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151
唐轩之直呼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谁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的,在唐轩之这里,福也是双至的。
这天傍晚,北面来了两百人,清一色的吠舍,腕上戴着干净的毛制圣线。看起来个个都骁勇善战,一个抵奴隶兵两个不止。
他们自称是里沃拉的城民,里沃拉在二十年前被阿尔法的父亲老阿尔法占领,随后进行疯狂屠杀。他们就是当时没被杀死,隐姓埋名活下来的幸存者后裔。里沃拉地处在穆西河上游,民风彪悍,在抵抗阿尔法时把他的两个儿子刺死在穆西河的河迦码头上。战败之后,这些参与的士兵就遭受到灭顶之灾,他们的妻子儿女都被处于火刑。这在南部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仇恨因子死死地埋在他们心底。一代一代延续,直到推翻阿尔法的统治才会消逝。
有血仇的反抗者,比混饭吃来投奔的奴隶兵们战斗力更强。现在有几方势力在角逐,他们却选择唐轩之。不得不说,连夏枫也低估了“神军”的影响力。
因为这两百人全部被迫换了姓,唐轩之答应他们,阿尔法死之时,就是他们恢复本姓的时候。
“誓死效忠神军大人!”吠舍军团齐声高呼。
姜戈带着他们去营地,途中听见吠舍们议论:
“神军大人果然跟传说一样,戴着面具。”
“我兄长猜得没错,他并非北部贵族,就是他们海得拉巴人,只是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的后代。”
“不管是哪位,肯定是神主的安排。”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来阿尔法的克星啊!”
......
心急的精兵队长又问:“圣雄大人,咱们现在可以攻城了吧?”
“你呀!”唐轩之见他那副殷切的样子,说道:“凭你三千条枪就想攻城?先攻南密滋吧,今晚行动,正好看看这些吠舍战力如何。”
夏枫又琢磨出一个“好”东西,她想,种姓制度太过顽固,如果最后她走了,这里一样落到高种姓人手里。不等于是白忙活了吗?
华夏一些起义军要么来个割发,要么捆个红头巾以明志。
她得变一变,后来想到,就在男女圣线的位置绑一个绿色的麻花辫,以此证明他们是“神军”的人。这条绿辫还有非常崇高的意义,三股绳子编在一起,每股绳子代表光明、自由、智慧。圣线什么的就别再戴了,想跟着神军就必须服从神军的规定,不戴是不行的。
唐轩之带着部队去南密滋后,夏枫就开始收集绿布了。
这个措施发布出去的第一天,忙着铸王椅制王服的胖镇长还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时候,奴隶们手腕上都戴上了,一个个喜笑颜开。首陀罗本就没有圣线,也非常主动前来领布环。
哈里曼冲进夏枫的指挥部,看见案几上整整齐齐摆着几百根绿辫,急道:“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夏枫没理他,数了四十三根,递给他:“你来得正好,这是你家的。”
“大人,我...可以不戴吗?”
“当然可以。”
胖镇长可没放下心,与“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他奸诈凶狠。不接布环,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你还有话说?”
“大人,我不戴绿环,您不会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你又不是我们神军的人。”
还说不怪!哈里曼慌了神,心道:乱套了乱套了,现在连我的神主也保不住了。
“哈里曼,我不为难你,戴不戴随你。但是今天晚上必须给我答案,马车也已准备好,随时可以送你全家四十三口出镇。”
“出镇?这是我的镇子。”
夏枫懒懒地看了他一眼:“但是,现在它是我的。”
“......”哈里曼抹了一把冷汗,说道:“我回去商量一下。”
他是得回去商量,镇庙里的三十多个婆罗门还躲在他家呢。那些都是神的司祭者,与奴隶和首陀罗戴一样的布环就是背叛教义,神所不许。
唐轩之虽有准备,但南密滋镇的顽抗强度还是出乎他预料,攻了一天一夜居然没攻下。来了后才知道,他的老朋友圣司祭大人在南密滋等了他三天了,正愁抓不到他。
所以,唐轩之的功夫又派不上用场了,不敢凑近,更不敢潜入镇中。跟精兵长一样,扛着□□乱射。他的枪法还不如精兵队长,邺和尚屡次从枪口逃脱,急得唐轩之跳脚。
“震旦人,打了一天一夜了,你不累我也累。快告诉我你的主人在哪,我不想再招呼你。”
“死怪物,她回德里了。”唐轩之吼道。老子还想招呼你不成,恶心东西!
“我信你才怪!”邺和尚试图离近些,刚踏出两步就是啪啪啪的火.弹射过来,他赶紧退回去,继续扯着嗓子问:“她不愿做我的法器,为什么逃出了海得拉巴又跑回来,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第143章 【】
夏枫这里正忙着呢,她刚刚送走乖乖回来领绿环的哈里曼,身边摆着火.药跟导火绳,手上抓着一根竹筒,东看西看。
听见熟悉的脚步声,赶紧停了手上的动作,问道:“损失很惨重?”
唐轩之进来就取掉面具,眼睛红得可怕,“跟敌人差不多,丙团都快打没了。就算把三个团都带走,估计也够呛。所以你叫我撤军,我就撤了,重新想个办法,没法强攻。”
“南密滋方圆十里都是平原,不像之前可以隐蔽。但是,你带两个火.枪团去居然连镇子都没进到?”
“邺怪物来了,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那些士兵个个精神亢奋,罕见的勇猛,我们一开始就失了先机。”唐轩之说着指着她身边的这些东西,让她赶紧交待,又在搞什么机关。
“我叫你们退肯定是有原因的嘛,你来了再好,走,我们出去试一次。”夏枫拿起竹筒说道。
二人来到镇外田边,夏枫一边摆拢竹筒,一边说道:“我们不敢有大伤亡,光靠火.枪是不行的,这东西我计划好久了,一直没机会研究。大量购买火药后,才敢拿出一些来抛洒。”指着远处的的大坑,“那就是刚刚炸出来的,你去摸摸,里面还热乎着。”
唐轩之看着那大坑震惊非常,这个竹筒有这么大的威力?那不跟炮一样了吗!
夏枫又指着竹筒,说:“火炮现在又搞不到,所以我就琢磨住这个东西,我管他叫火箭。这比炮可便宜多了,而且方便,一个人就能抗起一根,火炮行吗?”
唐轩之急道:“你别再跟我说话,赶紧弄来看看。哎呀,枫儿,你这脑瓜子到底装的些什么。”
夏枫继续汗颜,这个灵感来源于英国佬的康格里夫火箭,康格里夫的灵感却来源于攻印度时,印度人自己发明的土火箭,就跟她手上拿的差不多。这东西绕了一转,还是出现在印度,只不过提前了。前世她因为没啥朋友,回到家就钻进父母的看,看似没用的知识,今天又帮了她一把。
说道:“你拿火石出来,把这根绳子点燃。”
“它是用什么做的?看着好生奇怪。”唐轩之的十万个为什么.....
“纸搓的绳,用硝石水泡过的,燃烧速度非常快。你小心一点,别伤着手。”
唐轩之看得很仔细,竹筒顶端有个拳头大小用油纸包起来的圆柱体,闻着里面全是火.药,要是点燃绳子炸了怎么办?担心道:“枫儿,你拿在手上?”
“那我插在地里好了,如果上战场它还少个支撑架子,便于调整目标。”就是没有指针,只能凭手感和估算,要想击准,多半要浪费不少。
“那我点了?”
“点啊。”
话音一落,纸绳子迅速烧光,“啾——”一道橙光在空中划出条弧线,落入五百米外。夏枫死死盯着,计算着时间......
“轰!”落地一秒钟后突然炸开,黑烟滚滚。
唐轩之低头一看,地上的竹筒还在摇晃,真真切切就是竹筒上射出去的。他高兴得快疯了,眼睛瞪得非大......
夏枫嫌弃爆炸时间晚了点,决定回去再调节一下火.药比例。
“我们有炮啦!枫儿,你是天才,战争天才!”
“......”夏枫真不想要这个称呼,“喂...”话没说完,他人就跑了。
唐轩之跑了几步又回来:“给我。”
这天傍晚,北面来了两百人,清一色的吠舍,腕上戴着干净的毛制圣线。看起来个个都骁勇善战,一个抵奴隶兵两个不止。
他们自称是里沃拉的城民,里沃拉在二十年前被阿尔法的父亲老阿尔法占领,随后进行疯狂屠杀。他们就是当时没被杀死,隐姓埋名活下来的幸存者后裔。里沃拉地处在穆西河上游,民风彪悍,在抵抗阿尔法时把他的两个儿子刺死在穆西河的河迦码头上。战败之后,这些参与的士兵就遭受到灭顶之灾,他们的妻子儿女都被处于火刑。这在南部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仇恨因子死死地埋在他们心底。一代一代延续,直到推翻阿尔法的统治才会消逝。
有血仇的反抗者,比混饭吃来投奔的奴隶兵们战斗力更强。现在有几方势力在角逐,他们却选择唐轩之。不得不说,连夏枫也低估了“神军”的影响力。
因为这两百人全部被迫换了姓,唐轩之答应他们,阿尔法死之时,就是他们恢复本姓的时候。
“誓死效忠神军大人!”吠舍军团齐声高呼。
姜戈带着他们去营地,途中听见吠舍们议论:
“神军大人果然跟传说一样,戴着面具。”
“我兄长猜得没错,他并非北部贵族,就是他们海得拉巴人,只是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的后代。”
“不管是哪位,肯定是神主的安排。”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来阿尔法的克星啊!”
......
心急的精兵队长又问:“圣雄大人,咱们现在可以攻城了吧?”
“你呀!”唐轩之见他那副殷切的样子,说道:“凭你三千条枪就想攻城?先攻南密滋吧,今晚行动,正好看看这些吠舍战力如何。”
夏枫又琢磨出一个“好”东西,她想,种姓制度太过顽固,如果最后她走了,这里一样落到高种姓人手里。不等于是白忙活了吗?
华夏一些起义军要么来个割发,要么捆个红头巾以明志。
她得变一变,后来想到,就在男女圣线的位置绑一个绿色的麻花辫,以此证明他们是“神军”的人。这条绿辫还有非常崇高的意义,三股绳子编在一起,每股绳子代表光明、自由、智慧。圣线什么的就别再戴了,想跟着神军就必须服从神军的规定,不戴是不行的。
唐轩之带着部队去南密滋后,夏枫就开始收集绿布了。
这个措施发布出去的第一天,忙着铸王椅制王服的胖镇长还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时候,奴隶们手腕上都戴上了,一个个喜笑颜开。首陀罗本就没有圣线,也非常主动前来领布环。
哈里曼冲进夏枫的指挥部,看见案几上整整齐齐摆着几百根绿辫,急道:“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夏枫没理他,数了四十三根,递给他:“你来得正好,这是你家的。”
“大人,我...可以不戴吗?”
“当然可以。”
胖镇长可没放下心,与“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他奸诈凶狠。不接布环,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你还有话说?”
“大人,我不戴绿环,您不会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你又不是我们神军的人。”
还说不怪!哈里曼慌了神,心道:乱套了乱套了,现在连我的神主也保不住了。
“哈里曼,我不为难你,戴不戴随你。但是今天晚上必须给我答案,马车也已准备好,随时可以送你全家四十三口出镇。”
“出镇?这是我的镇子。”
夏枫懒懒地看了他一眼:“但是,现在它是我的。”
“......”哈里曼抹了一把冷汗,说道:“我回去商量一下。”
他是得回去商量,镇庙里的三十多个婆罗门还躲在他家呢。那些都是神的司祭者,与奴隶和首陀罗戴一样的布环就是背叛教义,神所不许。
唐轩之虽有准备,但南密滋镇的顽抗强度还是出乎他预料,攻了一天一夜居然没攻下。来了后才知道,他的老朋友圣司祭大人在南密滋等了他三天了,正愁抓不到他。
所以,唐轩之的功夫又派不上用场了,不敢凑近,更不敢潜入镇中。跟精兵长一样,扛着□□乱射。他的枪法还不如精兵队长,邺和尚屡次从枪口逃脱,急得唐轩之跳脚。
“震旦人,打了一天一夜了,你不累我也累。快告诉我你的主人在哪,我不想再招呼你。”
“死怪物,她回德里了。”唐轩之吼道。老子还想招呼你不成,恶心东西!
“我信你才怪!”邺和尚试图离近些,刚踏出两步就是啪啪啪的火.弹射过来,他赶紧退回去,继续扯着嗓子问:“她不愿做我的法器,为什么逃出了海得拉巴又跑回来,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第143章 【】
夏枫这里正忙着呢,她刚刚送走乖乖回来领绿环的哈里曼,身边摆着火.药跟导火绳,手上抓着一根竹筒,东看西看。
听见熟悉的脚步声,赶紧停了手上的动作,问道:“损失很惨重?”
唐轩之进来就取掉面具,眼睛红得可怕,“跟敌人差不多,丙团都快打没了。就算把三个团都带走,估计也够呛。所以你叫我撤军,我就撤了,重新想个办法,没法强攻。”
“南密滋方圆十里都是平原,不像之前可以隐蔽。但是,你带两个火.枪团去居然连镇子都没进到?”
“邺怪物来了,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那些士兵个个精神亢奋,罕见的勇猛,我们一开始就失了先机。”唐轩之说着指着她身边的这些东西,让她赶紧交待,又在搞什么机关。
“我叫你们退肯定是有原因的嘛,你来了再好,走,我们出去试一次。”夏枫拿起竹筒说道。
二人来到镇外田边,夏枫一边摆拢竹筒,一边说道:“我们不敢有大伤亡,光靠火.枪是不行的,这东西我计划好久了,一直没机会研究。大量购买火药后,才敢拿出一些来抛洒。”指着远处的的大坑,“那就是刚刚炸出来的,你去摸摸,里面还热乎着。”
唐轩之看着那大坑震惊非常,这个竹筒有这么大的威力?那不跟炮一样了吗!
夏枫又指着竹筒,说:“火炮现在又搞不到,所以我就琢磨住这个东西,我管他叫火箭。这比炮可便宜多了,而且方便,一个人就能抗起一根,火炮行吗?”
唐轩之急道:“你别再跟我说话,赶紧弄来看看。哎呀,枫儿,你这脑瓜子到底装的些什么。”
夏枫继续汗颜,这个灵感来源于英国佬的康格里夫火箭,康格里夫的灵感却来源于攻印度时,印度人自己发明的土火箭,就跟她手上拿的差不多。这东西绕了一转,还是出现在印度,只不过提前了。前世她因为没啥朋友,回到家就钻进父母的看,看似没用的知识,今天又帮了她一把。
说道:“你拿火石出来,把这根绳子点燃。”
“它是用什么做的?看着好生奇怪。”唐轩之的十万个为什么.....
“纸搓的绳,用硝石水泡过的,燃烧速度非常快。你小心一点,别伤着手。”
唐轩之看得很仔细,竹筒顶端有个拳头大小用油纸包起来的圆柱体,闻着里面全是火.药,要是点燃绳子炸了怎么办?担心道:“枫儿,你拿在手上?”
“那我插在地里好了,如果上战场它还少个支撑架子,便于调整目标。”就是没有指针,只能凭手感和估算,要想击准,多半要浪费不少。
“那我点了?”
“点啊。”
话音一落,纸绳子迅速烧光,“啾——”一道橙光在空中划出条弧线,落入五百米外。夏枫死死盯着,计算着时间......
“轰!”落地一秒钟后突然炸开,黑烟滚滚。
唐轩之低头一看,地上的竹筒还在摇晃,真真切切就是竹筒上射出去的。他高兴得快疯了,眼睛瞪得非大......
夏枫嫌弃爆炸时间晚了点,决定回去再调节一下火.药比例。
“我们有炮啦!枫儿,你是天才,战争天才!”
“......”夏枫真不想要这个称呼,“喂...”话没说完,他人就跑了。
唐轩之跑了几步又回来:“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