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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之初醒的时候顾随已经不在身边了。
  她在床上坐着,屋子看一圈,没人。
  什么都没,窗户推拉门都关的严丝合缝的,就真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他走的时候没叫醒她,也就不会愿意她跑去送他。
  她懂,所以没动,甚至没慌。
  缓过了那股劲儿。
  才感觉到脚底下很暖,有点毛茸茸的,在动,任之初吓一跳,条件反射瑟缩,后迟疑的掀开被子。
  是只猫,黄白色的布偶猫。
  猫很可爱,见到她也不人生,舔着爪子喵喵叫。
  任之初愣了两秒,注意力被它脖子上被阳光照着的银牌子吸引去。
  她过去抱住猫,牌子上刻了字。
  大概是名字。
  Good。
  猫的名字叫Good。
  她就知道了,是顾随临走前留下的东西。
  挺不要脸的,人都落荒而逃了,还留下个东西,非得让她记住他。
  任之初喜欢的很,给猫抱进怀里顺着毛。
  窗外阳光很暖,照的她起了生理性心痛。
  人抱着猫缩进阳台的藤椅上,哼着小曲儿,像是哄猫。
  眼顺着在阳台看了一圈,窗台有脚印子。
  她盯着脚印看了几秒,想起了醉醺醺的酒味儿,还有复读机一般的呢喃。
  他老说她这人爱自言自语碎碎念,他不也是吗?
  昨天不知道谁更话痨。
  想到这儿,任之初笑了,笑的时候也会想起来他对着她笑,这时候会很想他,又起了生理痛。
  养猫的东西他都给备好了,没过两天就寄到了她家。
  任之初翻着那一堆东西,翻来翻去的,又发现个手机,看起来像新的,膜都没换。
  她蹲在床脚打开,里边崭新,什么都没有。
  不甘心,又翻来覆去找了一遍,真的,什么都没有。
  那天的作业好像有点多,八百米跑完鼻腔刺痛好像也挺难熬,放学回家路上下起毛毛雨。
  一切都巧合地有些令人厌倦,所以在任之初第叁次寻找手机里他或许会留下的线索,却依旧什么都没找到后,她蹲在尘土飞扬的马路牙子上崩溃大哭。
  然后就是日复一日的学习,撸猫,练琴。
  他走以后,日子好像快了很多。
  每天早上桌子上会有一杯热牛奶,热腾腾的,暖人的很。
  跑腿的小哥儿跑了一两个月,愣是没瞅见任之初喝过一次。
  陈清问她,“顾随送的啊?”
  任之初写作业手一顿,说句嗯,然后不讲话,也不去碰那杯奶。
  陈清不能理解,人走就走了,好心好意送的奶,不喝多浪费。
  在阳光最灿烂的那一瞬间,任之初笑着说了句刺眼,揉了揉眼睛,流下一行泪。
  她说,“我不喝,我等他亲自给我。”
  所以你呀你,我最爱的那个你。
  完成了你的梦想,记得早些回家。
  公平一点,你平平安安的回来,然后选择我。我坚定一些,拥抱你。
  这样够不够好?
  只要你回来,春光给你,灿烂给你,姑娘给你,英雄是你。
  只要你平平安安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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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相情感障碍和抑郁症在一般会有一定的遗传倾向,倒也不一定。
  顾赜和宋荷在准备要孩子前就已经开始戒药,后来偶尔也会复发,但轻度,很快就能熬过去。
  宋荷还好,顾赜这辈子估计都得挂着这病了,可是好在有宋荷。
  他凌晨四点坐在床边发呆或者半夜发病出门飙车的时候,她都会陪着他。
  怀孕后宋荷还特地去医院检查过,因为两个人都抽烟,不知道会不会出问题,好在福分降临,老天保佑,孩子很健康。
  健康归健康,后期还要面临一个问题就是会不会被遗传上他们俩的病。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顾随是被家庭和睦,美满幸福的爱意浇灌着长大的,顺风而长,逆风而行,好的那一部分盖过了不好的部分。
  他顽劣、随性、正直、卑鄙、善良
  但其实他自己根本没弄清楚自己究竟想做什么。
  有句话说的好,当一个人什么都拥有了,什么都得到了,就会觊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他十五岁那年随着符茗函去了也门,说去看个老朋友。
  在那里,他见识了社么叫做真正的‘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
  中国真的算得上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了。
  因为在也门,战后救援地,天黑之后是不能随意出帐篷的。
  他们开着巨大的越野车疾驰而过,纷飞的是土地,扬起的是血腥和污泥。
  车后总会跟着一群孩子,有大有小,都是无家可归的,他们甚至不如祈祷的流浪汉,就脏兮兮的一张爪子。求求你求求你,给点东西吃吧,水也行,不挑的。
  原来他以为这世界上人与人并没有什么差距,就像是富人饿了也会吃东西,渴了也会找水喝。
  只是他们不知道吃饱什么感觉,没听过男儿膝下有黄金,不明白为什么要挨饿,为什么天黑就不能出门。
  这并不是有钱没钱的差距,也不是地位高低的差距。
  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啊。
  顾随也不清楚那些弯弯绕绕,半夜起夜,受不了痰盂的腥臭,出了帐篷,被抢劫的大胡子疯子按在地面上。
  抢劫犯操着一口听不懂的话,叽里呱啦说一堆,期间刀尖好几次差点进顾随的脖子。
  他试图和那人沟通,未果,又想用自己练的拳击散打和那人斗争,依旧未果。
  一个拿刀的人并不可怕,一个没什么好失去的人才最可怕。
  因为没有牵挂,好像死去或者活着也没什么区别。
  大胡子满身腥臭,白褂子白头巾黑的旧的像是腌坏的白菜。
  刀尖冲他袭来的时候,除了凶狠的眼神,嗓子里还会冒出哼哧哼哧的类似野兽捕食的声音。
  顾随是怕的,他汗落一身,好在求救声被大本营的支援队听到,刀尖落下最后一秒给人救了。
  志愿兵领头的是个阿拉伯人。
  会讲英语,也会少数中文,阿拉伯语是母语。
  人叫冯卡门,身材高大,性子冷淡,不善言谈。
  先给顾随训一顿,用一口叽里呱啦的阿拉伯语。
  顾随没在怕的,揉着肩膀,“Please speak English.”
  冯?卡门十叁岁开始当兵,在顾随当时十四五岁的年纪枪都会打了。
  他用英文又讲一遍乱七八糟的规矩,最后一句给顾随激怒了,“小朋友别乱跑,大家都很忙,不要添麻烦。”
  顾随那会儿年少轻狂,跟着人屁股后面骂一堆,没得到人半个回应。
  于是他观察冯?卡门两天,后来的好几天里,他都是跟着人屁股后头喊师傅的。
  冯?卡门在顾随眼里头好像很牛逼一样的存在,他几乎认识所有的动物植物,什么有毒,什么可以吃,什么是最好的消炎药他是百科大全,是顾随在和平社会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人。
  符茗函宁茶去也门是为了寻找一个叫龄井泽的人,顾随当时叛逆期,非得跟着去。顾赜不管,宋荷更不管,他们的教育方式就是,反正你想去就要自己负责。他就去了。
  结果这一去,改变了一生。
  他往后的两叁年,时时刻刻惦记的就是要做和卡门一样牛逼的人。
  卡门不善言辞,顾随也就不说话。
  他打枪抽烟,顾随就点烟扶板。
  目的就一个,行行好,做我师傅吧。
  顾随以前做事儿都是以暴制暴,不行就拿权势讲话。
  可这招儿在卡门这儿没什么用,他更多的时候,都是沉默。
  哪怕是制服逃兵或者犯罪的人,也都是不讲废话。
  大本营里的志愿兵都归他所管,所有人的安全也都归他看。
  他们听从于他,受他庇护,视他为神,觉得他无所不能。
  没东西吃的时候,他会半夜扛着枪去打猎。
  水源食物不充足的时候,他会省下自己那份,给那些不知道什么叫感恩的孩子们。
  有人被毒蛇或带毒生物伤到,他也总有办法救人一命。
  他身上刀伤,枪伤,各种斗争伤遍布全身,任人看了都觉得可怕。
  听人说,他命硬,好几次就差一口气儿,又是咬牙活过来了。
  顾随偶尔会絮絮叨叨问东问西。
  “去过中国吗?很安全,半夜可以去酒吧迪厅club,想喝酒到几点就到几点,没人抢劫,出门还有人扶。”
  “中国有种酒叫茅台,很贵,很好喝,比你们爱喝的白兰地好喝多了,不上头,喝完头不会疼。我妈特别喜欢存酒,我家存了好多呢”
  “对了你娶老婆了吗?听说阿拉伯能娶好几个老婆是真的吗?”
  “……”
  后来他也累了,更多的时候,卡门做事儿,顾随只是蹲在一边抽烟,然后观察。
  他本就不是话多的人,但在卡门的身边呆着,好像就莫名想和他多说两句。
  其实他只是想偷师,学点儿牛逼的东西。
  他听冯卡门讲沙漠求生的方法,学丛林逃生的技巧,学习不同的动物和植物不同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
  他是最好的师傅,但顾随也许并不是学的最好的徒弟。
  可是顾随明白了一个道理。
  原来有一种能量,是无声却强大的。
  后来顾随身上那股子总是会让小姑娘发狂的琢磨不透还有令人安心的沉默,都是这段时间被他磨来的。
  顾随最擅长观察人,默不作声,笑容亲和,其实他脑子里比什么都清楚。
  卡门教会他的。
  男人的能力并不在于是否能扳倒敌人,而在于能否保护好自己爱的人。
  男人啊,就得野性与温柔并存。
  以暴制暴不是什么本事,强大自己才是正道。
  你要记住,你是个男人,你得腰杆挺直。
  那天晚上他带着顾随坐在破危楼上看星星,偶尔上方会有飞机飞过。
  爆炸声响像是背景曲。
  他点一支烟,对着天空长叹一口气。
  他说,“我的人生没有一天不是在悔恨中度过的”
  那天他和顾随讲了他的经历。
  他在行兵途中爱上一个姑娘,阿拉伯人,眉目清秀,笑容可人,看起来就是顶好看。后来被抓走成为美军战俘。
  他们利用了她,强暴了她。
  然后姑娘崩溃,逃跑,被人爆了头。
  卡门那时候很懦弱,枪打的溜不算什么,当黑洞洞枪口对准自己的时候,他还是怕了。眼睁睁的,就这么看着自己心爱的姑娘被欺侮,被枪杀。
  姑娘死在自己跟前,黑色头套套着,他甚至不敢去看一眼。
  自己的家人也没能保护好,一家五口,全部喂了枪。
  从那天后他就没有一天不是在悔恨中度过的。
  伤都是为了救人,活着是为了赎罪。
  如果他能再强大一些,哪怕更有胆量一些,会不会不一样。
  后来他是强大了,却也死心了,麻木了。
  “现在我随时都敢去喂枪子儿,可是能让我心甘情愿去喂枪子儿的人都不在了”
  他抽一口烟,远处的天空被猩红的火焰照亮,像是在嘲笑他们两个人的悠闲。
  烟粗劣又难吸,比不上几十块一包的中华。
  他吸一口气,下巴是坚硬粗犷的胡渣。
  他说。
  “我的一生,没有一天不是在悔恨当中度过的”
  龄井泽没能找到,宁茶看起来很颓丧。
  符茗函说,我们走吧,或许人看错了。
  宁茶头点的慢,其实还是不甘心。
  到了要离别的时候。
  顾随扭扭捏捏给仅剩的半条华子递给卡门。
  “你要到中国来找我,我就偷来我妈的茅台给你喝。”
  卡门倒是笑了,用并不流利的中文喊他阿随。
  “我们有缘再见。”
  顾随嗯一声,喊他句哥。
  这辈子能让他真真正正佩服的人没几个,卡门算是一个。
  “下一站去哪儿?”
  冯卡门看着不远处嬉戏打闹的老妪和孩童,眸光粗犷原始又温柔。
  “不知道。”
  他吐一口烟,“哪儿需要我,我就在哪儿。”
  他的一生啊,都在寻找自己,都在努力强大自己。
  他说人生是场悲妄又漫长的战役,你在这场战役中难免会迷失自己,悲伤和痛苦不是目的,死亡的尽头也不是消失,而是另一种形式的永生。
  只要你没能忘记我,我待过的地方,死后我的灵魂就会回到那里。
  “怎么才能找到你。”
  他眼光透着不舍,也有欣赏,话说的很慢,像在劝说。“哪里战争平复了,我就在那里。”
  顾随点支烟,塞嘴里,也望着远处。
  “还能再见到你吗。”
  “会的。”
  他点点头。
  一定会的。
  国泰民安,世界和平,群山回唱,灿烂千阳的那一天。
  一定会到来的。
  你要相信啊,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群人,不停不停的努力着。
  所以啊,阳光照大地的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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