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摇啊摇!摇啊摇!
第204章摇啊摇!摇啊摇!
雷霆闻言呆呆的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啊...不过,系统啊?我记得谁说过我们是不可能打败天魔的?还说什么对上几个天魔成功的几率如何如何啊什么的....”
系统:“...这个...你们...你们这是在作弊...谁知道你们会误打误撞用上了灵魂共享这么一个方法...
你知道吗?你和你媳妇灵魂共享后,也就相当于一个天尊拥有了本系统的控时技能和禁锢技能...这样一来普天之下还有谁是对手?
试问一下,再厉害的人若是动不了,也防不了,他又如何能够挡的住天尊,甚至是入虚高手的一击?那可是入虚高手啊!连天地都可以分开!你们这不是在作弊嘛!”
雷霆闻言大惊:“什么!?天地都可以分开!?这怎么可能!”
系统:“入虚之境分开天地算什么,连世界他们都能够划分!他们本来就该超脱天地,前往天外天的,你媳妇当年不也将这个世界划分为五界了么?
若是划分天地,准确的说天尊之境就可以划分天地了!这么说吧,宿主所在的这个世界一共有三十六个天地!
而这三十六个天地,又叫做三十六重天!每一个天地(每一重天)都有一名神尊巅峰的大能统治。
每一重天之下各统治着九九八十一个神界,而实力最强大的前九重天甚至不止八十一个神界!
同时,三十六重天,第一重天实力最弱,在那里上位神之境就已经是巅峰实力了,很多人甚至还没有成神,能够成神的,都足以傲视四方了。
第三十六重天,也就是最高的一重天实力最高,上位神到了这里,已经可以以满地走来形容了。
在这里神君之境才算得上是小高手,只有达到神王才能算得上一方高手,威震四方了,而达到神皇那就可以名震天下,傲视群雄了。
再上就是神帝之境,那样的层次在三十六重天都是属于金字塔最顶端的人物了,在三十六重天中甚至还有一些神尊隐世高手!
这三十六重天排名前九名的九重天的实力基本上是相差不大的,尤其是前三重天,实力基本相当。
但是三十六重天的统治者,每一个都是神尊巅峰的存在,他们才是诸天万界的霸主、主宰!
三十六重天、每重天九九八十一神界,共三千神界,三千神界合称无上神域!因此,神界也可以称之为无上神域,而每一个神界之下又划分着一百零八个圣域。
每一个圣域之下又划分三百六十五个仙界,每一个仙界之下更是有着三千凡界!三千凡界按照你们的说话就是三千世界!
宿主目前所在地就是风灵神尊座下三十五重天统治下的一个微不足道小凡界,甚至还是比较普通的小凡界。
宿主若是飞升成仙,就会飞升到统治这小凡界的三百六十五个仙界中的其中一个之中,即便如此,宿主距离无上神域,那依然遥不可期,完全可以说连起步都算不上。
而这九大天魔,那是天尊层次的无上大能,神尊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小小的蝼蚁,完全可以忽视的存在。
他们若是怒了,动动手指,宿主所在的这个小小的凡界就会彻底消失!当然,有你媳妇在这里,他们蹦跶不了,现在宿主知道自己的实力是多么的微不足道、跟天魔那是何等恐怖的差距了吧?”
雷霆闻言震撼得久久不能言语,沉默了片刻后,轻轻的吸了一口气道:“原来我辛苦了这么久,到头来依然跟原地踏步没什么区别啊....”
系统:“基本可以这么说,要知道别人修炼时,光是灵境都要花费数千年,更何况成仙之后还有那么多境界?
单论修炼速度和气运,宿主完全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即便是系统前9999任宿主中最快修炼到宿主这个层次的也花了三年。
而且,要说气运他们跟宿主比,连拍马都比不上,毕竟他们没有一个灵尊的母亲,一开始就只能在低等位面挣扎,奋斗,每一个付出的艰辛都是宿主的千倍万倍。
完全不存在碰到超越自身多个质变的高手,更不存在跨多个质变杀敌的情况,从而也就没有宿主这些系统补偿的作弊技能,即便有,那也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和付出。
而宿主自从击杀第一个超自身多个质变,奄奄一息,不可能击杀的高手、获得第一个作弊技能开始,一切都变了,因为宿主拥有了本来不可能在目前出现的作弊技能。
再加上宿主一直以来都是跟超自身多个质变的生物打交道,面对、杀死的都是超自身多个质变生物,慢慢的,获得的作弊技能仿佛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多。
从而导致宿主也就脱离了系统制造者一开始的设定,把系统最大的bug,最大的漏洞给完美的钻了。
完完全全可以说是,宿主从获得系统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在作弊,一直到现在还在作弊,而且今后还会一发不可收拾!估计这是制造本系统的制作者也没有预料到会有这一情况的发生吧。”
雷霆闻言一愣,细细一想,也是,自己要是没有碰到林若雪,没有诱杀执剑灵皇,没有击杀奄奄一息的九元灵君,那么自己此刻估计和其他系统拥有者没什么区别吧....
想到这里,雷霆庆幸的笑了笑:“对了,系统,你刚刚说,这里是属于风灵神尊的统治,这个风灵神尊可是我的女儿,嗯...我前世的女儿?”
系统:“据多方数据统计,应该是宿主前世无疑。”
雷霆闻言万分感叹的道:“三十六重天之一的主宰啊...没想到我的女儿这么厉害!哈哈哈,以后飞升神界后去抱咱女儿大腿去~~”
与此同时,只见林若雪(幻彩天尊)的旁边,冰魔一脸呆滞的道:“幻...幻彩天尊...你...你是怎么做到的?你什么时候到我后面来的?”
林若雪(幻彩天尊)闻言美瞳转了转:“呵呵,难道你不知道天尊之上还有入虚之境么?我们的差距太大了,你当然看不出什么来。”
冰魔闻言大惊:“入...入虚之境?难...难道你突破了!?是了,如果不是,她又怎么会秒杀淫魔,还把嫣红剑架到了自己的脖子上,连他们都看不出丝毫的动作呢?”
想到这里冰魔眼中闪过了一抹惊慌之色,歇斯底里的朝血魔和魅魔吼道:“还不快救我!我若是死了,你们两个拿什么和她抗衡?”
血魔闻言眉头皱了皱,看了看林若雪,又看了看雷霆和冰魔,继而看向了一旁的魅魔使了使眼色。
【魔语】:“@¥$^!%(魅魔,那风神目前只是一个小小的凡人,等下我不惜一切代价阻拦幻彩天尊,你去将那风神控制作为人质,然后想方设法去无上神域把其他三魔放了出来,这样我们还有希望。)”
魅魔:【魔语】“%/@=$¥(好!风神不足为惧,拿住他没问题,只是,你挡的住幻彩天尊吗?)”
血魔:【魔语】“@%/-$¥(我自有办法,我们能否成功,就看你能不能成功的将风神制住了,记住,必须要活的!)”
说完,只见那血魔大吼一声,身子一闪,超林若雪(幻彩天尊)扑去:“秘术!化血大法!幻彩天尊,让我来会会你吧!”
顿时!只见那血魔身躯一抖!整个身子竟是诡异的支离破碎,化成了无数密密麻麻的红点!
紧接着,这些红点闪烁了几下!化成了漫天的血色蝙蝠,铺天盖地般的朝着林若雪(幻彩天尊)扑去!
一时间,满天的血色蝙蝠遮天蔽日!遮住了林若雪(幻彩天尊)的视线,也遮住了雷霆的视线!
林若雪(幻彩天尊)见状眉头皱了皱,然后素手猛地一拉,只见那冰魔的脖子上一条血线出现,然后冰魔的身子瞬间人首分离从空中掉了下去...
解决冰魔后,林若雪(幻彩天尊)一脸谨慎的盯着半空中的满天血色蝙蝠,她知道,那是血魔的逃命绝招。
那漫天的血色蝙蝠看上去唬人,实则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是这满天的血色蝙蝠非常的难缠,不但能遮挡视线,而且还无穷无尽,掩护天魔逃命。
最难缠的是这密密麻麻的蝙蝠哪怕跑掉了一只,血魔都能过重新重生!因此,每当天魔要是逃生时,都会化成无数血色蝙蝠阻挡敌人,掩护部分蝙蝠以逃生。
或者满天的蝙蝠四处逃命,让人亡以奔波,不过凡事都有利也有弊,相应的,被击杀的蝙蝠越多,血魔的修为也会大幅度的降低。
也就是说血魔是以分散自身修为为代价,换取逃命机会,最终剩余存活的蝙蝠决定着他剩余的修为。
林若雪(幻彩天尊)见状将魅蓝剑和嫣红剑一收,然后双手一合,捏了个兰花形状,然后猛地往前一推!
顿时,一朵巨大的九色莲花缓缓旋转着升空,每转一圈,便暴涨一分!当满天的血色蝙蝠接近九色莲花时,那九色莲花飞快地旋转起来!
每转一圈,便会从那九色莲花中飞出密密麻麻的花瓣朝那满天的血色蝙蝠迎了上去!
顿时,随着满天的花瓣迎上了血色蝙蝠后,只听嗤嗤嗤的声音不断,每一片花瓣便解决了一只血色蝙蝠,而林若雪(幻彩天尊)本身则是死死的盯着那满天蝙蝠的动向,
而另一边,魅魔看了一眼满天的血色蝙蝠后,眼中闪过了一抹奇异的光芒,接着,只见其身子一闪,瞬间出现在了雷霆的面前!一只玉手已是将雷霆的脖子掐住!
幻彩天尊残魂见状顿时脸色一变:“不好!刚刚居然忘了重新获取你身体的控制权!”
雷霆见状咬了咬牙:“媳妇!别动!我自己能解决!妈的!一次又一次!老子讨厌被人抓住!”
说完,只见雷霆对着那魅魔诡异的一笑,然后在心中默念了一声:“【禁锢】!”
顿时,只见那魅魔脸色狂变!一双美眸中闪烁着对未知的惊恐:“我...我居然动不了了!?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雷霆闻言舔了舔嘴唇,一把挣脱了魅魔的手,然后双手一把掐住魅魔那雪白的脖颈疯狂的摇了起来:“妈的!我让你掐我!我让你掐我!我让你掐我!”
幻彩天尊残魂:“...........”
一时间只觉得天昏地转的魅魔气急败坏的咬了咬牙:“可恶!!!风神!这是你逼我的!”
雷霆闻言淡淡的看了一眼魅魔,继续摇啊摇啊摇:“我就是逼你能咋滴?你现在连修为都被我禁锢了,你能把我怎么滴?我让你掐我!我让你掐我!我让你掐我!”
幻彩天尊残魂:“............”
魅魔闻言咬了咬贝齿:“哼!我最强大的能力不是修为,而是魅术!哼哼哼!这么近的距离...魅惑天下!”
随着魅魔的话音一落,只见魅魔的一双美瞳中一道紫色的流光缓缓地流转着,显得非常得灵动、好看,给人一种忍不住好好怜惜一般的感觉,看得雷霆不由得一呆。
幻彩天尊残魂见状顿时脸色一变:“不好!凌天!不要看她的眼睛!”
雷霆闻言眉头皱了皱:“媳妇!我现在叫做雷霆!不是风凌天,还有,请叫我夫君!至于魅魔么,她的魅术对我没用,你不用担心。”
幻彩天尊残魂:“.............”
几秒钟后,魅魔看着正一脸欣赏的盯着自己眼睛看的雷霆不由得脸色一变:“你?你居然不受我的魅术影响!?”
雷霆一边摇啊摇,一般啧啧称赞道:“啧啧啧~你的眼睛真好看~哎~继续,让我再好好看一下~~”
幻彩天尊残魂:“..........”
雷霆闻言呆呆的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啊...不过,系统啊?我记得谁说过我们是不可能打败天魔的?还说什么对上几个天魔成功的几率如何如何啊什么的....”
系统:“...这个...你们...你们这是在作弊...谁知道你们会误打误撞用上了灵魂共享这么一个方法...
你知道吗?你和你媳妇灵魂共享后,也就相当于一个天尊拥有了本系统的控时技能和禁锢技能...这样一来普天之下还有谁是对手?
试问一下,再厉害的人若是动不了,也防不了,他又如何能够挡的住天尊,甚至是入虚高手的一击?那可是入虚高手啊!连天地都可以分开!你们这不是在作弊嘛!”
雷霆闻言大惊:“什么!?天地都可以分开!?这怎么可能!”
系统:“入虚之境分开天地算什么,连世界他们都能够划分!他们本来就该超脱天地,前往天外天的,你媳妇当年不也将这个世界划分为五界了么?
若是划分天地,准确的说天尊之境就可以划分天地了!这么说吧,宿主所在的这个世界一共有三十六个天地!
而这三十六个天地,又叫做三十六重天!每一个天地(每一重天)都有一名神尊巅峰的大能统治。
每一重天之下各统治着九九八十一个神界,而实力最强大的前九重天甚至不止八十一个神界!
同时,三十六重天,第一重天实力最弱,在那里上位神之境就已经是巅峰实力了,很多人甚至还没有成神,能够成神的,都足以傲视四方了。
第三十六重天,也就是最高的一重天实力最高,上位神到了这里,已经可以以满地走来形容了。
在这里神君之境才算得上是小高手,只有达到神王才能算得上一方高手,威震四方了,而达到神皇那就可以名震天下,傲视群雄了。
再上就是神帝之境,那样的层次在三十六重天都是属于金字塔最顶端的人物了,在三十六重天中甚至还有一些神尊隐世高手!
这三十六重天排名前九名的九重天的实力基本上是相差不大的,尤其是前三重天,实力基本相当。
但是三十六重天的统治者,每一个都是神尊巅峰的存在,他们才是诸天万界的霸主、主宰!
三十六重天、每重天九九八十一神界,共三千神界,三千神界合称无上神域!因此,神界也可以称之为无上神域,而每一个神界之下又划分着一百零八个圣域。
每一个圣域之下又划分三百六十五个仙界,每一个仙界之下更是有着三千凡界!三千凡界按照你们的说话就是三千世界!
宿主目前所在地就是风灵神尊座下三十五重天统治下的一个微不足道小凡界,甚至还是比较普通的小凡界。
宿主若是飞升成仙,就会飞升到统治这小凡界的三百六十五个仙界中的其中一个之中,即便如此,宿主距离无上神域,那依然遥不可期,完全可以说连起步都算不上。
而这九大天魔,那是天尊层次的无上大能,神尊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小小的蝼蚁,完全可以忽视的存在。
他们若是怒了,动动手指,宿主所在的这个小小的凡界就会彻底消失!当然,有你媳妇在这里,他们蹦跶不了,现在宿主知道自己的实力是多么的微不足道、跟天魔那是何等恐怖的差距了吧?”
雷霆闻言震撼得久久不能言语,沉默了片刻后,轻轻的吸了一口气道:“原来我辛苦了这么久,到头来依然跟原地踏步没什么区别啊....”
系统:“基本可以这么说,要知道别人修炼时,光是灵境都要花费数千年,更何况成仙之后还有那么多境界?
单论修炼速度和气运,宿主完全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即便是系统前9999任宿主中最快修炼到宿主这个层次的也花了三年。
而且,要说气运他们跟宿主比,连拍马都比不上,毕竟他们没有一个灵尊的母亲,一开始就只能在低等位面挣扎,奋斗,每一个付出的艰辛都是宿主的千倍万倍。
完全不存在碰到超越自身多个质变的高手,更不存在跨多个质变杀敌的情况,从而也就没有宿主这些系统补偿的作弊技能,即便有,那也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和付出。
而宿主自从击杀第一个超自身多个质变,奄奄一息,不可能击杀的高手、获得第一个作弊技能开始,一切都变了,因为宿主拥有了本来不可能在目前出现的作弊技能。
再加上宿主一直以来都是跟超自身多个质变的生物打交道,面对、杀死的都是超自身多个质变生物,慢慢的,获得的作弊技能仿佛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多。
从而导致宿主也就脱离了系统制造者一开始的设定,把系统最大的bug,最大的漏洞给完美的钻了。
完完全全可以说是,宿主从获得系统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在作弊,一直到现在还在作弊,而且今后还会一发不可收拾!估计这是制造本系统的制作者也没有预料到会有这一情况的发生吧。”
雷霆闻言一愣,细细一想,也是,自己要是没有碰到林若雪,没有诱杀执剑灵皇,没有击杀奄奄一息的九元灵君,那么自己此刻估计和其他系统拥有者没什么区别吧....
想到这里,雷霆庆幸的笑了笑:“对了,系统,你刚刚说,这里是属于风灵神尊的统治,这个风灵神尊可是我的女儿,嗯...我前世的女儿?”
系统:“据多方数据统计,应该是宿主前世无疑。”
雷霆闻言万分感叹的道:“三十六重天之一的主宰啊...没想到我的女儿这么厉害!哈哈哈,以后飞升神界后去抱咱女儿大腿去~~”
与此同时,只见林若雪(幻彩天尊)的旁边,冰魔一脸呆滞的道:“幻...幻彩天尊...你...你是怎么做到的?你什么时候到我后面来的?”
林若雪(幻彩天尊)闻言美瞳转了转:“呵呵,难道你不知道天尊之上还有入虚之境么?我们的差距太大了,你当然看不出什么来。”
冰魔闻言大惊:“入...入虚之境?难...难道你突破了!?是了,如果不是,她又怎么会秒杀淫魔,还把嫣红剑架到了自己的脖子上,连他们都看不出丝毫的动作呢?”
想到这里冰魔眼中闪过了一抹惊慌之色,歇斯底里的朝血魔和魅魔吼道:“还不快救我!我若是死了,你们两个拿什么和她抗衡?”
血魔闻言眉头皱了皱,看了看林若雪,又看了看雷霆和冰魔,继而看向了一旁的魅魔使了使眼色。
【魔语】:“@¥$^!%(魅魔,那风神目前只是一个小小的凡人,等下我不惜一切代价阻拦幻彩天尊,你去将那风神控制作为人质,然后想方设法去无上神域把其他三魔放了出来,这样我们还有希望。)”
魅魔:【魔语】“%/@=$¥(好!风神不足为惧,拿住他没问题,只是,你挡的住幻彩天尊吗?)”
血魔:【魔语】“@%/-$¥(我自有办法,我们能否成功,就看你能不能成功的将风神制住了,记住,必须要活的!)”
说完,只见那血魔大吼一声,身子一闪,超林若雪(幻彩天尊)扑去:“秘术!化血大法!幻彩天尊,让我来会会你吧!”
顿时!只见那血魔身躯一抖!整个身子竟是诡异的支离破碎,化成了无数密密麻麻的红点!
紧接着,这些红点闪烁了几下!化成了漫天的血色蝙蝠,铺天盖地般的朝着林若雪(幻彩天尊)扑去!
一时间,满天的血色蝙蝠遮天蔽日!遮住了林若雪(幻彩天尊)的视线,也遮住了雷霆的视线!
林若雪(幻彩天尊)见状眉头皱了皱,然后素手猛地一拉,只见那冰魔的脖子上一条血线出现,然后冰魔的身子瞬间人首分离从空中掉了下去...
解决冰魔后,林若雪(幻彩天尊)一脸谨慎的盯着半空中的满天血色蝙蝠,她知道,那是血魔的逃命绝招。
那漫天的血色蝙蝠看上去唬人,实则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是这满天的血色蝙蝠非常的难缠,不但能遮挡视线,而且还无穷无尽,掩护天魔逃命。
最难缠的是这密密麻麻的蝙蝠哪怕跑掉了一只,血魔都能过重新重生!因此,每当天魔要是逃生时,都会化成无数血色蝙蝠阻挡敌人,掩护部分蝙蝠以逃生。
或者满天的蝙蝠四处逃命,让人亡以奔波,不过凡事都有利也有弊,相应的,被击杀的蝙蝠越多,血魔的修为也会大幅度的降低。
也就是说血魔是以分散自身修为为代价,换取逃命机会,最终剩余存活的蝙蝠决定着他剩余的修为。
林若雪(幻彩天尊)见状将魅蓝剑和嫣红剑一收,然后双手一合,捏了个兰花形状,然后猛地往前一推!
顿时,一朵巨大的九色莲花缓缓旋转着升空,每转一圈,便暴涨一分!当满天的血色蝙蝠接近九色莲花时,那九色莲花飞快地旋转起来!
每转一圈,便会从那九色莲花中飞出密密麻麻的花瓣朝那满天的血色蝙蝠迎了上去!
顿时,随着满天的花瓣迎上了血色蝙蝠后,只听嗤嗤嗤的声音不断,每一片花瓣便解决了一只血色蝙蝠,而林若雪(幻彩天尊)本身则是死死的盯着那满天蝙蝠的动向,
而另一边,魅魔看了一眼满天的血色蝙蝠后,眼中闪过了一抹奇异的光芒,接着,只见其身子一闪,瞬间出现在了雷霆的面前!一只玉手已是将雷霆的脖子掐住!
幻彩天尊残魂见状顿时脸色一变:“不好!刚刚居然忘了重新获取你身体的控制权!”
雷霆见状咬了咬牙:“媳妇!别动!我自己能解决!妈的!一次又一次!老子讨厌被人抓住!”
说完,只见雷霆对着那魅魔诡异的一笑,然后在心中默念了一声:“【禁锢】!”
顿时,只见那魅魔脸色狂变!一双美眸中闪烁着对未知的惊恐:“我...我居然动不了了!?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雷霆闻言舔了舔嘴唇,一把挣脱了魅魔的手,然后双手一把掐住魅魔那雪白的脖颈疯狂的摇了起来:“妈的!我让你掐我!我让你掐我!我让你掐我!”
幻彩天尊残魂:“...........”
一时间只觉得天昏地转的魅魔气急败坏的咬了咬牙:“可恶!!!风神!这是你逼我的!”
雷霆闻言淡淡的看了一眼魅魔,继续摇啊摇啊摇:“我就是逼你能咋滴?你现在连修为都被我禁锢了,你能把我怎么滴?我让你掐我!我让你掐我!我让你掐我!”
幻彩天尊残魂:“............”
魅魔闻言咬了咬贝齿:“哼!我最强大的能力不是修为,而是魅术!哼哼哼!这么近的距离...魅惑天下!”
随着魅魔的话音一落,只见魅魔的一双美瞳中一道紫色的流光缓缓地流转着,显得非常得灵动、好看,给人一种忍不住好好怜惜一般的感觉,看得雷霆不由得一呆。
幻彩天尊残魂见状顿时脸色一变:“不好!凌天!不要看她的眼睛!”
雷霆闻言眉头皱了皱:“媳妇!我现在叫做雷霆!不是风凌天,还有,请叫我夫君!至于魅魔么,她的魅术对我没用,你不用担心。”
幻彩天尊残魂:“.............”
几秒钟后,魅魔看着正一脸欣赏的盯着自己眼睛看的雷霆不由得脸色一变:“你?你居然不受我的魅术影响!?”
雷霆一边摇啊摇,一般啧啧称赞道:“啧啧啧~你的眼睛真好看~哎~继续,让我再好好看一下~~”
幻彩天尊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