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小地主吧_3
居然是油渣!林立轩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胡乱的吃一大口饭吞下去,这也能算是好东西??他可吃不下去。
他夹了一块放进身边少年的碗里,他倒是受宠若惊的抬头瞟了他一眼,又去看赵立娘,赵立娘眼眸一敛,少年手慢脚乱的把菜还回林立轩碗里。
望着这块油渣,林立轩可真是欲哭无泪,莫非这一盘全都要他吃下去?
一顿饭下来,林立轩吃的没滋没味,另外两个人却吃的心满意足,尤其是对季言来说,这是他这辈子难得吃过的一次饱饭。
虽然吃的也是青菜,但林家这青菜是放了咸肉炒的,他没吃到肉,但尝到了不少肉味,也心满意足,要知道在他们村里,一个月能尝到一次肉味,就是不错的家庭了。
以前在季家,家里的饭菜都是定时定量,去晚了可能分不到,活该又得饿一顿,季家是大家子,他们是不煮饭的,每餐都是一锅粥,煮粥前,季老太数好了要放多少米,绝不多一两,也不少一两,粥煮好了,季老太拿着大汤勺一个一个分发,稠的、米粒多的部分捞给男人们,剩下的米汤加一点点稀饭就是女人和双儿的。
饭吃得少活干的却不少,季言也是要跟着下地的,平日里还要上山挖野菜、去田里除草、在家里要帮着挑水、洗衣服……活根本干不完,还得饿着肚子干活,长这么大,他都还不知道吃饱了是个什么感觉,以前只要是有吃的,能吃的,那就一股脑的吃下去,免得挨饿。
到了林家,可能是赵立娘习惯了,虽是多了季言一个双儿,但却是按照林老头在世时一个成年男人的饭量煮的,季言忍不住的多吃了,他觉得自己吃的有平时的两倍多,他在心中暗暗庆幸,幸好赵立娘没有嫌弃他。
现在唯一麻烦的就是,他出嫁前,母亲叮嘱他说要听婆婆的话,只要听从婆婆的话别被赶回来就好了。因为要嫁的人是个傻子,也没告诉他要怎么和新婚丈夫相处,所以……现在丈夫不傻了,他要怎么办?
第3章 赚钱
午饭过后,赵立娘这会突然想起自己有儿媳妇了,端起做婆婆的架子,颐指气使的让季言打扫屋子,做这做那的,昨儿个办了喜事,虽是在农家,他们家也没几个亲戚,厅里还是摆了几桌宴席,请了邻居乡亲来热闹热闹,借来的桌椅板凳堆在墙角,待会儿擦干净了还得给人家还回去。
毕竟是办过酒席,地上一片狼藉,赵立娘挥着扫帚清理残骸,季言拿着抹布擦桌椅,两人忙活个不停,林立轩看不过去,来帮忙,却被赵立娘赶回房间,“你身体还没好利索,还是在床上躺着吧,这些事儿有娘和言哥儿在,你甭操心。”
林立轩拗不过她,老老实实的回了自己的屋子,他也确实需要休息,这会他大脑依旧不太清醒,两个人的记忆来回交织,眼前时不时的跳出某一段画面,有些是他在现代的记忆,有些则是秀才以前的回忆。要不是他心里素质好,换另一个承受能力差的,准得疯掉。
假寐了会,林立轩坐起来,身体酥麻麻的涌上一阵僵痛,他心里暗想这秀才的身体素质真差,比不上人家一个瘦弱的双儿,手指按在太阳穴上,揉捻一会,思绪清晰了许多。重获了这具身体,虽然不是他自愿占有的,但在这件事上他确确实实是获利者,竟然使用了别人的身体,就应该担负起责任。
从今天的所见所闻也看得出这个家很穷,穷的叫他无法想象,他必须想办法使这个家富裕起来,尤其是他今天吃的那个菜,林立轩可不愿虐待他的胃。
可是,要怎么赚钱呢?
要知道他所在的可是古代呀!科技落后,道路不畅,寄个信都得用上好几个月,要是在现代他还能知道各式各样的赚钱方式,如今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穷酸秀才,也没有本金,商人赚钱的奥义是钱生钱,没有原始资本,他要如何生钱?
而且,在这种时代,要想把生意做大,必须得依靠某些权势,这辈子,林立轩也不想汲汲营营虚与委蛇的和人曲意逢迎,就踏踏实实的做个悠闲的小地主就行了。对于林立轩来说,赚钱的法子也并不是没有,只是,他现身处闭塞的社会,太过出格的方法不能用,他可不想被人当妖怪抓起来烧死,没有太多的权势和力量而暴露太多,只会引火烧身、遭人嫉恨。
林立轩躺在床上思索再三,翻来覆去没个计量。
还是头昏脑胀的,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只是,如何去赚第一桶金呢?
符合他目前的身份,又不能太出格。
他现在就是一个贫困乡村里的穷秀才,古代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低,整个村里就他一个秀才,这个身体记忆留给他的唯一优势就是识字看书,两方世界的文字各不相同,幸而有他的记忆,林立轩才不至于沦落为文盲。
他的眼神瞟向桌上堆着的旧白纸和砚台笔墨,作为一个读人该有的一切笔墨用具原主都有,即使后来原主傻了,那些文具也依旧留着。林父林母是极疼自己儿子的,一心盼着他能考取状元做大官,吃穿用度、读书用品,极尽所能提供他们能提供最好的物品。
林立轩用的纸,虽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寻常农家买得起的,就算买得起,也不会给小辈们买这样的纸来挥耗。幸好这些纸质量过得去,留到现在还能书写不散墨。
林立轩眼珠子一转,倒是想到了一个临时赚钱的好办法。
他可以写话本赚钱。
上辈子林立轩可不是什么作家,也不会写什么故事,但在这种只有才子佳人、风花雪月故事的古代,他可以借鉴套路呀,在现代浩如烟海的小说里随便挖来几本就足矣糊弄眼球里。他记忆力极佳,虽不至于到过目不忘的境地,看个一两遍,就记得七七八八了,回忆起自己看过的许多小说,林立轩拿起毛笔,联想一下现在所处的时代,心下有了计较。
林立轩在现代就精通书法,写毛笔字来说对他不是难题,磨好墨,下笔写第一个字,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手上这毛笔着实太差,稀疏参差,只能将就的用用了。
季言抱着木盆,来到村中间的一条小溪边洗衣服,溪流横跨整个村子,将其分割成两半,村里人洗衣服什么的都来这边,季言来的晚,大多数村妇已经洗完回家了,一整块大石阶前就他和另一个双儿。
没出嫁前也是经常来这洗衣服的。
他闷头闷脑的低头搓衣服,心中一片茫然,他旁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双儿望着他欲言又止,眼里神光闪烁。
柳条儿和季言一样,也是这碧溪村里的双儿,跟季言算是一起长大,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刚才季言来的时候,他们也只是随意打了声招呼。昨天季言嫁给林立轩的事儿,村里人都知道,嫁给了一个傻子,柳条儿眼珠子一转,假惺惺安慰道:“唉……我们双儿命苦啊,季大娘平日里那么疼你,怎么狠心……”
“怎么狠心让你嫁个傻子……”
他从小就讨厌季言,前些日子听说他要嫁给林立轩,就差没笑开花,说起来季言可是他们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双儿之一,可结果呢,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摊上那么个兄弟,最后还不只能嫁个傻子,还不如他呢,夫家虽然穷,但胜在丈夫身体健壮,没病没灾,要让他嫁个傻子,他可不愿意。
季言听到他的话,怔了怔,回过神来脱口否认道:“他不是傻子。”
柳条儿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你该不会魔怔了吧?”村里人哪个不知道林家秀才为了邻村的一个女人,寻死觅活掉进河里,救起来神智就跟三岁儿童似的,上个月柳条儿还见村里的几个小孩用木棍逗他玩。
难不成和傻子待久了人也傻了,赵立娘以前也时不时嚷嚷着自己儿子好了,不傻了,开始村里还有人信,后来看到林立轩那样子,对这件事就是看好戏的态度了。
季言想起今天早上看到的男人,儒雅俊秀的面容,眼睛带着疲累却满是精光和和刀子般的锐利,一想到林立轩,脸上染上一股绯色,柳条儿以为他是羞恼的,洗好衣服,揣着木盆,自觉是赢家的柳条儿用“怜悯”的目光看了季言一眼,施施然走开了。
晚饭跟中午差不多,但比中午要好吃一点,是季言煮的,赵立娘的手艺比不上季言,依旧是干巴巴的糙米和水煮的青菜,味道要好上许多,赵立娘在心里夸耀自己眼光好,选中了季言做儿媳妇,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瞧,一进来,儿子的病就好了,这煮饭的手艺也绝佳。
即使在赵立娘和季言看来,这顿饭已经够好了,但在现代吃遍山珍海味的林立轩看来和猪食无甚区别,机械嚼动嘴里的食物,吃不出什么滋味。
季言夹起一根青菜,这是最后一根了,不许再吃了……
季言身形削瘦,饭量却不小,也许是经常挨饿,身体根本就没有饱的概念,只要有食物,就能一个劲的持续不停吃下去。
但他一个人已经吃了两个人的份量了……季言怪不好意思的,赵立娘和林立轩加起来都没他吃得多……黑亮的眼睛胆怯的瞥瞥身边的两个人,看到赵立娘眼底没有责怪和嫌弃才放下心来……
今天的饭煮得多……以后可千万不能这样了,季言在心里告诫自己。
“没吃饱吗?”林立轩问,他碗里还有一些白米饭,他没什么胃口,吃不下去了,见季言捡碗里的糙米粒吃,心下不忍。
林立轩倒没有觉得季言吃得多,在他看来季言还是个没长大的少年,就应该多吃点长长身体。
季言像是听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猛摇头,“不,我已经吃饱了……”
林立轩想把自己的饭塞给他,还没有行动,季言就飞快夹着碗筷逃开了,“我……我去洗碗。”
林立轩摇摇头,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么乖巧的孩子,怪叫人心疼的。
季言推开房门,就见林立轩正端坐在一张破方桌前,背挺得笔直,手上拿着半尺来长的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空气里弥漫一股浓浓的微腥的墨味,林立轩收回笔,抬起头来看向门口的季言,微笑的招手道:“快过来。”
他夹了一块放进身边少年的碗里,他倒是受宠若惊的抬头瞟了他一眼,又去看赵立娘,赵立娘眼眸一敛,少年手慢脚乱的把菜还回林立轩碗里。
望着这块油渣,林立轩可真是欲哭无泪,莫非这一盘全都要他吃下去?
一顿饭下来,林立轩吃的没滋没味,另外两个人却吃的心满意足,尤其是对季言来说,这是他这辈子难得吃过的一次饱饭。
虽然吃的也是青菜,但林家这青菜是放了咸肉炒的,他没吃到肉,但尝到了不少肉味,也心满意足,要知道在他们村里,一个月能尝到一次肉味,就是不错的家庭了。
以前在季家,家里的饭菜都是定时定量,去晚了可能分不到,活该又得饿一顿,季家是大家子,他们是不煮饭的,每餐都是一锅粥,煮粥前,季老太数好了要放多少米,绝不多一两,也不少一两,粥煮好了,季老太拿着大汤勺一个一个分发,稠的、米粒多的部分捞给男人们,剩下的米汤加一点点稀饭就是女人和双儿的。
饭吃得少活干的却不少,季言也是要跟着下地的,平日里还要上山挖野菜、去田里除草、在家里要帮着挑水、洗衣服……活根本干不完,还得饿着肚子干活,长这么大,他都还不知道吃饱了是个什么感觉,以前只要是有吃的,能吃的,那就一股脑的吃下去,免得挨饿。
到了林家,可能是赵立娘习惯了,虽是多了季言一个双儿,但却是按照林老头在世时一个成年男人的饭量煮的,季言忍不住的多吃了,他觉得自己吃的有平时的两倍多,他在心中暗暗庆幸,幸好赵立娘没有嫌弃他。
现在唯一麻烦的就是,他出嫁前,母亲叮嘱他说要听婆婆的话,只要听从婆婆的话别被赶回来就好了。因为要嫁的人是个傻子,也没告诉他要怎么和新婚丈夫相处,所以……现在丈夫不傻了,他要怎么办?
第3章 赚钱
午饭过后,赵立娘这会突然想起自己有儿媳妇了,端起做婆婆的架子,颐指气使的让季言打扫屋子,做这做那的,昨儿个办了喜事,虽是在农家,他们家也没几个亲戚,厅里还是摆了几桌宴席,请了邻居乡亲来热闹热闹,借来的桌椅板凳堆在墙角,待会儿擦干净了还得给人家还回去。
毕竟是办过酒席,地上一片狼藉,赵立娘挥着扫帚清理残骸,季言拿着抹布擦桌椅,两人忙活个不停,林立轩看不过去,来帮忙,却被赵立娘赶回房间,“你身体还没好利索,还是在床上躺着吧,这些事儿有娘和言哥儿在,你甭操心。”
林立轩拗不过她,老老实实的回了自己的屋子,他也确实需要休息,这会他大脑依旧不太清醒,两个人的记忆来回交织,眼前时不时的跳出某一段画面,有些是他在现代的记忆,有些则是秀才以前的回忆。要不是他心里素质好,换另一个承受能力差的,准得疯掉。
假寐了会,林立轩坐起来,身体酥麻麻的涌上一阵僵痛,他心里暗想这秀才的身体素质真差,比不上人家一个瘦弱的双儿,手指按在太阳穴上,揉捻一会,思绪清晰了许多。重获了这具身体,虽然不是他自愿占有的,但在这件事上他确确实实是获利者,竟然使用了别人的身体,就应该担负起责任。
从今天的所见所闻也看得出这个家很穷,穷的叫他无法想象,他必须想办法使这个家富裕起来,尤其是他今天吃的那个菜,林立轩可不愿虐待他的胃。
可是,要怎么赚钱呢?
要知道他所在的可是古代呀!科技落后,道路不畅,寄个信都得用上好几个月,要是在现代他还能知道各式各样的赚钱方式,如今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穷酸秀才,也没有本金,商人赚钱的奥义是钱生钱,没有原始资本,他要如何生钱?
而且,在这种时代,要想把生意做大,必须得依靠某些权势,这辈子,林立轩也不想汲汲营营虚与委蛇的和人曲意逢迎,就踏踏实实的做个悠闲的小地主就行了。对于林立轩来说,赚钱的法子也并不是没有,只是,他现身处闭塞的社会,太过出格的方法不能用,他可不想被人当妖怪抓起来烧死,没有太多的权势和力量而暴露太多,只会引火烧身、遭人嫉恨。
林立轩躺在床上思索再三,翻来覆去没个计量。
还是头昏脑胀的,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只是,如何去赚第一桶金呢?
符合他目前的身份,又不能太出格。
他现在就是一个贫困乡村里的穷秀才,古代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低,整个村里就他一个秀才,这个身体记忆留给他的唯一优势就是识字看书,两方世界的文字各不相同,幸而有他的记忆,林立轩才不至于沦落为文盲。
他的眼神瞟向桌上堆着的旧白纸和砚台笔墨,作为一个读人该有的一切笔墨用具原主都有,即使后来原主傻了,那些文具也依旧留着。林父林母是极疼自己儿子的,一心盼着他能考取状元做大官,吃穿用度、读书用品,极尽所能提供他们能提供最好的物品。
林立轩用的纸,虽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寻常农家买得起的,就算买得起,也不会给小辈们买这样的纸来挥耗。幸好这些纸质量过得去,留到现在还能书写不散墨。
林立轩眼珠子一转,倒是想到了一个临时赚钱的好办法。
他可以写话本赚钱。
上辈子林立轩可不是什么作家,也不会写什么故事,但在这种只有才子佳人、风花雪月故事的古代,他可以借鉴套路呀,在现代浩如烟海的小说里随便挖来几本就足矣糊弄眼球里。他记忆力极佳,虽不至于到过目不忘的境地,看个一两遍,就记得七七八八了,回忆起自己看过的许多小说,林立轩拿起毛笔,联想一下现在所处的时代,心下有了计较。
林立轩在现代就精通书法,写毛笔字来说对他不是难题,磨好墨,下笔写第一个字,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手上这毛笔着实太差,稀疏参差,只能将就的用用了。
季言抱着木盆,来到村中间的一条小溪边洗衣服,溪流横跨整个村子,将其分割成两半,村里人洗衣服什么的都来这边,季言来的晚,大多数村妇已经洗完回家了,一整块大石阶前就他和另一个双儿。
没出嫁前也是经常来这洗衣服的。
他闷头闷脑的低头搓衣服,心中一片茫然,他旁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双儿望着他欲言又止,眼里神光闪烁。
柳条儿和季言一样,也是这碧溪村里的双儿,跟季言算是一起长大,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刚才季言来的时候,他们也只是随意打了声招呼。昨天季言嫁给林立轩的事儿,村里人都知道,嫁给了一个傻子,柳条儿眼珠子一转,假惺惺安慰道:“唉……我们双儿命苦啊,季大娘平日里那么疼你,怎么狠心……”
“怎么狠心让你嫁个傻子……”
他从小就讨厌季言,前些日子听说他要嫁给林立轩,就差没笑开花,说起来季言可是他们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双儿之一,可结果呢,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摊上那么个兄弟,最后还不只能嫁个傻子,还不如他呢,夫家虽然穷,但胜在丈夫身体健壮,没病没灾,要让他嫁个傻子,他可不愿意。
季言听到他的话,怔了怔,回过神来脱口否认道:“他不是傻子。”
柳条儿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你该不会魔怔了吧?”村里人哪个不知道林家秀才为了邻村的一个女人,寻死觅活掉进河里,救起来神智就跟三岁儿童似的,上个月柳条儿还见村里的几个小孩用木棍逗他玩。
难不成和傻子待久了人也傻了,赵立娘以前也时不时嚷嚷着自己儿子好了,不傻了,开始村里还有人信,后来看到林立轩那样子,对这件事就是看好戏的态度了。
季言想起今天早上看到的男人,儒雅俊秀的面容,眼睛带着疲累却满是精光和和刀子般的锐利,一想到林立轩,脸上染上一股绯色,柳条儿以为他是羞恼的,洗好衣服,揣着木盆,自觉是赢家的柳条儿用“怜悯”的目光看了季言一眼,施施然走开了。
晚饭跟中午差不多,但比中午要好吃一点,是季言煮的,赵立娘的手艺比不上季言,依旧是干巴巴的糙米和水煮的青菜,味道要好上许多,赵立娘在心里夸耀自己眼光好,选中了季言做儿媳妇,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瞧,一进来,儿子的病就好了,这煮饭的手艺也绝佳。
即使在赵立娘和季言看来,这顿饭已经够好了,但在现代吃遍山珍海味的林立轩看来和猪食无甚区别,机械嚼动嘴里的食物,吃不出什么滋味。
季言夹起一根青菜,这是最后一根了,不许再吃了……
季言身形削瘦,饭量却不小,也许是经常挨饿,身体根本就没有饱的概念,只要有食物,就能一个劲的持续不停吃下去。
但他一个人已经吃了两个人的份量了……季言怪不好意思的,赵立娘和林立轩加起来都没他吃得多……黑亮的眼睛胆怯的瞥瞥身边的两个人,看到赵立娘眼底没有责怪和嫌弃才放下心来……
今天的饭煮得多……以后可千万不能这样了,季言在心里告诫自己。
“没吃饱吗?”林立轩问,他碗里还有一些白米饭,他没什么胃口,吃不下去了,见季言捡碗里的糙米粒吃,心下不忍。
林立轩倒没有觉得季言吃得多,在他看来季言还是个没长大的少年,就应该多吃点长长身体。
季言像是听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猛摇头,“不,我已经吃饱了……”
林立轩想把自己的饭塞给他,还没有行动,季言就飞快夹着碗筷逃开了,“我……我去洗碗。”
林立轩摇摇头,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么乖巧的孩子,怪叫人心疼的。
季言推开房门,就见林立轩正端坐在一张破方桌前,背挺得笔直,手上拿着半尺来长的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空气里弥漫一股浓浓的微腥的墨味,林立轩收回笔,抬起头来看向门口的季言,微笑的招手道:“快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