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节
还有呢?
还有好多小事,忘记沈绵绵不吃香菜,忘记什么对蜂蜜过敏。
以及,忘记了沈绵绵,其实也喜欢过周青松,他们才是真正的娃娃亲。
这种种的种种,成为压死沈绵绵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后,在沈绵绵死去后,她面前的这些亲人,在后悔,在假心假意地怨恨自己。
和她断绝关系。
可是,她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想保存自己,保存自己在林家的宠爱,她只是不想把自己的父母分给别人而已。
她本来身为林家的独身女,却因沈绵绵的出现而打破了。
她没错。
她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利益。
仅此而已。
想到这里,林兰兰抬头,小脸上挂着一丝笑容,轻声哄着对方,“妈妈,我想吃您做的粘豆包,我要红糖馅的。”
林母对于自己这个老来的女,向来是要风是风,要雨是雨,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妈现在就去供销社给你买红糖。”
“你不喜欢玉米粉,那我就用富强粉做怎么样?另外在给你买一罐麦乳精,我瞧着你小脸都瘦不少。”
林兰兰自然是没有不答应的,她甜甜道,“谢谢妈妈,我最爱你了。”
这话,哄得林母眉开眼笑,甚至连饭都不吃了,直接进屋去拿钱拿票,准备去供销社买东西的。
她一走,旁边的林钟国便问了,“兰兰,这几天怎么没看你去找青松那孩子玩?”
周青松是周参谋的大儿子,说起来,林钟国和周参谋两人,还算是打小就在一起长大的。
当年两人打算原本一起入伍的,但是林钟国因为身体原因没有被选上。
而周参谋却是被选上的。
这让两人的身份,也开始天差地别起来。
这几年,周参谋更是扶摇直上,一下子两家的距离就跟着拉开了。
所以,眼瞧着自家小闺女没去找周青松玩,其实,林钟国是有些着急的。
林兰兰听到父亲的问话,她小脸蛋上闪着一丝戾气,只是没人看到,又快速地消失不见了。
“我不喜欢青松哥哥了。”
这话一说,林钟国以为她是孩子的玩笑话,便笑着打趣,“你不是最爱过家家的时候,给你青松哥哥当新娘子吗?”
林兰兰绷着一张细白的小脸,很认真地说道,“那是以前,以后再也不会了。”
她会周青松有意思,其实这里面,很大成分要归功于林父在中间,从小的玩笑话。
林父想要和部队长久地做生意,自然也就需要部队里面有人脉。
当然,儿女亲家是最好的姻亲关系。
所以,其实想到这里,林兰兰对林父是有怨的,怨他从小就给自己洗脑,将来要给周青松当媳妇。
眼见着女儿这般认真地否认。
林钟国怔了下,“你不喜欢青松了,那你喜欢谁?”
“我喜欢我们新来的季老师。”
这话一说,林钟国就下意识地拍了下桌子,“胡闹,你季老师多大了,你多大了?”
他是见过季明远的,那少年虽然优秀,但是和自家闺女,那是差了多岁的。
旁边的林母出来了,顿时跟着埋怨,“老林,你也是的,小孩儿的话,你也当真?”
“你难道不知道,你闺女天天都在换着人喜欢?她之前还跟我说,她喜欢供销社那卖肉的猪肉张呢,说以后嫁给他,天天都有肉吃。”
听到这话,林钟国的语气总算是没那么凶了,他嗯了一声,“都怪你,把兰兰给宠坏了,你看她才几岁,就把喜欢嫁人挂在嘴边。”
林母也不服气了,“说我,你还不是宠兰兰?哪次出门进货,你不给兰兰带好玩意的?”
这倒是实话。
林钟国盼着自家的这个小闺女,将来能够嫁得好,他打小儿就富养着她。
所以,当听到妻子这般说自己的时候,他也没法反驳了,便只能催促道,“还不去给兰兰,买红糖买富强粉去,她想吃的时候没有,就等着哭鼻子吧。”
林母这才作罢,换了厚棉衣,提着一个篮子,出了门子。
只是,她刚一到供销社的时候,就看见那边织毛衣的邻居在八卦。
“你们听说了没?林家那宠得跟眼珠子一样的女儿,不是亲生的。”
这话一说,宛若平地一声惊雷,炸得在场的人都跟着目瞪口呆。
“梅花婶,这话你可不能胡诌啊。”
“就是,那林兰兰是秀琴老蚌含珠才生下来的,这怎么可能不是她亲闺女?”
“不是亲闺女,她能那般疼她闺女?”
“这不是开玩笑吗?”
“真的,我不骗你,我听我儿子说的,我儿子赵冯国,你们总知道吧,他之前在北京读书,前段时间不是突然回来了吗?”
“我再三追问下,问他为什么回来,他跟我说他老师出事了,家里没人照看,要把当年收养的那个小闺女,给送到她亲生父母家。
我就问了,怎么那闺女在北京,她亲生父母怎么会,在我们漠河这种小地方?他还不跟我讲,直到我翻到了他包裹里面的信,才算是看明白了。”
“那小姑娘的亲生父母,正是咱们这一片住着的,林钟国和李秀琴。”
这下,大家都面面相觑,“不能吧?人那小姑娘是在北京长大的,林钟国和李秀琴他们可一直都是我们漠河人。”
这话一说,那人便说道,“你们忘记了吗?六年前,李秀琴可是去了一趟北京的,当时她去之前还和我们吹牛的,说林钟国要带她去北京开眼界的。”
正是因为那一趟,李秀琴突然七个月早产了,便在北京把孩子给生了下来。
等他们再次回到漠河的时候,便抱着一个小女婴。
大家也都以为,那个小女婴是李秀琴之前在外面生的那个孩子,甚至,连李秀琴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全家也都把那个小女婴当成了宝贝一样养大。
只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那个女婴,并不是李秀琴的孩子。
那——
李秀琴真正的孩子在哪里?
当然,还不等大家八卦完,李秀琴也就是林母,当即就抄着篮子砸了过去。
“你们这些碎嘴的婆娘,我让你们说,让你们说。”
“我家兰兰不是我闺女,是你们闺女啊?”
抄着的篮子,竟然直接打到原先,嚼舌根的那个妇人身上,那妇人是赵母。
也就是赵冯国的母亲。
她当即就跟着脖子道,“空穴不来风,要不是真人真事,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清楚?”
“我不止知道,你家林兰兰不是你亲闺女,我还知道,你亲闺女在哪?”
林母下意识地问道,“在哪?”
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可能是动摇了。
“你亲闺女被她妈一起带到,漠河胜利公社前进大队,来下乡了。”
这话一说,林母手里的篮子哐当一声掉了,她警告地看向对方,“老赵,你最好保证自己说的是实话。”
“不然,你知道我的脾气。”
她年轻的时候,那可是出了名的小辣椒,泼辣的厉害,这是周围的人都知道的。
只是,后面四十岁那年,意外怀上了林兰兰,生下来又是个闺女,面对来之不易的小闺女。
小闺女小时候不好带,脾气大,爱哭,落地醒,整夜整夜都是抱着在怀里。
从那四斤多小不点,一点点养到今年五岁。
说实话,林母李秀琴在林兰兰身上花费的精力和功夫,比前面三个小子都多。
越是这样,她越是不能接受。
赵母被质问了,她也不怕,当即梗着脖子,“不信,你去打听,我话放这里了,要是有假的,我天打雷劈哦。”
她儿子是个再正经不过的人了,在北京的学业正是关键时刻,若不是有要紧的事情。
也不会半路回来的。
所以,赵母对于自己的这消息,拍着胸脯可以保证,绝对是保真的。
听到她信誓旦旦的保证,林母李秀琴深深地看了她片刻,随即连篮子都没捡。
直接掉头回家去了。
至于,富强粉,红糖,那是什么都没买的。
全部都给忘记到了脑后。
等李秀琴回到家的时候,林兰兰已经被哥哥们带着出去玩了,后面有个防空洞。
是他们这一代孩子,最好的聚集地。
她没看到林兰兰,当即忧心忡忡地进了屋,林钟国在算账,他和部队做生意,什么都是打的是公家的名号。
不管是那衣服,还是部队食堂的菜,都是从他这里经手的。
以至于,他这每天的流水极大,若是算错一笔,那就是亏本了。
听到动静,林钟国一边迅速地扒拉着算盘,一边头都没抬,“买完了?”
李秀琴摇头,“没买。”
这下,林钟国拨算盘的手一顿,忍不住抬头看了过去,“怎么了?沾豆包不是兰兰最喜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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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好多小事,忘记沈绵绵不吃香菜,忘记什么对蜂蜜过敏。
以及,忘记了沈绵绵,其实也喜欢过周青松,他们才是真正的娃娃亲。
这种种的种种,成为压死沈绵绵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后,在沈绵绵死去后,她面前的这些亲人,在后悔,在假心假意地怨恨自己。
和她断绝关系。
可是,她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想保存自己,保存自己在林家的宠爱,她只是不想把自己的父母分给别人而已。
她本来身为林家的独身女,却因沈绵绵的出现而打破了。
她没错。
她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利益。
仅此而已。
想到这里,林兰兰抬头,小脸上挂着一丝笑容,轻声哄着对方,“妈妈,我想吃您做的粘豆包,我要红糖馅的。”
林母对于自己这个老来的女,向来是要风是风,要雨是雨,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妈现在就去供销社给你买红糖。”
“你不喜欢玉米粉,那我就用富强粉做怎么样?另外在给你买一罐麦乳精,我瞧着你小脸都瘦不少。”
林兰兰自然是没有不答应的,她甜甜道,“谢谢妈妈,我最爱你了。”
这话,哄得林母眉开眼笑,甚至连饭都不吃了,直接进屋去拿钱拿票,准备去供销社买东西的。
她一走,旁边的林钟国便问了,“兰兰,这几天怎么没看你去找青松那孩子玩?”
周青松是周参谋的大儿子,说起来,林钟国和周参谋两人,还算是打小就在一起长大的。
当年两人打算原本一起入伍的,但是林钟国因为身体原因没有被选上。
而周参谋却是被选上的。
这让两人的身份,也开始天差地别起来。
这几年,周参谋更是扶摇直上,一下子两家的距离就跟着拉开了。
所以,眼瞧着自家小闺女没去找周青松玩,其实,林钟国是有些着急的。
林兰兰听到父亲的问话,她小脸蛋上闪着一丝戾气,只是没人看到,又快速地消失不见了。
“我不喜欢青松哥哥了。”
这话一说,林钟国以为她是孩子的玩笑话,便笑着打趣,“你不是最爱过家家的时候,给你青松哥哥当新娘子吗?”
林兰兰绷着一张细白的小脸,很认真地说道,“那是以前,以后再也不会了。”
她会周青松有意思,其实这里面,很大成分要归功于林父在中间,从小的玩笑话。
林父想要和部队长久地做生意,自然也就需要部队里面有人脉。
当然,儿女亲家是最好的姻亲关系。
所以,其实想到这里,林兰兰对林父是有怨的,怨他从小就给自己洗脑,将来要给周青松当媳妇。
眼见着女儿这般认真地否认。
林钟国怔了下,“你不喜欢青松了,那你喜欢谁?”
“我喜欢我们新来的季老师。”
这话一说,林钟国就下意识地拍了下桌子,“胡闹,你季老师多大了,你多大了?”
他是见过季明远的,那少年虽然优秀,但是和自家闺女,那是差了多岁的。
旁边的林母出来了,顿时跟着埋怨,“老林,你也是的,小孩儿的话,你也当真?”
“你难道不知道,你闺女天天都在换着人喜欢?她之前还跟我说,她喜欢供销社那卖肉的猪肉张呢,说以后嫁给他,天天都有肉吃。”
听到这话,林钟国的语气总算是没那么凶了,他嗯了一声,“都怪你,把兰兰给宠坏了,你看她才几岁,就把喜欢嫁人挂在嘴边。”
林母也不服气了,“说我,你还不是宠兰兰?哪次出门进货,你不给兰兰带好玩意的?”
这倒是实话。
林钟国盼着自家的这个小闺女,将来能够嫁得好,他打小儿就富养着她。
所以,当听到妻子这般说自己的时候,他也没法反驳了,便只能催促道,“还不去给兰兰,买红糖买富强粉去,她想吃的时候没有,就等着哭鼻子吧。”
林母这才作罢,换了厚棉衣,提着一个篮子,出了门子。
只是,她刚一到供销社的时候,就看见那边织毛衣的邻居在八卦。
“你们听说了没?林家那宠得跟眼珠子一样的女儿,不是亲生的。”
这话一说,宛若平地一声惊雷,炸得在场的人都跟着目瞪口呆。
“梅花婶,这话你可不能胡诌啊。”
“就是,那林兰兰是秀琴老蚌含珠才生下来的,这怎么可能不是她亲闺女?”
“不是亲闺女,她能那般疼她闺女?”
“这不是开玩笑吗?”
“真的,我不骗你,我听我儿子说的,我儿子赵冯国,你们总知道吧,他之前在北京读书,前段时间不是突然回来了吗?”
“我再三追问下,问他为什么回来,他跟我说他老师出事了,家里没人照看,要把当年收养的那个小闺女,给送到她亲生父母家。
我就问了,怎么那闺女在北京,她亲生父母怎么会,在我们漠河这种小地方?他还不跟我讲,直到我翻到了他包裹里面的信,才算是看明白了。”
“那小姑娘的亲生父母,正是咱们这一片住着的,林钟国和李秀琴。”
这下,大家都面面相觑,“不能吧?人那小姑娘是在北京长大的,林钟国和李秀琴他们可一直都是我们漠河人。”
这话一说,那人便说道,“你们忘记了吗?六年前,李秀琴可是去了一趟北京的,当时她去之前还和我们吹牛的,说林钟国要带她去北京开眼界的。”
正是因为那一趟,李秀琴突然七个月早产了,便在北京把孩子给生了下来。
等他们再次回到漠河的时候,便抱着一个小女婴。
大家也都以为,那个小女婴是李秀琴之前在外面生的那个孩子,甚至,连李秀琴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全家也都把那个小女婴当成了宝贝一样养大。
只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那个女婴,并不是李秀琴的孩子。
那——
李秀琴真正的孩子在哪里?
当然,还不等大家八卦完,李秀琴也就是林母,当即就抄着篮子砸了过去。
“你们这些碎嘴的婆娘,我让你们说,让你们说。”
“我家兰兰不是我闺女,是你们闺女啊?”
抄着的篮子,竟然直接打到原先,嚼舌根的那个妇人身上,那妇人是赵母。
也就是赵冯国的母亲。
她当即就跟着脖子道,“空穴不来风,要不是真人真事,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清楚?”
“我不止知道,你家林兰兰不是你亲闺女,我还知道,你亲闺女在哪?”
林母下意识地问道,“在哪?”
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可能是动摇了。
“你亲闺女被她妈一起带到,漠河胜利公社前进大队,来下乡了。”
这话一说,林母手里的篮子哐当一声掉了,她警告地看向对方,“老赵,你最好保证自己说的是实话。”
“不然,你知道我的脾气。”
她年轻的时候,那可是出了名的小辣椒,泼辣的厉害,这是周围的人都知道的。
只是,后面四十岁那年,意外怀上了林兰兰,生下来又是个闺女,面对来之不易的小闺女。
小闺女小时候不好带,脾气大,爱哭,落地醒,整夜整夜都是抱着在怀里。
从那四斤多小不点,一点点养到今年五岁。
说实话,林母李秀琴在林兰兰身上花费的精力和功夫,比前面三个小子都多。
越是这样,她越是不能接受。
赵母被质问了,她也不怕,当即梗着脖子,“不信,你去打听,我话放这里了,要是有假的,我天打雷劈哦。”
她儿子是个再正经不过的人了,在北京的学业正是关键时刻,若不是有要紧的事情。
也不会半路回来的。
所以,赵母对于自己的这消息,拍着胸脯可以保证,绝对是保真的。
听到她信誓旦旦的保证,林母李秀琴深深地看了她片刻,随即连篮子都没捡。
直接掉头回家去了。
至于,富强粉,红糖,那是什么都没买的。
全部都给忘记到了脑后。
等李秀琴回到家的时候,林兰兰已经被哥哥们带着出去玩了,后面有个防空洞。
是他们这一代孩子,最好的聚集地。
她没看到林兰兰,当即忧心忡忡地进了屋,林钟国在算账,他和部队做生意,什么都是打的是公家的名号。
不管是那衣服,还是部队食堂的菜,都是从他这里经手的。
以至于,他这每天的流水极大,若是算错一笔,那就是亏本了。
听到动静,林钟国一边迅速地扒拉着算盘,一边头都没抬,“买完了?”
李秀琴摇头,“没买。”
这下,林钟国拨算盘的手一顿,忍不住抬头看了过去,“怎么了?沾豆包不是兰兰最喜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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