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是啊。”阿妍扑哧一笑,“小谢可是除了裴公与尉迟敬德之外,史上最有名的宣城太守。”
“十三郎也喜欢小谢呢。他说他未第之时,曾经亲手抄录谢朓的诗集,作诗时也着意模仿。”
阿妍怔了怔,才缓缓道:“谢宣城才高如月,王十三兄敬重他的才华,也属自然。”
“如此看来,你倒是和十三郎趣味相似。等他回来,你们两个不妨谈一谈小谢。”崔瑶笑起来。
“不,不必了。我,我和王十三兄没有什么相似的。”
阿妍突兀地拒绝,眉间掠过一丝几不可察的痛苦和压抑。崔瑶一时似有所感,有意无意间将话锋递进一步:“你们都爱小谢,这难道不是相似?”
女孩儿没出声,伸手去拿茶盏,小巧耳珠上的耳坠颤得厉害,半晌方道:“小谢很好。”
病体沉沉,心境反而澄明胜于平日。崔瑶脑中豁然清朗,仿佛有哪一根弦绷紧又松开,再无半分怀疑。
但奇怪的是,她一点也不生气。是因为她快要死了吗?还是因为,这个女孩儿太天真,太明媚,显然还不知倾慕一个人要受怎样的苦楚?这种天真明媚,几乎让她怜惜。
——先来者对后到者的怜惜。
——军士对袍泽的怜惜。
——女子对女子的怜惜。
鸡舌香在口中嚼得久了,便渐渐泛出清苦的味道,和胸肺间的铁锈味混在一处,既苦,又腥,更涩。肺病是一种残忍的病,它不肯彻底毁掉你的外貌,因此你有时尚能心存幻想,但它又要从内向外浸染你,侵蚀你,撺掇你憎恶你的躯体,直到你连自己的呼吸都开始厌弃。
崔瑶的视线落在女孩儿的嘴唇上。女孩儿低着颈,两枚牙齿颤颤地咬了一点点下唇,反而显得唇色越加鲜润。那两枚细碎洁白的齿,令她想起“齿如编贝”的诗句。不,比贝壳美多了。那样好的唇齿间,呵出的气息是怎样的?
她转过头,吐掉了那颗鸡舌香,仪态依旧秀雅。
有风吹过庭中的文杏树,带起簌簌的秋声。
“阿妍有兄如崔明昭,最爱才子实属常情。不过,你为何喜爱小谢?”
“我常想,小谢的那一双眼是怎样长的。”阿妍忘了手中还托着茶杯,微皱的眉头舒展开来,声调也拔高了些,脸上光彩焕然,“‘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分明也不如何峭拔奇特,却叫人满口余香,我真想问他,究竟从何处想来!还有‘苍翠望寒山’,‘白水田外明’……都是凡人眼中所见,为何他写出来,便与别人的不同呢!”
“我却不如你爱才。若小谢还在世,你可要嫁他么?”
阿妍嘟哝道:“他姓谢,他的妻姓王呀!都是高门贵族,我惹不起。再说,小谢告发他岳父谋反,致使他妻子恨他入骨,家里一团糟……哪个要嫁他。而况……诗人么!胆怯又小心,哪里比得上武将爽快!名门子弟又怎样……举手投足分毫不错,总是教我自觉粗俗。可恶!”
“说了这一大篇,你也不曾说,你自家想嫁不想。”她笑眯眯地。
女孩儿脸红了:“若是他也喜欢我……”
“你要一个胆怯的诗人喜欢你么?”崔瑶洒然而笑,起身从她手中取下茶盏,拣掉她衣上的一根长发,动作温柔,“支起锅釜,不煮粟米,却煮河沙,那也随你乐意——听说河沙高温烧制,可成琉璃。”
“可若煮沙而欲成嘉馔,便是痴儿所为。纵经尘劫,终不能得。”崔瑶的笑意竟带着三分清冷,“阿妍,我喜欢你,阿家和阿琤也喜欢你。”
跪坐着的女孩儿猝然一挺身,眼中的惊慌和心虚一览无余。
“阿妍,诗人大多胆怯。可也唯有一个胆怯的人,才能平安一世,顺遂一世。”
“阿妍,我不在意的。你别怕,也别哭。”
“阿妍,哭了就不美了。来,擦了脸,我给你梳头发。”
第10章 风魂雪魄去难招
崔瑶的襦裙上绣的是几枝芙蓉,半放的花盏低压池面,瓣上犹带宿雨,灿然生姿,茎叶混同水色,一例绿得明艳,水纹一波波漾开去。这一方深浓的春色上,搁着她嶙峋的五指,手背上肌肤苍白,近乎透明,纤细的淡青血脉,历历可见。
我才惊觉,比起初见时的样貌,她瘦了太多。
但她还是那个她,当她抬起手用这五根手指抚摸我脸的时候。她的笑容里,永似浸着晓露春风的清澈气韵:“至于他,他会喜欢谁呢?他这个人,又谦抑,又骄傲。于他而言,女子只分‘近’和‘远’,没有‘喜欢’和‘不喜欢’。而我,也不过是他的阿母之外,离他最‘近’的女子罢了。”
“但若我死后再入轮回,或是极乐世界有缘与他重见……我要一个不同的来世。在那个‘来世’,我要冲他发脾气,要让他学鸟叫给我听,要逼他去采杏园的第一朵杏花给我。可是,轮回太累,来世太远,极乐又太渺茫。不如,你来试试罢,或许你会比我更好。”
年余之后的此刻,我想起那番话,仍是忍不住在心底喃喃:“不,不,没有,不会。”
我不停地否认着,向已经埋骨泉下的她。
那天,她问我:“你听说摩诘的名字很久了罢?”
“是……很久了。很多很多年了。”
我想起幼年时爷爷课我读诗,脆黄的书页上印着“红豆生南国”,诗句的上方则是诗人的名字“王维”。规整的宋体字在灯泡柔柔的光里模糊而又清楚,从童年静谧的春夜,清楚到这千年之前的盛唐秋日。
“十三郎也喜欢小谢呢。他说他未第之时,曾经亲手抄录谢朓的诗集,作诗时也着意模仿。”
阿妍怔了怔,才缓缓道:“谢宣城才高如月,王十三兄敬重他的才华,也属自然。”
“如此看来,你倒是和十三郎趣味相似。等他回来,你们两个不妨谈一谈小谢。”崔瑶笑起来。
“不,不必了。我,我和王十三兄没有什么相似的。”
阿妍突兀地拒绝,眉间掠过一丝几不可察的痛苦和压抑。崔瑶一时似有所感,有意无意间将话锋递进一步:“你们都爱小谢,这难道不是相似?”
女孩儿没出声,伸手去拿茶盏,小巧耳珠上的耳坠颤得厉害,半晌方道:“小谢很好。”
病体沉沉,心境反而澄明胜于平日。崔瑶脑中豁然清朗,仿佛有哪一根弦绷紧又松开,再无半分怀疑。
但奇怪的是,她一点也不生气。是因为她快要死了吗?还是因为,这个女孩儿太天真,太明媚,显然还不知倾慕一个人要受怎样的苦楚?这种天真明媚,几乎让她怜惜。
——先来者对后到者的怜惜。
——军士对袍泽的怜惜。
——女子对女子的怜惜。
鸡舌香在口中嚼得久了,便渐渐泛出清苦的味道,和胸肺间的铁锈味混在一处,既苦,又腥,更涩。肺病是一种残忍的病,它不肯彻底毁掉你的外貌,因此你有时尚能心存幻想,但它又要从内向外浸染你,侵蚀你,撺掇你憎恶你的躯体,直到你连自己的呼吸都开始厌弃。
崔瑶的视线落在女孩儿的嘴唇上。女孩儿低着颈,两枚牙齿颤颤地咬了一点点下唇,反而显得唇色越加鲜润。那两枚细碎洁白的齿,令她想起“齿如编贝”的诗句。不,比贝壳美多了。那样好的唇齿间,呵出的气息是怎样的?
她转过头,吐掉了那颗鸡舌香,仪态依旧秀雅。
有风吹过庭中的文杏树,带起簌簌的秋声。
“阿妍有兄如崔明昭,最爱才子实属常情。不过,你为何喜爱小谢?”
“我常想,小谢的那一双眼是怎样长的。”阿妍忘了手中还托着茶杯,微皱的眉头舒展开来,声调也拔高了些,脸上光彩焕然,“‘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分明也不如何峭拔奇特,却叫人满口余香,我真想问他,究竟从何处想来!还有‘苍翠望寒山’,‘白水田外明’……都是凡人眼中所见,为何他写出来,便与别人的不同呢!”
“我却不如你爱才。若小谢还在世,你可要嫁他么?”
阿妍嘟哝道:“他姓谢,他的妻姓王呀!都是高门贵族,我惹不起。再说,小谢告发他岳父谋反,致使他妻子恨他入骨,家里一团糟……哪个要嫁他。而况……诗人么!胆怯又小心,哪里比得上武将爽快!名门子弟又怎样……举手投足分毫不错,总是教我自觉粗俗。可恶!”
“说了这一大篇,你也不曾说,你自家想嫁不想。”她笑眯眯地。
女孩儿脸红了:“若是他也喜欢我……”
“你要一个胆怯的诗人喜欢你么?”崔瑶洒然而笑,起身从她手中取下茶盏,拣掉她衣上的一根长发,动作温柔,“支起锅釜,不煮粟米,却煮河沙,那也随你乐意——听说河沙高温烧制,可成琉璃。”
“可若煮沙而欲成嘉馔,便是痴儿所为。纵经尘劫,终不能得。”崔瑶的笑意竟带着三分清冷,“阿妍,我喜欢你,阿家和阿琤也喜欢你。”
跪坐着的女孩儿猝然一挺身,眼中的惊慌和心虚一览无余。
“阿妍,诗人大多胆怯。可也唯有一个胆怯的人,才能平安一世,顺遂一世。”
“阿妍,我不在意的。你别怕,也别哭。”
“阿妍,哭了就不美了。来,擦了脸,我给你梳头发。”
第10章 风魂雪魄去难招
崔瑶的襦裙上绣的是几枝芙蓉,半放的花盏低压池面,瓣上犹带宿雨,灿然生姿,茎叶混同水色,一例绿得明艳,水纹一波波漾开去。这一方深浓的春色上,搁着她嶙峋的五指,手背上肌肤苍白,近乎透明,纤细的淡青血脉,历历可见。
我才惊觉,比起初见时的样貌,她瘦了太多。
但她还是那个她,当她抬起手用这五根手指抚摸我脸的时候。她的笑容里,永似浸着晓露春风的清澈气韵:“至于他,他会喜欢谁呢?他这个人,又谦抑,又骄傲。于他而言,女子只分‘近’和‘远’,没有‘喜欢’和‘不喜欢’。而我,也不过是他的阿母之外,离他最‘近’的女子罢了。”
“但若我死后再入轮回,或是极乐世界有缘与他重见……我要一个不同的来世。在那个‘来世’,我要冲他发脾气,要让他学鸟叫给我听,要逼他去采杏园的第一朵杏花给我。可是,轮回太累,来世太远,极乐又太渺茫。不如,你来试试罢,或许你会比我更好。”
年余之后的此刻,我想起那番话,仍是忍不住在心底喃喃:“不,不,没有,不会。”
我不停地否认着,向已经埋骨泉下的她。
那天,她问我:“你听说摩诘的名字很久了罢?”
“是……很久了。很多很多年了。”
我想起幼年时爷爷课我读诗,脆黄的书页上印着“红豆生南国”,诗句的上方则是诗人的名字“王维”。规整的宋体字在灯泡柔柔的光里模糊而又清楚,从童年静谧的春夜,清楚到这千年之前的盛唐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