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万里长城的一座烽火台上,高响仍然惊魂未定,他不知掐了自己多少下,最后还是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可自己好歹也是个本科毕业生,对中国古代的玄学也有过研究,却如何能接受眼前发生的一切?
“小子,慢慢想,有什么想不通的就问。不过问题最好少些,老子最烦别人向我提问。”老叫化子笑道。
“首先,你是谁?神仙吗?”高响问道。
“我叫布子卿,是个修真者,道号‘长风真人’。至于你所说的神仙吗,需要解释一下,神和仙是两个概念,神只是存在于传说之中,至于到底有没有我也不知道。仙就是仙人,听说这一界就有,我离仙人还有那么一小点距离,不过和你心目中想像的神仙也差不了多少,长生不老、凌空飞行等等一般的修真者都可以做到,我就更不在话下了。”
“长生不老?怕是有些吹牛吧。你现在不是一副老头像!”高响发现了布子卿的一个破绽。
“臭小子还是不相信,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本相!”一连串轻响后,布子卿身上破烂不堪的衣服化成千万个碎片随风吹走,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肌肤,就连面貌也是大变,剑眉星目、俊朗风逸,分明是个二十多岁的英俊少年,只是眼角微微上挑,露出几分狂傲之气。
高响惊奇的半晌合不拢嘴,然后盯着布子卿的下体“嘿嘿”坏笑了起来。
布子卿奇道:“你笑什么?”
高响笑道:“没想到神仙的那玩意儿跟凡人也差不多,呵呵……”
“去你妈的,臭小子!”布子卿气得骂了一句,随即身体上浮现出一套银色甲胄,护胸、护臂、护裆、护膝无一不全,看上去威风凛凛,不知比电视上的大将军要气派多少倍!
高响为那绚丽的战甲惊的又是愣了一愣,随即就见怪不怪,有点恬不知耻地问道:“你为什么找上我?是因为我长得帅吗?”
“你他妈的丑的猪一样!”布子卿没好气地骂道,“说了这么多的废话,终于到了正题。我至少观察了你有十年,你虽然运气不佳,却从来没有气馁过,这种毅力、秉性对修真者很重要,否则,漫长的修真路根本就坚持不下来。现在的地球俗世简直是糟透了,人人都在忙于金钱,而你却沉迷书山文海之中,这种心性正适合修真。另外,你内心深处带着几分率直,正适合我的口味。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秉性之中还带有几分好色,这就需要以后慢慢改正了!”
“打住!”高响大声争辩道,“我的性格的确十分率直。但说我好色,岂不是离谱的不靠边了!我到目前为止,一共只和两个女人上过床,这也算好色?”“至于好色吗,证据就多了。你上中学的时候曾经偷过女生的小背心,上大学的时候偷看过女生洗澡,这不是好色是什么?”布子卿几乎将他的老底给翻了出来,高响难得一见的红了脸,苍白无力地争辩道:“那不是小时候好奇吗……”
布子卿呵呵笑道:“这都没什么,只要心中恪守正道,管他什么清规戒律。在俗世的时候,老子就见不得那些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蝇营狗苟的东西!”
高响好奇地问道:“你是什么朝代的人?”
“小子问题真多,”布子卿有些不耐烦了,“老子生于大唐开元年间,怎么?”
“我想那时候骂人的话一定很少,你怎么一口一个老子的?”
“这十年来在地球上学的,还不是为了你?”
“怎么又是为了我?”高响做出一副杜娥冤屈相。
“我修真几千年,一直没有收徒弟,是因为我择徒极严,而又想在故乡找个称心的,所以每过上几百年我都要回来一次,好不容易遇到你,又不能强迫你拜我为师,所以就等到现在。妈的,别的东西没学会,骂人的话倒是成了口头禅。”布子卿骂骂咧咧地说道,然后顿了一下,凝视着高响,正色道:“小子,说到这个份上,你还不愿意拜师吗?”
俗世对高响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留恋,而对布子卿所描述的另一个世界他早就是心驰神往,所以他跪在地上规规矩矩地磕了三个响头,恭敬地叫了声:“师尊!”
然而在许多年以后,他回想起来气这几日的经历,他十分怀疑这一切霉运是不是布子卿一手制造的。
布子卿受了礼,显得有些兴奋,更有几分如释重负的样子。
高响伸出双手,道:“拿来!”
“什么拿来?”布子卿奇道。
“拜师总有见面礼吧!神仙的东西一定不同凡响!”高响笑道。
“当然当然,”布子卿连连说道,“转过身去!”
高响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有危险,犹豫着慢慢腾腾地转过身。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屁股上重重地挨了一脚,身体腾云驾雾般飞了起来,吓得他手舞足蹈,一阵哇哇大叫,从烽火台上一直飞到两、三里之外,然后缓缓落到一块大石头上。虽然没有受伤,却也吓了个半死。
高响开始了他修真的第一课——筑基。不过,布子卿为他选的地点的确够惊人的。
看到流淌着奇异光华的防护罩外面狂风呼啸,每一次狂风卷起的雪块砸在防护罩上,高响都会心惊肉跳一次,他在心里不住地埋怨着布子卿,怎么把他带到这种鬼地方来修炼。
这里是地球之巅——珠穆朗玛峰。在海拔七千多米的北坡,正处于冰雪和岩石交界的地方,下面冰雪皑皑,上部因崖壁陡峭风力强劲,冰雪无法积存而裸露出黑色岩石。幸好布子卿用法术结起一个防护罩阻挡了大部分的风雪和寒气,虽是如此,高响也是感到头晕目眩,呼吸十分困难,被冻得浑身不住地打哆嗦。到这时,他才对那些敢于攀登珠峰的登山者感到万分敬服,身体素质再好,如果没有超人的毅力,要想在这里呆上片刻都不可能,更谈不上攀登了。
布子卿正色对高响说道:“这只是大自然的一点威吓而已,你若是连这点定力都没有的话,以后将会遇到的将比这恐怖、怪异的景象还要厉害多少倍,那时又如何能够承受!”
高响苦笑道:“我说师父啊,那也总得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吧,到目前为止我还是个凡人呢!”
“谁让你小子整天对老子嘻嘻哈哈的!即使老子不是你的师尊,按年纪老子也是你的老祖宗级的,吓吓你小子还是轻的!”布子卿得意地笑了,随即又正色道:“说正经的,只有这里才是为你筑基的最佳场所。”
见高响不明白,布子卿解释道:“每一个修真者入门时必须由师父帮他筑基,就像盖房子一样,筑基是根本,如果这一步没打好,以后的修真路就很难了。咱们炫阳门外修以奇门阵法为主,其他诸如符菉、占筮、房中等都有涉猎。而内修走的是至刚至阳的修炼路子,筑基的法宝也是至刚至阳的,所以就挑了这个极寒之地,否则,你的那未经修炼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了!”说完,手中冒一个出拳头大小的紫色晶球,他眼中的神色立即变得柔和起来,好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似的,道:“这是我数百年的心血之作——紫灵珠,寻找了很久,今天终于找到了他的主人。”
高响双手接过紫灵珠,手心传来一阵炙热,烫的他险些将紫灵珠扔到地上,赶忙两手倒来倒去,狐疑地问道:“这东西有什么用?”
布子卿笑笑,右手食指轻弹,一道白光打进晶球。
紫灵珠忽然放射出万道亮丽的光芒,高响的身体被淹没在光芒之中。接着,不知道是球本身在旋转还是里面的光芒在移动,高响觉得自己的灵魂好像飞出窍了一般,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晶球里面。渐渐地,光芒隐入晶球,晶球的形态在他手心开始变化起来,慢慢变得有些虚无而无法把握。紧接着,不知是高响眼睛看花了,还是真的发生了,晶球化成一团深紫色火焰在他双手上熊熊燃烧,然后是一股炙热烧烤着神经末梢,那种被灼烧的剧痛几乎快要超过他能够承受的极限,痛的他险些昏了过去,想叫却叫不出任何声音,想扬手扔掉那团紫焰,却连手指都动弹不了。紫焰由双手迅速向双臂蔓延,所到之处衣服变成灰烬,片刻之间,紫焰已经烧遍全身,随后隐入身体内部,高响感觉就连肌肤、血肉都被燃烧起来一般,有些支撑不住了,意识模糊起来。
布子卿见状,双臂张开伸向天空,一阵“咝咝”的轻响之后,珠峰之巅上的至寒之气丝丝缕缕地汇集到他手心,迅速凝聚成两个青色气团,他大喝一声“疾!”青色气团一前一后砸在高响的胸口。
犹如一块被烧红的铁块上泼了一瓢冷水,“嗤嗤”的两声响,冒起阵阵白气。而高响感觉像是一个在沙漠上干渴无比的人,忽然喝了一口甘冽的清泉,身体内的烈焰变得温和了许多,开始在体内有规律地游走起来,那股被灼烧的剧痛减轻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无法形容的舒适感。这种感觉不知持续了过了多久,体内的紫焰化成热流慢慢归集在小腹不再流动。高响恍然清醒过来,睁开双目,看见布子卿正一脸得色地看着自己。
高响仔细查看了一番身体,不知自己还是不是人。他赤身裸体,赤红色的肌肤中流淌着淡淡的紫光,觉得身子轻飘飘的,仿佛地球引力对他的束缚变得微不足道,一阵风就能吹走,更让他吃惊的是腹中象是熊熊燃烧着一团火,惊问道:“怎么回事?”
“这是我给你的第一件见面礼!”布子卿说道:“紫灵珠与你融合在一起,已经将你脱胎换骨,现在你已经不再是一个凡人了,而是一个修真者了。”
高响用手护住下身,苦着脸说道:“原来成为修真者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光屁股!”
布子卿笑骂道:“妈的,老子把用心血炼制的法宝都给了你,却还怨天怨地的。再给你一件宝贝!”手中抛出一套火红色的甲胄,自动套到高响身上与身体迅速溶合在一起密不可分,浑然天成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高响问道:“我怎么脱下它?”
“同紫灵珠一样,这套天炎甲已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除非你修炼到元婴期,那时它会自动隐入身体,套在元婴上。”
“糟糕至极,那我以后找女人不是很麻烦?”高响立即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布子卿正色说道:“元婴期之前与女人合房会对修炼有极大的损害,而且凡人女子也无法承受你这至刚至阳的身体,所以,不修炼到元婴期,你想都不要想!不过等有了元婴期以上的修为嘛,与女子合籍双修倒对男女双方的修炼都有极大的帮助,合籍双修术也就是凡人所说的房中术本就是咱们炫阳门一个重要的修炼法门。”
高响问道:“我还有一件事情十分好奇,你每次变戏法似的冒出的那些东西是哪儿来的?”
布子卿手心出现一个碧绿的手镯,上面镂刻着一个鲜艳的太阳图案,大概有三指宽,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道:“它是我送给你的第三件见面礼。这是专门用来储藏物品的法宝,叫储物手镯,上面的那太阳是咱们炫阳门的标识。”高响拿过镯子爱不释手地玩弄着,问道:“怎么用?”
“用意念去看看!”布子卿笑道。
高响将意念集中到镯子里面,只见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空间,已经存放了不少东西。一堆亮晶晶多棱体的石头吸引住了他的注意,意念一动,一块石头出现在他的手心。
“这是能量晶石,也叫仙石,里面储存有精劲能量,他是修真者的必备之物,修炼主要就是靠汲取它之中的能量,然后转存到修真者的小宇宙之中,先是结成内丹,最后通过修炼成为修真者的第二生命——元婴,这样肉体就可以达到不死不灭的境界!”布子卿解释道,“好了,别再好奇了,今后的修炼之路还很漫长,有许多东西还需要你自己慢慢体悟。在离开地球之前,还有一些事情要办。”
“离开地球?”高响兴奋起来,“还有什么事情?”
“告别!”布子卿眼中滑过一丝忧伤,手中出现厚厚的一沓美金。
“这是干什么,修真者也把钱当见面礼吗?”高响好奇地问道。
“去买一些东西,再和亲人和朋友告别一下。唉,不知多久之后才能回来!”布子卿叹了口气。
高响毫不在意地说道:“要不了多久等我修炼有成,就一定回来看看!”布子卿笑着摇摇头没有说话。
为期一周的疯狂采购,高响买的东西足够开一家小型的超市了,要不是害怕储物手镯装不下,他有可能把弄一辆小汽车装进储物手镯。采购的最多的是酒,因为他认为最能够消除乡愁的东西就是酒。
他还有一件事情,和罗力告别。
罗力见到他的那种惊讶程度是可想而知的,要不是高响开口,他根本就不敢相认。
高响在紫灵珠的帮助下,外表变化的惊人,更主要的是因为内在的改变,身体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的那种让人不敢直视的气息,更不是凡人可比的。
“有件大事你知道吗,曼娜失踪了,蝎子帮也解散了!”罗力说道。
“我要走了,我唯一的朋友!”高响没有理会罗力的话,语气少有的郑重中带着些许哀伤。他在布子卿决定带他离开地球时,恨不得马上就走,但真正要到了离开的时候,心中却涌起了几许愁绪。
罗力好奇地问道:“你要到哪儿去?出国吗?”
“差不多吧!”高响笑笑,掏出一张银行卡推给罗力,里面存有他疯狂购物后剩下的近十万美金,说道:“这点钱留给你了,反正我也用不着了!”
“你哪来的钱?我坚决不能收!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罗力极力推辞道。这时,一个服务小姐过来对罗力说道:“五号包厢里的客人在大发脾气,要老板赶快过去!”
罗力抱歉地笑了笑走了。当他回来时,已经不见了高响的踪影。接着他发现自己的口袋里多了一张银行卡,正是高响要给他的那张。
悄悄离去的高响不知道,他这与地球一别竟是上千年。等他归来时,一切早就是面目全非。
万里长城的一座烽火台上,高响仍然惊魂未定,他不知掐了自己多少下,最后还是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可自己好歹也是个本科毕业生,对中国古代的玄学也有过研究,却如何能接受眼前发生的一切?
“小子,慢慢想,有什么想不通的就问。不过问题最好少些,老子最烦别人向我提问。”老叫化子笑道。
“首先,你是谁?神仙吗?”高响问道。
“我叫布子卿,是个修真者,道号‘长风真人’。至于你所说的神仙吗,需要解释一下,神和仙是两个概念,神只是存在于传说之中,至于到底有没有我也不知道。仙就是仙人,听说这一界就有,我离仙人还有那么一小点距离,不过和你心目中想像的神仙也差不了多少,长生不老、凌空飞行等等一般的修真者都可以做到,我就更不在话下了。”
“长生不老?怕是有些吹牛吧。你现在不是一副老头像!”高响发现了布子卿的一个破绽。
“臭小子还是不相信,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本相!”一连串轻响后,布子卿身上破烂不堪的衣服化成千万个碎片随风吹走,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肌肤,就连面貌也是大变,剑眉星目、俊朗风逸,分明是个二十多岁的英俊少年,只是眼角微微上挑,露出几分狂傲之气。
高响惊奇的半晌合不拢嘴,然后盯着布子卿的下体“嘿嘿”坏笑了起来。
布子卿奇道:“你笑什么?”
高响笑道:“没想到神仙的那玩意儿跟凡人也差不多,呵呵……”
“去你妈的,臭小子!”布子卿气得骂了一句,随即身体上浮现出一套银色甲胄,护胸、护臂、护裆、护膝无一不全,看上去威风凛凛,不知比电视上的大将军要气派多少倍!
高响为那绚丽的战甲惊的又是愣了一愣,随即就见怪不怪,有点恬不知耻地问道:“你为什么找上我?是因为我长得帅吗?”
“你他妈的丑的猪一样!”布子卿没好气地骂道,“说了这么多的废话,终于到了正题。我至少观察了你有十年,你虽然运气不佳,却从来没有气馁过,这种毅力、秉性对修真者很重要,否则,漫长的修真路根本就坚持不下来。现在的地球俗世简直是糟透了,人人都在忙于金钱,而你却沉迷书山文海之中,这种心性正适合修真。另外,你内心深处带着几分率直,正适合我的口味。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秉性之中还带有几分好色,这就需要以后慢慢改正了!”
“打住!”高响大声争辩道,“我的性格的确十分率直。但说我好色,岂不是离谱的不靠边了!我到目前为止,一共只和两个女人上过床,这也算好色?”“至于好色吗,证据就多了。你上中学的时候曾经偷过女生的小背心,上大学的时候偷看过女生洗澡,这不是好色是什么?”布子卿几乎将他的老底给翻了出来,高响难得一见的红了脸,苍白无力地争辩道:“那不是小时候好奇吗……”
布子卿呵呵笑道:“这都没什么,只要心中恪守正道,管他什么清规戒律。在俗世的时候,老子就见不得那些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蝇营狗苟的东西!”
高响好奇地问道:“你是什么朝代的人?”
“小子问题真多,”布子卿有些不耐烦了,“老子生于大唐开元年间,怎么?”
“我想那时候骂人的话一定很少,你怎么一口一个老子的?”
“这十年来在地球上学的,还不是为了你?”
“怎么又是为了我?”高响做出一副杜娥冤屈相。
“我修真几千年,一直没有收徒弟,是因为我择徒极严,而又想在故乡找个称心的,所以每过上几百年我都要回来一次,好不容易遇到你,又不能强迫你拜我为师,所以就等到现在。妈的,别的东西没学会,骂人的话倒是成了口头禅。”布子卿骂骂咧咧地说道,然后顿了一下,凝视着高响,正色道:“小子,说到这个份上,你还不愿意拜师吗?”
俗世对高响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留恋,而对布子卿所描述的另一个世界他早就是心驰神往,所以他跪在地上规规矩矩地磕了三个响头,恭敬地叫了声:“师尊!”
然而在许多年以后,他回想起来气这几日的经历,他十分怀疑这一切霉运是不是布子卿一手制造的。
布子卿受了礼,显得有些兴奋,更有几分如释重负的样子。
高响伸出双手,道:“拿来!”
“什么拿来?”布子卿奇道。
“拜师总有见面礼吧!神仙的东西一定不同凡响!”高响笑道。
“当然当然,”布子卿连连说道,“转过身去!”
高响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有危险,犹豫着慢慢腾腾地转过身。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屁股上重重地挨了一脚,身体腾云驾雾般飞了起来,吓得他手舞足蹈,一阵哇哇大叫,从烽火台上一直飞到两、三里之外,然后缓缓落到一块大石头上。虽然没有受伤,却也吓了个半死。
高响开始了他修真的第一课——筑基。不过,布子卿为他选的地点的确够惊人的。
看到流淌着奇异光华的防护罩外面狂风呼啸,每一次狂风卷起的雪块砸在防护罩上,高响都会心惊肉跳一次,他在心里不住地埋怨着布子卿,怎么把他带到这种鬼地方来修炼。
这里是地球之巅——珠穆朗玛峰。在海拔七千多米的北坡,正处于冰雪和岩石交界的地方,下面冰雪皑皑,上部因崖壁陡峭风力强劲,冰雪无法积存而裸露出黑色岩石。幸好布子卿用法术结起一个防护罩阻挡了大部分的风雪和寒气,虽是如此,高响也是感到头晕目眩,呼吸十分困难,被冻得浑身不住地打哆嗦。到这时,他才对那些敢于攀登珠峰的登山者感到万分敬服,身体素质再好,如果没有超人的毅力,要想在这里呆上片刻都不可能,更谈不上攀登了。
布子卿正色对高响说道:“这只是大自然的一点威吓而已,你若是连这点定力都没有的话,以后将会遇到的将比这恐怖、怪异的景象还要厉害多少倍,那时又如何能够承受!”
高响苦笑道:“我说师父啊,那也总得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吧,到目前为止我还是个凡人呢!”
“谁让你小子整天对老子嘻嘻哈哈的!即使老子不是你的师尊,按年纪老子也是你的老祖宗级的,吓吓你小子还是轻的!”布子卿得意地笑了,随即又正色道:“说正经的,只有这里才是为你筑基的最佳场所。”
见高响不明白,布子卿解释道:“每一个修真者入门时必须由师父帮他筑基,就像盖房子一样,筑基是根本,如果这一步没打好,以后的修真路就很难了。咱们炫阳门外修以奇门阵法为主,其他诸如符菉、占筮、房中等都有涉猎。而内修走的是至刚至阳的修炼路子,筑基的法宝也是至刚至阳的,所以就挑了这个极寒之地,否则,你的那未经修炼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了!”说完,手中冒一个出拳头大小的紫色晶球,他眼中的神色立即变得柔和起来,好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似的,道:“这是我数百年的心血之作——紫灵珠,寻找了很久,今天终于找到了他的主人。”
高响双手接过紫灵珠,手心传来一阵炙热,烫的他险些将紫灵珠扔到地上,赶忙两手倒来倒去,狐疑地问道:“这东西有什么用?”
布子卿笑笑,右手食指轻弹,一道白光打进晶球。
紫灵珠忽然放射出万道亮丽的光芒,高响的身体被淹没在光芒之中。接着,不知道是球本身在旋转还是里面的光芒在移动,高响觉得自己的灵魂好像飞出窍了一般,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晶球里面。渐渐地,光芒隐入晶球,晶球的形态在他手心开始变化起来,慢慢变得有些虚无而无法把握。紧接着,不知是高响眼睛看花了,还是真的发生了,晶球化成一团深紫色火焰在他双手上熊熊燃烧,然后是一股炙热烧烤着神经末梢,那种被灼烧的剧痛几乎快要超过他能够承受的极限,痛的他险些昏了过去,想叫却叫不出任何声音,想扬手扔掉那团紫焰,却连手指都动弹不了。紫焰由双手迅速向双臂蔓延,所到之处衣服变成灰烬,片刻之间,紫焰已经烧遍全身,随后隐入身体内部,高响感觉就连肌肤、血肉都被燃烧起来一般,有些支撑不住了,意识模糊起来。
布子卿见状,双臂张开伸向天空,一阵“咝咝”的轻响之后,珠峰之巅上的至寒之气丝丝缕缕地汇集到他手心,迅速凝聚成两个青色气团,他大喝一声“疾!”青色气团一前一后砸在高响的胸口。
犹如一块被烧红的铁块上泼了一瓢冷水,“嗤嗤”的两声响,冒起阵阵白气。而高响感觉像是一个在沙漠上干渴无比的人,忽然喝了一口甘冽的清泉,身体内的烈焰变得温和了许多,开始在体内有规律地游走起来,那股被灼烧的剧痛减轻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无法形容的舒适感。这种感觉不知持续了过了多久,体内的紫焰化成热流慢慢归集在小腹不再流动。高响恍然清醒过来,睁开双目,看见布子卿正一脸得色地看着自己。
高响仔细查看了一番身体,不知自己还是不是人。他赤身裸体,赤红色的肌肤中流淌着淡淡的紫光,觉得身子轻飘飘的,仿佛地球引力对他的束缚变得微不足道,一阵风就能吹走,更让他吃惊的是腹中象是熊熊燃烧着一团火,惊问道:“怎么回事?”
“这是我给你的第一件见面礼!”布子卿说道:“紫灵珠与你融合在一起,已经将你脱胎换骨,现在你已经不再是一个凡人了,而是一个修真者了。”
高响用手护住下身,苦着脸说道:“原来成为修真者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光屁股!”
布子卿笑骂道:“妈的,老子把用心血炼制的法宝都给了你,却还怨天怨地的。再给你一件宝贝!”手中抛出一套火红色的甲胄,自动套到高响身上与身体迅速溶合在一起密不可分,浑然天成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高响问道:“我怎么脱下它?”
“同紫灵珠一样,这套天炎甲已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除非你修炼到元婴期,那时它会自动隐入身体,套在元婴上。”
“糟糕至极,那我以后找女人不是很麻烦?”高响立即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布子卿正色说道:“元婴期之前与女人合房会对修炼有极大的损害,而且凡人女子也无法承受你这至刚至阳的身体,所以,不修炼到元婴期,你想都不要想!不过等有了元婴期以上的修为嘛,与女子合籍双修倒对男女双方的修炼都有极大的帮助,合籍双修术也就是凡人所说的房中术本就是咱们炫阳门一个重要的修炼法门。”
高响问道:“我还有一件事情十分好奇,你每次变戏法似的冒出的那些东西是哪儿来的?”
布子卿手心出现一个碧绿的手镯,上面镂刻着一个鲜艳的太阳图案,大概有三指宽,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道:“它是我送给你的第三件见面礼。这是专门用来储藏物品的法宝,叫储物手镯,上面的那太阳是咱们炫阳门的标识。”高响拿过镯子爱不释手地玩弄着,问道:“怎么用?”
“用意念去看看!”布子卿笑道。
高响将意念集中到镯子里面,只见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空间,已经存放了不少东西。一堆亮晶晶多棱体的石头吸引住了他的注意,意念一动,一块石头出现在他的手心。
“这是能量晶石,也叫仙石,里面储存有精劲能量,他是修真者的必备之物,修炼主要就是靠汲取它之中的能量,然后转存到修真者的小宇宙之中,先是结成内丹,最后通过修炼成为修真者的第二生命——元婴,这样肉体就可以达到不死不灭的境界!”布子卿解释道,“好了,别再好奇了,今后的修炼之路还很漫长,有许多东西还需要你自己慢慢体悟。在离开地球之前,还有一些事情要办。”
“离开地球?”高响兴奋起来,“还有什么事情?”
“告别!”布子卿眼中滑过一丝忧伤,手中出现厚厚的一沓美金。
“这是干什么,修真者也把钱当见面礼吗?”高响好奇地问道。
“去买一些东西,再和亲人和朋友告别一下。唉,不知多久之后才能回来!”布子卿叹了口气。
高响毫不在意地说道:“要不了多久等我修炼有成,就一定回来看看!”布子卿笑着摇摇头没有说话。
为期一周的疯狂采购,高响买的东西足够开一家小型的超市了,要不是害怕储物手镯装不下,他有可能把弄一辆小汽车装进储物手镯。采购的最多的是酒,因为他认为最能够消除乡愁的东西就是酒。
他还有一件事情,和罗力告别。
罗力见到他的那种惊讶程度是可想而知的,要不是高响开口,他根本就不敢相认。
高响在紫灵珠的帮助下,外表变化的惊人,更主要的是因为内在的改变,身体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的那种让人不敢直视的气息,更不是凡人可比的。
“有件大事你知道吗,曼娜失踪了,蝎子帮也解散了!”罗力说道。
“我要走了,我唯一的朋友!”高响没有理会罗力的话,语气少有的郑重中带着些许哀伤。他在布子卿决定带他离开地球时,恨不得马上就走,但真正要到了离开的时候,心中却涌起了几许愁绪。
罗力好奇地问道:“你要到哪儿去?出国吗?”
“差不多吧!”高响笑笑,掏出一张银行卡推给罗力,里面存有他疯狂购物后剩下的近十万美金,说道:“这点钱留给你了,反正我也用不着了!”
“你哪来的钱?我坚决不能收!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罗力极力推辞道。这时,一个服务小姐过来对罗力说道:“五号包厢里的客人在大发脾气,要老板赶快过去!”
罗力抱歉地笑了笑走了。当他回来时,已经不见了高响的踪影。接着他发现自己的口袋里多了一张银行卡,正是高响要给他的那张。
悄悄离去的高响不知道,他这与地球一别竟是上千年。等他归来时,一切早就是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