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杠上了
那日的宴会之后,林沐雪很快就收到了大卫传过来的剧本。
这次的剧本是以民国时期为背景,关于一个军阀和一个富家千金的故事。
军阀名叫孙霖,是刚正不阿的性子,与富家千金宋书瑶算是青梅竹马。
只不过后来,孙霖去了外滩,带兵打仗,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夜总会女子。
孙霖与玫瑰产生纠葛,又忘不了旧爱,因此在两个人中犹豫不定。
宋书瑶家中生变,流落到了外滩寻找孙霖,孙霖十分心痛。
可是孙霖没想到,有间谍跟着宋书瑶到了外滩。
最终玫瑰为了救孙霖,给孙霖挡下了流弹。
玫瑰死后,孙霖与宋书瑶团聚,二人结婚。
这个故事中,玫瑰是个十分悲情的角色,甚至可以说,她完完全全就是在给他人作嫁衣裳。
不过,真的是这样吗?孙霖跟宋书瑶就算是在一起了,玫瑰也算是孙霖心头浓墨重彩的一笔。
因此,就算宋书瑶才是女主,可林沐雪喜欢的还是玫瑰这个角色。
这才有趣,不是吗?
而据大卫的消息所言,宋书瑶这个角色,似乎已经被人定下来了,正好就是江晨夕。
这可真的是十分有趣。
“大卫,我要玫瑰那个角色。”林沐雪自然是不介意跟江晨夕演对手戏的。
大卫一听,直摇头,在剧本设定中,玫瑰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通俗来说,就是人们眼里的坏女人。
刚出道就演这种角色,实在是有些不好。
可是林沐雪铁了心要演玫瑰,这让大卫没有办法,只好答应。
这几日,林沐雪都忙着背台词,揣摩人物的心思。
莫临此时正在一个酒吧,他面前坐着苏允还有别的好友。
苏允的脸上带着调侃的笑:“没想到,阿临竟然有一天会想捧一个女人。还是混娱乐圈的女人。”
舒若澜的事情在他们这里已经不算是什么稀罕事了,因此他们开起玩笑来也算是荤素不忌。
这次的电影名叫《烽烟》,主要是以男主孙霖的事业线为主。
而第一次看这部戏的人都认为,这部戏的女主角是宋书瑶,毕竟最后是她跟孙霖在一起了。
可认真揣度了整部剧之后,会发现,玫瑰才是孙霖心里的朱砂痣。
因此这次林沐雪会选择以玫瑰来试戏,实在是让苏允有些意外。
就算是在剧本里,玫瑰的角色说明,也明晃晃地写着配角。
这倒是有些出乎苏允意料了。
“新人就敢拍阿允的戏?是还没有经历过毒打吗?”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开口道。
这个男人名叫顾西辞,他是全国顶尖的律师,而且顾家也是名流之列。
他看着莫临,眼中含笑。
“哪能啊,阿允还是要给阿临一点面子的吧。不然这么多年的情分都不要了?”唐时,全国珠宝龙头企业的老总。
莫临看着几个损友的嘲讽,照单全收。
见莫临今天脾气似乎分外的好,几个人都有些意外。
不过莫临一向都是十分腹黑的性子。
因此莫临喝了一口酒,然后说:“没事,你们这些单身狗不懂。”
轻飘飘的一句话,让在场的人受到了百分百的伤害。
莫临知道这些损友们家里一个催得比一个急,这是他们全部人的弱点。
果然,莫临此言一出,也算是杀人诛心了。
“你别高兴得太早,莫锦买下了女主角的位置。然后舒若澜……好像也想要玫瑰那个角色。”苏允开口。
林沐雪都已经放话说了,以后会堂堂正正地接剧,那么自然是要经过面试的。
如果她表现得不好,就算莫临投资几个亿,都没有用。
莫临似乎没有想到舒若澜也会看上这部戏,眼中闪过了一丝不耐。
“随便。大不了封杀了就是。舒家家大业大难道还养不起一个舒若澜?”说话的是唐时,要说唐时,以前悄悄喜欢过舒若澜,只可惜舒若澜一直爱慕莫临,唐时也就歇了心思。
只不过后来舒若澜做的那些事情,着实是有些让人大跌眼镜。
别人眼里的女神,进了娱乐圈之后成为了人尽可夫的戏子。
这对于唐时的打击,是巨大的。
因此唐时从那时候开始就决定了,他绝对不会再为舒若澜心软。
听着唐时的话,莫临只不可置否地笑了笑,“我相信沐雪。”
这一句话,又刺痛了剩下几个单身狗的耳朵。
“别秀了别秀了!”三人齐齐咆哮。
又谈天说地了一会之后,唐时突然问:“那林沐雪如果进了剧组,捧不起来怎么办?”
苏允鄙视着唐时,这不是明晃晃地在质疑他的能力吗?
“捧不红?我告诉你,我,我手底下的人,还有那些国内顶尖的灯光师造型师……这么好的阵容,捧一头母猪都可以捧红了,难道还捧不红一个林沐雪?”
苏允说话一向如此接地气。
他看不惯舒若澜,因此大概率也是不会让舒若澜试镜通过的。
这次林沐雪选了玫瑰这个角色,也正好合了苏允的心思,他倒是想看看,舒若澜拿不到想要的角色,还能不能嚣张起来。
正好,这次借着林沐雪,煞煞舒若澜的锐气也好。
竟然敢给莫临戴那么多绿帽子?
虽然莫临心里也没有舒若澜,可是那段时间,圈子里的人有多看不起莫临,都还历历在目。
如今知道回来找莫临了?还真的以为自己是一回事了。
苏允十分讨厌舒若澜。
比唐时对舒若澜的厌恶更甚。
莫临知道苏允是因为自己所以讨厌舒若澜,锤了锤苏允的肩膀。
好兄弟。
“对了,小心江晨夕。那女的,不简单。”顾西辞一向寡言少语,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莫临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顾西辞,仿佛没想到顾西辞会说这句话一般。
顾西辞只说了这句话,就没有了下文,苏允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确实。不简单。跟舒若澜一伙的。”唐时补充道。
苏允瞬间炸裂。
“行。我知道了。”
这次的剧本是以民国时期为背景,关于一个军阀和一个富家千金的故事。
军阀名叫孙霖,是刚正不阿的性子,与富家千金宋书瑶算是青梅竹马。
只不过后来,孙霖去了外滩,带兵打仗,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夜总会女子。
孙霖与玫瑰产生纠葛,又忘不了旧爱,因此在两个人中犹豫不定。
宋书瑶家中生变,流落到了外滩寻找孙霖,孙霖十分心痛。
可是孙霖没想到,有间谍跟着宋书瑶到了外滩。
最终玫瑰为了救孙霖,给孙霖挡下了流弹。
玫瑰死后,孙霖与宋书瑶团聚,二人结婚。
这个故事中,玫瑰是个十分悲情的角色,甚至可以说,她完完全全就是在给他人作嫁衣裳。
不过,真的是这样吗?孙霖跟宋书瑶就算是在一起了,玫瑰也算是孙霖心头浓墨重彩的一笔。
因此,就算宋书瑶才是女主,可林沐雪喜欢的还是玫瑰这个角色。
这才有趣,不是吗?
而据大卫的消息所言,宋书瑶这个角色,似乎已经被人定下来了,正好就是江晨夕。
这可真的是十分有趣。
“大卫,我要玫瑰那个角色。”林沐雪自然是不介意跟江晨夕演对手戏的。
大卫一听,直摇头,在剧本设定中,玫瑰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通俗来说,就是人们眼里的坏女人。
刚出道就演这种角色,实在是有些不好。
可是林沐雪铁了心要演玫瑰,这让大卫没有办法,只好答应。
这几日,林沐雪都忙着背台词,揣摩人物的心思。
莫临此时正在一个酒吧,他面前坐着苏允还有别的好友。
苏允的脸上带着调侃的笑:“没想到,阿临竟然有一天会想捧一个女人。还是混娱乐圈的女人。”
舒若澜的事情在他们这里已经不算是什么稀罕事了,因此他们开起玩笑来也算是荤素不忌。
这次的电影名叫《烽烟》,主要是以男主孙霖的事业线为主。
而第一次看这部戏的人都认为,这部戏的女主角是宋书瑶,毕竟最后是她跟孙霖在一起了。
可认真揣度了整部剧之后,会发现,玫瑰才是孙霖心里的朱砂痣。
因此这次林沐雪会选择以玫瑰来试戏,实在是让苏允有些意外。
就算是在剧本里,玫瑰的角色说明,也明晃晃地写着配角。
这倒是有些出乎苏允意料了。
“新人就敢拍阿允的戏?是还没有经历过毒打吗?”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开口道。
这个男人名叫顾西辞,他是全国顶尖的律师,而且顾家也是名流之列。
他看着莫临,眼中含笑。
“哪能啊,阿允还是要给阿临一点面子的吧。不然这么多年的情分都不要了?”唐时,全国珠宝龙头企业的老总。
莫临看着几个损友的嘲讽,照单全收。
见莫临今天脾气似乎分外的好,几个人都有些意外。
不过莫临一向都是十分腹黑的性子。
因此莫临喝了一口酒,然后说:“没事,你们这些单身狗不懂。”
轻飘飘的一句话,让在场的人受到了百分百的伤害。
莫临知道这些损友们家里一个催得比一个急,这是他们全部人的弱点。
果然,莫临此言一出,也算是杀人诛心了。
“你别高兴得太早,莫锦买下了女主角的位置。然后舒若澜……好像也想要玫瑰那个角色。”苏允开口。
林沐雪都已经放话说了,以后会堂堂正正地接剧,那么自然是要经过面试的。
如果她表现得不好,就算莫临投资几个亿,都没有用。
莫临似乎没有想到舒若澜也会看上这部戏,眼中闪过了一丝不耐。
“随便。大不了封杀了就是。舒家家大业大难道还养不起一个舒若澜?”说话的是唐时,要说唐时,以前悄悄喜欢过舒若澜,只可惜舒若澜一直爱慕莫临,唐时也就歇了心思。
只不过后来舒若澜做的那些事情,着实是有些让人大跌眼镜。
别人眼里的女神,进了娱乐圈之后成为了人尽可夫的戏子。
这对于唐时的打击,是巨大的。
因此唐时从那时候开始就决定了,他绝对不会再为舒若澜心软。
听着唐时的话,莫临只不可置否地笑了笑,“我相信沐雪。”
这一句话,又刺痛了剩下几个单身狗的耳朵。
“别秀了别秀了!”三人齐齐咆哮。
又谈天说地了一会之后,唐时突然问:“那林沐雪如果进了剧组,捧不起来怎么办?”
苏允鄙视着唐时,这不是明晃晃地在质疑他的能力吗?
“捧不红?我告诉你,我,我手底下的人,还有那些国内顶尖的灯光师造型师……这么好的阵容,捧一头母猪都可以捧红了,难道还捧不红一个林沐雪?”
苏允说话一向如此接地气。
他看不惯舒若澜,因此大概率也是不会让舒若澜试镜通过的。
这次林沐雪选了玫瑰这个角色,也正好合了苏允的心思,他倒是想看看,舒若澜拿不到想要的角色,还能不能嚣张起来。
正好,这次借着林沐雪,煞煞舒若澜的锐气也好。
竟然敢给莫临戴那么多绿帽子?
虽然莫临心里也没有舒若澜,可是那段时间,圈子里的人有多看不起莫临,都还历历在目。
如今知道回来找莫临了?还真的以为自己是一回事了。
苏允十分讨厌舒若澜。
比唐时对舒若澜的厌恶更甚。
莫临知道苏允是因为自己所以讨厌舒若澜,锤了锤苏允的肩膀。
好兄弟。
“对了,小心江晨夕。那女的,不简单。”顾西辞一向寡言少语,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莫临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顾西辞,仿佛没想到顾西辞会说这句话一般。
顾西辞只说了这句话,就没有了下文,苏允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确实。不简单。跟舒若澜一伙的。”唐时补充道。
苏允瞬间炸裂。
“行。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