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擦身而过。
“先进去吃饭吧,伯父都等了很久了。”何丽琪招呼弟弟进屋。
很是奢华的别墅,连地板都是昂贵的大理石所雕的,奢华的水晶吊灯,若珍珠般的晶莹剔透,亮若明珠。
餐桌上,一位长像温厚,大约五十几岁的男人坐着,腰背挺的笔直,一看就是训练过的,而且是多年的习惯。
“伯父,你还是如此的英姿飒爽。”何丞棋走进调笑道。
男人一听,大笑,“你这小子,许久不见,这嘴还是这么的甜。”
“伯父,你就别取笑他了,就他这德行,再过一百年也是那样。”何丽琪笑道。
何百忠扫了一眼,心里有底,若有所思道“又没来。”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他们却听懂了。
何丽琪的脸立马沉了下去,一脸的失落。何丞棋看了看姐姐,笑道“今天是24号嘛!我们先吃,不用等他了。”
闻言,何百忠笑了笑,睨了一眼神色落寞的何丽琪,语重心长道“丽琪,有些事情是不能勉强的,你要学会大度,都大度了五年了,还介意这种小事吗?”
闻言,何丽琪苦笑,“伯父,连你也知道我为了他,什么都装作不在乎,可是五年了,但凡他心里有一丝一毫的我,也不会自始至终都无动于衷。”
“姐,这些年,你又不是不知道,顾大哥整天忙着事业,哪还有闲功夫去谈情说爱。”
“是啊,没时间谈情说爱,不过是他的心里早有了其她人罢了。”何丽琪,苦笑着,嘲讽道。
看着自己姐姐一脸的伤情样,何丞棋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丽琪,你都忍了五年了,还在乎这一时半会,要想抓住那样一个男人的心,你只有忍,明白吗?”
听着何百忠语重心长的话,何丽琪点了点头,“我明白,我都等了他五年了,不在乎这一时半会,伯父,我希望这次,你能帮我。”
“我知道你的心思,放心吧!”
听到何百忠应允,何丽琪也稍放下了心。
下班后,陈欢歌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她不想回那个家,曾几时,家是她最安心的避风港,可是现在却成了她永久的噩梦,想来真是可笑至极。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陈欢歌的思绪却已飘远,那时的她是那么的幸福,因为有人把她捧在手心里,呵护着她,告诉她,会永远保护着她。
低头看了看无名指上的白金简易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闪出白色的光芒,这是怎样的一种美,美的令她心动,心酸。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郊外,五年了,这里还是一样都没变,这座小房子,装了她所有美好回忆的房子还是那般模样,只有来到这里,陈欢歌才会觉得时间没有消逝,一切都是和最初一样。
陈欢歌举步向前,从包里拿出钥匙,轻轻打开,推门而入,一股许久无人住的尘埃味袭来,缓步进入,还是一样简单的布局,自从他们新婚后,这里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重新布局的,处处可见当时他们恩爱,温馨的画面。
不知不觉泪水涌满眼眶,曾经的一切到如今却是心头刺痛的朱砂。
过了许久,才出门,关上门,不舍的看了一眼,便离开。
她前脚刚离开,从后方便驶来一辆黑色的加长名车,有名的劳斯莱斯,若黑夜般的光泽显示着主人的冷酷。
车门缓缓而开,先下来一位身形高大,体格俊朗的男人,男人到后驾驶座上,打开车门,低着头,恭敬道“总裁,到了。”
闻言,车内的男人不语,片刻,一双笔直有形的长腿缓缓下地,男人穿着当今世界上最名贵的suitart西服,黑色的正装显示着男人尊贵的身份,白皙的脸庞刚毅有形,简直就是上帝最美好的镌刻艺术品,整个人散发出的是冷漠至斯的气息,若是一股若有若无的冷气,令人琢磨不透,拒人千里之外。
男人犀利的双眸直直的盯着眼前这个曾经是那般熟悉的房子,慢慢的踱步走去,不知在想些什么,一脸若有所思的盯着白色的门,冷峻的侧脸越发的冷毅。
一旁的丁诚一身的冷汗,思索着要怎么开口,头上便传来冷漠的声音,“今天下午还有什么安排?”
闻言,丁诚擦了擦额头的汗,松了口气,一本正经道“下午3点是与分公司莱特曼斯的总理交接关于总部的业务,5点是与茂氏企业董事长的饭局,晚上8点是与成歌集团董事长陈胜煌谈有关成歌电子业务想打出欧美市场的事务,……”
丁诚还没说完,便被打断,“成歌集团?可是露城鼎鼎有名的陈氏企业?”
“是的,总裁。”丁诚低头应道。
男人皱眉,不知在思索什么,惹得一旁的丁诚大气都不敢出,虽然已经跟着总裁五年了,但总裁的心思谁又能猜的透,所以说,总裁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会死人。
半响,冷厉的声音传来“把和莱特曼斯的交接业务放到明天,和茂氏企业的饭局推掉,我先回总部一趟,跟成歌集团的谈约,你改成别的时间。”
啊!丁诚一脸的疑惑,“总裁突然要回总部,可是国内的事务怎么办?而且成歌集团的董事长可是个脾气冷硬的人,若是我们无故改时间,恐怕会……”
“丁诚,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话还没说完,便被男人冷声的话打断。
闻言,丁诚吓的差点腿软,“不敢,我这就去安排时间。”废话,除非他想死,否则怎么敢在老虎头上拔毛。
闻言,男人冷哼了声,犀利的双眸越发的冷,若黑潭般的深邃无波,看不透他眼中的光。
“陈胜煌,陈老?我倒要看看,我能破他多少的底线。”说完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丁诚赶紧跟上。
黑色的劳斯莱斯绝尘而去,留下一地的尘埃。
陈欢歌缓缓的走着,眼神无光,面无表情看向前方,刚要过十字路口时,一辆黑色的加长跑车从她身旁而过,刮起一阵冷风,陈欢歌的脸上一阵刺痛。
很是奢华的别墅,连地板都是昂贵的大理石所雕的,奢华的水晶吊灯,若珍珠般的晶莹剔透,亮若明珠。
餐桌上,一位长像温厚,大约五十几岁的男人坐着,腰背挺的笔直,一看就是训练过的,而且是多年的习惯。
“伯父,你还是如此的英姿飒爽。”何丞棋走进调笑道。
男人一听,大笑,“你这小子,许久不见,这嘴还是这么的甜。”
“伯父,你就别取笑他了,就他这德行,再过一百年也是那样。”何丽琪笑道。
何百忠扫了一眼,心里有底,若有所思道“又没来。”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他们却听懂了。
何丽琪的脸立马沉了下去,一脸的失落。何丞棋看了看姐姐,笑道“今天是24号嘛!我们先吃,不用等他了。”
闻言,何百忠笑了笑,睨了一眼神色落寞的何丽琪,语重心长道“丽琪,有些事情是不能勉强的,你要学会大度,都大度了五年了,还介意这种小事吗?”
闻言,何丽琪苦笑,“伯父,连你也知道我为了他,什么都装作不在乎,可是五年了,但凡他心里有一丝一毫的我,也不会自始至终都无动于衷。”
“姐,这些年,你又不是不知道,顾大哥整天忙着事业,哪还有闲功夫去谈情说爱。”
“是啊,没时间谈情说爱,不过是他的心里早有了其她人罢了。”何丽琪,苦笑着,嘲讽道。
看着自己姐姐一脸的伤情样,何丞棋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丽琪,你都忍了五年了,还在乎这一时半会,要想抓住那样一个男人的心,你只有忍,明白吗?”
听着何百忠语重心长的话,何丽琪点了点头,“我明白,我都等了他五年了,不在乎这一时半会,伯父,我希望这次,你能帮我。”
“我知道你的心思,放心吧!”
听到何百忠应允,何丽琪也稍放下了心。
下班后,陈欢歌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她不想回那个家,曾几时,家是她最安心的避风港,可是现在却成了她永久的噩梦,想来真是可笑至极。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陈欢歌的思绪却已飘远,那时的她是那么的幸福,因为有人把她捧在手心里,呵护着她,告诉她,会永远保护着她。
低头看了看无名指上的白金简易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闪出白色的光芒,这是怎样的一种美,美的令她心动,心酸。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郊外,五年了,这里还是一样都没变,这座小房子,装了她所有美好回忆的房子还是那般模样,只有来到这里,陈欢歌才会觉得时间没有消逝,一切都是和最初一样。
陈欢歌举步向前,从包里拿出钥匙,轻轻打开,推门而入,一股许久无人住的尘埃味袭来,缓步进入,还是一样简单的布局,自从他们新婚后,这里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重新布局的,处处可见当时他们恩爱,温馨的画面。
不知不觉泪水涌满眼眶,曾经的一切到如今却是心头刺痛的朱砂。
过了许久,才出门,关上门,不舍的看了一眼,便离开。
她前脚刚离开,从后方便驶来一辆黑色的加长名车,有名的劳斯莱斯,若黑夜般的光泽显示着主人的冷酷。
车门缓缓而开,先下来一位身形高大,体格俊朗的男人,男人到后驾驶座上,打开车门,低着头,恭敬道“总裁,到了。”
闻言,车内的男人不语,片刻,一双笔直有形的长腿缓缓下地,男人穿着当今世界上最名贵的suitart西服,黑色的正装显示着男人尊贵的身份,白皙的脸庞刚毅有形,简直就是上帝最美好的镌刻艺术品,整个人散发出的是冷漠至斯的气息,若是一股若有若无的冷气,令人琢磨不透,拒人千里之外。
男人犀利的双眸直直的盯着眼前这个曾经是那般熟悉的房子,慢慢的踱步走去,不知在想些什么,一脸若有所思的盯着白色的门,冷峻的侧脸越发的冷毅。
一旁的丁诚一身的冷汗,思索着要怎么开口,头上便传来冷漠的声音,“今天下午还有什么安排?”
闻言,丁诚擦了擦额头的汗,松了口气,一本正经道“下午3点是与分公司莱特曼斯的总理交接关于总部的业务,5点是与茂氏企业董事长的饭局,晚上8点是与成歌集团董事长陈胜煌谈有关成歌电子业务想打出欧美市场的事务,……”
丁诚还没说完,便被打断,“成歌集团?可是露城鼎鼎有名的陈氏企业?”
“是的,总裁。”丁诚低头应道。
男人皱眉,不知在思索什么,惹得一旁的丁诚大气都不敢出,虽然已经跟着总裁五年了,但总裁的心思谁又能猜的透,所以说,总裁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会死人。
半响,冷厉的声音传来“把和莱特曼斯的交接业务放到明天,和茂氏企业的饭局推掉,我先回总部一趟,跟成歌集团的谈约,你改成别的时间。”
啊!丁诚一脸的疑惑,“总裁突然要回总部,可是国内的事务怎么办?而且成歌集团的董事长可是个脾气冷硬的人,若是我们无故改时间,恐怕会……”
“丁诚,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话还没说完,便被男人冷声的话打断。
闻言,丁诚吓的差点腿软,“不敢,我这就去安排时间。”废话,除非他想死,否则怎么敢在老虎头上拔毛。
闻言,男人冷哼了声,犀利的双眸越发的冷,若黑潭般的深邃无波,看不透他眼中的光。
“陈胜煌,陈老?我倒要看看,我能破他多少的底线。”说完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丁诚赶紧跟上。
黑色的劳斯莱斯绝尘而去,留下一地的尘埃。
陈欢歌缓缓的走着,眼神无光,面无表情看向前方,刚要过十字路口时,一辆黑色的加长跑车从她身旁而过,刮起一阵冷风,陈欢歌的脸上一阵刺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