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品酒真矫情
“不了,我既不是医生,也不是病人,如果去医院的话怕是影响不好,还是二叔好好上班吧,我待在家里等阿晟回来。”
去医院玩?医院能有什么好玩的?这话或许也只有她这个风流多情的二叔能说出来了。
回到屋内,陆老爷与陆夫人已经吃完早餐坐在了沙发上。
“你过来。”
方牧恩正准备上楼,陆夫人冷不防的一句话令方牧恩不得不停住了脚步。
转头看着陆夫人面前摆放的葡萄酒酒,方牧恩想起了昨天的插花。
难道今天是品酒?
走到陆夫人面前,方牧恩微微弯身,很有礼貌的说道:“伯父,伯母。”
正在看报纸的陆老爷抬起头来轻轻的看了眼方牧恩那落落大方的样子之后,便又低下了头。
他想起了昨天手下给他的资料。
暮卿悦,20岁,农村人,普通大学毕业。家里双亲都在,还有一个弟弟。
很普通,很正常的家庭环境。
可是就是这么正常,普通的家庭环境放在暮卿悦的身上就不正常了。
这个女人看似柔弱,可是身体内却有一股不输于男人的韧劲。她看似普通,可是举手投足间,却是有一股不输名门望族的得体气质。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她不在乎钱。并且还能在他所散发的气势下依然不卑不亢,这份胆识与智慧不是一个乡下村女可以拥有的。
“你坐那边去。”
陆夫人微抬头,用眼睛指示着方牧恩坐到她对面的沙发上去。
方牧恩依言坐了下去。
“昨天我与老爷去参加了个酒会,酒会顾名思义就是品酒。”
陆夫人指了指她面前摆放的两瓶葡萄酒酒,语气中是浓浓的上流社会对下流社会的鄙视。
“在上流社会中,懂不懂葡萄酒酒直接定义了你这个人有没有资格进入上流社会之中。像你这种村女,既然要做我陆家的少奶奶的话,那么就必须得学会喝葡萄酒酒。”
方牧恩中规中矩的坐在陆夫人的对面,低着头,耐心的听她那夹枪带棒的说辞。
“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说道:‘面包是我的肉,葡萄酒是我的血’。所以葡萄酒他不是酒,而是一门艺术。”
以前作为方家的女儿,她经常参加各种酒会与商业洽谈会,而在这些场合中,会不会鉴赏葡萄酒成为了一个人身份的标榜。
现在很多的ceo们都热衷于用葡萄酒来甄别合作伙伴,因为他们认为戴维?哈维曾这样调侃过,“酒搭配对了,可能有助于签下好几桩重大商业契约。你会信任一个不知道怎么挑红酒的人吗?”
所以现在的上流社会为了培养自己的下一代,都会将鉴赏红酒列入一个必修的课业。
“你面前摆放的是奥比昂,是世界最贵的十大葡萄酒品牌,每箱约5200英镑,折合人民币是一瓶13114元。”
陆夫人指着桌子上的红酒语气骄傲而又傲慢,她在用金钱的消费观念取笑暮卿悦的村女身份。
因为在贵族中万把块钱就是一瓶酒的概念,而在普通人的概念中万把块钱是两三个月的工资。
方牧恩静静的听着陆夫人说话,她仿佛没有听得明白一般,抬起头来浅浅一笑,“卿悦知道了。”
知道了?你一个村女能知道什么?陆夫人挑眉。
她发觉这个女人总是可以用简单的一两句话就将她的给堵回去。
“知道就好,我现在来教你鉴赏红酒。”
陆夫人不想再与暮卿悦纠缠下去,直接示意一旁的佣人为她们开瓶倒酒。
佣人倒好酒之后,陆夫人轻轻的端起高脚杯,“托住酒杯底端,然后不停的摇晃,使酒体挂于杯壁之上。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酒与空气中的养分充分融合,然后最大程度的释放香气。”
方牧恩根据陆夫人的说法然后轻轻的摇晃着,看着深红色的酒体在酒杯中轻微的摇晃,她似乎又看见了她在身为方牧恩时透过葡萄酒杯看到的纸醉金迷。
去医院玩?医院能有什么好玩的?这话或许也只有她这个风流多情的二叔能说出来了。
回到屋内,陆老爷与陆夫人已经吃完早餐坐在了沙发上。
“你过来。”
方牧恩正准备上楼,陆夫人冷不防的一句话令方牧恩不得不停住了脚步。
转头看着陆夫人面前摆放的葡萄酒酒,方牧恩想起了昨天的插花。
难道今天是品酒?
走到陆夫人面前,方牧恩微微弯身,很有礼貌的说道:“伯父,伯母。”
正在看报纸的陆老爷抬起头来轻轻的看了眼方牧恩那落落大方的样子之后,便又低下了头。
他想起了昨天手下给他的资料。
暮卿悦,20岁,农村人,普通大学毕业。家里双亲都在,还有一个弟弟。
很普通,很正常的家庭环境。
可是就是这么正常,普通的家庭环境放在暮卿悦的身上就不正常了。
这个女人看似柔弱,可是身体内却有一股不输于男人的韧劲。她看似普通,可是举手投足间,却是有一股不输名门望族的得体气质。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她不在乎钱。并且还能在他所散发的气势下依然不卑不亢,这份胆识与智慧不是一个乡下村女可以拥有的。
“你坐那边去。”
陆夫人微抬头,用眼睛指示着方牧恩坐到她对面的沙发上去。
方牧恩依言坐了下去。
“昨天我与老爷去参加了个酒会,酒会顾名思义就是品酒。”
陆夫人指了指她面前摆放的两瓶葡萄酒酒,语气中是浓浓的上流社会对下流社会的鄙视。
“在上流社会中,懂不懂葡萄酒酒直接定义了你这个人有没有资格进入上流社会之中。像你这种村女,既然要做我陆家的少奶奶的话,那么就必须得学会喝葡萄酒酒。”
方牧恩中规中矩的坐在陆夫人的对面,低着头,耐心的听她那夹枪带棒的说辞。
“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说道:‘面包是我的肉,葡萄酒是我的血’。所以葡萄酒他不是酒,而是一门艺术。”
以前作为方家的女儿,她经常参加各种酒会与商业洽谈会,而在这些场合中,会不会鉴赏葡萄酒成为了一个人身份的标榜。
现在很多的ceo们都热衷于用葡萄酒来甄别合作伙伴,因为他们认为戴维?哈维曾这样调侃过,“酒搭配对了,可能有助于签下好几桩重大商业契约。你会信任一个不知道怎么挑红酒的人吗?”
所以现在的上流社会为了培养自己的下一代,都会将鉴赏红酒列入一个必修的课业。
“你面前摆放的是奥比昂,是世界最贵的十大葡萄酒品牌,每箱约5200英镑,折合人民币是一瓶13114元。”
陆夫人指着桌子上的红酒语气骄傲而又傲慢,她在用金钱的消费观念取笑暮卿悦的村女身份。
因为在贵族中万把块钱就是一瓶酒的概念,而在普通人的概念中万把块钱是两三个月的工资。
方牧恩静静的听着陆夫人说话,她仿佛没有听得明白一般,抬起头来浅浅一笑,“卿悦知道了。”
知道了?你一个村女能知道什么?陆夫人挑眉。
她发觉这个女人总是可以用简单的一两句话就将她的给堵回去。
“知道就好,我现在来教你鉴赏红酒。”
陆夫人不想再与暮卿悦纠缠下去,直接示意一旁的佣人为她们开瓶倒酒。
佣人倒好酒之后,陆夫人轻轻的端起高脚杯,“托住酒杯底端,然后不停的摇晃,使酒体挂于杯壁之上。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酒与空气中的养分充分融合,然后最大程度的释放香气。”
方牧恩根据陆夫人的说法然后轻轻的摇晃着,看着深红色的酒体在酒杯中轻微的摇晃,她似乎又看见了她在身为方牧恩时透过葡萄酒杯看到的纸醉金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