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
军部的飞船来到乱石地带外面之后,就停滞无法前进了。军队当然知道这个地方的可怕,他们这样大的飞船没有一个熟悉地形的导航就这么进去的话,就是船毁虫亡的下场,绝无侥幸的可能。
而祁连城也无法下令飞船继续前进,哪怕心急如焚,他也不能让自己手下的士兵拿命去拼。
他是林飞雨的雌君,他也是他们的将军。若是为了拯救林飞雨就让自己的士兵去送命,他也坐不到今天这个位置,也就不是祁连城了。
但,若是林飞雨有事,他知道,自己也是活不下去了的。
所以,他对自己的副官说道:“你带领他们返航,我会驾驶小型飞船继续前进。看这里的地形,越小的飞船,就越是有利。”
跟了他快五年的副官连忙说道:“上将这不行,这太危险了,我们还是想办法去找熟悉这里的导航,然后再——”
祁连城打断他的话:“这是军令。”
无奈,军队只能返航,祁连城则驾驶着一艘小型飞船,义无反顾的进入到了乱石地带。
这里地形复杂,稍不留意,飞船就会撞上巨石。刚刚闪开一颗巨石呢,接下来,又是一道空间裂缝在等着。
危险,极度的危险!
多少次的险死还生,多少次的命悬一线,祁连城都凭着自己高超的驾驶技术,险险度过。即便如此,等到他终于冲出来的时候,飞船也毁掉了。而陪伴了他快十年的机甲,也变成碎片了。
现在,他孤身一虫,站在看起来好像没有边际的大沙漠里。身上唯独还有的,就是一把激光枪,一柄光子剑,还有十管营养液。其他的所有东西,都在飞船爆炸中毁灭掉了。
看起来,已经是濒临绝境了。
黑色大沙漠的白昼,灼热得可怕。烈日不间断的暴晒着,没有任何脆弱的生物可以在这样的日光底下长期生存。
所以,能够在这沙漠里存活下来的,都是坚韧的存在。
一棵小小的红柳扎根深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才能汲取到一丝丝深埋在地下的水分,来供给自己。
一只沙漠灰蝎可以整整一个月不进食任何东西,保持着一个姿势不动弹,来让自己生存下去。
它们都是坚强的,而祁连城,也是一样。
他砍断红柳的枝干,挖掘它的根茎,拼命咀嚼吮吸其中的水分,来让自己得以存活。
他捕杀剧毒的灰蝎,吃掉它唯一无毒的大钳子里面一点点肉,勉强填着自己的肚子。
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都过得无比艰难。
因为缺乏水分和营养,他的伤口都没有愈合,反而开始红肿溃烂。而他现在,是没有任何药物可以使用的。只能靠着自己的毅力,硬撑下去。
他观测日影和星辰,感受着灼热干燥空气里的微不可查的一点点水分的气息,来确定城市的方向。
他相信,自己距离自己的所爱,已经越来越近了。
他要找到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拦他的脚步。
他浑身狼狈,形销骨立,可眼神却是极其的坚定。
夜色深深,寒风凛冽。
这个见鬼的地方就是这样,白天最热的时候能上四五十度,晚上却能降到零下,真不是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
下起暴雨来了,哗哗啦啦倾盆而下。天空乌云滚滚,狂风呼啸着,好像末日就要降临了一般,十分可怖。
林飞雨半躺在床上,抱着膝盖,愣愣的看着窗外的雨。
自从那天他醒来了之后,就不再开口说话了。给他吃饭他也吃,让他睡觉他也睡,就是不再开口,好像一个没有生命的木偶娃娃。
李维斯打开门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只托盘。盘子里,有一杯热的牛奶,还有一碟子红丝绒小蛋糕。蛋糕上面还用拙劣的手艺裱了一朵黄色小花,周围一圈白色小心心。
那是他在厨房里花了两个小时,十分费力的做出来的。
与一般雌虫不一样,主星球上的雌虫从小就要学习的厨艺,他是不会的。现在想要学起来,就很费劲了。
他把蛋糕端给林飞雨看,勉强挤出笑意来,柔声说道:“你看,好不好看?你尝尝味道,然后告诉我哪里好哪里不好,我以后好改进,好不好?”
林飞雨拿起叉子慢慢吃着蛋糕,但是,始终一语不发。
轰隆一声响,外面炸起一个惊雷,林飞雨的肩膀不由得颤抖了一下,但还是不开口。
李维斯打起精神说了许多话,没话找话说也要说下去,但他就像是在演独角戏一般,唯一的观众连个眼神都欠奉。
又是一个惊雷响起,李维斯觉得自己的精神也彻底在这个雷声中崩溃了。
他抓住林飞雨的双肩,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他,厉声说道:“开口说话,回答我,别再这个样子了,你开口啊!”
林飞雨低垂睫毛看都不朝他看,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当然更不会回答他什么。
李维斯的眼圈都红了起来,声音也变得颤抖而哀凄起来,几乎是带着恳求的意味:“你说话啊,飞雨,别这样对我好吗?……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们小时候见过的,你仔细想想,那个时候你跟着你的父亲在一个名叫离尘星的星球旅游,那是个刚刚开化的地方,经济不发达,街上常有小偷小摸的……我偷了一个钱包被他们打,是你求他们不要再打了,还拉着我的手,把我扶了起来……这些,你还记得吗?我一直记得你,一直在找你,可我找到你的时候,你竟然跟别的虫结婚了。那个时候,你知不知道,我的心里有多么难过?……你是我日思夜想着的,惦记了十多年的虫啊……我留你下来并不是为了我所说的原因,而是因为,因为我爱你啊……”
自从那天醒过来之后,林飞雨就觉得自己的状态有些不对劲。他的身体虽然还在这里,可他的思绪,却飘移在外。
周遭的一切,对他来讲,就好像在做梦一样,是那么的不真切。
他的灵魂好像一分为二,一半的灵魂待在身体里维持着日常生活,另一半的灵魂冷漠的飘在半空中,看着那个呆呆愣愣的自己,无动于衷。
李维斯的话他都听到了,却毫无触动。至于他说过的那件事,或者真的曾经有过,但,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他不会因为这件事,就对他有什么改观的。
周围的一切,好像,他都不在意了。
这件事情过去很久之后,回到了自家的林飞雨再想起这件事,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之所以会这样,可能,是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开始发挥作用了。
作为一只从小生活幸福的小雄虫,这件时间经历的一切,让他的神经一直绷得紧紧的,就快要到极限了。
精神彻底崩溃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稍稍一想也就知道了。
那必定是十分可怕的后果。
所以,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在这个时候就开始发挥作用了。让他的感情变得极其迟钝,甚至几乎近似于无。这样,他才能够安全的存活下去。
所以,这个时候的李维斯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俏媚眼抛给瞎子看了。
但,这又能怪谁呢?
这个时候,李维斯说到最后,看着面前无动于衷的小雄虫,崩溃的滑倒在地,紧紧握住他的手,带着泣音说道:“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这个恶名在外,满手血腥的长期被军部通缉的大星盗,竟然哭了起来。双肩颤抖着,好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
好吧,只能说,白月光不愧为白月光,魅力就是有这么大。
李维斯在这里呆了半宿,直到有星盗来请他去议事,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自从林飞雨变成这个样子以后,他就再也不掩饰他的一腔深情了。也不知道最开始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别扭。
可能,还是因为林飞雨娶了祁连城的原因吧。
李维斯这只雌虫的成长轨迹明显与一般的雌虫不一样,所以,一般雌虫都能接受的雄虫可以娶很多只雌虫的这个事实,很显然,李维斯是不能接受的。
他爱着林飞雨,就希望自己才是林飞雨的全部。但在他终于找到林飞雨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娶了其他的雌虫。这个打击,肯定不是一般的大。以至于,他在刚刚面对林飞雨的时候,就像个神经病一样,行事无法理喻。
李维斯离开之前,把林飞雨放倒在床上,好好的给他盖上了被子。等到他离开之后,林飞雨也没有什么动作,就安安静静的裹在被子里,看起来乖巧至极。
当然,这不是真的乖巧,只是木然而已。
窗外的雨渐渐小了,也许等到天亮以后,就会停下。
忽然一阵狂风刮过,吹得窗帘不住乱动。就在这个时候,窗户被悄然开启,一个身影悄无声息的翻窗进来,带着满身雨水的痕迹。
这个瘦削了很多很多,满身伤痕的雌虫,自然就是祁连城了。他目光激动的看着躺在床上的林飞雨,微瘸着腿,一步一步走近他,不由自主的落下泪来,声音颤抖:“飞雨……”
天可怜见,他终于找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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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祁连城也无法下令飞船继续前进,哪怕心急如焚,他也不能让自己手下的士兵拿命去拼。
他是林飞雨的雌君,他也是他们的将军。若是为了拯救林飞雨就让自己的士兵去送命,他也坐不到今天这个位置,也就不是祁连城了。
但,若是林飞雨有事,他知道,自己也是活不下去了的。
所以,他对自己的副官说道:“你带领他们返航,我会驾驶小型飞船继续前进。看这里的地形,越小的飞船,就越是有利。”
跟了他快五年的副官连忙说道:“上将这不行,这太危险了,我们还是想办法去找熟悉这里的导航,然后再——”
祁连城打断他的话:“这是军令。”
无奈,军队只能返航,祁连城则驾驶着一艘小型飞船,义无反顾的进入到了乱石地带。
这里地形复杂,稍不留意,飞船就会撞上巨石。刚刚闪开一颗巨石呢,接下来,又是一道空间裂缝在等着。
危险,极度的危险!
多少次的险死还生,多少次的命悬一线,祁连城都凭着自己高超的驾驶技术,险险度过。即便如此,等到他终于冲出来的时候,飞船也毁掉了。而陪伴了他快十年的机甲,也变成碎片了。
现在,他孤身一虫,站在看起来好像没有边际的大沙漠里。身上唯独还有的,就是一把激光枪,一柄光子剑,还有十管营养液。其他的所有东西,都在飞船爆炸中毁灭掉了。
看起来,已经是濒临绝境了。
黑色大沙漠的白昼,灼热得可怕。烈日不间断的暴晒着,没有任何脆弱的生物可以在这样的日光底下长期生存。
所以,能够在这沙漠里存活下来的,都是坚韧的存在。
一棵小小的红柳扎根深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才能汲取到一丝丝深埋在地下的水分,来供给自己。
一只沙漠灰蝎可以整整一个月不进食任何东西,保持着一个姿势不动弹,来让自己生存下去。
它们都是坚强的,而祁连城,也是一样。
他砍断红柳的枝干,挖掘它的根茎,拼命咀嚼吮吸其中的水分,来让自己得以存活。
他捕杀剧毒的灰蝎,吃掉它唯一无毒的大钳子里面一点点肉,勉强填着自己的肚子。
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都过得无比艰难。
因为缺乏水分和营养,他的伤口都没有愈合,反而开始红肿溃烂。而他现在,是没有任何药物可以使用的。只能靠着自己的毅力,硬撑下去。
他观测日影和星辰,感受着灼热干燥空气里的微不可查的一点点水分的气息,来确定城市的方向。
他相信,自己距离自己的所爱,已经越来越近了。
他要找到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拦他的脚步。
他浑身狼狈,形销骨立,可眼神却是极其的坚定。
夜色深深,寒风凛冽。
这个见鬼的地方就是这样,白天最热的时候能上四五十度,晚上却能降到零下,真不是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
下起暴雨来了,哗哗啦啦倾盆而下。天空乌云滚滚,狂风呼啸着,好像末日就要降临了一般,十分可怖。
林飞雨半躺在床上,抱着膝盖,愣愣的看着窗外的雨。
自从那天他醒来了之后,就不再开口说话了。给他吃饭他也吃,让他睡觉他也睡,就是不再开口,好像一个没有生命的木偶娃娃。
李维斯打开门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只托盘。盘子里,有一杯热的牛奶,还有一碟子红丝绒小蛋糕。蛋糕上面还用拙劣的手艺裱了一朵黄色小花,周围一圈白色小心心。
那是他在厨房里花了两个小时,十分费力的做出来的。
与一般雌虫不一样,主星球上的雌虫从小就要学习的厨艺,他是不会的。现在想要学起来,就很费劲了。
他把蛋糕端给林飞雨看,勉强挤出笑意来,柔声说道:“你看,好不好看?你尝尝味道,然后告诉我哪里好哪里不好,我以后好改进,好不好?”
林飞雨拿起叉子慢慢吃着蛋糕,但是,始终一语不发。
轰隆一声响,外面炸起一个惊雷,林飞雨的肩膀不由得颤抖了一下,但还是不开口。
李维斯打起精神说了许多话,没话找话说也要说下去,但他就像是在演独角戏一般,唯一的观众连个眼神都欠奉。
又是一个惊雷响起,李维斯觉得自己的精神也彻底在这个雷声中崩溃了。
他抓住林飞雨的双肩,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他,厉声说道:“开口说话,回答我,别再这个样子了,你开口啊!”
林飞雨低垂睫毛看都不朝他看,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当然更不会回答他什么。
李维斯的眼圈都红了起来,声音也变得颤抖而哀凄起来,几乎是带着恳求的意味:“你说话啊,飞雨,别这样对我好吗?……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们小时候见过的,你仔细想想,那个时候你跟着你的父亲在一个名叫离尘星的星球旅游,那是个刚刚开化的地方,经济不发达,街上常有小偷小摸的……我偷了一个钱包被他们打,是你求他们不要再打了,还拉着我的手,把我扶了起来……这些,你还记得吗?我一直记得你,一直在找你,可我找到你的时候,你竟然跟别的虫结婚了。那个时候,你知不知道,我的心里有多么难过?……你是我日思夜想着的,惦记了十多年的虫啊……我留你下来并不是为了我所说的原因,而是因为,因为我爱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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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斯的话他都听到了,却毫无触动。至于他说过的那件事,或者真的曾经有过,但,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他不会因为这件事,就对他有什么改观的。
周围的一切,好像,他都不在意了。
这件事情过去很久之后,回到了自家的林飞雨再想起这件事,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之所以会这样,可能,是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开始发挥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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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彻底崩溃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稍稍一想也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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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在这个时候就开始发挥作用了。让他的感情变得极其迟钝,甚至几乎近似于无。这样,他才能够安全的存活下去。
所以,这个时候的李维斯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俏媚眼抛给瞎子看了。
但,这又能怪谁呢?
这个时候,李维斯说到最后,看着面前无动于衷的小雄虫,崩溃的滑倒在地,紧紧握住他的手,带着泣音说道:“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这个恶名在外,满手血腥的长期被军部通缉的大星盗,竟然哭了起来。双肩颤抖着,好像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
好吧,只能说,白月光不愧为白月光,魅力就是有这么大。
李维斯在这里呆了半宿,直到有星盗来请他去议事,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自从林飞雨变成这个样子以后,他就再也不掩饰他的一腔深情了。也不知道最开始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别扭。
可能,还是因为林飞雨娶了祁连城的原因吧。
李维斯这只雌虫的成长轨迹明显与一般的雌虫不一样,所以,一般雌虫都能接受的雄虫可以娶很多只雌虫的这个事实,很显然,李维斯是不能接受的。
他爱着林飞雨,就希望自己才是林飞雨的全部。但在他终于找到林飞雨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娶了其他的雌虫。这个打击,肯定不是一般的大。以至于,他在刚刚面对林飞雨的时候,就像个神经病一样,行事无法理喻。
李维斯离开之前,把林飞雨放倒在床上,好好的给他盖上了被子。等到他离开之后,林飞雨也没有什么动作,就安安静静的裹在被子里,看起来乖巧至极。
当然,这不是真的乖巧,只是木然而已。
窗外的雨渐渐小了,也许等到天亮以后,就会停下。
忽然一阵狂风刮过,吹得窗帘不住乱动。就在这个时候,窗户被悄然开启,一个身影悄无声息的翻窗进来,带着满身雨水的痕迹。
这个瘦削了很多很多,满身伤痕的雌虫,自然就是祁连城了。他目光激动的看着躺在床上的林飞雨,微瘸着腿,一步一步走近他,不由自主的落下泪来,声音颤抖:“飞雨……”
天可怜见,他终于找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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