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131
夏枫也附和道:“是的,艾米辛姐姐除外,你只需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就是给他们帮忙了。”
“夏枫,您不会以为我有为自己打算的心思吧?我可真没有,只是非常相信我的丈夫巴依,这么多年来,他的决定就没错过。”
“那你觉得我跟巴依相比呢,论做生意的头脑,你是信他还是信我。”
艾米辛无一丝犹豫,立刻回答:“当然信您啦,他哪能跟您比。”
娜玛和萝呼多差点笑出声来,弄得巴依一脸臊红。
“所以,既然你信我,那就按我说的做吧。”
“啊?”艾米辛发现自己被绕进去了,听见丈夫悄声跟她咬耳朵:你也要相信萝呼多和娜伊呀,她们跟夏枫的时间最久。
艾米辛不好意思地对邦克笑笑,惊觉得自己刚刚看不起人了......
夏枫原本打算过了霍利节才南下的,不过,需要找到阿妮娅的表妹,还非霍利节不可。他们去了南边是两眼一摸黑,正好节日期间没有阶级之份人又多,便于行动。
船行大概需要一个月,到了海德拉巴节日还没过完,夏枫以为自己计算无误。于是,次日一早,唐轩之带着夏枫和姜戈坐上满载砂糖的货船“圣雄”号驶离码头。
第一次行商啊,夏枫站在船头颇为志得意满。这艘打着皇家旗号的大船,行到哪里都有别的船只避让,靠岸时,还能享受官船的补给。
当然这只是在北部阿克巴的统治区域,过了贝拿勒斯再往南就是巴特那了,一路下去,进入孟加拉湾,全都是别人的地盘,肯定没有现在方便,不知将要面对些什么。阿妮娅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替她报仇的人已经踏上了征程。
从海路由东绕到南部去,多一半的路程,实际上却要安全好几倍,还能快上许多。因为陆路说不定会遇到瘟疫山崩干旱,还有战争,这些种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会让他们时时陷入危险之中。阿妮娅是聪明的,所以她才给出三年之限,要进入海得拉巴并非那么容易。
十天之后,圣雄号在贝拿勒斯码头享受完官船的最后一次补给,唐轩之就坐不住了。他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船头船尾的火炮,把五百多精兵叫唤起来做一遍军演才宣布放早饭。
“你说我们值得吗?”他问道。
“你可以不去。”夏枫呛道。
“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唐轩之斜了她一眼,又道:“你说如果我们现在开圣雄号冲回大明去,会不会有问题?”
“有问题,肯定会被你们的大明水师打沉,咱俩连同船上五百精兵,还有姜戈通通嗝屁。”
唐轩之整了整自己的头巾,气道:“得,我说的都是废话。但你敢保证我们能安全驶出海?”
夏枫再次拿出羊皮地图,每次她缓缓展开这软软的有历史感的精美地图时,就会油然生出一种大航海时代老船长的荣誉感。自行想象,一个虚岁十三的小姑娘竟然觉得自己像海盗头子......
她看了快半个月地图,依然只认得脚下的这片水域,再远一点就懵了。阿克巴给的地图跟她后世记忆中的差别也太大了点,又不认识文字,还不如唐轩之懂得多。递给他,问道:“你估计多久可以巴特那。”
“你每次都是这样,空摆半天驾势,最后还是要问我。别再看了,一个月后再研究吧,一路南下迟早会看见大海的。”唐轩之把地图卷起来揣在自己怀里。
夏枫计划失误,叹道:“霍利节要在船上过了。”
“我无所谓,在大明时最怕过年,到了外面就是一个人过。”他咧嘴笑道:“不过今年不同了,有你陪我。”
“过了霍利节,阿妮娅的表妹韦希莎不会随便出门了,怎么下药?难道真要按她给的地图进入阿米塔布的城堡?”
唐轩之指向船尾发呆却竖着耳朵的姜戈,说道:“他不是南部人吗?让他假扮象师混进去下药。”
“确定?”
“不确定,哈哈,别担心了,到时自然就有办法了。你选择冬天南下是正确的,夏天跑船谁受得了?”
夏枫知道他就这德性,揭过此事,与他商量到了巴特那售砂糖的事情。这次他没推诿,说包在他身上,让夏枫只管等着数钱就行。
午饭照例是干鸡肉,船上的活羊只剩十头了,唐轩之两天烤一只,估计没出海就会被他吃光。夏枫嘱咐他再买二十头回来,免得到了海上只能吃鱼。
姜戈笑了,他道:“大人,我们是沿海岸线走,出了海也有吃的。”
夏枫难得见姜戈与她对话,什么时候偷偷学会了北部语她竟还不知道。笑问:“你就是从海上过来的吗?”
姜戈点头,脸上浮现痛楚,低声道:“我们一大家子人,就只有我跟妹妹活下来了。父母和三个弟弟都闷死在货舱中,被扔进海里喂鱼了。”
最后,他的妹妹也惨死在哈特的手里,这事夏枫知道。她顿了一会儿,才问:“海上太平吗?”
“我只知道沿途有货物和吃食搬进货舱,并不知道是否太平,也不知家乡今年收成好不好。如果不好,可能日子又难过了。”
“南部各地都在打仗吗?”
姜戈一脸愁苦:“不像莫卧儿,我们南部每个邦都有一个独立的领主,他们不占土地只是掠夺食物和金子。有时候,常常是几个领主打成一片,苦的总是我们平民。”
“是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夏枫暗暗数了一遍船上的枪支,估计自保应该是够了吧。又问姜戈:“你知道海得拉巴的庞杜家族吗?”
姜戈不好意思地摇头:“我是卖身之后才知道我的家乡属于海得拉巴,之前都不知道那是我们南部最大的邦。我出生的村子很小,又从来没有走出过村子......”
“不知道没关系,有我莫卧尔的圣雄唐大人在,他会想办法找到的。”庞杜嘛,连卡布尔夫人的父亲都知道,肯定是个大家族。
姜戈忍不住笑了,近距离跟他们相处了半个月,夏枫这话是调侃唐轩之,他哪会听不出来。刚开始时唐轩之呛夏枫,姜戈义愤填膺,久了之后也慢慢接受了那个大明人。夏枫大人比他聪明,她不会吃亏的。
下午唐轩之上船来,一脸严肃:“告诉你,有三家还要订货,我把作坊地址留给他们了。”
“不错啊,看来你不适合做绸缎生意,适合做吃食呀。”有钱赚怎么还板着脸,夏枫不明白。
“这生意不是我谈成的,是船老大奇哈尔。”
夏枫见他表情愈发冷,问道:“怎么了?”
“奇哈尔打听来的消息,得知前面昨晚两船交火,死了三百多人。今晚我们不能走了,只能白天行船。”
“河盗?不是要过霍利节了吗,怎么还有河盗出没。”
“我怀疑是姚敬隋那些游兵散将吧。”唐轩之拧眉:“如果不是你在船上,我非得过去把他们全给没了不可。”
“那就去灭了呀,怕什么。”夏枫故意说道。
唐轩之摸了下鼻头,他只是图个嘴上痛快而已,忙道:“不行,太危险,我们没有经验,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在德里跑了半年船,比你更了解河上的情况。没有十成把握,不会让你冒险。关键问题是打光了炮弹,后面怎么办?”
☆、第124章 【】
“当然是命重要,你看着办吧。”
改装后的圣雄号,气势凶凶疾速行驶,那些小船生怕惹得这艘全副武装的大船看不顺眼一个大炮射过来,使劲儿往边上靠,差点搁浅。很多不知道的,还以为莫卧儿的水师前去帮他们剿水匪呢。
十天之后来到贝古瑟赖,一路畅通无阻,别说正面遭遇海盗,连大船都没碰上几条。夏枫愈发肯定之前的水匪头子是大明人了,华夏不是有条江湖铁律吗?——民不与官斗。她暗自庆幸把姚敬隋弄死了,这些水匪找不到他终究会散开;如若不然,姚敬隋逃出来不知道会形成怎样的祸害。
照此速度,圣雄号再行半个月,就到呼格里,那是葡萄牙人的地盘,他们在此时被明朝人称之为小弗朗机人,印度也不例外。
出发前满载砂糖,卖去一半,船身吃水线不降反升,船上满满的全是火药。夏枫也顾不得心疼卢比了,安全第一。
剩下的一半砂糖是准备跟小弗朗机人交换火.枪的,界时,船上的五百精兵一人一支藏在身上登岸,唐轩之总可以放心了吧。夏枫理解他身为“老外”的顾忌,更何况在他的潜意识里,印度本是蛮荒之地,南部人更野蛮。
唐轩之把练功改在河上,每天他都要在河中漂移两个时辰,上岸后浑身还冒热气。夏枫也想下去试试,奈何衣衫太薄,一下水就“轮廓”尽显,又不能像他那样只着一件罩衫。但是,运上内力在河面踏一踏是可以的。所以走了四十多天,夏枫的轻功是突飞猛进。
南部的阳光炽热,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冬意。在德里养了半年养得些许白的唐轩之又晒黑了,而夏枫的肤色一点也没变,还是小麦色。因练功的原因,她的目力越来越好,“那啥”不按常理发育得很快,金刚芭比的肌肉终于退去,她也就提前“抽条”了,只有脸上还有点婴儿肥,两颊肉嘟嘟的。
夏枫第二次仔细“照镜子”,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的小水塘里。此时恒河水倒映出的相貌让她顺眼许多,“什么叫女大十八变,这是我的眼睛吗?”这眼睛也太漂亮了吧,跟黑葡萄似的,又大又亮。因为有一丝浅浅的凹度,看起来具备一些异域风情,五官在她的眼中无比协调。呃......夏枫感觉自己真像个中印混血儿。
“快看,红毛鬼的教堂。”船把式奇哈尔遥摇指着前方,雾色中依稀可见尖尖的屋顶。
夏枫骨头都在船上坐僵了,终于到了呼格里,那些西洋风的建筑对穿越者来说,反而比印度风格更为熟悉。
奇哈尔又道:“他们的船跟我们的不同,两位大人仔细看,那船较我的更长更窄,小家子气。”
“哈哈。”夏枫只想说奇哈尔没见识,这种船在河上才跑得快呢。
“夏枫,您不会以为我有为自己打算的心思吧?我可真没有,只是非常相信我的丈夫巴依,这么多年来,他的决定就没错过。”
“那你觉得我跟巴依相比呢,论做生意的头脑,你是信他还是信我。”
艾米辛无一丝犹豫,立刻回答:“当然信您啦,他哪能跟您比。”
娜玛和萝呼多差点笑出声来,弄得巴依一脸臊红。
“所以,既然你信我,那就按我说的做吧。”
“啊?”艾米辛发现自己被绕进去了,听见丈夫悄声跟她咬耳朵:你也要相信萝呼多和娜伊呀,她们跟夏枫的时间最久。
艾米辛不好意思地对邦克笑笑,惊觉得自己刚刚看不起人了......
夏枫原本打算过了霍利节才南下的,不过,需要找到阿妮娅的表妹,还非霍利节不可。他们去了南边是两眼一摸黑,正好节日期间没有阶级之份人又多,便于行动。
船行大概需要一个月,到了海德拉巴节日还没过完,夏枫以为自己计算无误。于是,次日一早,唐轩之带着夏枫和姜戈坐上满载砂糖的货船“圣雄”号驶离码头。
第一次行商啊,夏枫站在船头颇为志得意满。这艘打着皇家旗号的大船,行到哪里都有别的船只避让,靠岸时,还能享受官船的补给。
当然这只是在北部阿克巴的统治区域,过了贝拿勒斯再往南就是巴特那了,一路下去,进入孟加拉湾,全都是别人的地盘,肯定没有现在方便,不知将要面对些什么。阿妮娅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替她报仇的人已经踏上了征程。
从海路由东绕到南部去,多一半的路程,实际上却要安全好几倍,还能快上许多。因为陆路说不定会遇到瘟疫山崩干旱,还有战争,这些种种不可抗拒的原因会让他们时时陷入危险之中。阿妮娅是聪明的,所以她才给出三年之限,要进入海得拉巴并非那么容易。
十天之后,圣雄号在贝拿勒斯码头享受完官船的最后一次补给,唐轩之就坐不住了。他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船头船尾的火炮,把五百多精兵叫唤起来做一遍军演才宣布放早饭。
“你说我们值得吗?”他问道。
“你可以不去。”夏枫呛道。
“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唐轩之斜了她一眼,又道:“你说如果我们现在开圣雄号冲回大明去,会不会有问题?”
“有问题,肯定会被你们的大明水师打沉,咱俩连同船上五百精兵,还有姜戈通通嗝屁。”
唐轩之整了整自己的头巾,气道:“得,我说的都是废话。但你敢保证我们能安全驶出海?”
夏枫再次拿出羊皮地图,每次她缓缓展开这软软的有历史感的精美地图时,就会油然生出一种大航海时代老船长的荣誉感。自行想象,一个虚岁十三的小姑娘竟然觉得自己像海盗头子......
她看了快半个月地图,依然只认得脚下的这片水域,再远一点就懵了。阿克巴给的地图跟她后世记忆中的差别也太大了点,又不认识文字,还不如唐轩之懂得多。递给他,问道:“你估计多久可以巴特那。”
“你每次都是这样,空摆半天驾势,最后还是要问我。别再看了,一个月后再研究吧,一路南下迟早会看见大海的。”唐轩之把地图卷起来揣在自己怀里。
夏枫计划失误,叹道:“霍利节要在船上过了。”
“我无所谓,在大明时最怕过年,到了外面就是一个人过。”他咧嘴笑道:“不过今年不同了,有你陪我。”
“过了霍利节,阿妮娅的表妹韦希莎不会随便出门了,怎么下药?难道真要按她给的地图进入阿米塔布的城堡?”
唐轩之指向船尾发呆却竖着耳朵的姜戈,说道:“他不是南部人吗?让他假扮象师混进去下药。”
“确定?”
“不确定,哈哈,别担心了,到时自然就有办法了。你选择冬天南下是正确的,夏天跑船谁受得了?”
夏枫知道他就这德性,揭过此事,与他商量到了巴特那售砂糖的事情。这次他没推诿,说包在他身上,让夏枫只管等着数钱就行。
午饭照例是干鸡肉,船上的活羊只剩十头了,唐轩之两天烤一只,估计没出海就会被他吃光。夏枫嘱咐他再买二十头回来,免得到了海上只能吃鱼。
姜戈笑了,他道:“大人,我们是沿海岸线走,出了海也有吃的。”
夏枫难得见姜戈与她对话,什么时候偷偷学会了北部语她竟还不知道。笑问:“你就是从海上过来的吗?”
姜戈点头,脸上浮现痛楚,低声道:“我们一大家子人,就只有我跟妹妹活下来了。父母和三个弟弟都闷死在货舱中,被扔进海里喂鱼了。”
最后,他的妹妹也惨死在哈特的手里,这事夏枫知道。她顿了一会儿,才问:“海上太平吗?”
“我只知道沿途有货物和吃食搬进货舱,并不知道是否太平,也不知家乡今年收成好不好。如果不好,可能日子又难过了。”
“南部各地都在打仗吗?”
姜戈一脸愁苦:“不像莫卧儿,我们南部每个邦都有一个独立的领主,他们不占土地只是掠夺食物和金子。有时候,常常是几个领主打成一片,苦的总是我们平民。”
“是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夏枫暗暗数了一遍船上的枪支,估计自保应该是够了吧。又问姜戈:“你知道海得拉巴的庞杜家族吗?”
姜戈不好意思地摇头:“我是卖身之后才知道我的家乡属于海得拉巴,之前都不知道那是我们南部最大的邦。我出生的村子很小,又从来没有走出过村子......”
“不知道没关系,有我莫卧尔的圣雄唐大人在,他会想办法找到的。”庞杜嘛,连卡布尔夫人的父亲都知道,肯定是个大家族。
姜戈忍不住笑了,近距离跟他们相处了半个月,夏枫这话是调侃唐轩之,他哪会听不出来。刚开始时唐轩之呛夏枫,姜戈义愤填膺,久了之后也慢慢接受了那个大明人。夏枫大人比他聪明,她不会吃亏的。
下午唐轩之上船来,一脸严肃:“告诉你,有三家还要订货,我把作坊地址留给他们了。”
“不错啊,看来你不适合做绸缎生意,适合做吃食呀。”有钱赚怎么还板着脸,夏枫不明白。
“这生意不是我谈成的,是船老大奇哈尔。”
夏枫见他表情愈发冷,问道:“怎么了?”
“奇哈尔打听来的消息,得知前面昨晚两船交火,死了三百多人。今晚我们不能走了,只能白天行船。”
“河盗?不是要过霍利节了吗,怎么还有河盗出没。”
“我怀疑是姚敬隋那些游兵散将吧。”唐轩之拧眉:“如果不是你在船上,我非得过去把他们全给没了不可。”
“那就去灭了呀,怕什么。”夏枫故意说道。
唐轩之摸了下鼻头,他只是图个嘴上痛快而已,忙道:“不行,太危险,我们没有经验,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在德里跑了半年船,比你更了解河上的情况。没有十成把握,不会让你冒险。关键问题是打光了炮弹,后面怎么办?”
☆、第124章 【】
“当然是命重要,你看着办吧。”
改装后的圣雄号,气势凶凶疾速行驶,那些小船生怕惹得这艘全副武装的大船看不顺眼一个大炮射过来,使劲儿往边上靠,差点搁浅。很多不知道的,还以为莫卧儿的水师前去帮他们剿水匪呢。
十天之后来到贝古瑟赖,一路畅通无阻,别说正面遭遇海盗,连大船都没碰上几条。夏枫愈发肯定之前的水匪头子是大明人了,华夏不是有条江湖铁律吗?——民不与官斗。她暗自庆幸把姚敬隋弄死了,这些水匪找不到他终究会散开;如若不然,姚敬隋逃出来不知道会形成怎样的祸害。
照此速度,圣雄号再行半个月,就到呼格里,那是葡萄牙人的地盘,他们在此时被明朝人称之为小弗朗机人,印度也不例外。
出发前满载砂糖,卖去一半,船身吃水线不降反升,船上满满的全是火药。夏枫也顾不得心疼卢比了,安全第一。
剩下的一半砂糖是准备跟小弗朗机人交换火.枪的,界时,船上的五百精兵一人一支藏在身上登岸,唐轩之总可以放心了吧。夏枫理解他身为“老外”的顾忌,更何况在他的潜意识里,印度本是蛮荒之地,南部人更野蛮。
唐轩之把练功改在河上,每天他都要在河中漂移两个时辰,上岸后浑身还冒热气。夏枫也想下去试试,奈何衣衫太薄,一下水就“轮廓”尽显,又不能像他那样只着一件罩衫。但是,运上内力在河面踏一踏是可以的。所以走了四十多天,夏枫的轻功是突飞猛进。
南部的阳光炽热,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冬意。在德里养了半年养得些许白的唐轩之又晒黑了,而夏枫的肤色一点也没变,还是小麦色。因练功的原因,她的目力越来越好,“那啥”不按常理发育得很快,金刚芭比的肌肉终于退去,她也就提前“抽条”了,只有脸上还有点婴儿肥,两颊肉嘟嘟的。
夏枫第二次仔细“照镜子”,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的小水塘里。此时恒河水倒映出的相貌让她顺眼许多,“什么叫女大十八变,这是我的眼睛吗?”这眼睛也太漂亮了吧,跟黑葡萄似的,又大又亮。因为有一丝浅浅的凹度,看起来具备一些异域风情,五官在她的眼中无比协调。呃......夏枫感觉自己真像个中印混血儿。
“快看,红毛鬼的教堂。”船把式奇哈尔遥摇指着前方,雾色中依稀可见尖尖的屋顶。
夏枫骨头都在船上坐僵了,终于到了呼格里,那些西洋风的建筑对穿越者来说,反而比印度风格更为熟悉。
奇哈尔又道:“他们的船跟我们的不同,两位大人仔细看,那船较我的更长更窄,小家子气。”
“哈哈。”夏枫只想说奇哈尔没见识,这种船在河上才跑得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