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主后宫叛变后_2
沈画见他这副委屈的样子就想笑,又不禁有点怜爱,便揽着洛九韶的胳膊道:“行了,别委屈了,我带你摸摸它们就好了。”语罢,抓着他的手便向面前的龟血草探去。
洛九韶被抓住手的时候,不知道第多少次在心底感叹,他这个竹马,手可真软和,甚至比那些女修还柔软一些。紧接着,他便感到自己的手指触到了绿叶,一股温和的灵力冲淡了他体内霸道的雷属灵力,两方纠缠了一会儿便融为一体顺着他的手指渡进了他手中的绿叶里。
龟血草吸收了这股灵力,里面既有滋养万物的水木灵力,还混进了一些他喜欢的不那么厉害的雷灵力,顿时高兴得摇头摆脑,还用绿叶蹭了蹭它身上的手指。
“嘿,你可真厉害。”洛九韶看着手中的草笑道。
“龟血草属阳,偏爱金雷火,只是你身上灵力太过霸道,它不敢靠近而已。”沈画笑道,“我帮你中和了一下,你看还是有很多灵植们很喜欢你的。”
洛九韶看见沈画的笑,淡淡的,眉眼弯弯的,心中又禁不住感叹,他的竹马就是温柔,性子也好。
浇完水,洛九韶就把怀里一直揣着的东西给拿了出来:“我出任务的时候遇见个妖兽,一直在那徘徊,我就猜它肯定守着什么好东西。果然我将它击败后进了他身后的洞中,看见这法宝挺好的,就拿回来给你了。”
沈画定睛一看,是盏提灯。下面吊着的是个走马灯的样式,四面纸上画着密密的黑色符文,灯笼内窝着一丛将熄未熄的青蓝色火团。
沈画眉头一皱,有些不确定道:“这……这是黄泉炎?”
洛九韶点头:“我回禀师尊的时候私下里拿给他看了,师尊也这么说。这玩意儿少见,百年才出一捧那么大点儿,更别提竟然还有人给做成了法器。师尊说我真是运气好,怕是哪个大能陨落前掉的。还说这火可以吞恶鬼,烧魔修,驱邪灵。被这纸上的符文一加持,可能更厉害。你是没见到,师尊当时看我那样子,眼睛都绿了。我赶紧把这玩意儿揣走了,跟他说谁捡到就是谁的,他老人家那么多好东西就别跟我抢了。”
沈画想一想当时那个情景,一想到洛九韶做贼似的往兜里揣东西,还警惕地四处张望就不禁想笑,同时心里又十分感动,便道:“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干什么,我整日里都呆在这回春峰上,不比你在外面出任务危险。你拿着吧。”
“别啊,”洛九韶有点儿急,抓着沈画就把那灯塞进了对方的怀里,他神识四下一扫,见周围无人,便低声道,“先前师尊给我说,他推演出下界不稳,有煞星出世,看着也就这百来年的时间了,你多拿点东西也好防身。不过你别跟别人说,师尊就给我说过,让我别说出去,免得人心惶惶。”
沈画乍听此言心里一惊,听到后面又有些哭笑不得,不由得嗔怪道:“那你还给我说。”
洛九韶嬉皮赖脸笑:“你是谁,我对你有什么不能说的。”
沈画叹口气,又忧心道:“你给了我那你可怎么办?”
洛九韶笑道:“你忘了我是谁了?我可是雷灵根,天下至阳。那些东西碰到我,断口不可再生,傀儡不能再用,血液不能再流。你放心,还有百来年的时间呢,到时候我不光能自保,还能护住你。好了,你快滴血认主吧。”
沈画被他磨得没脾气,只能当场滴血认主。随后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画的密密麻麻的符箓扔给洛九韶:“本来不想这么早给你的,准备到时候多画一点一起给你一沓来着。现在听到你说的我都害怕,这是瞬移符,难画得很,画废了十几张才得这一张,你可别搞丢了。不到关键时刻别用,瞬移的地点都是不可控的。”
洛九韶笑嘻嘻地捧起来看,道:“这是第一张吗?是吗?”
沈画被他问得烦,连声道:“是是是,都说好了每次画的第一张都给你,我还能食言么?”
洛九韶难得被摆脸色,也不生气,他想着沈画站这么久也该累了,就揽着对方边说着话边朝里屋走去了。
☆、穿越
李岚万万没有想到,她不过只是头磕了一下床头板,结果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竟然在飞剑之上!
当她一头栽下去时,她连惊慌都来不及,因为她的脑子里面瞬间挤满了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记忆:什么昆仑宗,问剑崖,修真,符箓,师兄之类的。直到被洛九韶一把抱住,李岚才意识到,自己恐怕是穿越了。
幸好原主的记忆及时帮了她一把,在洛九韶的指点下,她好歹是蒙混过关,御剑飞起来了。
等到蔫蔫地回到昆仑宗,躺在自己的床板上,李岚才好好地缕了一下自己的经历。
她本来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小会计,刚毕业不久,才工作一年。平常除了工作也没啥特别的爱。现在她就是穿进了自己之前一直在追的一部小说里。
小说名叫《神魔》,连载于直男作者扎堆的点家站鲜明的男尊后宫特色。其主要内容就是,男主苏苏苏,剧情爽爽爽,美貌妹子满天飞,并且几乎都对男主一见钟情or日久生情。
按理说,李岚作为一位新时代独立自强的女性,应当是非常不屑于看这种带有明显的。奈何作者满楼红袖招文笔简练,剧情虽然俗套却很会抓读者爽点,最关键的是,这文还有一个点家少有的神操作:卖腐。
《神魔》男主有一个很要好的基友,两人入仙门前就认识,原来是一个城的,算是竹马竹马的类型吧。李岚先开始只是觉得每次一到描写基友部分的时候,满楼红袖招的文风就突然变得很奇怪,但她又说不上来哪里怪,直到有一天评论区里有眼尖的读者提出来了:
“作者大大,怎么每次一到沈画的部分,就总是他在跟洛九韶说话啊。旁边站着的那么多人都被当成背景板了吗?”
作者回复:“他们俩说话,外人本来就插不进去啊。”
李岚:???她瞬间感到自己胸腔里的一颗腐女之魂在蠢蠢欲动。
显然跟李岚想法一致的人也不在少数。没多久,底下立刻有人贴出《论洛九韶和沈画奸.情的三十六个蛛丝马迹》的八百字小论文,里面详细分析了男主对基友的各种好:男主拿到掌门赐下的雷灵根上古大能遗物之后,把里面唯一一个非雷系战斗法宝白玉簪送给了基友;基友一出现,即使之前明明有很多人在场,男主也只忙着和他说话,后宫什么的全成了背景;男主明明是个剑修,却为了能送基友一个趁手的法宝去专门修了炼器,一个不够,外出任务碰见机遇打劫到一个好的又送给基友;基友貌美如花身体病弱,经常有宵小之辈觊觎,这个时候男主就充当了护花使者,来一个打一个,来俩打一双等等。
李岚虽然是个腐女,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圈地自萌,没有过多发散过。再加上《神魔》又是点家这种著名直男写手云集之地里的直男写手写出来的,而且男主虽然因为金丹之前不可泄元阳而没有真正近过女色,但他却实实在在撩妹无数,暧昧举动一样不少,堪称玩弄女性心理劈了n条腿的大渣男,所以李岚看的时候都没往基情上想过。
但是看过这条分析,虽然李岚理智上觉得以上种种用兄弟情解释也不是说不过去,而且说不定有的男的就是有种“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思想,所以对基友都比对自己妻妾好,但心理上又总觉得哪哪都透着诡异。
不过李岚当时并未多想,当晚早早就睡了,毕竟她身为会计,月末一周总是异常忙碌。只是她没想到,等她忙完一周回来再看更新的时候,心情已经由一开始的亟不可待变成了三个字母:mmp。
谁来告诉她!这一周作者究竟发!生!了!什!么!
《神魔》是正统修仙文,男主是昆仑宗问剑崖的首席弟子,天资聪颖,身负前无古人的混元精粹之体,打娘胎里就开始自我修炼,吸收周围的灵气,进门便是炼气大圆满,经过宗门一个小小的试炼就升到了筑基。同时他还是难能可贵的单一雷灵根,可说是前途无量。又因为男主拔起了传说中的神剑“探渊”,而被门派认为是上古重华仙君的转世,是拯救灵气日渐稀薄的下界的希望。
这金手指可谓十分粗壮,主角光环可谓十分耀眼了,满楼红袖招的男主不走退婚流,不走废柴流,不走扮猪吃老虎流,一开场就光芒四射。都五十多万字了才刷到第二个副本,而且前面都是小打小闹的打脸,英雄救美之类的,李岚就猜他后面要搞个大的。只是她万万没想到这转折也来得太快了吧,仅仅一个星期,毫无铺垫毫无预兆。前面还好好的在群英会大比呢,男主刚升到金丹。突然昆仑宗后山的伏魔井就被打开了,穷奇出世,男主为救众人自爆金丹斩杀穷奇,几乎死亡。然后他强烈的求生欲和身体里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纯净魔气吸引了嗜血棘蔓,这魔界的可怕植物就钻进男主破碎的血肉重塑了他的身体。
男主活了下来,却成为了魔修,身上长满了血红色的荆棘。从他斩杀穷奇到重塑身体这短短两个时辰,他就从众人的英雄变成了修真界避之不及的恶魔。被他救下的人没有一个敢靠近他,还主张趁男主这个魔物虚弱的时候解决掉他。就在大家要杀掉男主的时候,基友替男主挨了最致命的一剑并出手救下他,带他逃离了昆仑宗。
此后一段时间两人东躲西藏,基友拖着病体一边照顾重伤的男主一边躲避各大宗门的追杀,终于在一次外出采药的时候被所谓的修真证道给一剑斩灭,魂飞魄散。然后这一幕被眼见基友迟迟没回来而担心地拖着病体跑出来的男主看见,当场男主狂性大发,彻底堕入魔道,重现了万年前魔君出世,魔物臣服听令,血洗下界的场景。而堕入魔道的男主因为功法的缘故,也开始强迫各个女修双修,无数原本美好的女子用完就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继而被丢弃。
看完这样的剧情,李岚当晚气得差点破口大骂,当场打了整整3000字的差评评论,然后手机一甩,头往后一靠,就这么磕在床头板上,然后穿了,穿成了小说中男主的后宫之一,与她同名同姓的问剑崖三师姐李岚。
李岚回头想了一遍这经历,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穿得也太随随便便了吧,没一点儿预兆,还无空间无系统的,一点儿金手指都没有,而且她连剧情都只看了一半,现在连穿书小说都不这么写了!所以她究竟为啥来穿越的?
李岚苦思冥想,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穿都穿了,事实既定,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好在她本身性格就有些随遇而安,当下李岚就决定先这么着吧,好好修炼,争取修为臻至大乘,看能不能破碎虚空再穿回去。毕竟她还有爸妈呢,只能希望出去周游世界的二老能晚点知道她不见了的消息。
李岚想通了也就不再纠结了,毕竟纠结也没用。她今天是又惊又吓的,路上还兴奋地观赏了一路的美景,情绪大起大落,现在早就累得不行了。只在临睡前叮嘱自己好好修炼,以及,珍惜自己,远离种.马男主。
她才不要围着一个劈了n条腿的大渣男争风吃醋!
☆、小师妹
洛九韶被抓住手的时候,不知道第多少次在心底感叹,他这个竹马,手可真软和,甚至比那些女修还柔软一些。紧接着,他便感到自己的手指触到了绿叶,一股温和的灵力冲淡了他体内霸道的雷属灵力,两方纠缠了一会儿便融为一体顺着他的手指渡进了他手中的绿叶里。
龟血草吸收了这股灵力,里面既有滋养万物的水木灵力,还混进了一些他喜欢的不那么厉害的雷灵力,顿时高兴得摇头摆脑,还用绿叶蹭了蹭它身上的手指。
“嘿,你可真厉害。”洛九韶看着手中的草笑道。
“龟血草属阳,偏爱金雷火,只是你身上灵力太过霸道,它不敢靠近而已。”沈画笑道,“我帮你中和了一下,你看还是有很多灵植们很喜欢你的。”
洛九韶看见沈画的笑,淡淡的,眉眼弯弯的,心中又禁不住感叹,他的竹马就是温柔,性子也好。
浇完水,洛九韶就把怀里一直揣着的东西给拿了出来:“我出任务的时候遇见个妖兽,一直在那徘徊,我就猜它肯定守着什么好东西。果然我将它击败后进了他身后的洞中,看见这法宝挺好的,就拿回来给你了。”
沈画定睛一看,是盏提灯。下面吊着的是个走马灯的样式,四面纸上画着密密的黑色符文,灯笼内窝着一丛将熄未熄的青蓝色火团。
沈画眉头一皱,有些不确定道:“这……这是黄泉炎?”
洛九韶点头:“我回禀师尊的时候私下里拿给他看了,师尊也这么说。这玩意儿少见,百年才出一捧那么大点儿,更别提竟然还有人给做成了法器。师尊说我真是运气好,怕是哪个大能陨落前掉的。还说这火可以吞恶鬼,烧魔修,驱邪灵。被这纸上的符文一加持,可能更厉害。你是没见到,师尊当时看我那样子,眼睛都绿了。我赶紧把这玩意儿揣走了,跟他说谁捡到就是谁的,他老人家那么多好东西就别跟我抢了。”
沈画想一想当时那个情景,一想到洛九韶做贼似的往兜里揣东西,还警惕地四处张望就不禁想笑,同时心里又十分感动,便道:“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干什么,我整日里都呆在这回春峰上,不比你在外面出任务危险。你拿着吧。”
“别啊,”洛九韶有点儿急,抓着沈画就把那灯塞进了对方的怀里,他神识四下一扫,见周围无人,便低声道,“先前师尊给我说,他推演出下界不稳,有煞星出世,看着也就这百来年的时间了,你多拿点东西也好防身。不过你别跟别人说,师尊就给我说过,让我别说出去,免得人心惶惶。”
沈画乍听此言心里一惊,听到后面又有些哭笑不得,不由得嗔怪道:“那你还给我说。”
洛九韶嬉皮赖脸笑:“你是谁,我对你有什么不能说的。”
沈画叹口气,又忧心道:“你给了我那你可怎么办?”
洛九韶笑道:“你忘了我是谁了?我可是雷灵根,天下至阳。那些东西碰到我,断口不可再生,傀儡不能再用,血液不能再流。你放心,还有百来年的时间呢,到时候我不光能自保,还能护住你。好了,你快滴血认主吧。”
沈画被他磨得没脾气,只能当场滴血认主。随后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画的密密麻麻的符箓扔给洛九韶:“本来不想这么早给你的,准备到时候多画一点一起给你一沓来着。现在听到你说的我都害怕,这是瞬移符,难画得很,画废了十几张才得这一张,你可别搞丢了。不到关键时刻别用,瞬移的地点都是不可控的。”
洛九韶笑嘻嘻地捧起来看,道:“这是第一张吗?是吗?”
沈画被他问得烦,连声道:“是是是,都说好了每次画的第一张都给你,我还能食言么?”
洛九韶难得被摆脸色,也不生气,他想着沈画站这么久也该累了,就揽着对方边说着话边朝里屋走去了。
☆、穿越
李岚万万没有想到,她不过只是头磕了一下床头板,结果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竟然在飞剑之上!
当她一头栽下去时,她连惊慌都来不及,因为她的脑子里面瞬间挤满了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记忆:什么昆仑宗,问剑崖,修真,符箓,师兄之类的。直到被洛九韶一把抱住,李岚才意识到,自己恐怕是穿越了。
幸好原主的记忆及时帮了她一把,在洛九韶的指点下,她好歹是蒙混过关,御剑飞起来了。
等到蔫蔫地回到昆仑宗,躺在自己的床板上,李岚才好好地缕了一下自己的经历。
她本来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小会计,刚毕业不久,才工作一年。平常除了工作也没啥特别的爱。现在她就是穿进了自己之前一直在追的一部小说里。
小说名叫《神魔》,连载于直男作者扎堆的点家站鲜明的男尊后宫特色。其主要内容就是,男主苏苏苏,剧情爽爽爽,美貌妹子满天飞,并且几乎都对男主一见钟情or日久生情。
按理说,李岚作为一位新时代独立自强的女性,应当是非常不屑于看这种带有明显的。奈何作者满楼红袖招文笔简练,剧情虽然俗套却很会抓读者爽点,最关键的是,这文还有一个点家少有的神操作:卖腐。
《神魔》男主有一个很要好的基友,两人入仙门前就认识,原来是一个城的,算是竹马竹马的类型吧。李岚先开始只是觉得每次一到描写基友部分的时候,满楼红袖招的文风就突然变得很奇怪,但她又说不上来哪里怪,直到有一天评论区里有眼尖的读者提出来了:
“作者大大,怎么每次一到沈画的部分,就总是他在跟洛九韶说话啊。旁边站着的那么多人都被当成背景板了吗?”
作者回复:“他们俩说话,外人本来就插不进去啊。”
李岚:???她瞬间感到自己胸腔里的一颗腐女之魂在蠢蠢欲动。
显然跟李岚想法一致的人也不在少数。没多久,底下立刻有人贴出《论洛九韶和沈画奸.情的三十六个蛛丝马迹》的八百字小论文,里面详细分析了男主对基友的各种好:男主拿到掌门赐下的雷灵根上古大能遗物之后,把里面唯一一个非雷系战斗法宝白玉簪送给了基友;基友一出现,即使之前明明有很多人在场,男主也只忙着和他说话,后宫什么的全成了背景;男主明明是个剑修,却为了能送基友一个趁手的法宝去专门修了炼器,一个不够,外出任务碰见机遇打劫到一个好的又送给基友;基友貌美如花身体病弱,经常有宵小之辈觊觎,这个时候男主就充当了护花使者,来一个打一个,来俩打一双等等。
李岚虽然是个腐女,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圈地自萌,没有过多发散过。再加上《神魔》又是点家这种著名直男写手云集之地里的直男写手写出来的,而且男主虽然因为金丹之前不可泄元阳而没有真正近过女色,但他却实实在在撩妹无数,暧昧举动一样不少,堪称玩弄女性心理劈了n条腿的大渣男,所以李岚看的时候都没往基情上想过。
但是看过这条分析,虽然李岚理智上觉得以上种种用兄弟情解释也不是说不过去,而且说不定有的男的就是有种“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思想,所以对基友都比对自己妻妾好,但心理上又总觉得哪哪都透着诡异。
不过李岚当时并未多想,当晚早早就睡了,毕竟她身为会计,月末一周总是异常忙碌。只是她没想到,等她忙完一周回来再看更新的时候,心情已经由一开始的亟不可待变成了三个字母:mmp。
谁来告诉她!这一周作者究竟发!生!了!什!么!
《神魔》是正统修仙文,男主是昆仑宗问剑崖的首席弟子,天资聪颖,身负前无古人的混元精粹之体,打娘胎里就开始自我修炼,吸收周围的灵气,进门便是炼气大圆满,经过宗门一个小小的试炼就升到了筑基。同时他还是难能可贵的单一雷灵根,可说是前途无量。又因为男主拔起了传说中的神剑“探渊”,而被门派认为是上古重华仙君的转世,是拯救灵气日渐稀薄的下界的希望。
这金手指可谓十分粗壮,主角光环可谓十分耀眼了,满楼红袖招的男主不走退婚流,不走废柴流,不走扮猪吃老虎流,一开场就光芒四射。都五十多万字了才刷到第二个副本,而且前面都是小打小闹的打脸,英雄救美之类的,李岚就猜他后面要搞个大的。只是她万万没想到这转折也来得太快了吧,仅仅一个星期,毫无铺垫毫无预兆。前面还好好的在群英会大比呢,男主刚升到金丹。突然昆仑宗后山的伏魔井就被打开了,穷奇出世,男主为救众人自爆金丹斩杀穷奇,几乎死亡。然后他强烈的求生欲和身体里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纯净魔气吸引了嗜血棘蔓,这魔界的可怕植物就钻进男主破碎的血肉重塑了他的身体。
男主活了下来,却成为了魔修,身上长满了血红色的荆棘。从他斩杀穷奇到重塑身体这短短两个时辰,他就从众人的英雄变成了修真界避之不及的恶魔。被他救下的人没有一个敢靠近他,还主张趁男主这个魔物虚弱的时候解决掉他。就在大家要杀掉男主的时候,基友替男主挨了最致命的一剑并出手救下他,带他逃离了昆仑宗。
此后一段时间两人东躲西藏,基友拖着病体一边照顾重伤的男主一边躲避各大宗门的追杀,终于在一次外出采药的时候被所谓的修真证道给一剑斩灭,魂飞魄散。然后这一幕被眼见基友迟迟没回来而担心地拖着病体跑出来的男主看见,当场男主狂性大发,彻底堕入魔道,重现了万年前魔君出世,魔物臣服听令,血洗下界的场景。而堕入魔道的男主因为功法的缘故,也开始强迫各个女修双修,无数原本美好的女子用完就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继而被丢弃。
看完这样的剧情,李岚当晚气得差点破口大骂,当场打了整整3000字的差评评论,然后手机一甩,头往后一靠,就这么磕在床头板上,然后穿了,穿成了小说中男主的后宫之一,与她同名同姓的问剑崖三师姐李岚。
李岚回头想了一遍这经历,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穿得也太随随便便了吧,没一点儿预兆,还无空间无系统的,一点儿金手指都没有,而且她连剧情都只看了一半,现在连穿书小说都不这么写了!所以她究竟为啥来穿越的?
李岚苦思冥想,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穿都穿了,事实既定,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好在她本身性格就有些随遇而安,当下李岚就决定先这么着吧,好好修炼,争取修为臻至大乘,看能不能破碎虚空再穿回去。毕竟她还有爸妈呢,只能希望出去周游世界的二老能晚点知道她不见了的消息。
李岚想通了也就不再纠结了,毕竟纠结也没用。她今天是又惊又吓的,路上还兴奋地观赏了一路的美景,情绪大起大落,现在早就累得不行了。只在临睡前叮嘱自己好好修炼,以及,珍惜自己,远离种.马男主。
她才不要围着一个劈了n条腿的大渣男争风吃醋!
☆、小师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