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晚饭
  她不再和吴伯住在一起,而是住进了李文疏的卧室隔壁,每天早上她要早起给李文疏做早餐,即便最开始李文疏吃都不吃。
  放学她要赶回来给李文疏洗衣服,李文疏的衣服有的要手洗有的要干洗,她每天要送衣服去干洗店,再手洗其他衣服。最初她洗坏了李文疏不少衣服,李文疏就让张妈拿小板子打她手心。
  晚上她要给李文疏煮宵夜,无论多晚,只要李文疏想吃,她就必须爬起来煮。李文疏还经常想一些法子让小小的她忙碌起来,比如到后院种菜,给玫瑰浇水撒肥,到厨房帮忙洗菜做饭。
  程雨每天睡不好,也吃不饱,连写作业的时间都只能在忙碌中挤出来。她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放学后和小朋友们玩耍,她的成绩开始起伏不定,为了跟上进度,她连下课时间都在学习。
  以前她最爱和小男生拍洋画,和小女生跳橡皮筋,现在她只想弄懂那些关于xyz的方程解。
  吴伯有时候会给她带些吃的,会关心她的生活,他看着程雨瘦小的身躯,粉扑扑的脸蛋变得有些蜡黄,只能叹气。
  这天下午程雨好不容易把客厅打扫了,艰难地扛了把椅子到大窗户旁的长桌前,爬上椅子,拿出语文书和语文簿准备抄写生词。
  听厨房的张妈妈说,他们家先生的妈妈,生前喜欢坐在这张桌子前,看着窗外院子里的风景,安静地绣大幅的十字绣,现在客厅里挂的那副“清明上河图”绣品,就是夫人的杰作。因此即便后来别墅经过了一些改造,李文疏也决不允许任何人动这张桌子和那副绣品。
  程雨认真地一笔一划抄写生词,老师布置的作业很多,她要抄七八页才能抄完,趁着大哥哥还没下班,她得腾出时间做作业。她沉浸在笔画中,完全没注意到身后的李文疏。
  李文疏刚进家门,看到窗户前,那个小屁孩沐浴在夕阳余晖中,认真写作业的模样,其实当时的心情还是比较愉悦的,这张桌子似乎荒废了太久,或许需要一点人气。但当他鬼使神差走到程雨背后,看见这小屁孩写的作业后,竟然产生了一种“我真是看走了眼”的感觉。
  “字太丑。”
  李文疏冷冷的声音响起,程雨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她默默关上语文簿,收拾好东西,又艰难地把椅子扛回原位,钻到厨房里帮张妈妈去了。
  几天后,李文疏竟然看到那个小屁孩拿着本《庞中华钢笔字帖》在练字。她的钢笔已经用得很旧了,出墨不均匀,划出的笔画也不顺畅。在观察她的钢笔时,李文疏忽然想起一个问题,皱眉道:“字帖哪里来的?”
  他可记得他已经和吴伯讲明白,不许再私自给程雨花一分钱,任何费用都要经过他同意,包括一毛钱的搅搅糖。
  程雨扁扁嘴:“三好学生可以得好多本子,我拿几本和小楼换的。”
  李文疏张张嘴想说什么,最后只能憋着。这小屁孩长本事了啊,不但能拿三好学生了,还懂得物物交换了。
  他心底忽然产生一个新点子。
  “程雨,你想要新钢笔吗?”
  程雨眨巴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点头。
  “从明天起,我的晚饭你来做,哪一天你做的菜我满意了,我就给你一支新钢笔。”
  此刻的李文疏心里想的是,以后每天做饭忙死你。他也决定永远不会对她做的菜满意。
  而程雨想的是,做饭啊,原来给大哥哥做饭会有好处拿。
  第二天,李文疏吃到了程雨给他做的第一顿晚饭,糖醋排骨,清炒菠菜,玉米粒炒肉末,番茄蛋汤。
  张妈妈告诉她,他们家先生从小就很挑嘴,这么多年了她都没搞清楚他喜欢吃什么,似乎每天他喜欢吃的菜都不一样。
  但他们家先生不像其他有钱人家的孩子,喜欢大鱼大肉,铺张浪费,他喜欢家常小菜,这大概和以前夫人经常给他做家常菜有关。
  李文疏本来以为,程雨肯定会把菜都炒糊了,他已经准备好让张妈妈打她小手心了。但他并不知道,这几年程雨一直在厨房打下手,虽然做的菜算不上美味可口,但可以吃了。
  李文疏纠结了一会,还是没能昧着良心说程雨的菜难吃,只是淡淡说了句:“有待改进。”意思就是钢笔还不能给你。
  草草吃了几口,就秉承着“不能浪费粮食”的原则,让程雨吃完剩下的,今天吃不完就留着明天继续吃,一粒玉米都不许剩。
  程雨看了一眼李文疏剩下的菜,机智地发现他们家先生吃了好几块排骨。她默默决定在排骨上“刻骨钻研”。
  于是往后许多日子,程雨都是在吃自己两三天前做的菜。而李文疏每天都是草草吃过程雨的菜,又让张妈给他准备点“正常的”。张妈很无语,小少爷这是何必呢?最后受罪的还不是自己的肚子。
  但李文疏显然没有觉得他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反而乐在其中。后来他干脆让程雨坐到自己身边一起吃,一边吃一边批评她:“尝尝你自己做的菜,你觉得好吃吗?”那时程雨心里默默说,挺好吃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