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不喜》作者:顺颂商祺【cp完结+番外】
文案:
分手后他记住了我的生日,师生年下
施岷这辈子的疏离和无情,都给了不知疲倦追了他一年的学生。
方珉这辈子的热情和耐心,都给了不会亲口说爱他的老师。
在一起七年后,他们分手了。
*
方岷x施岷,小镇学生x英语老师,野心勃勃小狼狗攻x清冷隐忍病秧子受。
师生年下/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
第1章
“施老师!我考上了!”
方岷站在我的办公桌面前,带着笑和期待朝我喊。虽然我没抬头,但我知道,这时候氤氲过水汽的一双眼一定亮得让人心动。
可我又不能心动。
于是继续给毕业班写评语,拿平时不常用的蓝色钢笔。不知道为什么,这钢笔按道理出水顺畅得很,现在写起字来却一顿一顿的。
年轻学生完全没有自觉无趣,保持那个姿势,久到我忍不住开口,才挪了下脚。
我说,方岷同学,在a校好好打拼,老师祝你前程似锦。
我一点也不担心他的将来。毕竟,努力聪明又目标明确的人,走到哪里大概都不会被埋没,更别提a校是一所资源多么优质的重点大学。
我只担心,他的目标成了一种执念,到最后,反倒让旌旗成了绊绳。
就好像他追我这件事一样。
说来很惭愧,我被这个小鬼头追了一整年。
——一个突然落进小镇的、衬衫穿得一丝不苟的老师,大概对他这样的少年人很有吸引力。也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方岷老爱往我办公室跑,尽拿些他会做的单词或语法题来问我。
一开始,我只当是少年心性,没个常态,谁知后来愈演愈烈,他开始每天给我做饭带饭。
高三对一个学生太关键了,我很怕青春期的感情波动会影响到他的学习,失恋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更是很大的打击。
我思考不出什么两全其美的方法让他死心。
有天月朗风清,他撒娇着让老师送他回家,我应了。
我不明来由想起那句用滥的“今夜月色很美”,甚至打心底觉得,方岷配得上这份暧昧和浪漫。大概是风太凉或是月光太亮吧,我应该是被晃得神志不清。
总之,我竟然在只有一盏灯的巷子里停住了,朝前面的男孩说:“等你考上重点大学,我就答应你。”
如果要从我来柳镇中学教书的经历中选出印象最深的画面top10,那天的路灯和飞虫大约会排前三——我当然知道夏日趋光的虫子没什么稀奇的,只是灯下有个旋转跳跃的人。
方岷先是怔了一下,欲言又止,似乎想向我确认刚刚的话。又似不敢确认一般,只是轻轻弯起了嘴角,然后弧度越来越大,最后直接咧开嘴,抱着灯柱跳了好几圈。
他朝长长的影子喊,施老师,我一定会考上的。
少年人的欢喜来得莫名而热烈,恨不得把一秒分成十份,把一瞬当作一生。只是一生里的太多秒不好捱,指望这样的爱,还不如指望镇口那些流浪猫狗的忠诚。
方岷显然是把这句话放在了心里。一开始他的排名并不高,发挥好的话也能过一本线,但离重点大学还差了很多很多。
但他无疑是聪明的,理综和数学都在学校数一数二,单科拿出来甚至可以和云市一中的学生对打,只是英语比较拖后腿。
多巧,我是英语老师。
作为班主任有跟晚自习和晚读的职责,于是每晚的八点到十点半竟成了方岷的“小灶时间”。我觉得这样对其他学生不太公平,于是在班里放出话来,说每晚我会在操场旁边讲题,如果觉得其他科目没什么需要问的,可以去那里找我。
小镇里的高三学生对英语还是疑问很多,于是我和方岷终于不再是独处一室,这竟然让我长舒一口气。
后来方岷确实是发了狠,偏科的问题在第三次模考时已经体现不出来,名次也稳定在班里第二第三。原来喜欢趴在桌上睡觉的人,倒学会了争分夺秒。好多次在厕所碰到他,他手里都是拿着单词本的。
不能说不让人欣慰。
而此时的好学生,仍站在一堆试卷前,拳头紧紧攥着。
“所以,施老师只想祝我前程似锦?”方岷整个人都在颤抖,“没有别的想说的?”
我终于抬起头,看到他死死咬着下嘴唇,倔强又满含期待地和我对视。
“还有......你爸妈请我下周参加你的升学宴,但是那天我有别的事情,实在不好意思。”
这个回答应该很残忍,因为我看到方岷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简直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可他到底还是没哭,只是红着一双眼问我:“那老师之前说得都不算数,对吗?”
我哪里敢说真话。
那天的话其实是我脱口而出,以至于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原来自己的底线竟低到这般田地。可他才十八岁不到,还在读书,是我的学生。可我早在七年前就已经是成人,在这段关系里理应做那个更理智和残忍的一方。
再说,方岷的未来在a校,在广阔而纷繁的天地。和一个柳镇的老师掰扯不清,算怎么回事?
胡闹。
我清了清嗓子,问:“说得什么?我记不清了。”
文案:
分手后他记住了我的生日,师生年下
施岷这辈子的疏离和无情,都给了不知疲倦追了他一年的学生。
方珉这辈子的热情和耐心,都给了不会亲口说爱他的老师。
在一起七年后,他们分手了。
*
方岷x施岷,小镇学生x英语老师,野心勃勃小狼狗攻x清冷隐忍病秧子受。
师生年下/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
第1章
“施老师!我考上了!”
方岷站在我的办公桌面前,带着笑和期待朝我喊。虽然我没抬头,但我知道,这时候氤氲过水汽的一双眼一定亮得让人心动。
可我又不能心动。
于是继续给毕业班写评语,拿平时不常用的蓝色钢笔。不知道为什么,这钢笔按道理出水顺畅得很,现在写起字来却一顿一顿的。
年轻学生完全没有自觉无趣,保持那个姿势,久到我忍不住开口,才挪了下脚。
我说,方岷同学,在a校好好打拼,老师祝你前程似锦。
我一点也不担心他的将来。毕竟,努力聪明又目标明确的人,走到哪里大概都不会被埋没,更别提a校是一所资源多么优质的重点大学。
我只担心,他的目标成了一种执念,到最后,反倒让旌旗成了绊绳。
就好像他追我这件事一样。
说来很惭愧,我被这个小鬼头追了一整年。
——一个突然落进小镇的、衬衫穿得一丝不苟的老师,大概对他这样的少年人很有吸引力。也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方岷老爱往我办公室跑,尽拿些他会做的单词或语法题来问我。
一开始,我只当是少年心性,没个常态,谁知后来愈演愈烈,他开始每天给我做饭带饭。
高三对一个学生太关键了,我很怕青春期的感情波动会影响到他的学习,失恋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更是很大的打击。
我思考不出什么两全其美的方法让他死心。
有天月朗风清,他撒娇着让老师送他回家,我应了。
我不明来由想起那句用滥的“今夜月色很美”,甚至打心底觉得,方岷配得上这份暧昧和浪漫。大概是风太凉或是月光太亮吧,我应该是被晃得神志不清。
总之,我竟然在只有一盏灯的巷子里停住了,朝前面的男孩说:“等你考上重点大学,我就答应你。”
如果要从我来柳镇中学教书的经历中选出印象最深的画面top10,那天的路灯和飞虫大约会排前三——我当然知道夏日趋光的虫子没什么稀奇的,只是灯下有个旋转跳跃的人。
方岷先是怔了一下,欲言又止,似乎想向我确认刚刚的话。又似不敢确认一般,只是轻轻弯起了嘴角,然后弧度越来越大,最后直接咧开嘴,抱着灯柱跳了好几圈。
他朝长长的影子喊,施老师,我一定会考上的。
少年人的欢喜来得莫名而热烈,恨不得把一秒分成十份,把一瞬当作一生。只是一生里的太多秒不好捱,指望这样的爱,还不如指望镇口那些流浪猫狗的忠诚。
方岷显然是把这句话放在了心里。一开始他的排名并不高,发挥好的话也能过一本线,但离重点大学还差了很多很多。
但他无疑是聪明的,理综和数学都在学校数一数二,单科拿出来甚至可以和云市一中的学生对打,只是英语比较拖后腿。
多巧,我是英语老师。
作为班主任有跟晚自习和晚读的职责,于是每晚的八点到十点半竟成了方岷的“小灶时间”。我觉得这样对其他学生不太公平,于是在班里放出话来,说每晚我会在操场旁边讲题,如果觉得其他科目没什么需要问的,可以去那里找我。
小镇里的高三学生对英语还是疑问很多,于是我和方岷终于不再是独处一室,这竟然让我长舒一口气。
后来方岷确实是发了狠,偏科的问题在第三次模考时已经体现不出来,名次也稳定在班里第二第三。原来喜欢趴在桌上睡觉的人,倒学会了争分夺秒。好多次在厕所碰到他,他手里都是拿着单词本的。
不能说不让人欣慰。
而此时的好学生,仍站在一堆试卷前,拳头紧紧攥着。
“所以,施老师只想祝我前程似锦?”方岷整个人都在颤抖,“没有别的想说的?”
我终于抬起头,看到他死死咬着下嘴唇,倔强又满含期待地和我对视。
“还有......你爸妈请我下周参加你的升学宴,但是那天我有别的事情,实在不好意思。”
这个回答应该很残忍,因为我看到方岷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简直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可他到底还是没哭,只是红着一双眼问我:“那老师之前说得都不算数,对吗?”
我哪里敢说真话。
那天的话其实是我脱口而出,以至于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原来自己的底线竟低到这般田地。可他才十八岁不到,还在读书,是我的学生。可我早在七年前就已经是成人,在这段关系里理应做那个更理智和残忍的一方。
再说,方岷的未来在a校,在广阔而纷繁的天地。和一个柳镇的老师掰扯不清,算怎么回事?
胡闹。
我清了清嗓子,问:“说得什么?我记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