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徵未兆_119
  “是不是就是季大夫啊?”
  “不可能!大家闺秀怎么会学医!”
  作者有话要说:叶哥情史新流言:扒一扒那个女扮男装,随夫上山的美貌神医小仙女。
  深情王爷or大家闺秀or美貌神医,谁才是最终的胜利者!
  我觉得,在叶哥因为功绩青史留名之前,他比较可能因为风流而名闻天下……
  给基友推一下新文,是非常好看的古耽呦!
  《嫁给仙界暴君之后[重生]》
  【攻受双重生】
  前世的雪无霁少年成名,一剑霜寒十四州,被赞为“世间无人不羡雪”。
  下场却是堕仙成魔、死无全尸。
  重生后,雪无霁不想重蹈覆辙。
  然而……他没想到自己遇到的第一个变故是:
  他嫁给前世的死对头了?
  ——死对头叫陆宸燃,前世一统仙界,手段血腥,喜怒无常,乃是个恶名昭彰的神经病。
  而此刻这少年才十六岁,没有仙界暴君的模样。他拉着雪无霁的袖子,睡梦中低泣:“哥哥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只有你了。”
  *
  前世的陆宸燃喜欢了雪无霁一辈子。
  但雪无霁死时,他拼着一条命,却连雪无霁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他为他生,为他死,为他疯魔,为他成活。
  当雪无霁最终知晓了一切,他在雪无霁耳畔轻笑:“我终于又见到哥哥了。现在,你再也没法丢下我了。”
  雪无霁(受)x陆宸燃(攻)
  貌美能打清冷受vs年下狼狗病娇攻
  第57章
  石灶里已经烧了旺旺的火,干柴在灶中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锅里正煮着东西,腾腾的白烟从锅盖边冒出来,这屋子里暖意融融,与外面的冰天雪地分隔成两个世界。
  季芳泽在外面处理兔子。叶澄溜溜达达地走到灶边,熟练地揭开锅盖,给自己舀了一碗姜茶喝。
  **的姜茶顺着喉咙流下来,叶澄只觉得五脏六腑都沁满了暖意,仿佛泡在温泉里,浑身都松懈了下来。
  说起来,这山间的木屋,就算比起营房也要简陋一些,更不用提,和上一世现代社会的生活条件比。但叶澄就是觉得,这里和他们上一世的家差不多。
  大概家这个字,不在于地段,大小和家具这些,只在于里面的人罢了。
  叶澄喝完姜茶的功夫,季芳泽已经把兔子处理地干干净净,拎回屋里,抹调料,准备下锅。
  这一世的季芳泽,虽然身世貌似比上一世还要好,但因为常年跟着惠和大师做“自由流浪者”,倒不像上一世那样十指不沾阳春水,家务多少都会一点。
  叶澄看着他熟练地抹调料,心想:失策失策,当初跟他们显摆的时候,竟然还说得谦虚了。
  叶澄坐在灶边添柴,有一点迟疑:“我不知道你这里有人在,回来地早了些。”
  今天之前,叶澄从来没在季芳泽这里遇到过问诊的人,现在听说了季芳泽“不过未时”的规矩,也就明白了大概。
  季芳泽的手微顿,语气淡淡:“怎么?怕人知道啊?”
  叶澄听出其中危险的意味,连忙摇头:“岂敢岂敢。”
  他原本是打算凭借“痴情”的噱头,连带着把自己宣传成“励志人生”,“行走的鸡汤”,但重新遇到季芳泽之后,他觉得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一个真正的汉子,不应该总是想着走捷径!他要依靠自己真正的实力!声名鹊起!青史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