈,并把脸埋在对方颈窝处。世上最安全的去处果然唯有这里。
  少年将受了惊吓的幼童带回屋内,找出金创药替他包扎被咬得鲜血淋漓的耳朵。阿大、阿二奉命前去审问那僧人,却得知对方已莫名其妙地暴毙而亡,秘密遣了仵作去验,竟找不出确切的死因。
  僧人究竟是冲谁而来?有姝还是自己?这个问题少年很想弄明白,但经过大半月的调查,却没发现任何可疑之处,时日一长也就抛开了。
  有姝这回受惊不小,连啃了十几个窝窝头才缓过劲儿来,从此便黏着少年不放,走哪儿跟哪儿,像个小尾巴。少年也不觉得厌烦,处处照拂不说,还亲自教导他读书习字。两人的相处渐入佳境,看着不像主仆,倒似父子。
  虽然待在少年身边很安全,但把自己的性命交到别人手中,有姝无论如何也不放心。每到空闲,他便开始琢磨如何弄死厉鬼。目前,他还未发现厉鬼的弱点,反而让对方抓住自己一个把柄。对方连寺庙都敢闯,还杀死一名僧人,可见并不惧怕那些泥塑的神佛。这世上能克制他的东西也许很多,但有姝知道的,却唯有少年一个。
  故此,弄死厉鬼的关键还在少年身上。若是能将他的龙气收为己用就好了。思及此,有姝的思路瞬间打开。他没研究过龙气,但所谓的龙气,归根结底是一种力量,与异能没什么差别。异能可以夺取,龙气自然也可以。
  夺取异能只需挖出异能者的晶核并吸收,龙气呢?要知道,少年只是个普通人,并没有晶核。难道要喝了他的血,吃了他的肉?像厉鬼对付自己那般?有姝疯狂摇头,把这个可怕的想法彻底摒除。他或许没什么节操和下限,三观也略有点歪,却素来奉行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行为准则。少年并未伤害过他,相反,还曾几次三番救他于水火。为了保住性命而谋害少年,这种事他绝不会做。
  有姝苦思好几天,终是把夺取龙气的想法压了下去。他向少年讨要了一块随身携带的玉佩,想知道一件器物若长久摆放在少年身边,会不会沾染龙气从而具备驱邪防身的功效。但事实是,他带着玉佩刚走出院门,就差点被厉鬼袭击。好在他早有准备,感觉到一股阴风卷过来,立马扯开喉咙喊主子,把那厉鬼硬生生吓走了。
  打那以后,有姝再也不敢拿自己的小命来玩,越发不敢离开少年一步。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不知不觉便过了十年,有姝从手短腿短的奶娃娃,长成了风度翩翩的少年郎,而本就身形挺拔的少年,如今越发俊美无俦,贵气逼人。
  开元寺的香火还是那般萧条,寺内屋舍年久失修,已是破败不堪,许多僧人受不得苦,纷纷还俗去了。有姝和自家主子居住的小院因无人打理,连瓦沿上都长满了蒿草,鸟儿藏在蒿草里筑巢产蛋,到了春夏两季便莺啼阵阵,雀鸣声声,很有几分野趣。
  这日,姬长夜,也就是当初的少年,正站在书桌后练字。他气质儒雅,面容温和,一笔狂草却大有气吞山河,威震八方之势。阿大凑近了细细一看,乃是“扭转乾坤”四字。
  姬长夜放下毛笔,习惯性的去看角落,却见有姝嘴里正含着一枚蜜饯,将腮帮子顶起一个小鼓包,本就未曾退去婴儿肥的脸庞越发显得逗趣可爱。然而更令人忍俊不禁的还是他的动作。他竟捏着一枚绣花针,熟练的穿针走线缝制衣物,若身穿花花绿绿的襦裙,俨然就是个小姑娘。
  姬长夜以拳抵唇,低低笑了两声,这才招手唤他过来,“有姝,看看你长高没有。”
  有姝放下针线,走到书柜边站定。他已经长大了,看向主子却还是需要仰视,为对方戴发冠依然得踮脚,此生怕是毫无赶超的希望。他背抵书柜,站得笔直,满怀希冀的询问,“长高了吗?”
  姬长夜用匕首在书柜上做了一个记号,颔首道,“长高了一寸,不错。”
  “才一寸?”有姝明亮的眼睛暗淡下去,转身自己比划了一下,不得不承认这个残酷的事实。
  “一年长一寸,还有五年可长,或许能及我耳际。”姬长夜揉弄少年柔软乌黑的发丝,脸上满是温柔宠溺之情。将一个奶娃娃精心喂养成秀丽无双的少年,那种满足感虽比不上暗中翻搅天下大势的畅快,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若在喂养的同时得到对方的全部感激与热爱,便更让人无法放手。
  姬长夜有些上瘾,是故,当得知自己的布局已开始奏效,竟不知该如何抉择。他找了个借口遣走有姝,拧眉道,“上京有何异动?”
  “这是刚到的书信,皇太后与皇上正为七皇子的属地问题展开博弈,想来不日便会召您回京。”阿大奉上一封密函。
  姬长夜展开书信细看,眉头非但未曾舒展,反而皱得更紧。
  阿大不知他在忧虑什么,偏要戳他的痛处,“主子,咱们什么时候把有姝送回王家?若是您开口,他定然为您肝脑涂地。王象乾如今是太子的心腹,若扳倒了他,定能重创太子一系。”
  培养一名暗探,继而将对方送到自己的敌人身边,这种事于姬长夜而言已是稀疏平常,无需挂怀。但轮到有姝,他却迟迟拿不定主意。有姝的确很聪明,尤其是读书习字,几乎一教就会,举一反三,但在人情世故方面却单纯得像一张白纸。他从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亦不明白何谓人心险恶,将他送回王家,面对后宅的阴私与朝堂的风云,在种种阴谋算计中变得伤痕累累,满目沧桑,姬长夜舍不得,真的舍不得。
  他揉了揉太阳穴,叹息道,“再等等,让我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