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咸鱼女主的对照组[快穿] 第11节
这位大名鼎鼎的集团掌权人,谈起恋爱来真黏糊,跟历史上那些博美人一笑散尽千金的昏君有得一拼,但不管旁人怎么说,有性格的男主依旧我行我素。
既然跟男主和原世界剧情有关,沈初茉自然不想牵扯上。
到时她把身家交到男主手上,男主却把所有资源优先让给女主,目标是超越女主成就自我的沈初茉,要如何自处呢?
还有那个嘉丽,一开始她不知内情,还认真考虑过。那边可能是看她犹豫,透露了一句,他们老板跟秦编剧很熟。
秦编剧,那不是秦裕?
沈初茉顿时明白了,原来她还是个关系户啊。怪不得全是资深演员的公司,会自降身段挖她这么一个十八线小透明,还给出那么优厚的待遇。
知道真相的沈初茉顿时就不犹豫了,直接拒绝了对方。
她很感谢秦裕和嘉丽的老板,但是她不想欠这么大的人情。
她不习惯,只有享受自己摘来的果实,才会有种踏实的感觉。明明是极为难遇的好事,却好像是从别的地方伸手拿来的感觉,极为的不真实。
再说她拒绝了金耀,选择别的公司就显得有点得罪人了。既然如此,倒不如不选,何况禹斯墨并非无能之辈,待在菲斯特自有一番好处。
“怎么办,你的宛宁宁可是把我给拒了。小秦子,人骗不来啊。”陈星宇吊儿郎当地瘫在沙发上,说话没个正形。
秦裕皱了皱眉,闷声道:“你不是说行得通吗?”
“她不愿意来我有什么办法?”陈星宇无辜地摊了摊手,“谁知道这么好的待遇,她都不心动啊。”
“更何况我还听说,嘉丽娱乐也想挖她,但是她也拒了。”这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死守在菲斯特了。
老实说陈星宇并不理解宛宁宁图什么,像她这样的女艺人,该知道公司的助力有多么大。
留在菲斯特,会比来这儿更有前途吗?
秦裕紧抿着唇,神色不渝。
陈星宇便有些讪讪……他先前还说要教他怎么追求别人,也笃定提出这样的条件宛宁宁一定不会拒绝,谁知道她就是这样的不近人情,连面谈都没有就直接拒绝了。
他烦躁地抓了抓他的头发:“我都跟她说了和你是朋友,她应该信任我才对。你不是说你们两个相处得很来吗,该不会是你的错觉吧?”
话音刚落,他就收到了秦裕的死亡凝视。
后颈的皮一紧,他连忙讨饶:“对不起哥哥,是我说错话了,我自打嘴巴。”
说着还真的在自己嘴巴上轻轻拍了一下。
秦裕这才收回目光,沉默地盯着地面。
“不过说真的,她为什么还要留在那儿啊?”陈星宇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就是觉得哪里蹊跷。“小秦子啊,我觉得,你应该警惕起来了。”
秦裕缓慢地眨了下眼,是询问的意思。
陈星宇嘴一歪,俊逸的面容顿时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我听说菲斯特的东家人长得很帅啊,你说宛宁宁会不会就是为了他才……”
话没说完,秦裕盯着他的眼神就已经冷得要结冰了。
他随手抄起一个抱枕,准确地砸中了陈星宇的面门。
陈星宇被糊了一脸,拿下抱枕却乐得不行。
“我就开个玩笑哈哈哈哈,你看你,还急了。”
秦裕很少有这种孩子气的行径,陈星宇要喜欢死了。
“哎哟~爱情使人变质啊,连你都会吃醋了,真是不得了。”陈星宇就喜欢逗弄发小,谁让他很少有这么生动的情绪呢。
秦裕抿着唇,脑海里却回想起之前去菲斯特找沈初茉的那天。
就像陈星宇知道的那样,从小到大他都很少有什么特殊的情绪,对大部分事物都兴致缺缺。不过他不爱与外界交流,并不代表他没有任何感知。他还是会观察身边的人,该懂的都懂。
因为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所以爱上了写作。
很多事情他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他会幻想自己成了主人公,会有什么样的喜怒哀乐。
他好像把自己所有的情绪都寄托给了虚假的纸片人,所以笔下的故事愈加生动。而他现实里的生活,也愈加空洞。
沈初茉的出现,是导致帆船偏航的一点微风。
他循着风,想去看看别的风景。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在不同航线了。
秦裕做事情很少瞻前顾后,基本上想到什么就会去做什么。
这也是为什么一贯不喜欢抛头露面的他,为什么会突然跑去参加综艺节目。
一切不过源自于一个突发奇想的念头——想跟沈初茉一起去旅游。
他是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可是沈初茉却是一个再热爱生活不过的人,和他完全相反。
在这之前,他从未想过,会被这样的人吸引。
从第一次见面,他就从她身上看出了一种蓬勃的生命力。即使被轻视,也没有丝毫气馁,明明是一副楚楚可怜的长相,笑容却自信又强大,让人看了都忍不住跟着心情舒展。
懂得避开自己的短板,在分析清楚局势后,做出最利于自己的选择。对角色的理解和丰满,也言之有物,看得出是一个有自己思想的人。
她在诉说流冰这个角色背后的故事时,让秦裕想起自己默默观察别人的日子,他觉得沈初茉也和他一样,很了解“人”。
这种仿佛找到了同类的感觉,让秦裕有些亢奋,情不自禁地就想和对方交流点什么。
只是他终究不擅长和人打交道,做得最多的,也就只是在一旁远远地看着。
看着那温暖明亮的笑容,眉眼间偶尔流露出的霸气和疏朗,擅于观察别人的他,很快就发现她身上那种矛盾的吸引力。
不知道为什么,越看越挪不开眼。
他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受。
在蜀川,她的偏爱让他有些隐秘的窃喜,越沉溺就越想要更多。
回来后没了接触的机会,他还是想着她,哪怕一起随便做点什么打发时间呢。
于是他就单枪匹马地跑去她公司找她了。
只是在见到她之前,他先撞见了那位经纪人,也是她的上司。
戴着副眼镜一脸深沉的样子,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沉下了神色,略皱着眉头问:“秦编剧?来这儿有何贵干?”
禹斯墨的态度称不上好,虽然眼前的人是业内金牌编剧,但在禹斯墨心里的小账本里,凡是想拱他家白菜的人,不需要对他和颜悦色。
禹斯墨是个直男癌,他一心扑在事业上,认为谈恋爱什么的都是妨碍。因为宛宁宁对工作的热衷跟他差不多,他就认为她也是这样。
在这种看法下,他看所有对宛宁宁有企图的男人,都像在看宛宁宁登上通天路的绊脚石。
他恨不得拿扫帚驱赶这些男人:去去去!到别处找女人去,别打扰我们宁宁追求自己的梦想。
心里这么想,面上却是滴水不漏,只是看着秦裕的眼神略带着丝嫌弃。
他又不是没长眼睛,总是出现在沈初茉身边的人,自然会引起他十二分的注意。
不管他想干嘛,他都已经把他打上了“危险人物”的标签。
“危险人物”一开口,果然就是围绕着宛宁宁。
“我来找阿宁。”
阿宁?瞧瞧叫得多亲热。
禹斯墨心中一声冷嗤,还是板着那张扑克脸。
“她在练习室,不过我建议你不要过去,她才刚睡着。”
秦裕俊朗的眉目出现了一丝疑惑,这半下午的,睡的什么觉?
本以为禹斯墨是诓他的,谁知道进去后发现她真的在睡觉。
“练习室”这三个字,也不知道禹斯墨是怎么做到脸不好心不跳地说出口的。
这分明就是一间小办公室,被改了用作练习。墙面贴了整块的镜子,地板还铺了体操比赛专用的那种软垫。
沈初茉就躺在那里,微微躬着身,极沉地睡着了。
她大概是昼夜不分地练习去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好好睡过觉,眼下都泛着青。
额发黏腻地搭在额头上,脸色憔悴又苍白,一看就是高强度运动过后,累得手指都抬不起来的狼狈模样。
女明星的光环背后,真实的暴露在眼前。
秦裕垂着眼,目光从她脸上一寸寸滑过,最后聚焦的,却是她微微摊开的手掌。
那里已经红肿破皮,鲜红的颜色刺着眼球,就这么大剌剌地暴露在空气里。
他再去抬头看沈初茉,听着她的呼吸,胸口好像被什么杵了一下,感觉怪怪的。
……
沈初茉醒来时,手上的伤已经被人包扎好了。
她怔了一下,疑惑地抬起手。帮她处理伤口的人还挺细致的,包得既严实又不紧绷也不厚。
是哪位田螺姑娘心地这么善良啊?
其实她真没把这点儿小伤放在心里,以前当兵的时候,受过的伤可多了去了。
这就是一直重复练一下动作,才会导致的破皮。圈表皮虽不粗糙,但摩擦多了,原身这娇嫩的手也hold不住。
练习的时候有点痛也没管它,等沈初茉停下来,手已经磨破了。
任谁看了她这副样子,都要说一句“拼”!但是沈初茉却不以为然,她早已习惯做什么都拼尽全力了。毕竟是在那样的纪律下过来的,且一旦失手,丢的可是命。
说实话,这次能表现得这么突出,主要还是因为宛宁宁本身就坚持锻炼,身体柔韧度不错,以及沈初茉有多年在部队培训出来的身体反应,和死磕一个动作,不熟练不罢休的态度。
这次的经历,让沈初茉切实地感受到,努力并非是没有意义的。
你曾经付出的每一分汗水,在你身上都有回馈。
作者有话说:
第二更,幸运e的我,还是相信努力会有回报。
第11章
◎咸鱼女明星的炮灰前辈(十一)◎
包扎这种事,秦裕还是第一次做。认真缓慢的动作弥补了业务的不熟练,他低垂着眼一圈一圈缠绕纱布的模样,堪称虔诚。
可惜沈初茉没有见到,不然一定会被他惑得失了神。
既然跟男主和原世界剧情有关,沈初茉自然不想牵扯上。
到时她把身家交到男主手上,男主却把所有资源优先让给女主,目标是超越女主成就自我的沈初茉,要如何自处呢?
还有那个嘉丽,一开始她不知内情,还认真考虑过。那边可能是看她犹豫,透露了一句,他们老板跟秦编剧很熟。
秦编剧,那不是秦裕?
沈初茉顿时明白了,原来她还是个关系户啊。怪不得全是资深演员的公司,会自降身段挖她这么一个十八线小透明,还给出那么优厚的待遇。
知道真相的沈初茉顿时就不犹豫了,直接拒绝了对方。
她很感谢秦裕和嘉丽的老板,但是她不想欠这么大的人情。
她不习惯,只有享受自己摘来的果实,才会有种踏实的感觉。明明是极为难遇的好事,却好像是从别的地方伸手拿来的感觉,极为的不真实。
再说她拒绝了金耀,选择别的公司就显得有点得罪人了。既然如此,倒不如不选,何况禹斯墨并非无能之辈,待在菲斯特自有一番好处。
“怎么办,你的宛宁宁可是把我给拒了。小秦子,人骗不来啊。”陈星宇吊儿郎当地瘫在沙发上,说话没个正形。
秦裕皱了皱眉,闷声道:“你不是说行得通吗?”
“她不愿意来我有什么办法?”陈星宇无辜地摊了摊手,“谁知道这么好的待遇,她都不心动啊。”
“更何况我还听说,嘉丽娱乐也想挖她,但是她也拒了。”这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死守在菲斯特了。
老实说陈星宇并不理解宛宁宁图什么,像她这样的女艺人,该知道公司的助力有多么大。
留在菲斯特,会比来这儿更有前途吗?
秦裕紧抿着唇,神色不渝。
陈星宇便有些讪讪……他先前还说要教他怎么追求别人,也笃定提出这样的条件宛宁宁一定不会拒绝,谁知道她就是这样的不近人情,连面谈都没有就直接拒绝了。
他烦躁地抓了抓他的头发:“我都跟她说了和你是朋友,她应该信任我才对。你不是说你们两个相处得很来吗,该不会是你的错觉吧?”
话音刚落,他就收到了秦裕的死亡凝视。
后颈的皮一紧,他连忙讨饶:“对不起哥哥,是我说错话了,我自打嘴巴。”
说着还真的在自己嘴巴上轻轻拍了一下。
秦裕这才收回目光,沉默地盯着地面。
“不过说真的,她为什么还要留在那儿啊?”陈星宇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就是觉得哪里蹊跷。“小秦子啊,我觉得,你应该警惕起来了。”
秦裕缓慢地眨了下眼,是询问的意思。
陈星宇嘴一歪,俊逸的面容顿时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我听说菲斯特的东家人长得很帅啊,你说宛宁宁会不会就是为了他才……”
话没说完,秦裕盯着他的眼神就已经冷得要结冰了。
他随手抄起一个抱枕,准确地砸中了陈星宇的面门。
陈星宇被糊了一脸,拿下抱枕却乐得不行。
“我就开个玩笑哈哈哈哈,你看你,还急了。”
秦裕很少有这种孩子气的行径,陈星宇要喜欢死了。
“哎哟~爱情使人变质啊,连你都会吃醋了,真是不得了。”陈星宇就喜欢逗弄发小,谁让他很少有这么生动的情绪呢。
秦裕抿着唇,脑海里却回想起之前去菲斯特找沈初茉的那天。
就像陈星宇知道的那样,从小到大他都很少有什么特殊的情绪,对大部分事物都兴致缺缺。不过他不爱与外界交流,并不代表他没有任何感知。他还是会观察身边的人,该懂的都懂。
因为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所以爱上了写作。
很多事情他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他会幻想自己成了主人公,会有什么样的喜怒哀乐。
他好像把自己所有的情绪都寄托给了虚假的纸片人,所以笔下的故事愈加生动。而他现实里的生活,也愈加空洞。
沈初茉的出现,是导致帆船偏航的一点微风。
他循着风,想去看看别的风景。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在不同航线了。
秦裕做事情很少瞻前顾后,基本上想到什么就会去做什么。
这也是为什么一贯不喜欢抛头露面的他,为什么会突然跑去参加综艺节目。
一切不过源自于一个突发奇想的念头——想跟沈初茉一起去旅游。
他是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可是沈初茉却是一个再热爱生活不过的人,和他完全相反。
在这之前,他从未想过,会被这样的人吸引。
从第一次见面,他就从她身上看出了一种蓬勃的生命力。即使被轻视,也没有丝毫气馁,明明是一副楚楚可怜的长相,笑容却自信又强大,让人看了都忍不住跟着心情舒展。
懂得避开自己的短板,在分析清楚局势后,做出最利于自己的选择。对角色的理解和丰满,也言之有物,看得出是一个有自己思想的人。
她在诉说流冰这个角色背后的故事时,让秦裕想起自己默默观察别人的日子,他觉得沈初茉也和他一样,很了解“人”。
这种仿佛找到了同类的感觉,让秦裕有些亢奋,情不自禁地就想和对方交流点什么。
只是他终究不擅长和人打交道,做得最多的,也就只是在一旁远远地看着。
看着那温暖明亮的笑容,眉眼间偶尔流露出的霸气和疏朗,擅于观察别人的他,很快就发现她身上那种矛盾的吸引力。
不知道为什么,越看越挪不开眼。
他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受。
在蜀川,她的偏爱让他有些隐秘的窃喜,越沉溺就越想要更多。
回来后没了接触的机会,他还是想着她,哪怕一起随便做点什么打发时间呢。
于是他就单枪匹马地跑去她公司找她了。
只是在见到她之前,他先撞见了那位经纪人,也是她的上司。
戴着副眼镜一脸深沉的样子,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沉下了神色,略皱着眉头问:“秦编剧?来这儿有何贵干?”
禹斯墨的态度称不上好,虽然眼前的人是业内金牌编剧,但在禹斯墨心里的小账本里,凡是想拱他家白菜的人,不需要对他和颜悦色。
禹斯墨是个直男癌,他一心扑在事业上,认为谈恋爱什么的都是妨碍。因为宛宁宁对工作的热衷跟他差不多,他就认为她也是这样。
在这种看法下,他看所有对宛宁宁有企图的男人,都像在看宛宁宁登上通天路的绊脚石。
他恨不得拿扫帚驱赶这些男人:去去去!到别处找女人去,别打扰我们宁宁追求自己的梦想。
心里这么想,面上却是滴水不漏,只是看着秦裕的眼神略带着丝嫌弃。
他又不是没长眼睛,总是出现在沈初茉身边的人,自然会引起他十二分的注意。
不管他想干嘛,他都已经把他打上了“危险人物”的标签。
“危险人物”一开口,果然就是围绕着宛宁宁。
“我来找阿宁。”
阿宁?瞧瞧叫得多亲热。
禹斯墨心中一声冷嗤,还是板着那张扑克脸。
“她在练习室,不过我建议你不要过去,她才刚睡着。”
秦裕俊朗的眉目出现了一丝疑惑,这半下午的,睡的什么觉?
本以为禹斯墨是诓他的,谁知道进去后发现她真的在睡觉。
“练习室”这三个字,也不知道禹斯墨是怎么做到脸不好心不跳地说出口的。
这分明就是一间小办公室,被改了用作练习。墙面贴了整块的镜子,地板还铺了体操比赛专用的那种软垫。
沈初茉就躺在那里,微微躬着身,极沉地睡着了。
她大概是昼夜不分地练习去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好好睡过觉,眼下都泛着青。
额发黏腻地搭在额头上,脸色憔悴又苍白,一看就是高强度运动过后,累得手指都抬不起来的狼狈模样。
女明星的光环背后,真实的暴露在眼前。
秦裕垂着眼,目光从她脸上一寸寸滑过,最后聚焦的,却是她微微摊开的手掌。
那里已经红肿破皮,鲜红的颜色刺着眼球,就这么大剌剌地暴露在空气里。
他再去抬头看沈初茉,听着她的呼吸,胸口好像被什么杵了一下,感觉怪怪的。
……
沈初茉醒来时,手上的伤已经被人包扎好了。
她怔了一下,疑惑地抬起手。帮她处理伤口的人还挺细致的,包得既严实又不紧绷也不厚。
是哪位田螺姑娘心地这么善良啊?
其实她真没把这点儿小伤放在心里,以前当兵的时候,受过的伤可多了去了。
这就是一直重复练一下动作,才会导致的破皮。圈表皮虽不粗糙,但摩擦多了,原身这娇嫩的手也hold不住。
练习的时候有点痛也没管它,等沈初茉停下来,手已经磨破了。
任谁看了她这副样子,都要说一句“拼”!但是沈初茉却不以为然,她早已习惯做什么都拼尽全力了。毕竟是在那样的纪律下过来的,且一旦失手,丢的可是命。
说实话,这次能表现得这么突出,主要还是因为宛宁宁本身就坚持锻炼,身体柔韧度不错,以及沈初茉有多年在部队培训出来的身体反应,和死磕一个动作,不熟练不罢休的态度。
这次的经历,让沈初茉切实地感受到,努力并非是没有意义的。
你曾经付出的每一分汗水,在你身上都有回馈。
作者有话说:
第二更,幸运e的我,还是相信努力会有回报。
第11章
◎咸鱼女明星的炮灰前辈(十一)◎
包扎这种事,秦裕还是第一次做。认真缓慢的动作弥补了业务的不熟练,他低垂着眼一圈一圈缠绕纱布的模样,堪称虔诚。
可惜沈初茉没有见到,不然一定会被他惑得失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