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史上最帅的农夫
(四)
李信志听到她莫名其妙的招呼,愣了愣,看到她笑靥如花,又征了征,一时站在那里,有些错不开眼睛。她哭起来像梨花带雨,不过笑起来更好看,仿佛所有的阳光都到身边来。
她叫他小哥,呃,这个称呼好新鲜奇妙,不过听起来很舒服,他并不排斥。
奚梦遥走到他面前,心情很阳光,她热情地对他问道:“小哥,你叫什么名字?”
李信志脸抽了抽,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位落难的相府千金投水之后,脑子严重进水!已经性情大变,仿佛换了一个人了,呃,哪有大闺女家家一上来就问人家名字的。
不过李信志还是如实说了:“我叫李信志,木子李,守信的信,志向的志。”
奚梦遥点点头,信志,寄信仰于志向的意思吗,这名字好听又有深意,真不错,人帅名字好听,真是让人喜欢。她对他又问道:“信志,这是什么朝代?”她要熟悉环境啊。
什么?!李信志的脸又抽了抽,风中凌乱,这姑娘真的脑子进水特别严重,唉,他真是倒霉,买回来一个傻姑娘。
他的嘴角抽了抽,对她说道:“末朝。”
什么?!末朝?奚梦遥好似平地走着突然摔了一跤,震惊得目瞪口呆,历史上真的没有这个朝代啊,难道她历史学错了,她鼓起勇气,试探着问道:“请问是在唐朝之后,还是宋朝的后面啊。”
李信志脸抽了抽,对她说道:“我不知道什么唐朝宋朝,我们一直是末朝,战争不止,诸候争霸,生灵涂炭,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永远没有好日子过,就像末日。”他一脸的悲悯。
奚梦遥听到他这么说,心想惨了惨了,看来她想通过自己的历史知识,在古代未卜先知建功立业的想法完全没有了,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朝代,她作为一个现代人穿越过来,其实一点优势也没有!
那么,在这样的时代,她应该怎样活下去,进而活得精彩呢,等等,她突然想起来,李信志把她救活过来的时候说过“你可千万不要寻短见了,你是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你等于一头牛和两只鸡!”
想到这里,脑子里电光石火间,她突然震惊地发现了什么,她有些难以置信地结巴问道:“你你,你之前说我是你从集上买回来的,你原本是想买什么来着?”
信志看她一眼,老实地回答道:“原打算买一头牛和两只鸡。”
那么!奚梦遥推断道:“你是一个农夫?!”她的内心在惨呼不要啊不要!
李信志点点头,笑道:“你答对了!”
这相府千金到现在才接受他的真实身份,真是傻得够可以的,唉——他揶揄道:“怎么,嫌弃我的身份,早知道我就不买你,让你到妓院去享福了。”
“不不——”奚梦遥立马摇手否认,对于李信志她还是很感激的,假如不是他出手买下了身体的原主人,此时此刻,她魂穿过来,也许是在妓院,成了一个妓女,每天不停地接客——呃,虽然她是齐天大剩,但是她也不愿当妓女,每天与不认识的男人做活塞运动,这样真的好吗?!
只是——为什么别人穿越到古代,不是公主就是妃子,她却穿成了一个女奴,而且是卖给了农夫的女奴,这也太悲催了吧!
人倒霉起来,果然是从现代倒霉到古代啊。
不过,虽然他的真实身份是一个农夫,但是他肯定是史上最帅的农夫好不好?!
奚梦遥抬起头来,欣赏地打量着李信志,只见他大概有一米八,在古代,算出奇的高了,“昂藏七尺男儿”说的就是他这样的吧,乌亮浓密的头发束在脑后,整洁干净,精神奕奕,不像那些古装戏剧里的披头教蓬头垢面,他肤色白净,五官精致,剑眉星目,高高的鼻梁,性感的嘴唇,眼睛似黑曜石一般闪着光,真是帅得让人合不拢腿!
在现代,这样优质的男人早被别人抢走了,哪轮得她这个必剩客,可是在古代,就说不定了,现在他不就站在她的面前吗?
嘿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被奚梦遥这样长时间地盯视着,李信志十分地不好意思,甚至一张俊脸热辣辣地起来。
呃,哪有大户人家的小姐这样盯着别的男人看的,这个姑娘投了水之下,真的好像得了失心疯,唉——
奚梦遥对他鼓起勇气问道:“信,信志,你有老婆没有?”
李信志征了征,看到面前的女子突然通红了脸,他明白过来,对她问道:“你是问我有娘子没有?”
“对,对!”奚梦遥一颗心紧张到极点,如同擂鼓一样响个不停,如果他结了婚,那她在这个时代混着有什么意思。穷一点没关系,美男不可少!小三不能做!
幸好,李信志微微一笑,说道:“没有,我是一个农夫,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哪有女人愿意嫁我,作我娘子。”
哈哈——原来是只单身狗,奚梦遥在内心笑开了花,原来古代的女人也是这样现实的啊。
她觉得自己简是撞了大运,穿成农妇的阴郁一扫而空。也许冥冥之中,她之所以在现代活成了必剩客,就是回了魂穿回古代找到如意郎君的,因此,她立马笑眯眯地说道:“穷不怕,我帮你致富!”
李信志听到她莫名其妙的招呼,愣了愣,看到她笑靥如花,又征了征,一时站在那里,有些错不开眼睛。她哭起来像梨花带雨,不过笑起来更好看,仿佛所有的阳光都到身边来。
她叫他小哥,呃,这个称呼好新鲜奇妙,不过听起来很舒服,他并不排斥。
奚梦遥走到他面前,心情很阳光,她热情地对他问道:“小哥,你叫什么名字?”
李信志脸抽了抽,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位落难的相府千金投水之后,脑子严重进水!已经性情大变,仿佛换了一个人了,呃,哪有大闺女家家一上来就问人家名字的。
不过李信志还是如实说了:“我叫李信志,木子李,守信的信,志向的志。”
奚梦遥点点头,信志,寄信仰于志向的意思吗,这名字好听又有深意,真不错,人帅名字好听,真是让人喜欢。她对他又问道:“信志,这是什么朝代?”她要熟悉环境啊。
什么?!李信志的脸又抽了抽,风中凌乱,这姑娘真的脑子进水特别严重,唉,他真是倒霉,买回来一个傻姑娘。
他的嘴角抽了抽,对她说道:“末朝。”
什么?!末朝?奚梦遥好似平地走着突然摔了一跤,震惊得目瞪口呆,历史上真的没有这个朝代啊,难道她历史学错了,她鼓起勇气,试探着问道:“请问是在唐朝之后,还是宋朝的后面啊。”
李信志脸抽了抽,对她说道:“我不知道什么唐朝宋朝,我们一直是末朝,战争不止,诸候争霸,生灵涂炭,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永远没有好日子过,就像末日。”他一脸的悲悯。
奚梦遥听到他这么说,心想惨了惨了,看来她想通过自己的历史知识,在古代未卜先知建功立业的想法完全没有了,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朝代,她作为一个现代人穿越过来,其实一点优势也没有!
那么,在这样的时代,她应该怎样活下去,进而活得精彩呢,等等,她突然想起来,李信志把她救活过来的时候说过“你可千万不要寻短见了,你是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你等于一头牛和两只鸡!”
想到这里,脑子里电光石火间,她突然震惊地发现了什么,她有些难以置信地结巴问道:“你你,你之前说我是你从集上买回来的,你原本是想买什么来着?”
信志看她一眼,老实地回答道:“原打算买一头牛和两只鸡。”
那么!奚梦遥推断道:“你是一个农夫?!”她的内心在惨呼不要啊不要!
李信志点点头,笑道:“你答对了!”
这相府千金到现在才接受他的真实身份,真是傻得够可以的,唉——他揶揄道:“怎么,嫌弃我的身份,早知道我就不买你,让你到妓院去享福了。”
“不不——”奚梦遥立马摇手否认,对于李信志她还是很感激的,假如不是他出手买下了身体的原主人,此时此刻,她魂穿过来,也许是在妓院,成了一个妓女,每天不停地接客——呃,虽然她是齐天大剩,但是她也不愿当妓女,每天与不认识的男人做活塞运动,这样真的好吗?!
只是——为什么别人穿越到古代,不是公主就是妃子,她却穿成了一个女奴,而且是卖给了农夫的女奴,这也太悲催了吧!
人倒霉起来,果然是从现代倒霉到古代啊。
不过,虽然他的真实身份是一个农夫,但是他肯定是史上最帅的农夫好不好?!
奚梦遥抬起头来,欣赏地打量着李信志,只见他大概有一米八,在古代,算出奇的高了,“昂藏七尺男儿”说的就是他这样的吧,乌亮浓密的头发束在脑后,整洁干净,精神奕奕,不像那些古装戏剧里的披头教蓬头垢面,他肤色白净,五官精致,剑眉星目,高高的鼻梁,性感的嘴唇,眼睛似黑曜石一般闪着光,真是帅得让人合不拢腿!
在现代,这样优质的男人早被别人抢走了,哪轮得她这个必剩客,可是在古代,就说不定了,现在他不就站在她的面前吗?
嘿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被奚梦遥这样长时间地盯视着,李信志十分地不好意思,甚至一张俊脸热辣辣地起来。
呃,哪有大户人家的小姐这样盯着别的男人看的,这个姑娘投了水之下,真的好像得了失心疯,唉——
奚梦遥对他鼓起勇气问道:“信,信志,你有老婆没有?”
李信志征了征,看到面前的女子突然通红了脸,他明白过来,对她问道:“你是问我有娘子没有?”
“对,对!”奚梦遥一颗心紧张到极点,如同擂鼓一样响个不停,如果他结了婚,那她在这个时代混着有什么意思。穷一点没关系,美男不可少!小三不能做!
幸好,李信志微微一笑,说道:“没有,我是一个农夫,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哪有女人愿意嫁我,作我娘子。”
哈哈——原来是只单身狗,奚梦遥在内心笑开了花,原来古代的女人也是这样现实的啊。
她觉得自己简是撞了大运,穿成农妇的阴郁一扫而空。也许冥冥之中,她之所以在现代活成了必剩客,就是回了魂穿回古代找到如意郎君的,因此,她立马笑眯眯地说道:“穷不怕,我帮你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