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哮喘
曲家住的地方是北城非常有名的别墅区。
曲仲站在别墅前凭着记忆按下了花园大门的密码。
嘀嘀嘀——
密码响起, 大门啪地一声弹开。
花园里开着好些栀子花,空气里都是腻人的香味,这都是因为现在曲家的女主人很喜欢栀子花, 所以满院子都种满了栀子花。
而曲仲他妈妈还在世时,这花园里都是草皮, 什么植物都没有。
人走茶凉,就连一个花园都能体现得淋漓尽致。
刚走进客厅, 穿着得体居家裙的曲仲后妈江淑桦正沐浴在阳光下弹着钢琴, 琴声悠扬地飘在客厅里。
而他的亲爸爸曲正威则翘着二郎腿, 坐在沙发上看着报纸。
好一副郎才女貌的和谐景象!
曲仲扯了扯唇角, 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人都说站的角度不同看到的世界就不同,曲仲站在原主的角度看这两人,真是觉得讽刺至极。
男主今年已经二十岁, 而他二十三岁。
这就意味着,他在三岁时男主就已经出生了,或许更早,那时曲正威就已经打着爱情地旗号出了轨。
而曲仲的亲妈莫名其妙地就这么背上个拆散有情之人的骄纵小姐的名头。
爱情——
真是被他玷污了这么个美好的名词……
直接没打算搭理客厅里的两人,曲仲揣着裤兜径直走上了二楼。
“站住!”
身后传来他那个父亲暴怒地呵斥声, 然后是江淑桦柔声地安慰:“孩子才回来, 你就别骂他了。”
连头都没回,曲仲凭着记忆推开了自己卧室的房门, 隔绝了屋子外面洪亮地叫骂声。
他这回就是回来拿回属于他的东西。
曲仲的母亲是个女强人, 去世前还给儿子留下了不少的财产。
其中有房产,也有不少的基金。
这里面没有公司股票, 因为知道原主守不住, 所以他母亲也就留下了些实用的东西给他。
而书里的他因为坐牢根本没机会来拿走这些东西, 竟然在牢里时拜托曲正威去处理这些东西。
这下好了, 等他出来,这些东西早就换了名字,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当然现在这些东西还在他房间的保险柜里。
“还算你有些脑子,没现在就把这些东西交出去。”
一边从保险柜里取出这些文件,曲仲拍了拍胸口,算是对原主的称赞。
当时这些东西都是原主母亲瞒着曲正威买的,也许那时她就已经知道自己的丈夫已经出了轨,转而给孩子留下了最后的保障。
厚厚的一叠房产证差点没晃瞎曲仲的眼。
初略数了数,大概有四十多本,塞得整个保险箱满满当当的。
而且基金的数目也不小,后面的一串零曲仲没数,只是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地装进了行李箱里。
其他的曲仲一缕没带走,就这么拖着个小小的箱子,又匆匆忙忙地下了楼。
见曲仲提着个箱子下楼。
曲正威刚被安抚下去的怒气又噌地一下窜了起来:“你要去哪?又要去干什么偷鸡摸狗的事?”
“爸!”
曲仲放下箱子,似笑非笑地喊了声。
“你怎么不和你弟弟学学,我真恨不得没你这个儿子,你给我滚上楼去,别让我看到你。”
“你可以选择没有我这个儿子的!”曲仲笑,轻飘飘地看了眼正好捧着杯子下楼的男主曲怀鸣。
“你这个混账,你胡说八道些什么?”
“你不是听到了吗,还要我在重复一遍?”
扫视了一圈神色各异的三人,曲仲耸了耸肩,笑着说道:“你给的东西我一样都没带走,这箱子里的是我妈留给我的东西。”
曲正威脸色一沉,对这个说话来吓唬自己的儿子恶狠狠地说道:“你要走了,就永远不要回来。”
他妻子有多少东西他怎么会不知道,就连公司里的股票去世前也换成了曲正威的名字。
所以他只当曲仲在拿这些话唬他。
“那正好,你写张保证书给我。”
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大难临头,曲仲甚至还火上浇油。
“你什么意思?”
“你写张保证书给我,以后跟我老死不相往来,我也不贪图你的财产。”
这整本书里最让曲仲讨厌的就是曲正威,这个凤凰男,把妻子当工具,把儿子当工具。
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后了,这就开始标榜起什么真爱的恶心戏码。
“混账!早知道是这么个混账,我当初就不该生下你。”
“算了,我现在先走,等以后我再回来争财产吧。”
对曲正威的辱骂视若无睹,曲仲挑眉邪邪一笑,潇洒地打了个响指。
刚才断绝关系的话不过就是说说罢了,曲正威就就算真的想不要他这个儿子,也不是现在。
等过几年他手里的公司已经实力碾压凌氏之后,他才会露出狐狸尾巴。
至于现在,当然还是要坐好这个爸爸的名头。
就在曲正威已经要冲上来,曲怀鸣连忙抱住他,江淑桦慌乱地扯着他的手臂之时,曲仲早就提着箱子轻巧越过几人走出了大门。
这味道真是难闻!
“阿嚏!”
响亮地打了个喷嚏,曲仲捂着鼻子快跑几步一溜烟地跑出了别墅。
这栋房子,自此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而别墅外刚才打来的出租车还在等着他。
砰地一声关上车门,曲仲指了指前面,想了想说道:“师傅,就去最近的4s车店,随便哪个牌子都行。”
保险柜里还有好几张银行卡,曲仲不知道有多少金额在里面。
可是就看他亲妈出手的大方,这钱也少不了。
如果要回到陇水城,先买辆车代步才行,而且还得处理手上的这些房产,“曲仲”那个糊涂蛋,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手里这些房子是租多少钱。
至于基金,曲仲也决定立马赎出来,带回陇水城。
以后这北城,能不来就不来了。
***
北城和陇水城,一个在北一个在南,两座城市相距上千公里。
曲仲开着新买来的车几乎是边走边玩,开了三天才将将下了陇水城的高速路入口。
灵墨犬在空间里上蹿下跳吵闹着要出来。
曲仲无奈,下了高速之后找了个路边停下车来,把灵墨犬放了出来。
“上个世界你还没有被欺负够,还要出来。”
看它人模人样的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曲仲无语地戳了它一下。
“那是我让着他们好不好!”
灵墨犬骄傲地抬头,头顶上的耳朵兴奋地抖动了两下,一双眼睛四处地瞅着。
朝后排座位努了努嘴,曲仲拍拍它的脊背:“后边去,狗不能坐前面。”
这可是现代世界,有规范的交通法则。
“我不是狗。”
虽极不满曲仲这么叫,可灵墨犬还是乖乖地跳到了后排座位,才又接着抗议道:“我是犬!”
一边点火,曲仲敷衍的“嗯”了声,打算重新准备上路。
可火还没点燃,车窗就被拍的啪啪响,窗外有个人影在不停晃动。
车窗缓缓降下,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女子带着哭腔喊道:“麻烦你救救我爸爸。”
嗯?
曲仲疑惑,解了安全带打开车门下车查看。
在他前面停着一辆白色的小轿车,车门大大打开着,车旁边地上躺着个中年男子,而一个阿姨在旁边不停地抹着眼泪。
“这是怎么了?”
一边问着,曲仲一边疾步走了过去。
灵墨犬也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竟轻巧地从前面车窗跳了出来,紧紧跟在曲仲身边。
“我的车没油了,可我爸爸病又犯了!麻烦您能送我们去附近的医院吗?”
女人很是焦急,额头上都是汗,脸色也是惨白惨白的,应该是被这事吓得够呛。
“什么病啊!”
躺着的中年人脸色发青,张着嘴,已经昏迷不醒。
“哮喘,我爸爸有哮喘病,可是不知道这次怎么这么严重。”
女子说到这,终于没忍住眼泪,脱下了眼镜擦着眼泪。
“我看看吧,我也略懂些中医。”
伸手搭上男子的脉搏,曲仲观察着中年人的脸色。
确实是哮喘,而且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很是严重的地步,肺部都已经感染了。
心率已经到了140以上,就在猝死的边缘。
“很严重的哮喘,到不了医院了。”
曲仲收回手,转头对着年轻女孩子说道,看对方已经腿软地打了个踉跄,又赶忙说道:“我车里有银针,我可以先试试。”
他是可以救这人,可是也得先征求家属同意。
抹眼泪的中年妇女忙不迭地狂点头,急忙说道:“我们相信你,你就尽管治。”
眼看老头子呼吸越来越困难,她现在全然顾不上其他,只得死马当活马医了。
“那我去拿针。”
起身朝着自己的车走去,曲仲顺便还从空间里取了两枚清肺的药丸。
这中年人这次哮喘发病这么严重,应该也是肺部感染所引起的。
加上没有带药,又困在高速路进口,这才拖到这么严重。
“你拿一小口矿泉水稀释一颗药丸。”
把药丸递给年轻女生,曲仲这才开始施针。
年轻女生看着曲仲行云流一般在穴位上扎下银针,一点迟疑都没有,而且看他神情很是镇静,这悬着的心竟慢慢地安定了下来。
照着曲仲的吩咐,她把药丸丢进矿泉水瓶,
然后她竟然惊奇地发现,这药丸遇水就化了,水渐渐变成了墨绿色,连摇晃都不用。
“你们这是去玩?”
这针灸至少得等上十来分钟,曲仲看了眼中年男子,转头问起对面的阿姨。
先胡乱地抹了把眼泪鼻涕,阿姨这才说起来。
原来他们一家姓唐,这是在外面游玩了准备回家,可走的时候唐叔叔的哮喘药忘在了酒店。
几人想着也就是小半天的路程,也就没有回去拿。
哪知刚上了高速,唐叔叔的哮喘就开始发作了,等好不容易下了高速,更是开始昏迷不醒了。
可唐亚走时竟忘记了检查车的油,勉强下了高速,这车子就没油了。
几人打了120,可是从城里到这里怎么也得两个小时,急救中心建议他们拦一辆过往车辆还要来得快些。
他们等了半天,才第一次有车停下来,这才遇到了曲仲。
“你开长途竟忘记加油了?”
颇为无语地看了眼斯斯文文的唐亚,曲仲哭笑不得地问道。
“是啊,平时都是我老公加油,我没想到这油这么不经用。”唐亚理直气壮地回道。
曲仲:“……”
马路杀手说得就是这种……
“还好遇见你了,要不我真不敢想象……”
张阿姨后怕地拍了拍胸口,一脸劫后余生地表情。
虽然现在唐叔还没醒,可她们已经肉眼可见地看出来他青紫的脸色已经渐渐恢复。
就连呼吸也渐渐开始平稳了起来。
“我回外婆家,刚好路过。”
曲仲也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开始把银针取了下来。
银针取下,唐叔还是没醒,两母女又有些着急起来,只巴巴地看着曲仲。
“没事,他这是睡着了。”
轻轻拍了拍唐叔的脸颊,曲仲顺道按摩了他脑后的几个穴位。
这位老爷子肯定也是个乐观的性子,这才刚舒服了点,竟然就这么睡着了,一点也没得觉得膈得慌。
睡着了……
两母女顿时无语了,感情她们在这里担心的要死,这人竟然呼呼大睡去了。
果然拍打了没一会,这人就幽幽转醒了。
把位置让给唐亚,曲仲说道:“可以喂药了。”
药刚下肚,唐叔立即砸了砸唇,迷迷糊糊地冲唐亚说道:“这酒不错,再来点。”
“……”
“你个死酒鬼,就知道喝酒,这是药。”
张阿姨见人已经醒了,忍着破口大骂地冲动,使劲推了两下唐叔的脑袋:“你感觉怎么样了。”
“爸你感觉怎么样了?”
唐亚忙顺着唐叔的胸口,小心翼翼地问着。
“我胸口不紧了,就连喘气也顺了,你们买到药了?”
按照女儿的话感受了下,唐叔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呼吸困难地感觉不说,现在耳边连呼吸的杂音都没有了。
而且他现在感觉喉咙到胃都是一阵清凉的感觉。
“我们遇到个好心的医生,是他救了你。”张阿姨庆幸不已地说道。
“是啊,这医生好厉害。”唐亚也说。
三人还在说着,而曲仲已经收拾好了银针就等着三人说完自己就打算走了。
可是三人越说越远,甚至说起要给已经赶来的女婿打电话让他回去的事。
“咳咳!”曲仲轻咳两声,看向已经打着转弯灯开过来的一张车:“我觉得人已经来了。”
三人齐齐转头去看,脸上都露出欣喜之色。
特别是唐亚,一下子感觉自己找到了主心骨,眼泪瞬间飚了出来,朝着黑车就扑了过去。
“那我就先走了,这药丸明天再服用一次就行了,以后可别忘了带药。”
弯腰提起药箱子,曲仲笑盈盈地冲几人摆摆手。
“医生,医生,我们还不知道您贵姓呢!”张阿姨连忙喊。
“我姓曲,以后有缘再见。”
现在天已经渐渐黑了,曲仲也不打算在这里耗下去,要不今天晚上都到不了陇水城。
坐上自己的车,伸手点火,车慢慢地开离路边。
而窗边的几人正不停地向他鞠着躬以表达自己地谢意。
“就是这个年轻人救了爸?”
从黑车上走下来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他拉着唐叔地胳膊上下查看,简直不敢相信。
他现在做的就是医药行业,这医学知识了解的也是相当多。
就凭他岳父这种严重的哮喘病,猝死地几率是相当大的,可是现在面前的岳父不仅好端端的。
而且连口齿清晰,一点哮喘的感觉都没有。
“就是那个年轻人,你看,就是他喂了这个药丸,你爸就活蹦乱跳了。”
张阿姨想起自己手里还剩下的一枚药丸,忙把手心里的药丸展开给女婿看。
这颗药丸只有指甲盖大小,通体黝黑,看上去就跟一般的药丸没什么区别。
凑到鼻端闻了闻也就是很普通的药香味,并没有什么特别。
旁边的唐亚立马想起刚才的药水,啧啧称奇地补充道:“这药丸遇水就化,泡出来就跟湖水一样的绿色。”
“可惜我还没来得急感谢这个医生,我觉得现在可以跑了”
唐叔很是遗憾地摇了摇头,只感觉自己的肚子好像已经饿了。
绿色!
转头看了眼脸色红润已经在后备箱找吃的岳父,洪春铭感慨不已。
这一定是个世外高人……
***
华灯初上,曲仲终于开到了陇水城的市中心。
这座城比想的还要小,虽然是个地级市,可跟他印象中的县城也差不了多少,就连进城的郊区还到处都是农田。
而看了下车里的时间,现在才九点多。
可城里几乎已经没了多少行人和车辆,除了路灯亮着街道上在营业的商店也很少。
“丹山郡晚上都比这热闹。”
灵墨犬显然也想到了这里,伸着个脑袋贴在车窗上,对曲仲抱怨。
在上个世界之时,它最喜欢的就是夜晚跑出去蹲在街道上看过往的行人。
最有趣的还是能听到别人的说话内容,大大地满足了它的好奇心。
可现在连个人烟都很少,晚上肯定很无聊。
“现代世界有个东西叫电视,他能满足你听别人说话的兴趣。”
依循着记忆,车东拐西拐终于转到了一个很大的城中村。
他记忆里,他的外公凌天肃就是在这个城中村了开了个小小的膏药铺子。
就专门给那些舍不得花钱去大医院看病的人治一些跌打损伤啥的。
反正来他这里看病的,很多都是工地上,或者是做各种苦力的人群。
这个村叫临水村,村后面就是铁路,铁路两边都是农田,算是在城市的边缘。
而凌天肃的家就在村尾的小河边,房子也是整个村子里盖得最豪华的一栋。
村子的道路很是狭窄,与城市里面的冷清截然不同,现在已经十点多,村子里还热闹得很。
路两边都是卖烧烤炒饭的小摊子,到处都烟雾缭绕的。
现在天气还热,好些人都是打着赤膊在边喝酒边划拳。
曲仲这回虽然是买的轿车,可是才刚到村口,这车子眼看着也根本没法开进去。
没法,他只有找了个村头的停车场,把车停了进去,自己拖着行李箱走路进去。
临水村应该是陇水最大的城中村,村子里住着至少十几万人。
街道两边地商铺卖什么的都有,整条街都是灯火通明。
商店里的喇叭声,路上的划拳声,加上空气里瞟着的烧烤味,都让曲仲很是高兴。
他最是喜欢这种热闹而又真实的烟火气。
村子很大,曲仲从村头走到村尾整整用了大半个小时。
先拨通了凌天肃的电话,曲仲这才抬头打量这栋房子。
总共六层的房子,现在除了六层没亮,其他每一层都亮着灯光,看样子是都出租了出去。
“喂,豆豆,是豆豆吗”
电话接通,对面传来一个很是苍老的女声激动地喊着“曲仲”的小名。
“是我外婆,我就在楼下,您先开门。”
不知是谁家地狗闻到了什么不同寻常的味道,竟开始狂吠起来。
然后一家接着一家的,周围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电话里的张敏也听到了这狗叫声,可是更让她激动的是曲仲说自己就在楼下地消息。
“快快快下楼去开门,豆豆回来了。”
听筒里传来外婆大声喊人的声音,这激动的情绪顺着话筒清晰地传入曲仲的耳中。
微微一笑,曲仲挂断了电话,低头冲着灵墨犬说道:“你自己惹的祸自己收拾。”
上一个世界他就发现了,灵墨犬自从进化后无论走到哪都会引起狗吠。
“知道了。”
灵墨无奈,仰头冲着空气发出了长长一声的汪,十分敷衍地镇压住了这些狗叫声。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
“你牛。”
吧嗒——
门锁打开,曲仲的外公凌天肃披着件厚实的大衣拉开了大门。
“外公。”
曲仲叫人,十分别扭地看着面前的老人。
本来他刚才是打算直接上去来个热情地拥抱,可一见到凌天肃的模样,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老爷子长着一张严肃的脸,看上去就很是刻板。
曲仲就怕自己还没抱到,就会被骂地狗血淋头落不得好。
果然,凌天肃看了眼提着箱子的曲仲,连眉毛都没抬,只是说了句:“进来再说。”
“哦!”
干巴巴地答应了声,曲仲提着箱子小心翼翼地跟在凌天肃身后进了门。
而脚旁边的灵墨犬则是抓住这个机会狠狠地嘲笑它。
等着!
他一定会给灵墨犬准备好舒服的狗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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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仲站在别墅前凭着记忆按下了花园大门的密码。
嘀嘀嘀——
密码响起, 大门啪地一声弹开。
花园里开着好些栀子花,空气里都是腻人的香味,这都是因为现在曲家的女主人很喜欢栀子花, 所以满院子都种满了栀子花。
而曲仲他妈妈还在世时,这花园里都是草皮, 什么植物都没有。
人走茶凉,就连一个花园都能体现得淋漓尽致。
刚走进客厅, 穿着得体居家裙的曲仲后妈江淑桦正沐浴在阳光下弹着钢琴, 琴声悠扬地飘在客厅里。
而他的亲爸爸曲正威则翘着二郎腿, 坐在沙发上看着报纸。
好一副郎才女貌的和谐景象!
曲仲扯了扯唇角, 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人都说站的角度不同看到的世界就不同,曲仲站在原主的角度看这两人,真是觉得讽刺至极。
男主今年已经二十岁, 而他二十三岁。
这就意味着,他在三岁时男主就已经出生了,或许更早,那时曲正威就已经打着爱情地旗号出了轨。
而曲仲的亲妈莫名其妙地就这么背上个拆散有情之人的骄纵小姐的名头。
爱情——
真是被他玷污了这么个美好的名词……
直接没打算搭理客厅里的两人,曲仲揣着裤兜径直走上了二楼。
“站住!”
身后传来他那个父亲暴怒地呵斥声, 然后是江淑桦柔声地安慰:“孩子才回来, 你就别骂他了。”
连头都没回,曲仲凭着记忆推开了自己卧室的房门, 隔绝了屋子外面洪亮地叫骂声。
他这回就是回来拿回属于他的东西。
曲仲的母亲是个女强人, 去世前还给儿子留下了不少的财产。
其中有房产,也有不少的基金。
这里面没有公司股票, 因为知道原主守不住, 所以他母亲也就留下了些实用的东西给他。
而书里的他因为坐牢根本没机会来拿走这些东西, 竟然在牢里时拜托曲正威去处理这些东西。
这下好了, 等他出来,这些东西早就换了名字,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当然现在这些东西还在他房间的保险柜里。
“还算你有些脑子,没现在就把这些东西交出去。”
一边从保险柜里取出这些文件,曲仲拍了拍胸口,算是对原主的称赞。
当时这些东西都是原主母亲瞒着曲正威买的,也许那时她就已经知道自己的丈夫已经出了轨,转而给孩子留下了最后的保障。
厚厚的一叠房产证差点没晃瞎曲仲的眼。
初略数了数,大概有四十多本,塞得整个保险箱满满当当的。
而且基金的数目也不小,后面的一串零曲仲没数,只是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地装进了行李箱里。
其他的曲仲一缕没带走,就这么拖着个小小的箱子,又匆匆忙忙地下了楼。
见曲仲提着个箱子下楼。
曲正威刚被安抚下去的怒气又噌地一下窜了起来:“你要去哪?又要去干什么偷鸡摸狗的事?”
“爸!”
曲仲放下箱子,似笑非笑地喊了声。
“你怎么不和你弟弟学学,我真恨不得没你这个儿子,你给我滚上楼去,别让我看到你。”
“你可以选择没有我这个儿子的!”曲仲笑,轻飘飘地看了眼正好捧着杯子下楼的男主曲怀鸣。
“你这个混账,你胡说八道些什么?”
“你不是听到了吗,还要我在重复一遍?”
扫视了一圈神色各异的三人,曲仲耸了耸肩,笑着说道:“你给的东西我一样都没带走,这箱子里的是我妈留给我的东西。”
曲正威脸色一沉,对这个说话来吓唬自己的儿子恶狠狠地说道:“你要走了,就永远不要回来。”
他妻子有多少东西他怎么会不知道,就连公司里的股票去世前也换成了曲正威的名字。
所以他只当曲仲在拿这些话唬他。
“那正好,你写张保证书给我。”
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大难临头,曲仲甚至还火上浇油。
“你什么意思?”
“你写张保证书给我,以后跟我老死不相往来,我也不贪图你的财产。”
这整本书里最让曲仲讨厌的就是曲正威,这个凤凰男,把妻子当工具,把儿子当工具。
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后了,这就开始标榜起什么真爱的恶心戏码。
“混账!早知道是这么个混账,我当初就不该生下你。”
“算了,我现在先走,等以后我再回来争财产吧。”
对曲正威的辱骂视若无睹,曲仲挑眉邪邪一笑,潇洒地打了个响指。
刚才断绝关系的话不过就是说说罢了,曲正威就就算真的想不要他这个儿子,也不是现在。
等过几年他手里的公司已经实力碾压凌氏之后,他才会露出狐狸尾巴。
至于现在,当然还是要坐好这个爸爸的名头。
就在曲正威已经要冲上来,曲怀鸣连忙抱住他,江淑桦慌乱地扯着他的手臂之时,曲仲早就提着箱子轻巧越过几人走出了大门。
这味道真是难闻!
“阿嚏!”
响亮地打了个喷嚏,曲仲捂着鼻子快跑几步一溜烟地跑出了别墅。
这栋房子,自此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而别墅外刚才打来的出租车还在等着他。
砰地一声关上车门,曲仲指了指前面,想了想说道:“师傅,就去最近的4s车店,随便哪个牌子都行。”
保险柜里还有好几张银行卡,曲仲不知道有多少金额在里面。
可是就看他亲妈出手的大方,这钱也少不了。
如果要回到陇水城,先买辆车代步才行,而且还得处理手上的这些房产,“曲仲”那个糊涂蛋,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手里这些房子是租多少钱。
至于基金,曲仲也决定立马赎出来,带回陇水城。
以后这北城,能不来就不来了。
***
北城和陇水城,一个在北一个在南,两座城市相距上千公里。
曲仲开着新买来的车几乎是边走边玩,开了三天才将将下了陇水城的高速路入口。
灵墨犬在空间里上蹿下跳吵闹着要出来。
曲仲无奈,下了高速之后找了个路边停下车来,把灵墨犬放了出来。
“上个世界你还没有被欺负够,还要出来。”
看它人模人样的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曲仲无语地戳了它一下。
“那是我让着他们好不好!”
灵墨犬骄傲地抬头,头顶上的耳朵兴奋地抖动了两下,一双眼睛四处地瞅着。
朝后排座位努了努嘴,曲仲拍拍它的脊背:“后边去,狗不能坐前面。”
这可是现代世界,有规范的交通法则。
“我不是狗。”
虽极不满曲仲这么叫,可灵墨犬还是乖乖地跳到了后排座位,才又接着抗议道:“我是犬!”
一边点火,曲仲敷衍的“嗯”了声,打算重新准备上路。
可火还没点燃,车窗就被拍的啪啪响,窗外有个人影在不停晃动。
车窗缓缓降下,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女子带着哭腔喊道:“麻烦你救救我爸爸。”
嗯?
曲仲疑惑,解了安全带打开车门下车查看。
在他前面停着一辆白色的小轿车,车门大大打开着,车旁边地上躺着个中年男子,而一个阿姨在旁边不停地抹着眼泪。
“这是怎么了?”
一边问着,曲仲一边疾步走了过去。
灵墨犬也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竟轻巧地从前面车窗跳了出来,紧紧跟在曲仲身边。
“我的车没油了,可我爸爸病又犯了!麻烦您能送我们去附近的医院吗?”
女人很是焦急,额头上都是汗,脸色也是惨白惨白的,应该是被这事吓得够呛。
“什么病啊!”
躺着的中年人脸色发青,张着嘴,已经昏迷不醒。
“哮喘,我爸爸有哮喘病,可是不知道这次怎么这么严重。”
女子说到这,终于没忍住眼泪,脱下了眼镜擦着眼泪。
“我看看吧,我也略懂些中医。”
伸手搭上男子的脉搏,曲仲观察着中年人的脸色。
确实是哮喘,而且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很是严重的地步,肺部都已经感染了。
心率已经到了140以上,就在猝死的边缘。
“很严重的哮喘,到不了医院了。”
曲仲收回手,转头对着年轻女孩子说道,看对方已经腿软地打了个踉跄,又赶忙说道:“我车里有银针,我可以先试试。”
他是可以救这人,可是也得先征求家属同意。
抹眼泪的中年妇女忙不迭地狂点头,急忙说道:“我们相信你,你就尽管治。”
眼看老头子呼吸越来越困难,她现在全然顾不上其他,只得死马当活马医了。
“那我去拿针。”
起身朝着自己的车走去,曲仲顺便还从空间里取了两枚清肺的药丸。
这中年人这次哮喘发病这么严重,应该也是肺部感染所引起的。
加上没有带药,又困在高速路进口,这才拖到这么严重。
“你拿一小口矿泉水稀释一颗药丸。”
把药丸递给年轻女生,曲仲这才开始施针。
年轻女生看着曲仲行云流一般在穴位上扎下银针,一点迟疑都没有,而且看他神情很是镇静,这悬着的心竟慢慢地安定了下来。
照着曲仲的吩咐,她把药丸丢进矿泉水瓶,
然后她竟然惊奇地发现,这药丸遇水就化了,水渐渐变成了墨绿色,连摇晃都不用。
“你们这是去玩?”
这针灸至少得等上十来分钟,曲仲看了眼中年男子,转头问起对面的阿姨。
先胡乱地抹了把眼泪鼻涕,阿姨这才说起来。
原来他们一家姓唐,这是在外面游玩了准备回家,可走的时候唐叔叔的哮喘药忘在了酒店。
几人想着也就是小半天的路程,也就没有回去拿。
哪知刚上了高速,唐叔叔的哮喘就开始发作了,等好不容易下了高速,更是开始昏迷不醒了。
可唐亚走时竟忘记了检查车的油,勉强下了高速,这车子就没油了。
几人打了120,可是从城里到这里怎么也得两个小时,急救中心建议他们拦一辆过往车辆还要来得快些。
他们等了半天,才第一次有车停下来,这才遇到了曲仲。
“你开长途竟忘记加油了?”
颇为无语地看了眼斯斯文文的唐亚,曲仲哭笑不得地问道。
“是啊,平时都是我老公加油,我没想到这油这么不经用。”唐亚理直气壮地回道。
曲仲:“……”
马路杀手说得就是这种……
“还好遇见你了,要不我真不敢想象……”
张阿姨后怕地拍了拍胸口,一脸劫后余生地表情。
虽然现在唐叔还没醒,可她们已经肉眼可见地看出来他青紫的脸色已经渐渐恢复。
就连呼吸也渐渐开始平稳了起来。
“我回外婆家,刚好路过。”
曲仲也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开始把银针取了下来。
银针取下,唐叔还是没醒,两母女又有些着急起来,只巴巴地看着曲仲。
“没事,他这是睡着了。”
轻轻拍了拍唐叔的脸颊,曲仲顺道按摩了他脑后的几个穴位。
这位老爷子肯定也是个乐观的性子,这才刚舒服了点,竟然就这么睡着了,一点也没得觉得膈得慌。
睡着了……
两母女顿时无语了,感情她们在这里担心的要死,这人竟然呼呼大睡去了。
果然拍打了没一会,这人就幽幽转醒了。
把位置让给唐亚,曲仲说道:“可以喂药了。”
药刚下肚,唐叔立即砸了砸唇,迷迷糊糊地冲唐亚说道:“这酒不错,再来点。”
“……”
“你个死酒鬼,就知道喝酒,这是药。”
张阿姨见人已经醒了,忍着破口大骂地冲动,使劲推了两下唐叔的脑袋:“你感觉怎么样了。”
“爸你感觉怎么样了?”
唐亚忙顺着唐叔的胸口,小心翼翼地问着。
“我胸口不紧了,就连喘气也顺了,你们买到药了?”
按照女儿的话感受了下,唐叔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呼吸困难地感觉不说,现在耳边连呼吸的杂音都没有了。
而且他现在感觉喉咙到胃都是一阵清凉的感觉。
“我们遇到个好心的医生,是他救了你。”张阿姨庆幸不已地说道。
“是啊,这医生好厉害。”唐亚也说。
三人还在说着,而曲仲已经收拾好了银针就等着三人说完自己就打算走了。
可是三人越说越远,甚至说起要给已经赶来的女婿打电话让他回去的事。
“咳咳!”曲仲轻咳两声,看向已经打着转弯灯开过来的一张车:“我觉得人已经来了。”
三人齐齐转头去看,脸上都露出欣喜之色。
特别是唐亚,一下子感觉自己找到了主心骨,眼泪瞬间飚了出来,朝着黑车就扑了过去。
“那我就先走了,这药丸明天再服用一次就行了,以后可别忘了带药。”
弯腰提起药箱子,曲仲笑盈盈地冲几人摆摆手。
“医生,医生,我们还不知道您贵姓呢!”张阿姨连忙喊。
“我姓曲,以后有缘再见。”
现在天已经渐渐黑了,曲仲也不打算在这里耗下去,要不今天晚上都到不了陇水城。
坐上自己的车,伸手点火,车慢慢地开离路边。
而窗边的几人正不停地向他鞠着躬以表达自己地谢意。
“就是这个年轻人救了爸?”
从黑车上走下来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他拉着唐叔地胳膊上下查看,简直不敢相信。
他现在做的就是医药行业,这医学知识了解的也是相当多。
就凭他岳父这种严重的哮喘病,猝死地几率是相当大的,可是现在面前的岳父不仅好端端的。
而且连口齿清晰,一点哮喘的感觉都没有。
“就是那个年轻人,你看,就是他喂了这个药丸,你爸就活蹦乱跳了。”
张阿姨想起自己手里还剩下的一枚药丸,忙把手心里的药丸展开给女婿看。
这颗药丸只有指甲盖大小,通体黝黑,看上去就跟一般的药丸没什么区别。
凑到鼻端闻了闻也就是很普通的药香味,并没有什么特别。
旁边的唐亚立马想起刚才的药水,啧啧称奇地补充道:“这药丸遇水就化,泡出来就跟湖水一样的绿色。”
“可惜我还没来得急感谢这个医生,我觉得现在可以跑了”
唐叔很是遗憾地摇了摇头,只感觉自己的肚子好像已经饿了。
绿色!
转头看了眼脸色红润已经在后备箱找吃的岳父,洪春铭感慨不已。
这一定是个世外高人……
***
华灯初上,曲仲终于开到了陇水城的市中心。
这座城比想的还要小,虽然是个地级市,可跟他印象中的县城也差不了多少,就连进城的郊区还到处都是农田。
而看了下车里的时间,现在才九点多。
可城里几乎已经没了多少行人和车辆,除了路灯亮着街道上在营业的商店也很少。
“丹山郡晚上都比这热闹。”
灵墨犬显然也想到了这里,伸着个脑袋贴在车窗上,对曲仲抱怨。
在上个世界之时,它最喜欢的就是夜晚跑出去蹲在街道上看过往的行人。
最有趣的还是能听到别人的说话内容,大大地满足了它的好奇心。
可现在连个人烟都很少,晚上肯定很无聊。
“现代世界有个东西叫电视,他能满足你听别人说话的兴趣。”
依循着记忆,车东拐西拐终于转到了一个很大的城中村。
他记忆里,他的外公凌天肃就是在这个城中村了开了个小小的膏药铺子。
就专门给那些舍不得花钱去大医院看病的人治一些跌打损伤啥的。
反正来他这里看病的,很多都是工地上,或者是做各种苦力的人群。
这个村叫临水村,村后面就是铁路,铁路两边都是农田,算是在城市的边缘。
而凌天肃的家就在村尾的小河边,房子也是整个村子里盖得最豪华的一栋。
村子的道路很是狭窄,与城市里面的冷清截然不同,现在已经十点多,村子里还热闹得很。
路两边都是卖烧烤炒饭的小摊子,到处都烟雾缭绕的。
现在天气还热,好些人都是打着赤膊在边喝酒边划拳。
曲仲这回虽然是买的轿车,可是才刚到村口,这车子眼看着也根本没法开进去。
没法,他只有找了个村头的停车场,把车停了进去,自己拖着行李箱走路进去。
临水村应该是陇水最大的城中村,村子里住着至少十几万人。
街道两边地商铺卖什么的都有,整条街都是灯火通明。
商店里的喇叭声,路上的划拳声,加上空气里瞟着的烧烤味,都让曲仲很是高兴。
他最是喜欢这种热闹而又真实的烟火气。
村子很大,曲仲从村头走到村尾整整用了大半个小时。
先拨通了凌天肃的电话,曲仲这才抬头打量这栋房子。
总共六层的房子,现在除了六层没亮,其他每一层都亮着灯光,看样子是都出租了出去。
“喂,豆豆,是豆豆吗”
电话接通,对面传来一个很是苍老的女声激动地喊着“曲仲”的小名。
“是我外婆,我就在楼下,您先开门。”
不知是谁家地狗闻到了什么不同寻常的味道,竟开始狂吠起来。
然后一家接着一家的,周围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电话里的张敏也听到了这狗叫声,可是更让她激动的是曲仲说自己就在楼下地消息。
“快快快下楼去开门,豆豆回来了。”
听筒里传来外婆大声喊人的声音,这激动的情绪顺着话筒清晰地传入曲仲的耳中。
微微一笑,曲仲挂断了电话,低头冲着灵墨犬说道:“你自己惹的祸自己收拾。”
上一个世界他就发现了,灵墨犬自从进化后无论走到哪都会引起狗吠。
“知道了。”
灵墨无奈,仰头冲着空气发出了长长一声的汪,十分敷衍地镇压住了这些狗叫声。
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
“你牛。”
吧嗒——
门锁打开,曲仲的外公凌天肃披着件厚实的大衣拉开了大门。
“外公。”
曲仲叫人,十分别扭地看着面前的老人。
本来他刚才是打算直接上去来个热情地拥抱,可一见到凌天肃的模样,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老爷子长着一张严肃的脸,看上去就很是刻板。
曲仲就怕自己还没抱到,就会被骂地狗血淋头落不得好。
果然,凌天肃看了眼提着箱子的曲仲,连眉毛都没抬,只是说了句:“进来再说。”
“哦!”
干巴巴地答应了声,曲仲提着箱子小心翼翼地跟在凌天肃身后进了门。
而脚旁边的灵墨犬则是抓住这个机会狠狠地嘲笑它。
等着!
他一定会给灵墨犬准备好舒服的狗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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