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陈嬷嬷送了果子,便去见裴妍君。
裴妍君一开始是并不愿意太搭理谢冰柔的。
谢冰柔是忠烈之后,谢氏又是京城清贵,满京城又皆知晓谢冰柔十分倒霉。
倘若裴妍君对之不理不睬,说不得别人便会议论,说她瞧不起谢冰柔是在姜家长大,嫌其行为粗鄙。
但裴妍君不愿搭理原因却不是这些门户之见,礼数之别,而是不耐烦这些。
圣人都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裴妍君以此理论,大约也并不想进行一些无意义社交。她不耐烦去揣摩这些,也有率性的本钱。
后来她愿意搭理谢冰柔,也是因为觉得谢冰柔有趣,是个妙人。
裴妍君便觉得,人生在世,有趣最好。
陈嬷嬷也觉得这位谢氏的五娘子品貌不差。
作为裴家的仆妇,陈嬷嬷也听过谢家那档子事,她也算得上个吃瓜乐子人。做为与谢家全无干系的吃瓜路,陈嬷嬷是站队谢冰柔的。
在这件事情上,陈嬷嬷跟同为仆妇的程妪一样,反而比主人们更介意沈婉兰门客之女的身份。
哪怕是有救命之恩,给别的恩赏也罢了。当年亭阳侯何必收个门客之女为义女,混淆了尊卑之别?
谢家待沈婉兰亲厚,可是怎么也不能跟真正的谢氏血脉相比。
把心养大了,反倒会让这个门客之女不知足。人性如此,这一来二去,只怕还会埋下祸根!
听说沈婉兰近来跟元家四公子十分亲好,元家虽非世族,却是后戚,如今风头正盛。那元四郎虽不能承爵,却也是嫡出有才,在家也颇为受宠。
若沈婉兰真将这桩婚事攀成了,那可真是步步高升。
那别人又喜欢拿沈婉兰跟谢冰柔相比较。京城里都说,谢冰柔养在蜀中姜家,性子古怪,对断案验尸颇有兴致。谢冰柔虽是正经谢氏血脉,可缺了教养礼数,以后婚事未必如意,说不准在婚事上反倒被沈婉兰这个义女压一头。
这正经谢家血脉,怎么能不如个养女?
陈嬷嬷听了,便有些不平,觉得沈婉兰心思颇深。若没些手腕,怎么能占尽这些好处?
不过谢家这位五娘子姿容端方秀丽,进退得宜,言语可亲。待其回京,则必定能沈婉兰的风头这么压一压。
自家姑娘脾气有几分古怪处的,都能对谢冰柔颇为喜爱,可见谢冰柔也是个会做人的。
这么个美人胚子,以后必定能择个十分出挑夫婿,胜过那元四郎。
再者那沈婉兰纵然百般筹谋,还未必真能顺利嫁给元四郎呢。
当然这些话,陈嬷嬷是绝不敢在裴妍君面前说的。
裴妍君可不耐烦听这些,她如今这个年岁,又十分受宠,在家也十分得意,竟有些不耐烦听婚嫁之事,更不必说去理会这些宅斗心机。
车队停住了,裴妍君也是下了马车,要去透口气。
冬日已去,已是入春,却犹自沾着些春寒料峭。
陈嬷嬷也慌忙抽了件披风,给裴妍君披上,生恐自家娇客迎风受寒。
裴妍君也由着陈嬷嬷打整自己,只不耐扯了一下系带。
昨日买的蜜果子虽酸,可车马劳顿时吃一颗倒是解乏,可见久坐马车的疲乏。
官道两旁,已经是草长莺飞,树木葱郁。春风虽还有几分寒意,可春天已经来了。裴妍君也不怕被草叶脏了裙摆,下了官道散步透气,只觉得十分爽利。
谢冰柔此刻却在发怔。
她瞧见地上有一些凌乱脚印,有男有女。此处是京城近郊,京里的达官贵人驱车来此踏春本不足为奇。可从脚印的跨幅来看,那分明是女郎分明是以奔跑的方式前行。
从足印来看,那女郎穿的是并不方便的高齿木屐,可足印却是深浅不一,是前深后浅。人奔跑时,都是足尖沾地,足跟不落,以此加快速度。
高齿木屐不算是一种很方便的鞋,平民日常工作穿的是布鞋、草鞋居多,纵然穿木屐,也会穿平底。
一些家境殷实的贵族女郎方才会穿这种高齿木屐,类似古代的高跟鞋,能抬起身高,使得走路时绰约多姿。
这样的鞋子,并不适合急急而奔,那么大约是出了什么意外事故?
春风拂过,谢冰柔衣衫也不算如何轻薄,却蓦然升起了一缕寒意。
这时节,裴妍君正向她招手:“冰柔——”
裴妍君正站在一棵树下,她蓦然觉得好似有什么温热滴落在自己面颊之上,那点液体下坠滚过裴妍君的面颊,便润在了她披风之上。
裴妍君下意识垂头,她披风是石青色素净颜色,上头绣了枝白梅花。如今白梅花上却沾染了滴水细线似的殷红。
是树上头滴落了什么东西。
她鼻端似嗅到了什么腥气,通身也泛起了恶寒,却好似全无控制之能一般,竟不觉抬起了脑袋往上望。
然后裴妍君就看到了一颗倒吊的脸。
死去的女郎放在树丫上,半躺微倾,没树枝托着的脑袋自然后仰下垂,使得裴妍君看到了一张倒吊的脸。那口角的鲜血倒流过她的鼻眼,再划过额头,润入下垂的发丝。
女尸死去的眼还瞪得大大的。
那些发丝被风一吹,就好似河里的水藻一般,轻轻的摇曳。
凶手杀了人后,将尸体这般摆布,就好像刻意展露他血淋淋的作品。
裴妍君一开始是并不愿意太搭理谢冰柔的。
谢冰柔是忠烈之后,谢氏又是京城清贵,满京城又皆知晓谢冰柔十分倒霉。
倘若裴妍君对之不理不睬,说不得别人便会议论,说她瞧不起谢冰柔是在姜家长大,嫌其行为粗鄙。
但裴妍君不愿搭理原因却不是这些门户之见,礼数之别,而是不耐烦这些。
圣人都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裴妍君以此理论,大约也并不想进行一些无意义社交。她不耐烦去揣摩这些,也有率性的本钱。
后来她愿意搭理谢冰柔,也是因为觉得谢冰柔有趣,是个妙人。
裴妍君便觉得,人生在世,有趣最好。
陈嬷嬷也觉得这位谢氏的五娘子品貌不差。
作为裴家的仆妇,陈嬷嬷也听过谢家那档子事,她也算得上个吃瓜乐子人。做为与谢家全无干系的吃瓜路,陈嬷嬷是站队谢冰柔的。
在这件事情上,陈嬷嬷跟同为仆妇的程妪一样,反而比主人们更介意沈婉兰门客之女的身份。
哪怕是有救命之恩,给别的恩赏也罢了。当年亭阳侯何必收个门客之女为义女,混淆了尊卑之别?
谢家待沈婉兰亲厚,可是怎么也不能跟真正的谢氏血脉相比。
把心养大了,反倒会让这个门客之女不知足。人性如此,这一来二去,只怕还会埋下祸根!
听说沈婉兰近来跟元家四公子十分亲好,元家虽非世族,却是后戚,如今风头正盛。那元四郎虽不能承爵,却也是嫡出有才,在家也颇为受宠。
若沈婉兰真将这桩婚事攀成了,那可真是步步高升。
那别人又喜欢拿沈婉兰跟谢冰柔相比较。京城里都说,谢冰柔养在蜀中姜家,性子古怪,对断案验尸颇有兴致。谢冰柔虽是正经谢氏血脉,可缺了教养礼数,以后婚事未必如意,说不准在婚事上反倒被沈婉兰这个义女压一头。
这正经谢家血脉,怎么能不如个养女?
陈嬷嬷听了,便有些不平,觉得沈婉兰心思颇深。若没些手腕,怎么能占尽这些好处?
不过谢家这位五娘子姿容端方秀丽,进退得宜,言语可亲。待其回京,则必定能沈婉兰的风头这么压一压。
自家姑娘脾气有几分古怪处的,都能对谢冰柔颇为喜爱,可见谢冰柔也是个会做人的。
这么个美人胚子,以后必定能择个十分出挑夫婿,胜过那元四郎。
再者那沈婉兰纵然百般筹谋,还未必真能顺利嫁给元四郎呢。
当然这些话,陈嬷嬷是绝不敢在裴妍君面前说的。
裴妍君可不耐烦听这些,她如今这个年岁,又十分受宠,在家也十分得意,竟有些不耐烦听婚嫁之事,更不必说去理会这些宅斗心机。
车队停住了,裴妍君也是下了马车,要去透口气。
冬日已去,已是入春,却犹自沾着些春寒料峭。
陈嬷嬷也慌忙抽了件披风,给裴妍君披上,生恐自家娇客迎风受寒。
裴妍君也由着陈嬷嬷打整自己,只不耐扯了一下系带。
昨日买的蜜果子虽酸,可车马劳顿时吃一颗倒是解乏,可见久坐马车的疲乏。
官道两旁,已经是草长莺飞,树木葱郁。春风虽还有几分寒意,可春天已经来了。裴妍君也不怕被草叶脏了裙摆,下了官道散步透气,只觉得十分爽利。
谢冰柔此刻却在发怔。
她瞧见地上有一些凌乱脚印,有男有女。此处是京城近郊,京里的达官贵人驱车来此踏春本不足为奇。可从脚印的跨幅来看,那分明是女郎分明是以奔跑的方式前行。
从足印来看,那女郎穿的是并不方便的高齿木屐,可足印却是深浅不一,是前深后浅。人奔跑时,都是足尖沾地,足跟不落,以此加快速度。
高齿木屐不算是一种很方便的鞋,平民日常工作穿的是布鞋、草鞋居多,纵然穿木屐,也会穿平底。
一些家境殷实的贵族女郎方才会穿这种高齿木屐,类似古代的高跟鞋,能抬起身高,使得走路时绰约多姿。
这样的鞋子,并不适合急急而奔,那么大约是出了什么意外事故?
春风拂过,谢冰柔衣衫也不算如何轻薄,却蓦然升起了一缕寒意。
这时节,裴妍君正向她招手:“冰柔——”
裴妍君正站在一棵树下,她蓦然觉得好似有什么温热滴落在自己面颊之上,那点液体下坠滚过裴妍君的面颊,便润在了她披风之上。
裴妍君下意识垂头,她披风是石青色素净颜色,上头绣了枝白梅花。如今白梅花上却沾染了滴水细线似的殷红。
是树上头滴落了什么东西。
她鼻端似嗅到了什么腥气,通身也泛起了恶寒,却好似全无控制之能一般,竟不觉抬起了脑袋往上望。
然后裴妍君就看到了一颗倒吊的脸。
死去的女郎放在树丫上,半躺微倾,没树枝托着的脑袋自然后仰下垂,使得裴妍君看到了一张倒吊的脸。那口角的鲜血倒流过她的鼻眼,再划过额头,润入下垂的发丝。
女尸死去的眼还瞪得大大的。
那些发丝被风一吹,就好似河里的水藻一般,轻轻的摇曳。
凶手杀了人后,将尸体这般摆布,就好像刻意展露他血淋淋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