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小地主吧_4
季言小心翼翼走过去,林立轩从一个竹篮里拿出一个鸡蛋,牵起少年的手,就要把鸡蛋放到他的手心,“还剩一个水煮蛋,给你吃吧。”
季言想把手抽回来,但手腕被林立轩抓着,他不敢太用力,一边退后一遍摇摇头道:“这是娘煮给你补身体的,我不要,我已经吃饱了,不饿的。”
“吃吧,我已经吃过一个了,这个给你吃。”
第4章 识字
季言手里握着鸡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林立轩拉他坐到桌子旁,季言的脸色比早上好上许多,黑亮的眼眸带着奇异的色彩看着林立轩的动作。
林立轩在写书,桌子边石头压着的几章写满黑漆漆毛笔字的纸就是他今天的杰作,他一向是个说干就干的人,决定好了的事会立即行动,他要写的小说是改编于封神演义,在古代的封建社会,写这些神神怪怪的故事才不会出事,虽然这个时代没听说过什么文字狱,但他还是得小心。
他当然不会照抄照搬的直接用封神演义的内容,毕竟两个世界的人文历史是不一样的,而且,还多了另一种性别,那就是双儿,他要照顾到这一点,将剧情编的更合乎这方世界的情理。
多了个双儿,没关系,把里面某些任务的性别改改,妲己什么的,改成一个妖娆的狐狸精双儿好了……哪吒要不要也改成双儿?……还是不用了,太重口。
比起其他的苦力活,这个办法要更适合现在的林立轩。
林立轩可做不来小说里面穿越者的行为,他不会做肥皂,也无法手工做出自行车,更是造不出机关炮弹……故事里的主人翁做这些事,那是开了外挂般的方便快捷,落到一个现实的人身上,谁在现代无缘无故掌握这些技能?
更别说林立轩在现代还是个集团的总裁,富家少爷出生,要他去分析股票行情,把握公司方向和发展那还差不多,基础的谋生手段?他真不会……
就算真会超前于这个时代的技术,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使用出来,会被人当妖怪烧死吧。
季言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瞬也不瞬的看林立轩写书,他不识字,但他觉得林立轩的动作特别神圣,特别吸引人——在村里人看来,读书写字就是一件神圣的事。
季言的哥哥和几个堂哥也是在县里的的,他亲生哥哥读了几年,识的几个基本的字就没继续读下去了——一般村里人供家里的男孩读书都是这样,会写几个字就够了,很少有人想过去考秀才中举这些事,毕竟送一个孩子读书太费钱了,一年好几两银子的束脩,时不时添一些文房用具,家里没些底蕴,还真送不起一个孩子持续读书。
他的四堂哥倒还在,村里面还有人说他可能是继林立轩外他们村第二个考上秀才的人。
季言小时候,哥哥们读书写字时,他曾凑上去羡慕的观摩过,可哥哥们都把他排斥在外,嘲笑他一个双儿怎么有资格认字,只有一次,可能遇见他哥哥心情好,特意交过他写两个字“白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季言牢牢的记下来了,他长到现在,也就只认得这两个字。
林立轩将笔搁在笔架上,看了一下季言亮晶晶的眼睛,问道:“识字吗?”
季言摇头:“不认识。”
林立轩笑道:“想学吗?”
季言的双眼更亮了,狠狠点了下头:“想!”
林立轩摸摸他的头,轻轻笑道:“那我教你。”
文盲什么的,能挽救一个是一个,何况对方一看还是个求知好学的好少年。
季言迫不及待的要学写字了,林立轩见他这么激动,倒没有立刻行动,先叫他把手里的鸡蛋吃了。在外面放了许久,鸡蛋差不多冷了,煮的很熟蛋壳极易剥开,林立轩把圆圆的鸡蛋递到季言嘴边,季言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张开嘴吃了。
林立轩满意了。
“先教你写你的名字吧。”
他拿起笔在一张纸上写下“季言”两个字,季言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纸上的两个字,这就是他的名字,被人叫了十几年的名字,林立轩教他怎么拿毛笔,握着他的手,牵动着他的手在那两个字的旁边重复的写下他的名字。
“会写了吗?自己试试。”林立轩放开他,鼓励他自己写。
季言有些羞涩,拿起笔学着林立轩的模样在上面书写……写得真丑啊,歪歪扭扭的,就像毛毛虫在地上乱爬,他写出来的字对比林立轩写的真是惨不忍睹,季言低下头来懊恼不已,写得这么丑,简直浪费纸张,纸……是很贵的。
林立轩看明白了他的心思,鼓励他:“多写写,就会把字练好的。”
林立轩给他另一只毛笔,这两只笔都是林立轩从原主的旧物里找出来的,用开水泡过,还能勉强用用,把笔沾了墨,季言却不接,“我用树枝在地上练习就好了。”
他写的那么丑,还是不要浪费纸的好。
“你想不想把字写好看?”
“想。”他低头看了看林立轩写的字,他也想有一天自己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
“那就用纸和笔写。”林立轩找来几张写废的纸,是他今天写书是扔掉的废稿,这个地方的字和繁体汉字虽然很像,但还是有区别的,虽然有了原主的记忆,偶尔还是会惯性写错。
林立轩在废纸的背面有写下几个常用的字,让季言在一旁仿写,季言心有戚戚,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林立轩不傻了后变得特别强势,自己根本不敢拒绝对方,以前林立轩没傻时,季言也曾听村里人说起过林立轩,说他是个迂腐掉书袋的唠叨秀才,满嘴之乎者也的让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可和林立轩相处一天后,他觉得对方很好,会给他鸡蛋吃,还会教他写字,至此,他这一颗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
古代人睡觉的时间一般都早,八九点钟就熄灯上床了,虽然身体是原土的,但精神可不是,习惯熬夜的林立轩这时可睡不着,身体经不住已经打了好几个呵欠,就是有一个精神涌上来教他不想睡。
古代人睡得早跟夜生活少有关,没什么事可做,那不就只好睡觉了,而且城里晚上还会宵禁,在外面闲逛不回家是要被官府抓的。
林立轩不睡,季言抱着被子也不敢睡,昨天他们成亲了,他现在是他的妻子,季言不安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纠结不已,林立轩会像昨天晚上那样对待自己吗?清秀的脸上飞上一抹红,出嫁前母亲是教过他夫夫房事的,昨天进房前赵立娘也叮嘱过他……
可真的很痛啊!
而且,林立轩真是个傻子,他们做那档子事季言还不觉得什么,和有学识、有才华的林立轩相处后,看着他俊朗的面容,心里蓦地害羞不已。
林立轩可不知道季言心中的纠结,他打量季言,见他也不睡,以为他是和自己一样无聊睡不着,在昏黄的灯下,少年精致的五官比白天是要好看多了,巴掌大的小脸显得眼睛极大,眉心的朱砂痣红艳,像刚出生的小奶狗,特别招人怜爱。
林立轩躺在床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你也睡不着吗?”
“嗯。”季言侧过身来看向旁边的男人。
“那我讲故事给你听吧。”
季言双眼一亮,“好啊。”还从没有人单独讲过故事给他听呢。
林立轩就给他将那么封神榜上的故事,也算是提前演练一下,看看季言这个土著对故事的反应怎么样,林立轩的口才极好,就算是一个平铺直叙的故事也能被他讲的生动吸引人,季言果然听得入迷了,也不想打瞌睡了,人越来越精神,林立轩给他讲完他今天想到的情节,季言好奇的追问:“然后呢?”
林立轩失笑:“然后……还没想出来,等我明天想好了再讲给你听。”
季言满是崇拜的看着他,原来这些都是林立轩自己想出来的啊,太厉害了。
林立轩咳嗽一声,又教季言背了几首启蒙诗,两个人朦朦胧胧的睡着了。
季言想把手抽回来,但手腕被林立轩抓着,他不敢太用力,一边退后一遍摇摇头道:“这是娘煮给你补身体的,我不要,我已经吃饱了,不饿的。”
“吃吧,我已经吃过一个了,这个给你吃。”
第4章 识字
季言手里握着鸡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林立轩拉他坐到桌子旁,季言的脸色比早上好上许多,黑亮的眼眸带着奇异的色彩看着林立轩的动作。
林立轩在写书,桌子边石头压着的几章写满黑漆漆毛笔字的纸就是他今天的杰作,他一向是个说干就干的人,决定好了的事会立即行动,他要写的小说是改编于封神演义,在古代的封建社会,写这些神神怪怪的故事才不会出事,虽然这个时代没听说过什么文字狱,但他还是得小心。
他当然不会照抄照搬的直接用封神演义的内容,毕竟两个世界的人文历史是不一样的,而且,还多了另一种性别,那就是双儿,他要照顾到这一点,将剧情编的更合乎这方世界的情理。
多了个双儿,没关系,把里面某些任务的性别改改,妲己什么的,改成一个妖娆的狐狸精双儿好了……哪吒要不要也改成双儿?……还是不用了,太重口。
比起其他的苦力活,这个办法要更适合现在的林立轩。
林立轩可做不来小说里面穿越者的行为,他不会做肥皂,也无法手工做出自行车,更是造不出机关炮弹……故事里的主人翁做这些事,那是开了外挂般的方便快捷,落到一个现实的人身上,谁在现代无缘无故掌握这些技能?
更别说林立轩在现代还是个集团的总裁,富家少爷出生,要他去分析股票行情,把握公司方向和发展那还差不多,基础的谋生手段?他真不会……
就算真会超前于这个时代的技术,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使用出来,会被人当妖怪烧死吧。
季言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瞬也不瞬的看林立轩写书,他不识字,但他觉得林立轩的动作特别神圣,特别吸引人——在村里人看来,读书写字就是一件神圣的事。
季言的哥哥和几个堂哥也是在县里的的,他亲生哥哥读了几年,识的几个基本的字就没继续读下去了——一般村里人供家里的男孩读书都是这样,会写几个字就够了,很少有人想过去考秀才中举这些事,毕竟送一个孩子读书太费钱了,一年好几两银子的束脩,时不时添一些文房用具,家里没些底蕴,还真送不起一个孩子持续读书。
他的四堂哥倒还在,村里面还有人说他可能是继林立轩外他们村第二个考上秀才的人。
季言小时候,哥哥们读书写字时,他曾凑上去羡慕的观摩过,可哥哥们都把他排斥在外,嘲笑他一个双儿怎么有资格认字,只有一次,可能遇见他哥哥心情好,特意交过他写两个字“白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季言牢牢的记下来了,他长到现在,也就只认得这两个字。
林立轩将笔搁在笔架上,看了一下季言亮晶晶的眼睛,问道:“识字吗?”
季言摇头:“不认识。”
林立轩笑道:“想学吗?”
季言的双眼更亮了,狠狠点了下头:“想!”
林立轩摸摸他的头,轻轻笑道:“那我教你。”
文盲什么的,能挽救一个是一个,何况对方一看还是个求知好学的好少年。
季言迫不及待的要学写字了,林立轩见他这么激动,倒没有立刻行动,先叫他把手里的鸡蛋吃了。在外面放了许久,鸡蛋差不多冷了,煮的很熟蛋壳极易剥开,林立轩把圆圆的鸡蛋递到季言嘴边,季言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张开嘴吃了。
林立轩满意了。
“先教你写你的名字吧。”
他拿起笔在一张纸上写下“季言”两个字,季言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纸上的两个字,这就是他的名字,被人叫了十几年的名字,林立轩教他怎么拿毛笔,握着他的手,牵动着他的手在那两个字的旁边重复的写下他的名字。
“会写了吗?自己试试。”林立轩放开他,鼓励他自己写。
季言有些羞涩,拿起笔学着林立轩的模样在上面书写……写得真丑啊,歪歪扭扭的,就像毛毛虫在地上乱爬,他写出来的字对比林立轩写的真是惨不忍睹,季言低下头来懊恼不已,写得这么丑,简直浪费纸张,纸……是很贵的。
林立轩看明白了他的心思,鼓励他:“多写写,就会把字练好的。”
林立轩给他另一只毛笔,这两只笔都是林立轩从原主的旧物里找出来的,用开水泡过,还能勉强用用,把笔沾了墨,季言却不接,“我用树枝在地上练习就好了。”
他写的那么丑,还是不要浪费纸的好。
“你想不想把字写好看?”
“想。”他低头看了看林立轩写的字,他也想有一天自己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
“那就用纸和笔写。”林立轩找来几张写废的纸,是他今天写书是扔掉的废稿,这个地方的字和繁体汉字虽然很像,但还是有区别的,虽然有了原主的记忆,偶尔还是会惯性写错。
林立轩在废纸的背面有写下几个常用的字,让季言在一旁仿写,季言心有戚戚,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林立轩不傻了后变得特别强势,自己根本不敢拒绝对方,以前林立轩没傻时,季言也曾听村里人说起过林立轩,说他是个迂腐掉书袋的唠叨秀才,满嘴之乎者也的让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可和林立轩相处一天后,他觉得对方很好,会给他鸡蛋吃,还会教他写字,至此,他这一颗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
古代人睡觉的时间一般都早,八九点钟就熄灯上床了,虽然身体是原土的,但精神可不是,习惯熬夜的林立轩这时可睡不着,身体经不住已经打了好几个呵欠,就是有一个精神涌上来教他不想睡。
古代人睡得早跟夜生活少有关,没什么事可做,那不就只好睡觉了,而且城里晚上还会宵禁,在外面闲逛不回家是要被官府抓的。
林立轩不睡,季言抱着被子也不敢睡,昨天他们成亲了,他现在是他的妻子,季言不安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纠结不已,林立轩会像昨天晚上那样对待自己吗?清秀的脸上飞上一抹红,出嫁前母亲是教过他夫夫房事的,昨天进房前赵立娘也叮嘱过他……
可真的很痛啊!
而且,林立轩真是个傻子,他们做那档子事季言还不觉得什么,和有学识、有才华的林立轩相处后,看着他俊朗的面容,心里蓦地害羞不已。
林立轩可不知道季言心中的纠结,他打量季言,见他也不睡,以为他是和自己一样无聊睡不着,在昏黄的灯下,少年精致的五官比白天是要好看多了,巴掌大的小脸显得眼睛极大,眉心的朱砂痣红艳,像刚出生的小奶狗,特别招人怜爱。
林立轩躺在床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你也睡不着吗?”
“嗯。”季言侧过身来看向旁边的男人。
“那我讲故事给你听吧。”
季言双眼一亮,“好啊。”还从没有人单独讲过故事给他听呢。
林立轩就给他将那么封神榜上的故事,也算是提前演练一下,看看季言这个土著对故事的反应怎么样,林立轩的口才极好,就算是一个平铺直叙的故事也能被他讲的生动吸引人,季言果然听得入迷了,也不想打瞌睡了,人越来越精神,林立轩给他讲完他今天想到的情节,季言好奇的追问:“然后呢?”
林立轩失笑:“然后……还没想出来,等我明天想好了再讲给你听。”
季言满是崇拜的看着他,原来这些都是林立轩自己想出来的啊,太厉害了。
林立轩咳嗽一声,又教季言背了几首启蒙诗,两个人朦朦胧胧的睡着了。