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
郑知夏沉默几秒,说:“我就随口问一句。”
“那我又不知道,”宋白露道,“林霁上周就从家里搬出去住了,你自己去问问吧,反正不管他在不在,你必须给我准时到场。”
“知道了,”郑知夏乖乖应下,“保证打扮得人模人样,不给你跟我爸丢脸。”
宋白露满意地挂断电话,郑知夏转头就去问林霁:“哥,后天的晚宴你要去吗?”
林霁隔了一个多小时才回他:“会去的,要我去学校接你?”
小时候养成的习惯总是很难更改,他至今仍把接送郑知夏当做很寻常的事,郑知夏高兴地翘着嘴角,说:“也不用,我可以回家等你一起去。”
“我从家里搬出来了,”林霁不出意外地告诉他,“现在住在市区,你知道的那个住址。”
郑知夏便因为这句话产生了隐秘的欢喜,他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问:“为什么突然就搬出来了?”
“这边去公司快一点,”林霁说,“况且一直待在家里,总归是不方便的,好了,先聊到这,我明天去接你。”
将将张开的唇重新闭上,郑知夏轻轻咳了声,乖乖地道别:“好,哥你先忙。”
第二天下午宋白露差人送来了礼服,水晶的鸢尾胸针和钻石袖扣摆在桌上,连领带和领针都是配好的,隆重得属实有些过分,郑知夏一看就觉得不妙,一问也果然如此。
“太太说,希望您能在宴会上多和其他小姐交流一下,打扮好点招人喜欢。”
……简直就是一点都不出意外的打算。
郑知夏边往头发上抹发蜡一边淡淡道:“我知道了,您转告她请放心,我保证不乱来。”
他打扮得闪闪发亮坐在沙发上等林霁开车过来,坐上车后和林霁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失笑。
“哥,你怎么也打扮得这么隆重?”
“说是好不容易回来,要跟大家介绍一下,”林霁很无奈地叹气,“你呢?”
郑知夏撇嘴,不满道:“去和漂亮女孩们交际啊,还能为什么。”
林霁细细打量着他,俯过身替他整理打得漂亮的领结。
“她们肯定都会喜欢你的。”
他身上是檀木和苦艾的味道,微弱的烟草味夹杂在期间,在密闭的空间里糅合出侵略性的气息,郑知夏克制地靠近,抿着唇笑。
“谁知道呢,她们都还没见到我,”他的语气很随意,“那哥喜欢我吗?”
“当然喜欢,”林霁答得流利,仿佛这是再寻常不过的问题,“好了,我们该出发了。”
可这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犹豫答案的问题,他喜欢郑知夏,和喜欢任何一个好友没有区别。
郑知夏笑了笑,看向前方华灯流彩的拥挤街道。
“也对,”他勾着嘴角,说得连自己都深信不疑,“你哪里会不喜欢我?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
宋白露对他今天的打扮很满意,掂着脚将额前落下的一缕碎发拨到一旁,笑着点头。
“不错,很帅气,”她拍了拍郑知夏的肩,“去那边跟你爸爸玩去,妈妈要去聊天了。”
这是不想被男人打扰姐妹八卦的意思,郑知夏识趣转身,视线穿过觥筹交错的大厅,落在了林霁身上,实在有些羡慕。
不过五岁的差距,林霁已经拥有了能在这种场合独自交际的身份,而他依然是个需要依靠父辈的小孩,甚至连平日里吊儿郎当的邓明城都比不过,邓明城混是混了点,但年纪轻轻就能一手把银星做起来,何尝不是一种实力。
郑知夏有些怅然地想着,在一群正在洽谈的中年男人里找到了自己的父亲,他又一张斯文儒雅的脸,身形清瘦,在一众肥头大耳的成功人士中显得尤为鹤立鸡群,郑知夏站到他身边,微笑着乖乖开口:“爸,我来了。”
郑渚笑着转过头,眼尾的皱纹尤为明显。
“放学啦?”他拍了拍儿子的脊背,跟周围人介绍,“这是我儿子,郑知夏。”
那些人同样笑着恭维:
“好孩子啊,长得真不错,像你!”
“听说在学校总是年级第一?唉哟真好,我儿子要有这么优秀,做梦都得笑醒!”
“再过两年啊,老郑你也可以退休咯。”
郑渚笑眯眯地听着,时不时附和两句,郑知夏也识相地站在一旁卖乖,像是一只被打扮一新,带着昂贵项圈的宠物犬被溜出来给主人家增光添彩,而远处的林霁长身玉立,奢华过分的水晶吊灯和巨大的水晶天鹅雕塑成为了他的背景板,一举一动都让身边的人显得平庸而无聊。
真好啊,郑知夏勾唇微笑,对着那些长辈点头。
我也想成为林霁这么优秀的人。
话题从寒暄过渡到生意场,而后有一个漂亮女孩穿着白色礼裙走过来,站在自己父亲身边对着他笑,郑知夏也对他微笑,默契地和她轻轻一握掌。
大人们心照不宣地笑,很调侃。
“你们去吃东西吧,年纪都差不多,肯定能聊到一块去。”
于是郑知夏和他们礼貌道别,带着女孩走到角落,女孩牵着他的手,歉然地低声说:“抱歉,其实我还没有谈恋爱或者结婚的打算。”
郑知夏点点头,心里松了口气。
“我也没有,”他笑了声,礼貌地松开手,“那我们就在这躲着?或者去吃点东西。”
郑知夏沉默几秒,说:“我就随口问一句。”
“那我又不知道,”宋白露道,“林霁上周就从家里搬出去住了,你自己去问问吧,反正不管他在不在,你必须给我准时到场。”
“知道了,”郑知夏乖乖应下,“保证打扮得人模人样,不给你跟我爸丢脸。”
宋白露满意地挂断电话,郑知夏转头就去问林霁:“哥,后天的晚宴你要去吗?”
林霁隔了一个多小时才回他:“会去的,要我去学校接你?”
小时候养成的习惯总是很难更改,他至今仍把接送郑知夏当做很寻常的事,郑知夏高兴地翘着嘴角,说:“也不用,我可以回家等你一起去。”
“我从家里搬出来了,”林霁不出意外地告诉他,“现在住在市区,你知道的那个住址。”
郑知夏便因为这句话产生了隐秘的欢喜,他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问:“为什么突然就搬出来了?”
“这边去公司快一点,”林霁说,“况且一直待在家里,总归是不方便的,好了,先聊到这,我明天去接你。”
将将张开的唇重新闭上,郑知夏轻轻咳了声,乖乖地道别:“好,哥你先忙。”
第二天下午宋白露差人送来了礼服,水晶的鸢尾胸针和钻石袖扣摆在桌上,连领带和领针都是配好的,隆重得属实有些过分,郑知夏一看就觉得不妙,一问也果然如此。
“太太说,希望您能在宴会上多和其他小姐交流一下,打扮好点招人喜欢。”
……简直就是一点都不出意外的打算。
郑知夏边往头发上抹发蜡一边淡淡道:“我知道了,您转告她请放心,我保证不乱来。”
他打扮得闪闪发亮坐在沙发上等林霁开车过来,坐上车后和林霁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失笑。
“哥,你怎么也打扮得这么隆重?”
“说是好不容易回来,要跟大家介绍一下,”林霁很无奈地叹气,“你呢?”
郑知夏撇嘴,不满道:“去和漂亮女孩们交际啊,还能为什么。”
林霁细细打量着他,俯过身替他整理打得漂亮的领结。
“她们肯定都会喜欢你的。”
他身上是檀木和苦艾的味道,微弱的烟草味夹杂在期间,在密闭的空间里糅合出侵略性的气息,郑知夏克制地靠近,抿着唇笑。
“谁知道呢,她们都还没见到我,”他的语气很随意,“那哥喜欢我吗?”
“当然喜欢,”林霁答得流利,仿佛这是再寻常不过的问题,“好了,我们该出发了。”
可这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犹豫答案的问题,他喜欢郑知夏,和喜欢任何一个好友没有区别。
郑知夏笑了笑,看向前方华灯流彩的拥挤街道。
“也对,”他勾着嘴角,说得连自己都深信不疑,“你哪里会不喜欢我?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
宋白露对他今天的打扮很满意,掂着脚将额前落下的一缕碎发拨到一旁,笑着点头。
“不错,很帅气,”她拍了拍郑知夏的肩,“去那边跟你爸爸玩去,妈妈要去聊天了。”
这是不想被男人打扰姐妹八卦的意思,郑知夏识趣转身,视线穿过觥筹交错的大厅,落在了林霁身上,实在有些羡慕。
不过五岁的差距,林霁已经拥有了能在这种场合独自交际的身份,而他依然是个需要依靠父辈的小孩,甚至连平日里吊儿郎当的邓明城都比不过,邓明城混是混了点,但年纪轻轻就能一手把银星做起来,何尝不是一种实力。
郑知夏有些怅然地想着,在一群正在洽谈的中年男人里找到了自己的父亲,他又一张斯文儒雅的脸,身形清瘦,在一众肥头大耳的成功人士中显得尤为鹤立鸡群,郑知夏站到他身边,微笑着乖乖开口:“爸,我来了。”
郑渚笑着转过头,眼尾的皱纹尤为明显。
“放学啦?”他拍了拍儿子的脊背,跟周围人介绍,“这是我儿子,郑知夏。”
那些人同样笑着恭维:
“好孩子啊,长得真不错,像你!”
“听说在学校总是年级第一?唉哟真好,我儿子要有这么优秀,做梦都得笑醒!”
“再过两年啊,老郑你也可以退休咯。”
郑渚笑眯眯地听着,时不时附和两句,郑知夏也识相地站在一旁卖乖,像是一只被打扮一新,带着昂贵项圈的宠物犬被溜出来给主人家增光添彩,而远处的林霁长身玉立,奢华过分的水晶吊灯和巨大的水晶天鹅雕塑成为了他的背景板,一举一动都让身边的人显得平庸而无聊。
真好啊,郑知夏勾唇微笑,对着那些长辈点头。
我也想成为林霁这么优秀的人。
话题从寒暄过渡到生意场,而后有一个漂亮女孩穿着白色礼裙走过来,站在自己父亲身边对着他笑,郑知夏也对他微笑,默契地和她轻轻一握掌。
大人们心照不宣地笑,很调侃。
“你们去吃东西吧,年纪都差不多,肯定能聊到一块去。”
于是郑知夏和他们礼貌道别,带着女孩走到角落,女孩牵着他的手,歉然地低声说:“抱歉,其实我还没有谈恋爱或者结婚的打算。”
郑知夏点点头,心里松了口气。
“我也没有,”他笑了声,礼貌地松开手,“那我们就在这躲着?或者去吃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