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对戒1
没错,林大小姐想到的特殊的礼物,就是送给大牛兄跟香兰一对儿戒指,在婚礼现场,互相佩戴上。
想象一下,在婚礼的殿堂中,一对新人互相交换戒指的一瞬间,万众瞩目闪闪发光的戒指无论真假贵贱、还是品质普通,都能散发无穷的力量,仿佛能牢牢的把新郎新娘的心永远的套在一起,特别是当他们戴在手上的那一刻,简直成为了夜空中最为璀璨的明星,可以照亮婚宴上所有人的心灵。
林葱儿还叮嘱了老匠人,要在戒指里侧镌刻上两个人的名字,在无名指佩戴一生只送一人的实名戒指还有一层爱情寓意:“以我之名,冠你指间,一生相伴,一世相随”。
无名指是血液和心脏连接的通道,当两个人走进婚姻之后,彼此将戒指佩戴在这个手指上,可以时时刻刻感受到对方的爱,同时也表示在未来的生活中,两个人会心心相印,爱情也会永恒。
这种理念来自林大小姐的前世,也是当年的林森森渴盼过的一种永恒,只可惜,林森森没有实现心愿的机会。
这一辈子,可能,也还是没有。
林大小姐坐在马车里耸耸肩,随手把自己带回来的另一张戒指设计图纸折叠,压在马车厢内置的桌板上。
春花的声音带了几分兴奋,她侧着脑袋对里面说:“小姐,奴婢这马车驾驶的熟练了吧?”
因为林大小姐没有使用马车夫的习惯,很多时候都是自己驾车东奔西走,春花咬牙练习驾车技术,目前也有模有样了。
“嗯,很不赖,以后啊,这辆马车就交给你掌管,喂马的活儿也给你,白云就能跟你亲近了。”林葱儿闭上眼睛,笑吟吟的回答。
“好啊好啊,我可喜欢白云了。”春花还在兴奋中,她跟随林大小姐时间长了,性情也活泼了很多,紧跟着问出自己的疑惑,“小姐,你给大爷大少奶奶手指头上做个金箍,是为的什么啊?”
戒指实在是个稀罕物,好端端的没人肯把自己的手指头缠缚住,做事情多影响啊!
林大小姐的眼睛没有睁开,身子随着马车的行动微微摇晃,她喃喃地说:“你觉得戒指是个禁锢吗?金箍……挺贴切的。婚姻,确实应该是一种甜蜜的禁锢,一对夫妻戴上戒指,就意味着会一生一世的在一起,永远彼此陪伴,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疾病还是健康,都要不离不弃……”。
她的声音里有向往,有怅然,春花小姑娘听得痴了。
“小姐,这样金贵的东西,为什么你一定要让我去丈量无名指的尺寸?戴在别的手指上不也好看吗?”
大圣王朝的人,还没有理解无名指含义的。
林大小姐撩开车帘,轻轻吁了一口气,这一刻,她有倾诉的欲望。
“春花,你伸出两手,将中指向下弯曲,对靠在一起,就是中指的背跟背靠在一起。然后将其它的4个手指分别指尖对碰……”。
这是一个流传甚广的经典故事,或者说是一个引人泪下的经典游戏。
“春花,请张开你那对大拇指,大拇指代表我们的父母,你看,大拇指能够张开,每个人都会有生老病死,父母也终会有一天离我们而去。”
“接下来,我们尝试合上大母指,再张开食指,食指代表兄弟姐妹,他们也都会有各自的家世,也会离开我们。合上食指,再张开小拇指,小拇指代表子女,子女长大后,迟早有一天,会有自己的家庭生活,也会离开我们……”。
林大小姐忽然说不下去了,车帘落下,微风吹拂。
白云没了马鞭的驱使,自由自在的行走在归家的道路上,速度随心,有时还会张嘴啃几口路边的青草。
驾驶员春花痴迷于游戏中,没有主子提示,也能自顾自玩的不亦乐乎,一对对指头分分合合,然后,她发现了那个经典的游戏节点。
“小姐,为什么无名指分不开,怎么使劲儿都分不开?”
林葱儿的声音悠悠的,像从深水里溢出:“无名指怎么也张不开,因为无名指代表夫妻,是一辈子不分离的。真正的爱,粘在一起后,是永生永世都分不开的。”
这就是为什么,缘定终生的夫妻,要把代表忠贞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的真正原因。
只有十三岁的春花小丫头,在车厢外垂目凝视自己的十根手指,不知为什么,眼泪糊了一脸……
女人嘛,就是这么容易伤感,即便那爱情与婚姻跟自己无关。
男人也是容易被感染的,还是老男人。
当林大小姐赶回林洼村的时候,十九老爷子还在客厅里外走来走去,中了魔似的,嘴里嘟嘟念念,又总是不满意……
华嬷嬷请十九老爷子去餐厅吃饭,三请四请都请不动,全新的台词要把老爷子折磨疯了,远远不如沿袭已久的“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送入洞房”来的简单容易。
“上了年纪,脑子不好用喽。”十九老爷子完全忘记了饥饿和疲累,继续走台背台词。
压力山大啊,婚期马上就到,十九老爷子这个主持人的服装都是华嬷嬷准备的,华美的超过当年迎娶十九奶奶的新郎行头,还包括脑袋上插的玉簪,脚下蹬的黑面白底短半靴。
必须得按照主家的要求准备的妥妥当当的,才对得起那样华美的主持服,十九老爷子甚至在家里嘱咐了,以后啊,他归天那一日,就给更换上这身主持服去见祖宗,肯定不给祖宗丢面儿,金丝银线的刺绣呢。
就是这一件衣服,把一个比较循规蹈矩的老爷子,给逼上了一条离经叛道的婚礼司仪之路。
不过,谁又能确定这样的改变,不会是一场喜剧收尾呢?
林大小姐没在寿安县城久留,白云拉着马车回返的时候,还好,十九老爷子尚且没有累到吐血。
华嬷嬷迎上来时一脸的愁苦,指着客厅说:“快去劝劝吧,不吃不喝不歇着,我都恨不能用绳子绑了他。”
想象一下,在婚礼的殿堂中,一对新人互相交换戒指的一瞬间,万众瞩目闪闪发光的戒指无论真假贵贱、还是品质普通,都能散发无穷的力量,仿佛能牢牢的把新郎新娘的心永远的套在一起,特别是当他们戴在手上的那一刻,简直成为了夜空中最为璀璨的明星,可以照亮婚宴上所有人的心灵。
林葱儿还叮嘱了老匠人,要在戒指里侧镌刻上两个人的名字,在无名指佩戴一生只送一人的实名戒指还有一层爱情寓意:“以我之名,冠你指间,一生相伴,一世相随”。
无名指是血液和心脏连接的通道,当两个人走进婚姻之后,彼此将戒指佩戴在这个手指上,可以时时刻刻感受到对方的爱,同时也表示在未来的生活中,两个人会心心相印,爱情也会永恒。
这种理念来自林大小姐的前世,也是当年的林森森渴盼过的一种永恒,只可惜,林森森没有实现心愿的机会。
这一辈子,可能,也还是没有。
林大小姐坐在马车里耸耸肩,随手把自己带回来的另一张戒指设计图纸折叠,压在马车厢内置的桌板上。
春花的声音带了几分兴奋,她侧着脑袋对里面说:“小姐,奴婢这马车驾驶的熟练了吧?”
因为林大小姐没有使用马车夫的习惯,很多时候都是自己驾车东奔西走,春花咬牙练习驾车技术,目前也有模有样了。
“嗯,很不赖,以后啊,这辆马车就交给你掌管,喂马的活儿也给你,白云就能跟你亲近了。”林葱儿闭上眼睛,笑吟吟的回答。
“好啊好啊,我可喜欢白云了。”春花还在兴奋中,她跟随林大小姐时间长了,性情也活泼了很多,紧跟着问出自己的疑惑,“小姐,你给大爷大少奶奶手指头上做个金箍,是为的什么啊?”
戒指实在是个稀罕物,好端端的没人肯把自己的手指头缠缚住,做事情多影响啊!
林大小姐的眼睛没有睁开,身子随着马车的行动微微摇晃,她喃喃地说:“你觉得戒指是个禁锢吗?金箍……挺贴切的。婚姻,确实应该是一种甜蜜的禁锢,一对夫妻戴上戒指,就意味着会一生一世的在一起,永远彼此陪伴,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疾病还是健康,都要不离不弃……”。
她的声音里有向往,有怅然,春花小姑娘听得痴了。
“小姐,这样金贵的东西,为什么你一定要让我去丈量无名指的尺寸?戴在别的手指上不也好看吗?”
大圣王朝的人,还没有理解无名指含义的。
林大小姐撩开车帘,轻轻吁了一口气,这一刻,她有倾诉的欲望。
“春花,你伸出两手,将中指向下弯曲,对靠在一起,就是中指的背跟背靠在一起。然后将其它的4个手指分别指尖对碰……”。
这是一个流传甚广的经典故事,或者说是一个引人泪下的经典游戏。
“春花,请张开你那对大拇指,大拇指代表我们的父母,你看,大拇指能够张开,每个人都会有生老病死,父母也终会有一天离我们而去。”
“接下来,我们尝试合上大母指,再张开食指,食指代表兄弟姐妹,他们也都会有各自的家世,也会离开我们。合上食指,再张开小拇指,小拇指代表子女,子女长大后,迟早有一天,会有自己的家庭生活,也会离开我们……”。
林大小姐忽然说不下去了,车帘落下,微风吹拂。
白云没了马鞭的驱使,自由自在的行走在归家的道路上,速度随心,有时还会张嘴啃几口路边的青草。
驾驶员春花痴迷于游戏中,没有主子提示,也能自顾自玩的不亦乐乎,一对对指头分分合合,然后,她发现了那个经典的游戏节点。
“小姐,为什么无名指分不开,怎么使劲儿都分不开?”
林葱儿的声音悠悠的,像从深水里溢出:“无名指怎么也张不开,因为无名指代表夫妻,是一辈子不分离的。真正的爱,粘在一起后,是永生永世都分不开的。”
这就是为什么,缘定终生的夫妻,要把代表忠贞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的真正原因。
只有十三岁的春花小丫头,在车厢外垂目凝视自己的十根手指,不知为什么,眼泪糊了一脸……
女人嘛,就是这么容易伤感,即便那爱情与婚姻跟自己无关。
男人也是容易被感染的,还是老男人。
当林大小姐赶回林洼村的时候,十九老爷子还在客厅里外走来走去,中了魔似的,嘴里嘟嘟念念,又总是不满意……
华嬷嬷请十九老爷子去餐厅吃饭,三请四请都请不动,全新的台词要把老爷子折磨疯了,远远不如沿袭已久的“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送入洞房”来的简单容易。
“上了年纪,脑子不好用喽。”十九老爷子完全忘记了饥饿和疲累,继续走台背台词。
压力山大啊,婚期马上就到,十九老爷子这个主持人的服装都是华嬷嬷准备的,华美的超过当年迎娶十九奶奶的新郎行头,还包括脑袋上插的玉簪,脚下蹬的黑面白底短半靴。
必须得按照主家的要求准备的妥妥当当的,才对得起那样华美的主持服,十九老爷子甚至在家里嘱咐了,以后啊,他归天那一日,就给更换上这身主持服去见祖宗,肯定不给祖宗丢面儿,金丝银线的刺绣呢。
就是这一件衣服,把一个比较循规蹈矩的老爷子,给逼上了一条离经叛道的婚礼司仪之路。
不过,谁又能确定这样的改变,不会是一场喜剧收尾呢?
林大小姐没在寿安县城久留,白云拉着马车回返的时候,还好,十九老爷子尚且没有累到吐血。
华嬷嬷迎上来时一脸的愁苦,指着客厅说:“快去劝劝吧,不吃不喝不歇着,我都恨不能用绳子绑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