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血莲子是武林至宝,空音寺后悔了也情有可原,不过这太玩不起了。”方年年啧啧两声,“你说扔进了我家厨房,和其他莲子混在一起了。你在我家这么长时间,厨房进进出出不知道多少次,肯定拿到手了吧。”
沈宥豫幽怨地看了一眼方年年,的肚子,要是拿到了手了,他何至于受制于人。
方年年后知后觉地看向自己肚子,“我艹。”
多年不说的粗口下意识脱口而出。
“不会吧?”
“就是。”
“……被我吃了,这么多天过去,都消化掉了。”方年年嘀咕,早就进了五谷轮回处了。
愧疚爬上心头,沈宥豫费劲心力拿到的莲子就被她这么吃了,真是对不住。怎么补偿才行?武林至宝啊,存放时间太长过了保质期的东西……
方年年想得头皮发麻,她约等于吃了一颗僵尸莲子。
沈宥豫哼笑,嘲笑方年年的孤陋寡闻,“武林至宝如果这么容易就消化掉,还称得上传奇吗。它可是百年前那位惊才绝艳的药王的毕生心血,用各种珍稀药材炮制数十年才得到五颗。濒死之人吃上一枚,立刻焕发生机。老人吃上一枚,立刻还老还童。体弱之人吃上一颗,立刻身体强健。男子吃上一颗,立刻勇猛过人。女子吃上一颗……”
“等等等。”方年年被他一连几个“立刻”弄得心惊肉跳,不用他说,她也猜到,女子吃上一颗、青春永驻……
摸着肚子,方年年为难地说:“那也被我吃了啊。”
怎么还?
沈宥豫喝了一口米汤,缓缓口中的干渴,“我还没有说完呢,血莲子进入体内后就在身体里存了起来,药效持续百年。”
方年年立刻捂住肚子,警惕地看着沈宥豫。
误吃莲子是她莽撞了,但开肠破肚太残忍了吧。
存在身体里百年不化,妈耶,那不就是一颗胃结石!这个世界没天理了,不是吃柿子才胃结石的,吃药王出品的莲子也有可能……
“你想什么血腥的呢。”
方年年嘟囔,“不然怎么取?”
沈宥豫看臭丫头神情惴惴,就不逗她,直说了,“去药王谷求一副药,催吐出来。你跟我去。”
“不能够把药带出来吗?”方年年眼巴巴地祈求。
“不行。”沈宥豫说:“心诚则灵。”
方年年垂头丧气,“好吧。什么时候出发,我让大牛叔陪我去。”
沈宥豫神色中闪过尴尬。
方年年狐疑,“怎么了,有什么问题?”
“那个……”
“别吞吞吐吐的了,说啊。”
沈宥豫无奈,“按照老规矩是这么个说法,但药王谷三十年前就消失了,有人说谷中人死于瘟疫,全都绝了。有人说,新药王得罪了人,带着族众逃跑隐居了。还有人说,药王练功走火入魔,把所有人都杀了……众说纷纭,没有人知道药王一族去了哪里。”
“竟然是这样……”方年年喃喃,那自己肚子里的莲子肿么办?
“我会请一个最好的大夫,给你用最好的麻沸散……”
“沈宥豫,想都别想!”方年年站起来,生气地说。
这条命来的多不容易,她可不想死。
第15章 酸菜鱼(捉虫) 她算是回过味来了,沈……
在消毒工作不达标的古代开膛破肚,这要何等的勇气才能够做到!
方年年没有关公刮骨疗毒的勇气,沈宥豫找来的大夫肯定也没有神医华佗的本事。
血莲子这事儿就这么僵持了,沈宥豫一定要拿回莲子,方年年不愿意打开肚子,两个人面面相觑,发现进入了死局……
好气!
方年年洗碗的时候越想越气,不断往站在旁边的沈宥豫身上扔小箭头,这人滞留在家中竟然是惦记自己的肚子!
越想越不对味,方年年扔下老丝瓜筋,水盆里的水花噗悠噗悠,砸出一朵水花。
“你来洗。”
沈宥豫不可思议地指着自己,“我?”
“都怪你,谁让你把莲子扔进我家的,还正好扔进我泡的莲子里。要是你不扔,我就不会吃掉。不会吃掉,就不会有现在的事儿了。”方年年郁闷地坐在旁边,抱着肚子噘嘴。
她也想把莲子拿出来,这是沈宥豫冒着生命危险千辛万苦拿出来的,又是人人争抢的武林至宝……
怀璧其罪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忧虑地抓住从身边路过的雪球,揉揉它越来越肥嘟嘟的肚子,方年年长叹,“唉。”
被迫四脚朝天的雪球懵逼,“……”
沈宥豫见方年年都这样了,就勉为其难的去洗碗好了,自己真是宽容大量的好男人。但双手伸进水里,他就懵了,表情和四脚朝天的雪球差不多,这碗该怎么洗。
“臭……方年年,怎么洗碗?”
方年年没精打采的,“随便洗,干净就行。”
随便是怎么个随便法……
沈宥豫眉头紧锁,正在思考其中关窍,比学武或者回答阿父的问题还要难。
“唉。”方年年叹了叹气,松开雪球站了起来走了过去,用手臂顶着沈宥豫离开,“洗澡都不会,很简单的啦,你看把丝瓜筋抓在手心里,沾点皂粉。另一只手抓着碗,丝瓜筋擦一遍去掉油腻、脏污,放到一边,等会儿用清水洗一遍就行了。”
方年年给沈宥豫展示洗干净的碗,“是不是很干净。”
沈宥豫看着方年年的笑脸,她还是开开心心的好看,“干净。”
方年年斜睨了他一眼,“你看哪里呢?”
沈宥豫尴尬地轻咳一声,挪开视线,“嗯,干净。”
“哼。”方年年继续洗碗,她看着自己洁白的手指在水里面抓着盘子,慢慢地说,“血莲子拿不出来怎么办?”
沈宥豫叹气,“我费劲心力得到血莲子是为了家中长辈,她身体不好,缠绵病榻。”
皇后身体很差,母妃说是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生下太子后身体每况愈下,这三四年每逢换季,总要在床上躺上个把月才能缓解。
自沈宥豫有记忆以来,就没有见过母后健康大好的模样。那么温柔善良的人,对上恭顺,对下宽仁,对所有皇子皇女视如己出,母仪天下的典范,为什么上天不怜悯她给她一个好的身体?
每当皇后发病,母妃就衣不解带地照顾,她又要代理六宫,又要日夜照顾,哪怕身体强健,时间长了也受不住。
一片孝心啊……方年年低头,差一点儿就埋在胸口了。
“碗也洗好了,该去开店了。你爹娘今天去哪儿了,怎么不见人啊?”沈宥豫帮着摆好碗筷。
方年年低落地说,“不知道呢。”
两个人肩并肩地往外走,待要开门的时候方年年突然拉着沈宥豫的手臂说,“可别把我吃了血莲子的事儿说出去。”
沈宥豫还能打商量,其他人就不好说了,直接掳了她挖开肚子……咦,太可怕了。
“肯定。”
沈宥豫保证着,“我保护你,放心好了,我会想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拿出血莲子,又不会伤害你。最好能够找到药王后人,一切迎刃而解。”
“昂……”方年年点头,
沈宥豫推开了店门,光华缓缓落进来,一点一点跳跃到方年年的身上,似镀上了一层美丽光华,那么夺目。
他听到自己说,“我会再住一段时间,拿回莲子我就走,不会给你们家添麻烦。”
这和他一开始的初衷已经背道而驰……
他看到,方年年看过来,杏眼圆润有光,充满信任。
真好。
方年年狐疑地看着沈宥豫,笑容怎么这么居心不良?!
她算是回过味来了,他利用自己的愧疚一步一步地引着自己走,最后达成了留下的目的。话术大师啊,不去打电话骗人太可惜了!留在家中,不会是为了多吃两口饭吧……方年年为自己不靠谱的想法哭笑不得。
沈宥豫朝着方年年温柔地笑着。
方年年回以笑容,压制着自己心中诡异的想法……
路人看见了,心中不由感叹,多登对的一对妙人。
…………
作为进京必经之路之一,官道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不少人进来吃上一杯清茶,吃上一盘小点。
今日有拉着菊花入京的,方年年见了喜欢,买了两盆黄半球、两盆金背大红,时下正是京城贵人赏菊的时间,沾点儿红色的卖得格外好,所以金背大红比黄半球贵了两三倍。
方年年也喜欢红色的,宁愿花大价钱也要拿下,就是这么执着。
送走了贩卖菊花的商户,方年年看桌子上的金背大红,越看越是欢喜。
“他送晚了。”
“嗯?”
沈宥豫说,“中秋已过,赏菊之风越来越淡,现在送去京城,赚的远不如中秋前多。”
“是啊,但那人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三次了,这是第三次。”方年年揪掉一片略微干枯的叶子,调整了一下方向,这么看着就漂亮多了。
沈宥豫,“……哦。”
他来的这不是晚嘛,不了解情况。
“节前太贵,没舍得买。”方年年撑着下巴看着花儿,笑着说。
“能贵到哪里去。”
方年年撅撅嘴,“是现在的三四倍好不好,我卖一天的月饼都赚不回来。像这盆金背大红,更是要十倍的价钱,那位老板说了,给我的还是成本价,卖到京城不止呢。京城真是富庶啊……”
“你想去看看吗?”沈宥豫垂下视线,声音有些飘忽,有着劝诱。
方年年摇着头说,“去过,还行吧,不是我喜欢的。我喜欢简单的生活,就像现在这样。”
大城市的繁华,她见过多了,首都、魔都、深城……但那繁华终究不属于自己,自己的家在这儿呢。
沈宥豫心中没来由的有些失落,忽然他听到方年年问,“你的名字是真的吗?”
沈宥豫幽怨地看了一眼方年年,的肚子,要是拿到了手了,他何至于受制于人。
方年年后知后觉地看向自己肚子,“我艹。”
多年不说的粗口下意识脱口而出。
“不会吧?”
“就是。”
“……被我吃了,这么多天过去,都消化掉了。”方年年嘀咕,早就进了五谷轮回处了。
愧疚爬上心头,沈宥豫费劲心力拿到的莲子就被她这么吃了,真是对不住。怎么补偿才行?武林至宝啊,存放时间太长过了保质期的东西……
方年年想得头皮发麻,她约等于吃了一颗僵尸莲子。
沈宥豫哼笑,嘲笑方年年的孤陋寡闻,“武林至宝如果这么容易就消化掉,还称得上传奇吗。它可是百年前那位惊才绝艳的药王的毕生心血,用各种珍稀药材炮制数十年才得到五颗。濒死之人吃上一枚,立刻焕发生机。老人吃上一枚,立刻还老还童。体弱之人吃上一颗,立刻身体强健。男子吃上一颗,立刻勇猛过人。女子吃上一颗……”
“等等等。”方年年被他一连几个“立刻”弄得心惊肉跳,不用他说,她也猜到,女子吃上一颗、青春永驻……
摸着肚子,方年年为难地说:“那也被我吃了啊。”
怎么还?
沈宥豫喝了一口米汤,缓缓口中的干渴,“我还没有说完呢,血莲子进入体内后就在身体里存了起来,药效持续百年。”
方年年立刻捂住肚子,警惕地看着沈宥豫。
误吃莲子是她莽撞了,但开肠破肚太残忍了吧。
存在身体里百年不化,妈耶,那不就是一颗胃结石!这个世界没天理了,不是吃柿子才胃结石的,吃药王出品的莲子也有可能……
“你想什么血腥的呢。”
方年年嘟囔,“不然怎么取?”
沈宥豫看臭丫头神情惴惴,就不逗她,直说了,“去药王谷求一副药,催吐出来。你跟我去。”
“不能够把药带出来吗?”方年年眼巴巴地祈求。
“不行。”沈宥豫说:“心诚则灵。”
方年年垂头丧气,“好吧。什么时候出发,我让大牛叔陪我去。”
沈宥豫神色中闪过尴尬。
方年年狐疑,“怎么了,有什么问题?”
“那个……”
“别吞吞吐吐的了,说啊。”
沈宥豫无奈,“按照老规矩是这么个说法,但药王谷三十年前就消失了,有人说谷中人死于瘟疫,全都绝了。有人说,新药王得罪了人,带着族众逃跑隐居了。还有人说,药王练功走火入魔,把所有人都杀了……众说纷纭,没有人知道药王一族去了哪里。”
“竟然是这样……”方年年喃喃,那自己肚子里的莲子肿么办?
“我会请一个最好的大夫,给你用最好的麻沸散……”
“沈宥豫,想都别想!”方年年站起来,生气地说。
这条命来的多不容易,她可不想死。
第15章 酸菜鱼(捉虫) 她算是回过味来了,沈……
在消毒工作不达标的古代开膛破肚,这要何等的勇气才能够做到!
方年年没有关公刮骨疗毒的勇气,沈宥豫找来的大夫肯定也没有神医华佗的本事。
血莲子这事儿就这么僵持了,沈宥豫一定要拿回莲子,方年年不愿意打开肚子,两个人面面相觑,发现进入了死局……
好气!
方年年洗碗的时候越想越气,不断往站在旁边的沈宥豫身上扔小箭头,这人滞留在家中竟然是惦记自己的肚子!
越想越不对味,方年年扔下老丝瓜筋,水盆里的水花噗悠噗悠,砸出一朵水花。
“你来洗。”
沈宥豫不可思议地指着自己,“我?”
“都怪你,谁让你把莲子扔进我家的,还正好扔进我泡的莲子里。要是你不扔,我就不会吃掉。不会吃掉,就不会有现在的事儿了。”方年年郁闷地坐在旁边,抱着肚子噘嘴。
她也想把莲子拿出来,这是沈宥豫冒着生命危险千辛万苦拿出来的,又是人人争抢的武林至宝……
怀璧其罪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忧虑地抓住从身边路过的雪球,揉揉它越来越肥嘟嘟的肚子,方年年长叹,“唉。”
被迫四脚朝天的雪球懵逼,“……”
沈宥豫见方年年都这样了,就勉为其难的去洗碗好了,自己真是宽容大量的好男人。但双手伸进水里,他就懵了,表情和四脚朝天的雪球差不多,这碗该怎么洗。
“臭……方年年,怎么洗碗?”
方年年没精打采的,“随便洗,干净就行。”
随便是怎么个随便法……
沈宥豫眉头紧锁,正在思考其中关窍,比学武或者回答阿父的问题还要难。
“唉。”方年年叹了叹气,松开雪球站了起来走了过去,用手臂顶着沈宥豫离开,“洗澡都不会,很简单的啦,你看把丝瓜筋抓在手心里,沾点皂粉。另一只手抓着碗,丝瓜筋擦一遍去掉油腻、脏污,放到一边,等会儿用清水洗一遍就行了。”
方年年给沈宥豫展示洗干净的碗,“是不是很干净。”
沈宥豫看着方年年的笑脸,她还是开开心心的好看,“干净。”
方年年斜睨了他一眼,“你看哪里呢?”
沈宥豫尴尬地轻咳一声,挪开视线,“嗯,干净。”
“哼。”方年年继续洗碗,她看着自己洁白的手指在水里面抓着盘子,慢慢地说,“血莲子拿不出来怎么办?”
沈宥豫叹气,“我费劲心力得到血莲子是为了家中长辈,她身体不好,缠绵病榻。”
皇后身体很差,母妃说是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生下太子后身体每况愈下,这三四年每逢换季,总要在床上躺上个把月才能缓解。
自沈宥豫有记忆以来,就没有见过母后健康大好的模样。那么温柔善良的人,对上恭顺,对下宽仁,对所有皇子皇女视如己出,母仪天下的典范,为什么上天不怜悯她给她一个好的身体?
每当皇后发病,母妃就衣不解带地照顾,她又要代理六宫,又要日夜照顾,哪怕身体强健,时间长了也受不住。
一片孝心啊……方年年低头,差一点儿就埋在胸口了。
“碗也洗好了,该去开店了。你爹娘今天去哪儿了,怎么不见人啊?”沈宥豫帮着摆好碗筷。
方年年低落地说,“不知道呢。”
两个人肩并肩地往外走,待要开门的时候方年年突然拉着沈宥豫的手臂说,“可别把我吃了血莲子的事儿说出去。”
沈宥豫还能打商量,其他人就不好说了,直接掳了她挖开肚子……咦,太可怕了。
“肯定。”
沈宥豫保证着,“我保护你,放心好了,我会想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拿出血莲子,又不会伤害你。最好能够找到药王后人,一切迎刃而解。”
“昂……”方年年点头,
沈宥豫推开了店门,光华缓缓落进来,一点一点跳跃到方年年的身上,似镀上了一层美丽光华,那么夺目。
他听到自己说,“我会再住一段时间,拿回莲子我就走,不会给你们家添麻烦。”
这和他一开始的初衷已经背道而驰……
他看到,方年年看过来,杏眼圆润有光,充满信任。
真好。
方年年狐疑地看着沈宥豫,笑容怎么这么居心不良?!
她算是回过味来了,他利用自己的愧疚一步一步地引着自己走,最后达成了留下的目的。话术大师啊,不去打电话骗人太可惜了!留在家中,不会是为了多吃两口饭吧……方年年为自己不靠谱的想法哭笑不得。
沈宥豫朝着方年年温柔地笑着。
方年年回以笑容,压制着自己心中诡异的想法……
路人看见了,心中不由感叹,多登对的一对妙人。
…………
作为进京必经之路之一,官道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不少人进来吃上一杯清茶,吃上一盘小点。
今日有拉着菊花入京的,方年年见了喜欢,买了两盆黄半球、两盆金背大红,时下正是京城贵人赏菊的时间,沾点儿红色的卖得格外好,所以金背大红比黄半球贵了两三倍。
方年年也喜欢红色的,宁愿花大价钱也要拿下,就是这么执着。
送走了贩卖菊花的商户,方年年看桌子上的金背大红,越看越是欢喜。
“他送晚了。”
“嗯?”
沈宥豫说,“中秋已过,赏菊之风越来越淡,现在送去京城,赚的远不如中秋前多。”
“是啊,但那人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三次了,这是第三次。”方年年揪掉一片略微干枯的叶子,调整了一下方向,这么看着就漂亮多了。
沈宥豫,“……哦。”
他来的这不是晚嘛,不了解情况。
“节前太贵,没舍得买。”方年年撑着下巴看着花儿,笑着说。
“能贵到哪里去。”
方年年撅撅嘴,“是现在的三四倍好不好,我卖一天的月饼都赚不回来。像这盆金背大红,更是要十倍的价钱,那位老板说了,给我的还是成本价,卖到京城不止呢。京城真是富庶啊……”
“你想去看看吗?”沈宥豫垂下视线,声音有些飘忽,有着劝诱。
方年年摇着头说,“去过,还行吧,不是我喜欢的。我喜欢简单的生活,就像现在这样。”
大城市的繁华,她见过多了,首都、魔都、深城……但那繁华终究不属于自己,自己的家在这儿呢。
沈宥豫心中没来由的有些失落,忽然他听到方年年问,“你的名字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