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世间有敌
  不过席应虽然还有余力嚎叫,但已经软倒在地,站不起来了。
  王宇所使的暗器,正是李莫愁后来闻名江湖的绝技——冰魄银针。针身镂刻花纹,打造精致。此针剧毒无比,一碰即中毒,皮肤全成黑色,若被碰破皮肤,顷刻便要丧命。
  若不是席应内力深厚,现在应该死了才对。
  王宇招招手,示意李莫愁可以过来了。
  李莫愁骑马飞奔过来,来到王宇身边下马站定,脸色微红,问道:“你是怎么拿到冰魄银针的?”
  古墓派有两种暗器,一为冰魄银针,李莫愁学的就是这个。还要一个是玉蜂金针,原著中小龙女学到是这个。
  冰魄银针杀伤力更大,李莫愁都是随身携带,放置之处都是女儿家的隐秘处。和王宇一路同行,李莫愁都没感觉到王宇是何时从她身上取走的冰魄银针。
  这种技术,只能说出神入化。王宇若是有心占便宜,只怕李莫愁没有一处防线是稳固的。
  念及此处,李莫愁脸颊通红,一时间将席应都忘记了。虽然李莫愁不通世事,但是男女之防孙婆婆多少还是告诉了她的。
  王宇听到李莫愁的问话,脸色都不带变化的。
  “咳咳,这个,佛曰不可说。”王宇神秘道。
  这种功夫,是王宇不知不觉练就的,还是第一次使用。王宇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作梁上君子的天赋。当然,这和李莫愁对王宇没什么戒心也有关系。若是有心戒备,李莫愁应该还是能感觉的到的。毕竟,李莫愁放置冰魄银针的地方相当隐秘。
  不过这次还真是多亏了冰魄银针,不然想要拿下席应,还得多费一翻功夫。虽然席应还不是王宇的对手,但是真让席应捉到了李莫愁当人质,即便是王宇也会感觉到麻烦的。
  王宇走上前去,一脚踢翻席应,一点也不在乎冰魄银针的毒性。
  王宇随身携带通犀地龙丸,百毒不侵。这个时候就显出威力来了。通犀地龙丸并不是服用的,而是随身携带,就可以避免中毒。
  席应此时皮肤在不断的变黑,显然毒素在不断扩散,只是靠着强横的内力在勉强维持性命,但是王宇可以看的出来,席应已经离死不远了。
  若是席应全盛时期,冰魄银针的毒性或许还奈何不了他。但是和王宇的一番争斗,席应已经消耗了太多的真气,对于冰魄银针,已经无力驱毒了。
  “席应,你来中原干什么?”王宇问道。
  席应的来意让他很诧异。
  原著中席应虽然逗比的以为自己紫气天罗大成,已经有资格找宋缺报仇了,但是那是在宋缺隐世多年,没有显赫战绩流传的情况下。而在这个世界上,宋缺率燕云十八骑,强闯两千唐军精锐,差点将李世民斩于刀下。
  后来又一战惊世,天问九刀之下,十八棍僧一战除名。在那一战中,宋缺显露了鬼神莫测的刀道修为。即便是大宗师里面,宋缺的战斗力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的了。
  毕竟,宋缺是修行的刀法,本就以杀伤力见长。
  席应虽然逗比,但他不是傻逼。现在他应该很明白自己不是宋缺的对手才对。而且现在宋缺出世,执掌新朝军队,正是需要树立威信的时候。席应去专门去给宋缺送人头吗?
  王宇可不相信席应会如此助人为乐。
  席应大口喘气,口中黑血不断的流出。躺在地上,席应怨毒的看了王宇一眼,恨声道:“会有人替我报仇的。王宇,圣门永存不朽,你会遭到圣门的全力报复。”
  席应居然已经知道了王宇的真实身份,而且对于王宇灭魔的命令也知道的很清楚。
  显然,席应或许一开始是真的没认出来王宇,但是在交战过程中,随着王宇武功的不断展露,席应已经洞悉了王宇的身份。刚才,只不过是在装疯卖傻而已。
  王宇眉头一皱,道:“阴癸派名存实亡,魔门两派六道只有灭情道没有死光。如今我杀了你,魔门中人谁能奈我何?”
  “哈哈哈,王宇,你永远不知道你面对的是什么敌人。圣门传承百年,威压天下,岂是你轻易就能剿灭的。”席应悲愤的仰天大笑,然后身子挺了两下,眼皮一翻,就这样死了。
  王宇没有在意席应的死活,但却被席应死前的那一番话吸引住了。难道,魔门还有什么漏网之鱼?
  说起来,灭魔令下达之后,王宇和石之轩亲自动手,覆灭了阴癸派,然后就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了。席应、辅公佑之类的角色,在王宇心中就是个死跑龙套的,遇见了随手就杀了,遇不到就当个屁放了,无伤大雅。
  可是看席应死前的行为,好像他们背后真的还有什么很恐怖的人一样。王宇皱起了眉头,决定回去之后发动罗网好好查一下。
  虽然不担心魔门剩余的几个人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威胁,但是王宇很讨厌这种不在掌控之中的感觉。而且,王宇有一种直觉,这次席应并没有说谎,魔门好像,还真的有什么杀手锏。
  联想到席应在大漠失踪,蒙古在大漠崛起,王宇内心渐渐有了一个猜测,莫非……
  不过那终究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按照计划,解决掉完颜洪烈和明教。魔门被王宇在中原如此打击,剩余的势力依然没什么反应。由此可见,或许剩余的一些魔门中人在筹谋报复,但是更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实力不足。
  若是真的实力强大到无视一切,那直接以牙还牙就好了。王宇向天下人表示向魔门宣战,堂堂正正。正是王宇有足够的底气面对魔门的报复。魔门如果真的有杀死王宇的能力,也会直接用王宇的人头向世人宣告魔门不容轻辱。
  但是,他们没有做到。显然,他们还没有这个实力。
  此时正值寒冬,官道之上少有行人,是以王宇和席应决斗结束,都没有一人经过,目睹这难得的宗师之战。
  王宇拿起李莫愁的佩剑,在席应身旁写上几个大字:“血手天魔”击杀“天君”席应于此。
  刻完收工,李莫愁奇怪的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我答应过一个人,行走江湖的时候要留下天魔的名号。”王宇的脸上,泛起了温柔的笑容。
  此去山高水远,通信不便。唯一能给洛阳诸人报平安的,就是多做几件轰动天下的大事。有婠婠在,也不用担心他们认不出来自己。
  王宇的身份不能暴露,既然如此,王宇决定让“血手天魔”之名,名满天下。同时,少在活人面前使用天魔大.法,尽量确保自己身份的隐秘性。就先拿《九阴真经》上的武功行走江湖了,一法通百法通,到了王宇这个级别,学习另外的武功已经很快了。
  虽然还不如《天魔策》上记载的功法纯熟,但是小成的《九阴真经》,也足够王宇凌驾于绝大多数人之上了。
  “你答应的是个女人吧?”李莫愁出于女人的直觉,猜测道。
  “原来你不傻啊。”王宇奇道。
  “讨厌。”李莫愁跺脚道。内心却感到一阵强烈的不舒服。现在的李莫愁还不知道,这叫嫉妒。
  “‘血手天魔’,你怎么叫这么邪恶的绰号啊?”李莫愁问道。
  “因为我本来就是个魔头啊,而且,你不觉得这个绰号很霸气吗。”
  李莫愁想了想,然后点头道:“是挺霸气的。”
  好吧,由此可以看出,李莫愁绝对不是什么秉性纯良的美少女。
  ……
  三峡,两岸连山,悬崖峭壁。水清,树荣,山峻,草盛。
  虽是寒冬,仍然素湍绿潭,回清倒影,绝巘多生怪柏,悬泉瀑布,飞漱其间,清荣峻茂,良多趣味。
  此刻,有一男一女正在共游三峡,领略这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男子身型高挺笔直匀称,相貌英俊,做儒生打扮。让人诧异的是,虽然时值寒冬,但他仍然手拿一柄折扇。轻摇折扇的时候,说不尽的倜傥不群,潇洒自如。
  女子更是如仙女下凡,漂亮的不似凡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美的如梦似幻。很明显,旁边的男子就已经被她深深的倾倒了,看向她的眼神中满是迷醉。
  二人看上去年纪都不大,就像一对金童玉女,正在有说有笑,显然二人相处的很愉快。
  忽然,女子突然停下脚步,看向像是凭空出现在二人面前的一个男人,内心中感受到了剧大的震动。
  她这一生,都没有如此震惊过。
  眼前的这个男人,身着紫红绣金华服,外披一件长可及地的银色披风,腰上束著宽三寸的围带,露出的一截缀满宝石。
  此人身形雄壮之极,样貌近乎邪异的俊伟。皮肤晶莹通透,闪烁著炫目的光泽,一头乌黑亮光的长发,中分而下,垂在两边比一般人宽阔得多的肩膀上,鼻梁高挺正直、双目神采飞扬,如若电闪,藏著近乎妖邪的魅力。
  手拿折扇的男子本来已经是世间顶尖的人物,但是和此人一比,明显是草鸡与凤凰的差距。
  女子感受到了自己和眼前的这个男人之间有一种古怪的联系,自己多年养成的剑心,在这个男人面前变得非常的不安稳起来,心有灵犀的境界都不能够继续保持了。
  “道心种魔大.法。”女子失声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