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嗷呜大魔王_第39章
路屿森却叫住了他,将木箱子打开来,露出躺在干草中的三瓶红酒。
这是路屿森前段时间叫蓝启明订的,本以为有助于睡眠,却并没有什么卵用,倒是味道还不错,可以用来消遣。
“没去成酒吧,我们可以在家喝一点。”路屿森取出一瓶,随意换了鞋就厨房中岛台旁边走。
他找出红酒开瓶器,动作很是熟练,随着“啵”的一声,木塞被取了下来,然后他又取出两只晶莹透亮的高脚杯,将红酒分别倒入。
阮眠并不是想喝酒。
不过,他现在也不想解释自己刚才的心情了,毕竟说到底还是想去玩而已。
路屿森食指与中指夹住杯脚,将杯子放在大理石台面上轻轻晃动了几下,动作有点粗鲁。
他走过来,递了一杯给阮眠。
“尝一尝?”路屿森道。
阮眠倒是有了一种自己被路屿森补偿着的错觉。
他接过杯子:“哦。”
“干什么?现在又不想喝了?”路屿森微微挑着眉,凤眸里是一点调侃意味,“你还真是难伺候啊。”
“没、没有。”阮眠赶紧道,他也觉得有点囧。
路屿森碰了下阮眠的杯子,发出清脆的声响。他轻抿了一口杯中物,他看着落地窗外夜色中的梧桐树,它的枝丫繁茂,远处那条名为晋江的河旁闪耀着万家灯火。
两人站在窗前,隔着一臂的距离。
阮眠侧过头,看见路屿森咽下了那口红酒,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一上一下,有点性感。
路屿森高他许多,地位、性格、年龄都与他大不相同,他来A市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和路屿森在闲暇的夜晚单独相处并闲聊。
“我妈妈喜欢喝红酒。”路屿森突然陷入了回忆里,“她说很喜欢葡萄发酵后的味道,比较谷物酿造,更有清新的感觉。我小时候去画室找她,总能看见她端着红酒画画。有时候杯子染了颜料她都不知道,满是指印。不过她常常喝醉,所以那并不是一副美丽的画面。”
阮眠点点头。
他爷爷阮同一也有坏习惯,喝了酒之后就爱拿毛笔涂涂抹抹,嘴里神神叨叨的像个跳大神的。书中描写的写醉后题字、酒后写诗那种意境,只是听起来很美而已。
“因为她喜欢喝,我爸还专门买过一个酒庄送给他。”路屿森道。
“这个?”阮眠惊讶举杯,“这是、是你妈妈……”
“当然不是。”路屿森回头来笑了下,“我早把那酒庄卖了。Forest第一笔启动资金就是那酒庄的钱,不过你哥哥当时也帮了不少忙。”
“卖、卖了?为什,什么?”阮眠不理解。
路屿森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可能是因为遗传,我也很喜欢喝红酒。所以酒吧那种地方不太适合我,红酒还是得慢慢喝。”
他缓缓坐在地板上,又问,“你呢?你有没有什么喜欢吃的?你来这里快大半个月了我都没空带你去玩一玩。”
“我不,挑食。”阮眠尽量放慢语速。
他还挺怕这样有来有往的和别人聊天的,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听别人讲,然后适度答一下。以前在家时,爷孙俩交流比较少,属于不用多说就能有的亲人默契。在学校时,除了林梦晓也没什么人跟他讲话,上课老师也不会点他回答问题。
“值得表扬。”路屿森说。
阮眠也学他坐在地板上,他看了看杯中酒,抿了一口,红酒刚接触味蕾的酸涩感顷刻间盈满口腔,引得他立刻皱起了脸。
好难喝!
好在路屿森并没有发现,他继续道:“接下来可能会更忙,《100》将使我们进入新的工作节奏,也许会有忙得崩溃的时候。你能适应吗?”
阮眠立刻表决心,点头:“能、能!”
可路屿森却用手托住侧脸,将手肘撑在腿上,转过来道:“头点得那么重,小心脖子受不了。我把你放在Forest,不是要冷落你。最开始是发现你没有基础,想让你熟悉适应,后面是太忙,没顾得上。”
一下子被戳中心事的阮眠立刻脸红了。
什么啊……路屿森这个人,怎么什么都知道?
路屿森当然不知道了!
他那种性格怎么会知道去揣摩小朋友的心思?这还是刚才阮眠低着头走后,谢离对他说的“天天扔在Forest不管,集体活动我们这么多人保护他还赶人走,你还是监护人呢我呸不过是嫌麻烦吧”,这才稍微反应过来的。
“你、你不用,这,这样。”阮眠连忙道,“我知,知道的。我很,很、很——”
“不要急,慢慢说。”路屿森安抚,“我在听,你慢一点。”
“很、很感激你!”阮眠费力的说了出来。
终于说出来了!他其实还想说“虽然你和哥哥是好朋友,但是能这么帮我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惜他语言有障碍,并不能很好的表达。
“乖。”
路屿森长臂一伸,在他头上拍了拍。
也不知道是夸他有感恩的心还是夸他说话。
阮眠心里:(σ`д′)σ虽然我感谢你,可是你能不能把我当成平等的身份对待一下!我是成年人了!
他心里一千匹热血的马刚奔腾到一半,又被这个动作哗啦啦堵回去了,说不出的憋屈。
路屿森收回手就严肃了一点:“绵绵,我问你,你是真的喜欢摄影?”
阮眠点头。
“除了摄影,有没有其它特别喜欢或者擅长的爱好?”路屿森问。他其实想问,相比阮春的安排,你会不会更喜欢编曲、喜欢唱歌,喜欢做其他有趣的事?
可是他还不能这么问,这小朋友似乎把那件事当做秘密,如果他突然挑破了,会不会影响他内心真正的选择?人都需要时间来接受自己、改变自己,找到自己喜欢的路,阮眠也一样。
路屿森的眼神有点深意。
这是路屿森前段时间叫蓝启明订的,本以为有助于睡眠,却并没有什么卵用,倒是味道还不错,可以用来消遣。
“没去成酒吧,我们可以在家喝一点。”路屿森取出一瓶,随意换了鞋就厨房中岛台旁边走。
他找出红酒开瓶器,动作很是熟练,随着“啵”的一声,木塞被取了下来,然后他又取出两只晶莹透亮的高脚杯,将红酒分别倒入。
阮眠并不是想喝酒。
不过,他现在也不想解释自己刚才的心情了,毕竟说到底还是想去玩而已。
路屿森食指与中指夹住杯脚,将杯子放在大理石台面上轻轻晃动了几下,动作有点粗鲁。
他走过来,递了一杯给阮眠。
“尝一尝?”路屿森道。
阮眠倒是有了一种自己被路屿森补偿着的错觉。
他接过杯子:“哦。”
“干什么?现在又不想喝了?”路屿森微微挑着眉,凤眸里是一点调侃意味,“你还真是难伺候啊。”
“没、没有。”阮眠赶紧道,他也觉得有点囧。
路屿森碰了下阮眠的杯子,发出清脆的声响。他轻抿了一口杯中物,他看着落地窗外夜色中的梧桐树,它的枝丫繁茂,远处那条名为晋江的河旁闪耀着万家灯火。
两人站在窗前,隔着一臂的距离。
阮眠侧过头,看见路屿森咽下了那口红酒,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一上一下,有点性感。
路屿森高他许多,地位、性格、年龄都与他大不相同,他来A市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和路屿森在闲暇的夜晚单独相处并闲聊。
“我妈妈喜欢喝红酒。”路屿森突然陷入了回忆里,“她说很喜欢葡萄发酵后的味道,比较谷物酿造,更有清新的感觉。我小时候去画室找她,总能看见她端着红酒画画。有时候杯子染了颜料她都不知道,满是指印。不过她常常喝醉,所以那并不是一副美丽的画面。”
阮眠点点头。
他爷爷阮同一也有坏习惯,喝了酒之后就爱拿毛笔涂涂抹抹,嘴里神神叨叨的像个跳大神的。书中描写的写醉后题字、酒后写诗那种意境,只是听起来很美而已。
“因为她喜欢喝,我爸还专门买过一个酒庄送给他。”路屿森道。
“这个?”阮眠惊讶举杯,“这是、是你妈妈……”
“当然不是。”路屿森回头来笑了下,“我早把那酒庄卖了。Forest第一笔启动资金就是那酒庄的钱,不过你哥哥当时也帮了不少忙。”
“卖、卖了?为什,什么?”阮眠不理解。
路屿森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可能是因为遗传,我也很喜欢喝红酒。所以酒吧那种地方不太适合我,红酒还是得慢慢喝。”
他缓缓坐在地板上,又问,“你呢?你有没有什么喜欢吃的?你来这里快大半个月了我都没空带你去玩一玩。”
“我不,挑食。”阮眠尽量放慢语速。
他还挺怕这样有来有往的和别人聊天的,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听别人讲,然后适度答一下。以前在家时,爷孙俩交流比较少,属于不用多说就能有的亲人默契。在学校时,除了林梦晓也没什么人跟他讲话,上课老师也不会点他回答问题。
“值得表扬。”路屿森说。
阮眠也学他坐在地板上,他看了看杯中酒,抿了一口,红酒刚接触味蕾的酸涩感顷刻间盈满口腔,引得他立刻皱起了脸。
好难喝!
好在路屿森并没有发现,他继续道:“接下来可能会更忙,《100》将使我们进入新的工作节奏,也许会有忙得崩溃的时候。你能适应吗?”
阮眠立刻表决心,点头:“能、能!”
可路屿森却用手托住侧脸,将手肘撑在腿上,转过来道:“头点得那么重,小心脖子受不了。我把你放在Forest,不是要冷落你。最开始是发现你没有基础,想让你熟悉适应,后面是太忙,没顾得上。”
一下子被戳中心事的阮眠立刻脸红了。
什么啊……路屿森这个人,怎么什么都知道?
路屿森当然不知道了!
他那种性格怎么会知道去揣摩小朋友的心思?这还是刚才阮眠低着头走后,谢离对他说的“天天扔在Forest不管,集体活动我们这么多人保护他还赶人走,你还是监护人呢我呸不过是嫌麻烦吧”,这才稍微反应过来的。
“你、你不用,这,这样。”阮眠连忙道,“我知,知道的。我很,很、很——”
“不要急,慢慢说。”路屿森安抚,“我在听,你慢一点。”
“很、很感激你!”阮眠费力的说了出来。
终于说出来了!他其实还想说“虽然你和哥哥是好朋友,但是能这么帮我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惜他语言有障碍,并不能很好的表达。
“乖。”
路屿森长臂一伸,在他头上拍了拍。
也不知道是夸他有感恩的心还是夸他说话。
阮眠心里:(σ`д′)σ虽然我感谢你,可是你能不能把我当成平等的身份对待一下!我是成年人了!
他心里一千匹热血的马刚奔腾到一半,又被这个动作哗啦啦堵回去了,说不出的憋屈。
路屿森收回手就严肃了一点:“绵绵,我问你,你是真的喜欢摄影?”
阮眠点头。
“除了摄影,有没有其它特别喜欢或者擅长的爱好?”路屿森问。他其实想问,相比阮春的安排,你会不会更喜欢编曲、喜欢唱歌,喜欢做其他有趣的事?
可是他还不能这么问,这小朋友似乎把那件事当做秘密,如果他突然挑破了,会不会影响他内心真正的选择?人都需要时间来接受自己、改变自己,找到自己喜欢的路,阮眠也一样。
路屿森的眼神有点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