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4.分离
  “跟着你做什么,二老太太倒事没吩咐过。不过她老人家既让我来,就一定算准了有用得的着我的地方。”大金牙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小老儿别的能耐没有,但是这幽北三路的牙行中人,还勉强能听老夫一声招呼。”
  沈归点点头:“牙行中人的厉害我也早有耳闻。上能知朝堂政令,下能平鸡毛蒜皮。一双慧眼识众生,一张利口转乾坤。那可个顶个都是人精中的人精。”
  大金牙一摆手:“什么人精啊,不过吃的就是一碗人情饭。”说罢往旁边一指,在桌边伺候的几个粉头和老鸨子:“我们虽好听点叫个牙行,但在别人眼里,和她们同是些下九流。但我们这种人虽肮脏不堪,可若是拿谁当了真朋友……”说着饮了一小盅酒,就把后半句咽了下去。只是本在他身后的几个青楼女子,原本在脸上都挂着些职业式的媚笑,听了大金牙这话,却瞬间露出些许的傲气来。
  “您也知道,眼下我年纪太小,无论想走哪条道都不太方便,也没那个能耐。”沈归仰头饮尽了杯中酒。“这露面跑腿的事若是您老肯出面,明面上就再自然不过了。”
  “这没的说,我们牙行中人,最喜欢的正是这两边蒙眼的买卖。不过沈归……孙少爷,虽说你们三位年少英雄,但毕竟只是三个刚十岁出头的……”本想说‘黄口小儿’的大金牙自觉失言,顿了一下又开口:“三个刚十岁出头的半大孩子,在这街面上行走略有些扎眼,不如这样……”说罢伸出枯树一般的食指指向了齐雁齐返兄弟:“我带走他们俩其中一个。其实老儿现在身子骨也一天天的见衰,带走一个用心教上几年,若是以后有个意外,您这还有个人能补缺不说,也能给牙行留下一杆大旗来。”
  沈归想了想,摸着下巴说:“这样甚好,只是他二人本是亲兄弟,不如您一起……”
  大金牙哈哈大笑:“孙少爷,您瞧见过有谁,会买两只左脚的鞋呢?”
  “好,那今天就到这。就让齐雁跟您回去吧。”沈归说完就要去拉齐返的手。
  “谁说要大的了,我要那小的。”大金牙笑眯眯的看着面有怯色的齐返。
  “他?我这三弟可有些贪吃、胆子也有些小、脑筋也不太灵光……”
  “贪吃就会动脑子找吃的,胆小才能活得更久些。至于脑筋嘛……”说到这,大金牙卖了个关子,见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和齐返中间来回打量,满意的说:“我看这孩子可比你们俩都更会识人。”
  回去的路上,齐雁一直没说话。沈归能看得出来,他既为弟弟能寻到一个教他本事的前辈开心不已,也为自从降生以来第一次和弟弟分开而担忧。沈归拉着他坐到路边一个面摊旁边,点了两碗面条。沈归面色郑重地对他说:
  “我们兄弟三人从小一起长大,虽别人总是说身份有别,但我却实心拿你们当亲弟弟看待。眼下我们三兄弟的年纪也到了,总该学一技傍身。进京的路上我曾问过你们,要不要和我一起读书,你们却都说不肯。现在小返跟了大金牙,也算是个好去处,你就别担心了。”
  齐雁摇了摇头:“说是担心,其实更多的还是羡慕。”
  两个人吃完了面,沈归右手往腰巾处摸银子准备付账。
  “狗日的,这回算是崴了,银子包丢了。”沈归看着齐雁一脸无奈:“我要是拿张百两银票,那小伙计一定认为咱俩是吃白食的。”
  齐雁笑了笑也伸手去摸,没想到也摸了一个空。沈归见齐雁神情也不对,脸色瞬间就阴沉了下来。
  其一,若只是自己也就罢了,眼下就连齐雁也丢了银子,这就是他二人一齐输了眼,栽了跟头;
  其二,他沈归自小跟着婆婆生活,在这幽北三路江湖之上走动的老合,大多都冲着二萨满的面子上,顺带照顾照顾自己。现在可倒好,这钱袋甭说能不能寻回来,眼下竟然是谁下的手都还不知道呢。
  “嘿小伙计,连那桌的钱一起付了。”面摊小伙计一把接住一个老头扔过来的碎银。沈归齐雁一起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老头正冲着自己二人招手,面前桌上整放了两个汇南钱庄的银袋子:“二位少爷过来吧,先别琢磨了。谅你们也想不出,自己在什么哪里落了空,就让人这么简单地做了一手蒙眼活。”
  沈归和齐雁有些羞涩地坐在老头那张桌边,一时间没想好要怎么开口。老头倒是看着齐雁不住点头,搞得本就有些紧张的他浑身不自在,总觉得身上还要少东西。
  “老爷子,您也领了萨满大人的令?”沈归终究没憋住,开口问了一句。这一句话本身就带着生怕对方不知道,抢先抬出靠山的意思,只是这话一出口,就先在气势上矮了三分。这老头到是没接沈归的话,只看着齐雁说:“来孩子,把手伸出来给爷爷看看。”齐雁伸出了右手,老头摇摇头:“左边”。齐雁只好又伸出左手。
  “真好啊,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老爷子仔细的边看边揉搓齐雁的左手。
  齐雁听完却是一脸不高兴:“你这老头怎么说话呢,你才天生就是干那个的呢。”
  老头听完这话把脖子一梗:“我本就是天生干这个的。”说完一伸自己的左手,和齐雁的左手一合,这下沈归就看出点门道来了:
  “你们俩……你们俩的中指和无名指怎么都是一样长短?俩指头是平的?”
  “要不然怎么说是天生干这行的料呢。”
  老头高兴的合不拢嘴。齐雁却一脸嫌弃的抽回自己的手:
  “不就食指中指一样长吗,这样的人又不少见。”
  老头听到这点点头:“天生双探指,的确算不得什么稀奇,但你还有点别人都没有的玩意儿,走吧?让老头子我给你开个蒙?现在这岁数再不开始就有些晚了。”
  “嘿嘿嘿老爷子,不是我当小辈的教训你。可我这兄弟才十岁出头,就跟你学那个?”说到这沈归用两个手指做了一个‘夹’的动作“我这二弟怎么说也是个良善人家的孩子,哪能跟你干那个买卖啊。”
  老头把脑袋凑到沈归的耳朵边上,轻轻的用手拢住了他的耳朵:“孙少爷,您觉得刚才我取钱袋的时候,顺手一人来上那么一小下,你们防的住么?”说完拍了拍他的肩膀。
  沈归沉思良久,回头跟齐雁说:“这不是婆婆的安排,那就是天胡。眼下就看你信不信了。”
  齐雁撇撇嘴:“信你,也信婆婆,但是不信天胡。”
  沈归指了指老头:“那就跟他走吧,反正老三也跟大金牙走了,你正好也去学点手艺。”
  齐雁面露难色:“学这手艺,江湖上好说不好听啊。”
  沈归摆了摆手不耐烦的说:“赶紧滚吧,谁不知道谁啊。当初苏乙青那点手彩你几天就能学个八九不离十。这老爷子果然没说错,你小子天生就是干这行的料。”
  “哥,那我也走了啊。”
  “好好学,学好了回来找哥哥。”
  “嘿,我说老爷子,说这么热闹,还没问呢。您到底是谁啊?”
  “哦,老夫姓楚名植。”
  “就就就就是那位二指探日月,一掌挂金钱。百鸟先代门主楚植?”
  “好好说话结巴什么啊你,说的这就是我。”
  “贤弟不送,二位慢走,咱们回见。”
  沈归说完转身回王府,一路上面无表情健步如飞。进了家门才发现自己里怀藏得那张百两银票不见了。外面官道上一老一小正在慢悠悠的走着,老的伸出了左手:
  “来,把刚才顺的那张银票拿出来吧。你这活,做的也太糙了,在这么混下去迟早得把自己练荒了。”
  “这手糙活还是偷红抚手苏乙青的。”齐雁从兜里掏出两张百两银票放在老头手里:“这是给你准备的束脩银子。”
  老头收了银票往齐雁脑门上一敲:“我呸!苏乙青那丫头自己就学的不明不白,你再偷学个不清不楚,这活现在让你使出来,简直跟明抢一样。”老头气哼哼的啐了齐雁一口。
  沈归回到王府门前,铁甲正坐在门口和门房闲谈。见是孙少爷回来了,起身迎了上去,但见只有沈归一人,便笑嘻嘻的问他:
  “孙少爷从绿柳楼出来莫不是是去了赌场吧?把两个弟弟都输出去了?”
  沈归斜眼瞥了他一下,迈步就往房里走。他本就刚与两个弟弟分开,再加上又丢了银票,心情差的一句话都不想说。沈归的房间在书房后面的小院,在穿过练武场的时候,见到老王爷正坐在树下擦着兵器,只好上前应付着施礼。中山王爷招手让他坐下,继续手里的活:
  “齐家那俩孩子呢?”
  “好像是婆婆给安排了老师,就走了。”
  王爷用力的蹭了几下锈斑,又吹了一口气:
  “早几年我就想给你带回京城来,想找个先生教你读书,但林思忧说是浪费时间,就给这事拦了。期初还以为你是个和外公一样,是个只能练武的粗坯,拿不了书笔。但现在亲眼见过之后,好像也确实不需要再请人给你开蒙。哎,真是有点可惜。不然外公那些马上步下的军伍功夫,就能传与你了。”
  沈归看着被王爷擦得熠熠生辉的镔铁枪头,有些低落的说:“
  我就是没想明白,为何婆婆记得给两个弟弟请师傅,却偏偏忘了我。”
  老王爷放下枪杆,伸手把沈归的小脑袋搂在怀里:“他们做萨满的啊,从来都不会好好说话,有什么事都不会明着告诉你,不然哪能显出自己的高明来呢。没事,林思忧不管外公管你,想读书,就去找铁甲;想练武了……”说到这,老王爷抄枪起身,在院子里走了几式中平枪。“看见没,这中平枪再普通不过,就是个入门招式。但只要从外公手里用出来,那就是……。”说到这,刚走了几式的老王爷突然收招,站在原地表情凝重。
  沈归小心翼翼动作极为缓慢地左右观察,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只能悄悄的问:“外公,什么情况?”老王爷面沉似水:“去叫铁甲,老夫好像是闪到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